大概是从前的的我们年少气盛,身上全是难以接近的锋芒。仔细想想,我们其实并没有很想赢,只是一门心思的不想输,哪怕是输给彼此也难以接受。当时的我也不会明白,走进我们生命中的人,从初见开始就是倒数告别,若干年后想起这么一个人,一件事,也算是青春年少的些许缅怀了。
啤酒的麦香还未远去,远行的人儿就要启程,池塘泛起涟漪,风儿轻轻地留下脚印,就此启程,就此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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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好朋友叫陈歌,他跟我讲过一个故事,那是段关于友情的岁月,在很久以前从我小小的生命中留下过深深的印记。
陈歌是个骄傲的少年,生得白净美好,皮肤白皙透红,眉目俊朗,嘴角上有个小小的梨涡,笑起来很好看,显得安静而温柔。
我和他是在高中认识的,虽然不在同一班,但我们相互学习,我们学习成绩都不上不下,性格很像,不喜人多,因而有了很多的共同话题。在漫长难熬的高三时光,我们是彼此的精神支柱和移动饭票。无论是畅谈百家历史,诗坛文学还是挑灯夜战函数大题,因为有了他的陪伴,惨淡的高中生活于我才有了那么一丝生气。在高中生活的最后一天,我们约好去老地方喝酒,庆祝高中生活的结束以及大学生活的到来。所谓老地方就是我们常去的那家烧烤摊,那是我们偶然相识的地方,也是我俩翻墙夜宵的冬季首选。
烧烤摊在于学校的大后方的一颗大树下,占地地方不大,客人却多。一辆烧烤车上点缀着几排的星星灯,几只四角小木椅,每次坐上去都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摊主是位老太太,戴着银质老花镜,头发花白,腿脚不便,手上却灵巧的很,孜然撒得均匀得体,烧烤的手艺更是炉火纯青,三五下操作,就把一盘香到犯罪的烤肉丢到我们面前。
老太太很抠很现实,烧烤卖得贵到海鲜都有意见了,从不允许别人跟她杀价,不然就说欺负老人。来吃的人拿她没辙,一是确实是好吃,嘴不争气抵抗不了如此美味,二是这老太太掌握着学生外出偷吃烧烤的罪证,她家烧烤远近闻名,连我们老师都时不时撸两串,老太太说这要是一不小心说漏嘴,那可就难办了,毕竟上了年纪,控制不住自己了。
真是无奸不商,天下乌鸦一般黑,老人家也不例外。
于是,我们只能乖乖掏钱,然后看着老太太胜利得意的微笑,然后心情愉悦地赶我们走,说要收摊。
老太太知道我们是最后一次来她这吃烧烤了,特意加了盘烤茄子,豪气地说:“免费的。”
我们感动地一塌糊涂之余,不忘敲诈勒索一番:“阿婆,最后一次来你这吃了,把你私藏的冰镇啤酒拿出来吧,想了很久了。”陈歌说他刚来的时候就订上了那些啤酒,据说是老太太的家乡私酿,可比玉皇大帝的琼浆玉露。
老太太不悦:“就知道你俩一肚子坏水,特意离开学校前还来吃我的烧烤,我以为你们舍不得我老人家,原来是盯上了我的啤酒。”
我一脸无辜地摇头,陈歌厚颜无耻,笑灿灿地说:“当然是因为舍不得您呀,这不最后的晚餐嘛,啤酒助兴呀阿婆,让我赋歌一首给你.....”
阿婆忙不迭地摆手,:“别别别,大可不必,我老太婆心脏不好,听不了你那花里胡哨的,再说,不是阿婆说话难听,是你唱的玩意是真的难听!”
“老人家说话真是风趣幽默又客观真实呀”我心想。不过阿婆说的确实不假,这货唱歌调跑得跑出个马拉松冠军绰绰有余。
陈歌起了个高调,张嘴欲唱,老太太扔了个黄瓜过去,被陈歌利落闪开。
陈歌说:“喂,老太婆。不喝就不喝,老人家打人恶毒了吧?”
老太太摇摇头,说:“罢了罢了,喝死你个小犊子,喝完拉倒。”
陈歌马上改口:“老人家还是很善良的,和蔼可亲跟亲奶奶一样呀!”
老太太招呼我们帮他搬酒,然后炒了盘花生米,做了下来,加入了我们的饭局。
我们也不客气,大快朵颐起来,就着夏季的温柔晚风和老太太的私藏的冰镇啤酒,尽情地挥霍着青春。我们聊梦想,高考,以后的打算,我们聊了很多很久,吐槽学校的黑暗,嘲笑班导的口吃,diss学校附近小食街的饭菜,仿佛要一下子要耗尽青春一般,那么用力的狂欢,在这仲夏之夜。
几瓶冰酿啤酒下肚,全身热热的,陈歌也喝醉了,大喊着高中喜欢女生的名字,然后冲着对岸骂街,我也兴起,跟着他一起骂,我叫得是教导主任的名字,感情充沛,声震云霄,大喊大叫,肆意玩闹。酒过三巡,陈歌开始唱歌,一首《我的好兄弟》唱得毫无灵魂。路人不时驻足,看着我俩,仿佛被我们真切又充沛的情感感动了,还有一个小朋友停下来为我们鼓掌,被他妈妈急急忙忙地牵着走,
小朋友说:“这两个哥哥好厉害,诗歌朗诵得真棒啊!”。
他妈妈说:“你要是不好好读书,长大后只能像他们一样卖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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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的夜漫长绵延,路边偶尔吹来清爽的风,橘黄色路灯的人影晃动,学校门外的大树枝叶茂密,被风吹得哗啦啦的响。一个穿着我们学校校服的少年郎红晕着脸,街边的烧烤摊上传来毫无律动的歌声,少年的脸庞白净好看,眼里泛着光。
我看着陈歌,想起了第一次见他的时候,那时的我刚考完一模,成绩很差,万念俱灰。爬墙出来找酒喝,在门外的烧烤摊看见了陈歌,他喝得烂醉,围着烧烤摊一步一晃地开始高歌:“朋友一生一起走,一段情,一杯酒.......”
起初我以为他是酒鬼,但其实他是个疯子。这城市这么大,每个人都在隐藏好自己的情绪,带上面具掩盖悲欢,以便被当做是正常人,说来好笑,我们这么辛苦,竟然是为了被人当做一个正常人。而他不同,这般似孩子一样的吵闹,毫无顾忌的发泄情绪的人,简直是疯子。
陈歌看了看我,拿着几瓶啤酒坐到我旁边,说:“朋友,要不要走一个?”
“好啊。”我心情太差了,正好需要一个酒伴。
我们大战了数个回合,双方都毫不服输,势要喝倒对方,最后我们鹬蚌相争,两败俱伤,老太太渔翁得利。
老太太板着皱纹满布的笑容望着我们,亲切地问,你们两个小犊子谁卖单呀?
陈歌作势要晕,双手扶着脑袋,好家伙,醉得恰到好处!
我看了看老太太,又看了看钱包,又看了看陈歌,再看了看老太太,老太太赏了我一个不屑的白眼。于是结局就是陈歌醉了,老太太乐了,我哭了,钱包瘦了。
令我没想到的是老太太见钱眼开,咧嘴一笑,笑的飞扬跋扈,收了钱就要收摊。要我扛这家伙回去,真是没有一点老年人的和蔼和慈祥。我看了看表,收拾了一下,四周望了望,夜已深,天幕上挂着一弯淡淡的月牙,月光漫过树梢打在地面上,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很寂静,不知不觉中老太太的摊位已经不见了踪迹。我背着这个陌生人回学校,他已经睡着了,像个小孩子安静放心地睡过去。
快到宿舍的时候我把他摇醒,我说,“朋友,你的单我买了,作为交换,告诉我你的故事吧。”
陈歌显然酒没醒,开始语无伦次:“我没输,我还能喝,去你大爷的教导主任,我好想你们啊.....”
什么跟什么呀,我一脸懵,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我以为我听错了。
我继续说,我觉得我们是一类人,但我没有你的勇气去发泄自己的情绪,感觉你是个有故事的人,你应该和我一样弄丢了一些很重要的人吧?
陈歌突然低着头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远方昏黄的路灯,良久。
我突然懂了什么,原来,我们是同一种人!
昏黄的橘色灯光照射下,视线被拉得绵长,长到跨越了很多很多年。在这仲夏之夜,再想起这段友情,无论往后如何,也弥足珍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