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兰斯堡,曾经的人类帝国北方哨所斯达兰小镇。一百二十年前,北地守护者卡洛斯阁下在还是卡洛斯中尉的时候曾在此服役,他被西方巍峨壮美的银龙雪山和北方的广阔雪原所折服,于是在七十年以后,已经是卡洛斯元帅的他退出军部,成为了帝国最小的镇守府斯达兰斯镇守府的镇守。
没人会想到卡洛斯能奇迹般的在银龙雪山中找到了矮人们的重晶要塞,又在雪原中找到了北方兽人的寒霜部落和涅什娜女王的冰雪之城,并与他们建立了商业联系。也没有谁会想到,五十年匆匆而过,海量的资源和人力不仅成就了北方商业联合体,也重铸了斯达兰斯堡:大块的山体被挖开切碎,铺成道路,灰白色的雄城盘卧山间,山顶的城主高塔傲然耸立,不起眼的哨所小镇已经是帝国北方最重要的通商口岸和最大的贸易城市。
而在这一天的清晨,墨修斯时隔五年再次踏进了这座传奇的城市。这个年轻人和很多冒险者一样,宽大而略微破旧的斗篷将他包裹的严严实实,用来抵御北地的寒风;背包已经可以用破烂来形容,上面绣着的某个佣兵团徽记也已经模糊不清了。墨修斯看着这座壮丽而又朝气蓬勃的城市沐浴在晨光中,进城的人群川流不息,好像传说中的巨鲸“斯纳米”吞吐海潮,他深吸了一口气,汇入了人群。
随着人群的的涌动,墨修斯的心绪也起伏不定,足足五年没有回到这里,不知道自己的佣兵团是否还存在,曾经的队友在那场巨变中渺无音讯,能否在六百万人口的斯达兰斯堡仅靠一点线索找到他们,可能性也是未知数。不知道当年的约定可曾记得,不知故人,是否安好?
穿过城门,一阵阵喧嚣扑面而来,“内城区,内城区专线,途径城市大厅,图书馆,云顶竞技场!”“流火珠宝,符文精雕,品质之选!”“七月十日,巴克斯广场,狂欢之夜,至尊席位火热预订中!”在斯达兰斯堡,不论是何种族,都放下了面对外族的一点点矜持,或铿锵,或轻灵,或嘶哑的声音说着不同的广告词从街边的扩音法阵中传出。
斯达兰斯堡的外城区,是大宗货物集散区。来自矮人的武器、宝石、精密机械,来自雪原的毛皮、驯兽、矿石,来自人类帝国的日用品、符文装备、奢侈品等等都在这里汇集流通。各种商会,佣兵团的驻地也在其中星罗棋布,充斥着热情忙碌的气氛。
墨修斯有些茫然的走在街上,看着一个个或熟悉或陌生的招牌有些发呆,街边传来了皮蛋兽肉粥和鸡肉包饭的香味,这味道让他想起了某段愉悦的时光。墨修斯嘴角微微翘起,准备先吃一顿早饭慰劳一下自己受苦许久的肚子。
走进了街边的一家小店,刚一进门墨修斯就微微吃惊地看到,一个高大英武的金发男子正如埋头狼吞虎咽,周围还堆着一摞碗碟笼屉;旁边坐着一个圆脸美少女在抱着一把长剑,脑袋一点一点地打瞌睡,早餐店里这么奇怪的组合可不多见。圆脸少女一个激灵,仿佛注意到了主角的目光,抬头朝主角呲了呲牙,露出一幅“看什么看”的表情,才扭头看见正好完成光盘行动的金发男子,顿时捂住了额头。
“哎呀哥~你怎么又吃了这么多,这个月收入还没拿到手,咱们这两天不省着点花连修装备的钱都不够了,还要买药,还有晋级考核。都怪你非要去帮那个大叔做任务,任务那么麻烦还那么抠门......”抱怨的声音从迷糊到清脆,少女如叽叽喳喳的小鸟,让整个店里的空气都为之一清。青年打了个饱嗝,略微苦笑地安抚起闹别扭的妹妹:“我好歹也苦战了一晚上,不多吃点下午怎么去工作,那个大叔怪可怜的,轻舞你那么善良可爱,也不想看到他倾家荡产对吧。”然后两人又是一阵嘀嘀咕咕。
墨修斯微微摊手,并没有多说什么,找地方坐下,轻车熟路的点了几样吃了起来。斯达兰斯堡人在吃上颇有研究,各个种族五花八门的食材在这里发生了奇妙的融合,快餐和干粮也是当地热销商品。他一边感受久违的味道,一边默默观察着那对奇特的兄妹。
能吃很正常,但是这么年轻又吃不胖的佣兵可就很有趣了,这代表着对方的消化功能和新陈代谢远超常人。凡人的武道境界分为九级,前三级强化皮肉,中三级拓展筋骨,经过无数代练武奇才的改进和帝国不断的推广,只要循序渐进,不出意外,花上十几二十年不等的功夫,至少八成武者能达到六级。
后三级就比较困难了,分别代表着对人体力量、敏捷、技巧的开发达到极限,每掌握其中一项就提高一级,每一级都需要相当的天赋和毅力才能有所突破。很多人会选择在这时候成为冒险者,通过战斗突破自我,因此六到八级也是冒险者的中坚力量。
“七级,不对,哥哥可能已经八级了,妹妹是敏捷,哥哥是力量和技巧”,目光扫过兄妹两人的身形和装备,墨修斯的兜帽下,两点星光一闪而逝,让兄妹两人不由打了个激灵,疑惑地环视了一下四周。“又是两个天才啊,和水家那两姐弟当年有的一比”
“哈!”门口传来一声爆喝,打断了墨修斯的思绪,也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因为这一声怒喝里包含的情绪实在是太饱满了,仿佛让人听见来者发自内心的吃惊、愤怒、甚至还有一丝丝的喜悦和迫不及待,在这里吃饭的基本都是走南闯北的佣兵,从这一声怒喝中都能得到一个信息:要打架了!
果不其然,门口冲进一个光头壮汉,背着一把厚背大刀,身上穿着一件甲片镶嵌要害的半身皮甲,气势汹汹,直奔那对兄妹而去。“老板!你这店我砸了!”话停人不停,壮汉单手掏出一个鼓囊囊的钱袋直接将想出来劝架的店老板砸回了后厨。随即脚下发力,双臂微张如同暴怒的公牛一般高速冲击,在掀飞两张桌子后威力不减,准备先给金发男一个热情的抱摔!金发男临危不乱,侧退半步一肩膀顶了过去。墨修斯看得清楚,肩膀用的是巧劲,只为化解壮汉的擒抱,关键在膝盖的瞬间冲击力,目标是壮汉发力不稳的下半身!
嘭的一声闷响,壮汉直接斜着飞了出去,就像脱轨的列车一样撞碎了两张桌子三把椅子,周围人反应也不慢,纷纷端着碗躲到一边看戏。金发男也退了几步,深呼一口气,脸色有些难看:刚才吃的太多,一般人来这么一下都该吐成一道彩虹了。
看见壮汉爬起来还要再打,金发男忙说:“吴克,咱们俩又没什么深仇大恨,我都躲着你那么久了,你为何还不放过我,别太过分啊”围观群众听的一阵无语,小伙子你不是占优吗,怎么那么怂?也有明眼人看到了光头壮汉的装束和皮甲上的徽记,若有所悟。
果然,吴克吃了亏,大脑也稍微冷静了一点,对着外面喊了一嗓子经典的“点子扎手,并肩上”。人群中钻出一个吴克群,啊不对,是人群中呼啦啦的钻出一群和吴克一个系列的光头壮汉。把早餐店围了起来,一个个跃跃欲试。吴克这时候才冷哼道“易轻扬,你当初就不该坏我们的事,现在说什么也晚了。乖乖让我们揍一顿,再赔偿我们两百金,你和我们佣兵团的的仇才算完”
话音未落妹妹就像被踩了尾巴一样蹦起来,尖声叫道“你怎么不去抢?那可是我们两个月的生活费,佣兵团了不起啊,佣兵团可以随便欺负人啊?”
吴克一听更是愤怒,或许不愿扯皮,或许根本懒得解释,大手一挥“给~我~打!”。话没说完,只听啪的一声,自己的手居然被一个穿斗篷的家伙抓住了,正是墨修斯,他笑眯眯的说道“这位兄弟,大清早打架多不好,你看要不咱坐下吃顿饭,聊一聊,交个朋友?”说着微微睁大眼睛,瞳孔微微闪过一缕白光。
吴克突然感到一股强烈的心悸,这种在生死关头才会浮现的直觉让他服从了身体的本能,嗖的一下抽手后跳,人在落地的瞬间呛的一声把背上的刀拔了出来!眼白浮现出道道血丝,皮肤微微泛红,却不能给他带来丝毫安全感。正相反,危机感简直是成倍的爆发!吴克吸气,正要发出进攻讯号,突然发现对面的斗篷男消失了!来不及做出反应,忽然感觉后脑被拍了一记。力道分明不重,声音却仿佛洪钟大吕响彻脑海!
吴克直挺挺的倒地,最后只在眩晕中听见那个年轻人淡淡的说了一个字:“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