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几年的时候,我大哥花了几百块钱买了一台录音机,又花了几块钱,买了磁带,后来更换了一台音响。
对于这种东西,在我眼中,就是播放器,好听的音乐只需要放入碟片即可播放。
才买的时候,我们都很爱惜,只不过不是很会操作,导致有时控制不住音量,招来邻居一片流言蜚语。后来熟悉了以后,白天黑夜,只要是我有时间,就播放里面的音乐,甚是好听,心都是随着音乐跳动的。
这个音响,自带彩光灯,音乐只要响起,光线也随之照射,好看极了。就像歌舞厅里的灯光,璀璨耀眼。
在某年某月某日,我把音响擦拭了一遍,准备试试我的新碟片,这里面的音乐,都是英文的士高。音乐慢慢响起,灯光亮起,犹如舞台,只是少了一个歌唱者,畅快淋漓的演唱。因为没有话筒的原因,放好音响后我开始跟着音乐轻声低吟,舒服极了。
我喜欢音乐,是从音响开始,总觉得自己在歌舞厅,想唱就唱,再说了,还有灯光照耀,好不惬意。播放的音乐没有停止,我也没有停止低吟,差不多半个小时过去了,我还在跟着唱。
音响是黑色的,灯是七彩灯,看上去像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听了整个通宵,使我不觉困倦。
早晨起来去上学,背了一个小书包,袋子里是馒头,我颠颠倒倒的走在路上,天上的明月照在我的身上,有一丝空旷,还有一丝想念,回想起音响,我又开始浅唱,在心里,在声带里。
苦涩的感觉是我的言语,我不曾表达,音响里的音乐,是我的天真,你不曾知意。回去吧,那些忧伤,我还会继续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