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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朋友(1 2 3)

“你应该没有幻想的去陶醉。”——沙尔·波特莱尔

………………

1、

后来我知道这个方圆不足三平方公里的地方有个名字叫“前苑西街”,只是不知这西是相对于哪个东来命名,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对于在这里生活和流连的人来说也无足轻重,人们只是习惯性的把一个名字与它的历史联系在一起,其实正暴露了自身对已知的毫无把握和对未知的恐惧,这恐惧却隐隐含着一丝暧昧的意味,就像每个人都会下意识地封存一些记忆,那些美好和疼痛都会被去芜存菁地谨慎收藏,秘不可昭,并一一贴好封条,这些你铭记着的完美篇章会被你在无人角落甜蜜地哼唱,却从不忍,不舍,不敢去触摸的一切,在你眼中视若珍宝,价值连城。只等你在对一切痛苦感知麻木或者说能随意地转换痛苦为幸福的年月里去开启,陶醉于那陈年自酿的酒香,饮之不竭直到末日降临。如果在毫无准备的日子里被不经意地触碰,泥封破损,坛身倾覆,便可能招致灭顶之灾,隐匿者会肆意地绞杀你的现实生活,直到你焦头烂额,满身疲惫,当你想去重新收拾起过往的碎片并给未来一个交待时才发现,那些碎片破碎得如此狼狈不堪,让你惊讶于造化弄人,再回首审视你多年的收藏竟是那样简陋而卑劣,一文不值。

这里聚居着这个城市百分之一的闲人逸士和百分之二的投机分子,数量不足以说明问题,但足以把这个面积不大的部落填塞得满满当当。虽然他们彼此见面以礼相待,却多少能看出来些许疏远和散慢,幸好他们对此不以为意,倒也平静翕然,相安无事。只是偶尔会有外来的异类于此间制造轻微的骚乱,但也不必等到白昼降临便已偃旗息鼓,鸡鸣之后则又安静如初,仿佛这里不过是个制造梦境的工厂,那些新奇刺激迤逦缠绵的梦境都已打包在门市待售,只等你掏钱购买,或聋或哑的店老板绝不会为售出的商品质量负责,更别说实行三包,代办托运之类。虽如此依然有人于夜晚纷至沓来,频繁地交易着那些短暂而虚妄的梦,无论商品品相如何都不抱怨,并乐此不疲。

我偶尔在古琴先生家里寄宿,但更多的时候游荡于院子与院子之间,那连接并分割着这些个体的围墙是我最多光顾的地方。多数人没有给我太深的印象,可能是因为我最早光临了最古怪的一家吧。这里似乎不是个呼朋引类的所在,但有几家酒吧和茶社倒是常常人满为患,不过那儿只有晚上才见热闹,长昼漫漫,我还得找个地方消遣消遣。今天是周末,村子里人很多,但并不吵,我已习惯在墙头信步,挨家浏览风景,总有些新奇有趣的事情让我驻足,幸好这里的人对我还算和善,全不当我是个偷窥者,偶尔我也登堂入室,吃起百家饭来,其实这全赖他们已不经我同意就认定我是古琴先生新近收留的猫,随他们去吧,我向来不在和吃有关的问题上较真。黑茹加不肯跟我同进同出,甚至从不允许我在后院睡觉,我也知道那是他的地盘,再说,两只公猫在一起腻难免让同类看着有断袖之好,不如我一个自在,况且我心底还没有认可他就是我的朋友,想想交个一次最多蹦仨字的猫当朋友也够无趣的。

2、

我想去看看那只公鸡,据说他有个圣人一般的名字叫摩西,是个朋克青年的宠物,我虽和他语言不通,但彼此以礼相见,也便很注重这难得的一面之缘。他很漂亮,或者应该说相当漂亮,我还没有在别处见过比他更漂亮的公鸡,驼红和宝蓝相间的羽毛时刻泛着金闪闪的光芒,尾翎修长丰满,夹杂着最耀眼的朱红和墨绿色,一支支光可鉴人,三层肉冠雄赳赳地耸立并随走动微微颤抖,那情形连皇帝老子盛装出巡的派头都望尘莫及,难得他的主人把他伺候得如此体面,自己却像个乞丐般不修边幅。我对乞丐并无恶感,何况我离开家以后最好的朋友就是逗号先生,但这个乞丐却蛮不是那么回事,虽说家里也像猪窝一样脏乱,但毕竟他还有家,能够像他这样成天窝在家里无所事事的人绝不会是乞丐,何况还喂饱了那么一只鼎鼎大名的公鸡。

“摩西!”他喊:“让客人进来!”客人?说的是我么?我已经在墙上了啊,不必那么客气嘛。我刚跳到院子中央便被摩西啄了一口,虽不太疼,却很是让我气愤,这个混蛋家伙怎么敢不听主人的话对客人如此放肆起来,我刚要张牙舞爪吓唬他一下,没想到他竟然哈哈大笑着跑开了,疯子,我恶狠狠地说。

客人显然不是我,摩西啄掉插门的短木棍,引着一个人走进院子,院子本不大,三、四步就到门口了,这三、四步的时间刚好够我瞥见一条印满史努比图案的宽松睡裤和一双夹趾拖鞋,待我想抬头看时,客人已经钻到屋里去了。我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比我更好奇的猫,即便有,那不是我的兄弟就是我的老婆,但现在,最好奇的猫是我,我溜上窗台——摩西侧着头看了看我,无聊地打了个哈欠,去门口站岗了——向屋里窥探起来。真的没什么可看的,唉,到处是堆成山的CD和书,多数是我没听过的名字,但墙上那些照片我是认识的,那个长着瘦长白脸涂着黑唇戴着独眼儿的家伙有个迷人的名字叫玛丽莲,说实话长得还挺帅的,只是千万别放他的音乐千万,否则我一定还没来得及逃跑就死掉了。旁边的那张不用说了,是洛可的偶像,二十七岁就把自己毙掉了,长着一双永远忧郁而天真的大眼睛,神情让所有女孩子动心。至于他右面的那个神经质的帅哥叫什么我倒是忘记了,不过好像他的乐队名字里头有个“Sex”,奇怪的名字,总感觉和前一位的死有关。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招贴画是我不感兴趣的,确实,我并不觉得她们比烟草先生家里的那些更美,不过萝卜白菜罢了。

两个披头散发的男子——要说人类的头发也算是鞠躬尽瘁了,喜怒哀乐、恨短愁长的都要在他们身上下手,即便波澜不惊也断不能幸免于难,因为谁都害怕一成不变,无论是生活还是自己——倚靠在简陋的床头,估计是因为没什么椅子可坐,即便有也全都堆满了东西,他俩就这么靠着没说什么话,烟倒是抽了不少。过了有半个钟头,那位朋克先生恨恨地说句:“操!”起身打开了音响,低音喇叭的功率可真够足,轰得房子四角乱颤,眼看着天花板就要掉下来砸在这两个家伙头顶上了,可它偏偏不掉,就那么颤悠着。唉,其实我心脏不是很好,很难享受这么摧枯拉朽的音乐,古琴先生的调调更适合我,不过他最近也从苏轼改唱辛弃疾了,夏天还没有过完,老天爷到底惹着谁了?

我刚一回头,差点没栽个跟头,摩西在院子里像抽风一样随着音乐跳起舞来,双翅一张一弛,脖子扭来扭去,爪子抽搐,眼睛发直,如果再加上口吐白沫估计我晚上就能在这儿闻到炖鸡的香味儿了。幸好我事先听说过他有这嗜好,要不非得跟他一起抽了不可。OK,哥们,你跳着,我就不打扰了,我毕恭毕敬地向摩西行了个注目礼,后肢发力跃上墙头,临走不忘回头说了句:疯子。别误会,我这可不是骂他,相反,我爱死他了。

3、

夜晚来得真快,我脑袋里想着那个在黑暗中独舞的疯子摩西,心里一阵发虚,如同被小母猫抓了一样,忍不住好笑。虽然我酷爱黑夜,但总是在黑夜前的几个小时醒来,午后的阳光有种狰狞的力量,使我无法安然入睡,那种不可一世的穿透力轻易地洞穿一切隐藏于昏暗中的真相,毫不留情地袒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其实一切大可不必。人们天真地以为猫是最怕阳光的动物,所以在正午时刻总要尽可能地躲到睡梦中去,即使躲无可躲也要把眸子关闭一线,像个醉汉一样东倒西歪,装作不省人事,却不知所谓猫科动物的敏感无非是惧怕赤裸裸的真相而已,如果必须要有人知道真相,我希望那不是我。

夜晚的魅力不仅在于此,除了安息那些白日里浮躁的人群,更同时释放一种个性化的氤氲之气,看似千篇一律的模糊面目,往往风采各异,神鬼无穷。当然,天黑以后,出现的不止是老鼠,我,作为一个情不自禁的偷窥者,从不把轻易到手的乐趣拒之门外,相反,乐在其中。如果我不好奇,我自然得不到这些乐趣,如果我在其中得不到乐趣了,那我便不再好奇。这是废话么?显然不是。

我喜欢这里一间叫“默吧”的酒吧,有个相得益彰的英文名字“Dark”,我喜欢这个单词具有确定性且有力的发音,与另一间叫“Shadow”的比起来更显后者的柔软与暧昧,我不知这两间酒吧的老板为何取下如此意义相近而兴味不同的名字,也着实猜不出,古往今来有那么多人致力于猜测、剖析、解释前人作品中作者的本意,其实猜测、剖析、解释的无非都是自己,子非鱼,这句话实在是真理。

“默吧”蜗居在前苑西街面南的角落里,门侧的小巷延伸到河边,却不见人常走,因为南边并没有公路,所有的流动与繁华都集中在村落的北侧,一条交通要道分隔了砖瓦与水泥有温度的质感,“Shadow”便开在那里,临街的二层小楼于黄昏时分已茜纱摇曳,灯影翩跹,有说不出的风流,道不尽的潇洒,老板娘于霓虹掩映下娇滴滴粉墨登场,且嗔且喜、顾盼生姿,使得那原本贵得离谱的货品也显得价廉物美起来。“Shadow”就这样向着面前的康庄大道敞开她宽容的胸怀,收纳那些资深的城市没落贵族,这些“贵族”有着一个共同的面目:格调其外,媚俗其里,虽各个妄图标新立异,实不过泯然众生罢了。而Dark因其纯粹便更多地聚集了些纯粹的人。我自认是只比较纯粹的猫,便闲来无事地偶尔去默吧逛逛,其实主要因为那里的老板待猫和善,不会像那个泼辣的Shadow小姐见了猫起脚就踢,还声色俱厉地加上一个大大的“滚”字,使她那原本性感的血盆大嘴因这一冗长的发音揪噘成一个肥厚而色彩饱满的“O”型,致使她那张娇媚得已经有点动人的脸也绷紧成一张蓄势待发的箭弩,十个苦胆也被她吓没了七个半。我不是狗,实在学不会就地打滚,于是也便不去讨嫌,何况,有了Dark先生经常款待我的炸薯条,我便再不做他想,虽然那是些客人吃剩下已经变得湿软的薯条,却较那些刚出锅带着呛鼻烟焦之气的更合我口味,要知道,在此之前我是从来不吃油炸食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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