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完书和军训服,听班主任说完军训事宜后,天空已经被夕阳染红了。
在学校看到的朝阳余晖总是最美的,这一点林煜从初中就这么认为。
好多带了手机的同学都挤在窗外拍照,而就在林煜站在桌边发呆的时候,有人撞了她桌子一下。
她疼的皱眉,回头看去,竟是那红衣少年。
“对不起啊同学,我着急回家一时没注意。”
林煜抬头对上他的眼睛。楞
楞了一下,“没事。”
他的眼睛,好奇怪。身边大多数人的眼睛多是浅淡的黑色,而这位林同学的眼睛……是淡淡的黄色。
这让林煜想起初中上生物课时老师说的琥珀,树脂从松柏树上滴下来,途中笼住了正在飞行的细小昆虫。而昆虫和树油脂一起被深埋进地底下,被冲刷、沉积、千年之后,便成了珍稀难见的琥珀。
当你认真看着他眼睛的时候,你就像是被困进琥珀里的微小昆虫。
“哎呀小林子你站那发什么呆啊,收拾书包快走了!”
林煜神游的思绪被扒在门框上的周娇娇大声喊了回来。
“就来了!”林煜匆忙拿着书包朝门口走去。
“你以后别叫我小林子了,这名儿跟太监一样。”林煜看着手中一点点融化的冰淇淋道。
“多好听啊这,还显的我们亲密无间。”
林煜无语得翻白眼。
“对了,咱俩今晚一起去找我小姨打个集训条子吧,不然我们明天军训得被晒成印度阿三。”
林煜和周娇娇从小就在一个舞蹈室学中国舞,这个舞蹈室是由b市歌剧院首席舞者唐淑仪创办的。这位唐老师收徒只看缘分,有时候是看中舞者眼神有灵气,有时候是通身气质干净啊什么的。
而林煜完全就是关系户…林煜的奶奶年轻时对唐淑仪有知遇之恩。
如果没有林煜奶奶制造的那个机遇,唐淑仪倔强的性子怕是难以走到现在。于是当林煜奶奶提出让林煜去学学舞蹈,改改顽劣性子培养气质时,正不知如何报恩的唐淑仪便答应了。
而林煜在唐淑仪的舞蹈室就遇到了同样顽劣的唐淑仪的侄女周娇娇,两人臭味相投玩到了一块。
林煜初中要军训时也是这样跟周娇娇躲过去的。
“嗯…我想试一下军训,还是你自己找你小姨打条子吧!”
周娇娇闻言气愤的把手里的冰棍一下咬完,“不跟我一起算了,晒死你!”
到了第二天早上,林煜换上军训服。虽然昨天比着码子领的,但是还是有些大。又在裤脚处挽了好几道这才出门。
林煜父母都是公司高管,平时早出晚归还经常出差。所以林煜从小就学会了怎么照顾自己,实在不行的时候就会去爷爷奶奶家。
再说林煜的爷爷奶奶,都是b市有名的大艺术家。而两老都认为儿孙自有儿孙福,从来没有用自己的名头去给女儿谋便利。
所以林煜的妈妈从读书,考大学,工作都是靠自己。也遇到了同样靠自己努力的林爸,两人惺惺相惜,走到了一起。
才早上7点的太阳就让人觉得发热,林煜有些后悔没有跟着周娇娇打条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