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欢因为下巴被挑起,只好被迫和面前这个男人对视。
“什么不是我说了算,我自己怎么想的,怎么我自己说的不算?”对于封寒川的言论,沈欢欢表达了抗议。
“刚刚是你主动勾我的脖子,你却说不是主动。所以,你说的能算?”封寒川眉梢微挑,把头凑近了沈欢欢几分。
沈欢欢只看到男人的薄唇距离自己仅仅只有一厘米的距离,她下意识地把头往后仰了仰,男人的大掌却迅速扣住了她的后脑勺,控制住她的小脑袋。
“逃什么?”对于沈欢欢刚刚的表现,封寒川表达了不满。
“我……我没有逃,就是条件反射。”沈欢欢呶了呶嘴,嘀咕道:“谁让你突然凑过来!”
“我是你丈夫,不能凑近你?”封寒川的脸色沉了下来,狭长的双眼微微眯起,透露着一种危险的气息。
沈欢欢觉得心脏跳得加速起来,她似乎是惹封寒川不高兴了,封寒川不高兴之后的后果,她……
“能,当然能!”沈欢欢立刻喊出声来,勇敢地对上男人的眼睛,说道:“你是我丈夫,我们该做的都做了,你怎么不能凑近我了?”
“那刚刚为什么躲?”封寒川的声音冷冷的,还带着些许质问。
“我刚刚不是回答了嘛,是……条件反射。”沈欢欢只觉得心里都虚虚的。
“我是说,为什么对于丈夫的凑近,会条件反射地躲避?”封寒川在意的自然是这个。
“阿寒,我……”沈欢欢一时之间有些无言以对了。
封寒川的眸色沉了些许,他淡淡道:“你还没完全适应我,我们相处的时间太过短暂,但是你得尽快适应,知道么?”
他不喜欢沈欢欢对自己有这样的条件反射。
“我知道。”沈欢欢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她是明白的。
现在对她来说,封寒川是她的丈夫,更是她最重要的人,因为妈妈和外婆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封寒川是她现在最依赖的人。
“乖。”见沈欢欢回答得乖巧,封寒川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脑袋,柔声道:“早点睡,忘了今天发生的事,以后有我在。”
他说得隐晦,实际上是安慰沈欢欢不要再去想那晚的事情。
“好。”沈欢欢一头钻进了男人的怀中,伸手抱住了男人精壮的腰肢,问道:“我可以抱着你睡吗?”
封寒川暗暗勾起唇角,下巴抵住女人的脑袋,道了两个字:“当然。”
……
天还没亮的时候,沈欢欢变醒了。
她做了噩梦。
或许是因为昨晚见到刘冬瑞,她又梦到了那晚在蓝调的储物间,她是被怎样折磨的。
醒来的时候,她还抱着封寒川,只是全身都是汗,额头上也全是汗,头发几乎全湿了。
她见封寒川睡得安然,便忍不住端详起男人的睡颜,这才觉得舒心很多,梦里的恐惧全都一消而散了。
或许是因为之前的日子过得太苦,所以老天爷为了补偿她,把封寒川送到她的身边。
余生,她应该可以变得幸福吧?
至少,她现在是幸福的。
想到这里,沈欢欢的嘴角抿着笑意,然后翻了个身,悄悄地下了床。
她说过今天早上要给封寒川做早餐的,她想让封寒川吃到她亲手做的早餐,这是她的心意。
她不知道自己可以为封寒川做些什么,现在唯有想到这个。
沈欢欢怕吵醒封寒川,没换睡衣,也没有刷牙洗脸,就这么悄米米地离开了卧室,走到了一楼。
来到厨房,打开冰箱,沈欢欢却突然傻了眼。
冰箱里空空如也,什么食材都没有,她望了望干净得蹭蹭亮的厨房,顿时觉得有些心塞。
这是新房子,昨晚她们刚刚入住,也没有安排佣人过来,所以这个厨房还没有开过火。
现在时间这么早,这里的路她也不认识,不知道要去哪里买食材。
沈欢欢觉得心里空唠唠的,失魂落魄地从厨房走出来,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按理说,别墅区外应该会有超市之类的店铺,只是不知道开门了没有,她可以摸索着路去看看。
想到这里,沈欢欢又来了劲儿,赶紧跑到了客厅门口,换上了一双运动鞋,悄悄地往外走。
因为做早餐是她想给封寒川的惊喜,所以她不想去打扰封寒川,把封寒川弄醒,所以连睡衣都没换,好在这身睡衣没有那么的夸张,穿出去不至于太过丢人。
……
半小时后,天色刚刚蒙蒙亮。
但尴尬的事情发生了,沈欢欢在别墅区里迷路了。
小区绿化茂盛,而且都是独栋别墅,错落无规律,她走在一条条错综复杂的路上,最终完全不知道自己走到哪里了。
沈欢欢急得不行,正准备给封寒川打电话了,突然,她看到一名身穿黑色运动服的男人,正在她面前的一条石子路上跑过。
她两眼一亮,连忙追了上去。
“等等,先生等等!”
男人转过身,英俊的面容让沈欢欢觉得十分熟悉,可又不知道在哪见到过。
“先生,我迷路了,请问大门往哪走?”沈欢欢着急地问道,急得满头都是汗。
看着她这副样子,温斯言的神色从警惕到放松,他淡淡开口:“往前走会看到一条宽敞的路,右拐再一直往前走,再左拐,之后再朝南走,再……”
沈欢欢瞬间两眼呆滞,整个脑袋都迷糊了,脸上露出了茫然的神色。
“你是这里的住户么?”温斯言的声音很温润,没有任何打探的意味,只是单纯地询问。
“是,是的,我昨晚刚住进来,想去大门口看看有没有超市,然后就迷路了……”沈欢欢尴尬地挠了挠头。
“要不这样,我带你走一遍,正好我也去南大门。”温斯言淡淡笑了笑。
沈欢欢猛地点了点头,激动地说道:“谢谢你,先生,真的太谢谢你了!”
“你喊我先生,是不是……”温斯言想问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问出口。
沈欢欢却有些疑惑起来,连忙追问道:“先生是想问我什么?您这么年轻,是觉得先生这个词太老了吗?那我喊你……同志?”
“噗!”温斯言直接笑喷了,他开口问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这么单纯的女生,你真的不认识我?”
“诶?”沈欢欢一愣,坦白道:“我是觉得你有一点点眼熟,但是我也不知道在哪见过你,可能是以前在哪见过,但我确实不认识你。”
“先跟我走吧。”温斯言笑着摇了摇头,便走在了前头。
沈欢欢立刻紧跟其后。
走了一会儿,温斯言回过头,就看见沈欢欢一直很认真地跟在他后面走着,没有任何逾越,也没有搭讪,应该确实不认识自己。
只是他很讶异,在华国,在年轻女生当中,竟然会有人不认识自己?
“你说昨晚刚住到这里来,是搬家过来的?”温斯言觉得自己对这个女生,倒是有了一些好奇。
能买得起名御府邸的独栋别墅,家里的资产一定是不容小觑的,只是他却觉得似乎从未见过这个姑娘,难道是海外归国的?
要不然,若是上流圈子的女生,多多少少在聚会上应该有见过,应该会觉得面熟才对。
“是的,刚搬过来,你也是这边的住户吗?”沈欢欢对于这位热心肠的帅哥,也表达了好奇。
“我住在这里很久了,只是很少回家而已。”温斯言如实回答,他常年在外拍戏,确实不长住家。
这段日子正好是他的休假,所以才会住回来。
“噢噢。”沈欢欢表示了解,点了点头,应了一声。
“你是从海外归国的?”温斯言忍不住再次转过身,看着穿着睡裙,素颜朝天的女孩子,又问了一句。
“啊?不是,我是北城长大的。”沈欢欢连忙摆了摆手,否认道。
“北城长大的?”温斯言微微皱起眉头,这和他的设想似乎不太符合。
跟在他身后的这个姑娘,身上的睡裙是Sea牌的,普通的一套纯棉短袖长裤,价格就在五位数,不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
“是的,我是土生土长的北城人,还从来没出过国呢!”对于这样好心给自己带路的男人,沈欢欢也就正常地回答着,没有任何言语的回避。
女人的第六感都是很准的,走在自己前面的男人,模样很英俊,而且给人一种温润儒雅的气质,所以肯定不是坏人,她也放心大胆地回答问题。
温斯言听后,不免轻笑一声,实在是好奇,忍不住自爆了身份:“既然你是土生土长的华国人,怎么会不认识我?”
“啊?”沈欢欢停下步伐,连忙问道:“请问你是不是认识我?”
刚刚这个男人也问了她一遍,认不认识他,她也回答了,确实是觉得眼熟,但并不认识。
而现在,他又这么问了她,她便觉得是不是他认识她?
“我不认识你。”温斯言这下是真的无奈地摇了摇头,还有些失笑道:“我第一次遇到不认识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