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高血压指的是年龄在60岁以上人群中,收缩压>21.3千帕(160mmHg)和(或)舒张压>12.7千帕(95mmHg)的高血压患者。老年人高血压中一部分是由成年高血压延续而来,另一部分是因动脉粥样硬化,弹性减迟,收缩压升高而来。老年人高血压具有以下特征:
(1)老年人高血压的血压波动比较大,特别是收缩压。这主要是因为老年患者血管压力感受器敏感性减退所造成的。因此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期间应定期测量血压,随时调整用药量。
(2)老年人高血压易受体位变动的影响,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率较高,特别是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中更易发生,这与压力感受器敏感性减退也有关系。因此应慎用能引起体位性低血压的药物,如胍乙啶、α1受体阻滞剂、速尿剂等。
(3)老年人由于动脉硬化容易出现假性高血压现象,这类高血压患者对抗高血压药物的耐受较差,更易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和严重的并发症。同时老年高血压患者降压速度不应太快,不应降得太低。
(4)老年人高血压以收缩压升高为主,对心脏危害性更大,更易发生心力衰竭,同时也更易发生脑卒中。
(5)老年人β受体的反应性降低,因此对β受体阻滞剂的耐受性更好,但依然有引起心动过缓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危险。
(6)老年人对血容量减少和交感神经抑制敏感,这可能是与老年人心血管反射损伤有关。
(7)老年人高血压的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初始剂量、增加剂量比年轻高血压患者小,间隔时间也应比年轻高血压患者长。
(8)老年人神经系统功能较低,更易发生药物治疗时的抑郁症,因此应避免选用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抗高血压药物,如可乐定、甲基多巴等。
高血压病是老年人的常见病,也是我国老年人致死、致残主要原因之一。按理,此病应当引起广大中老年人的足够重视,然而情况并非如此。以科技发达、医疗条件较好的美国为例,近期的一项老年高血压病调查报告显示,50%的患者一直不知道自己患有高血压病,其中有些人甚至已经发生了脑卒中(中风);25%的患者虽然知道自己身患此病,却未能坚持正确的治疗;只有25%的患者能够坚持用药治疗。换句话说,有75%的患者未能得到应有的防治,后果堪忧。
究其原因,一方面说明人们对高血压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或重视不够,尤其是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另一方面,老年高血压是长年累月缓慢形成的,患者多已能适应其病理状态,常常因主观症状不多或自感症状不严重而疏忽就医,以致延误早期诊治。血压持续增高,可对心、脑、肾等重要生命器官造成损害。一旦并发脑卒中、心力衰竭、尿毒症,非死即残恐怕就在所难免了。舒张压不高,危害依旧。老年高血压病患者由于血管日趋老化,管壁增厚变硬、管腔变狭。血管舒缩功能受限,常表现为收缩期血压增高,而舒张期血压可低于正常水平,或增高不如收缩压明显。这种以收缩期血压增高为主的病况是老年高血压病的特点之一。若收缩压在21.3千帕(160mmHg)以上,舒张压在12.7千帕(95mmHg)以下,即称为老年单纯性收缩期高血压。
过去常认为,老年人患高血压后,若舒张压不高,对健康的危害不大。其实不然。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外医学界对单纯性收缩期高血压进行了多中心、大规模的长期(3~6年)诊治随访,现已得出结论:
(1)单纯性收缩期高血压对心、脑血管的危害不低于经典式高血压(即收缩压与舒张压均增高),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2)接受正确治疗的患者与不正规治疗或不治疗的患者相比,前者的脑卒中发生率降低了36%~47%,心血管事件(心绞痛、心肌梗死等)的发生率下降20%~40%。
(3)高龄老年患者如(70~80岁)如能接受正确治疗,受益将比中青年患者更多。因此,老年高血压患者应积极认真治疗。
控制血压,贵在坚持。老年高血压除了有脑卒中、心力衰竭、尿毒症三大危险并发症之外,尚有三大合并症,即高血脂、糖尿病和冠心病。它们可以一种或几种同时出现,或先后出现,从而使原有的高血压病情更趋复杂化,给治疗带来困难。因此,老年人宜定期检查身体,学会自测血压,及早诊断和防治。争取在出现合并症或并发症之前就进行积极有效的治疗,以后自然就好得多。如已发生合并症或并发症,宜兼顾治之。在确诊之后,应用降压药之前,以强调非药物治疗,包括限制饮食,控制体重,增加运动并持之以恒,保持情绪乐观,戒烟限酒等。如果收效不明显,应服用降压药物。
老年人一般病情比较复杂,疗效往往会因人而宜。因此,必须在医生的监护和指导下,有目的地选用和调整降压药。用药后,待症状和血压水平得到有效控制,即可有计划地减少用药量,一直到能以最小剂量维持血压在理想水平(即维持量)。服用维持量贵在坚持,根据季节变换或个人的具体情况,在医生指导下作些微量调整即可。虽然有时每天仅用药一次,每次仅1/2~1片药物,看似微不足道,但能维持血压在安全水平,有效地防治合并症,其作用不可小视。患者决不可擅自停药,或道听途说随意换药,否则必然会造成血压波动,轻则需要重新做起,重则可能造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