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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丧钟镇

我醒来的时候是在一个墓穴里,没错,还是个看上去挺不错的宽敞明亮干净的墓穴。空荡荡的墓穴没有什么异味,当然了,也可能是因为我失去了嗅觉。

我摸摸自己的鼻子,看到的是自己干枯的手,和尖利的指甲,我想我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我没失忆,清楚地记得,在我倒下去的时候,一只食尸鬼正在美滋滋地啃着我的手。

那么,我现在是被遗忘者了吗?空荡荡的墓穴并不昏暗阴沉,四壁熊熊燃烧的火把照亮了墓穴。地上没有零乱的枯骨,环境看起来比暴风城大教堂的地下墓穴好很多。

我站了起来,原地蹦跳了几下,嗯,这个身体很轻盈,也很灵巧,除了站不直,似乎也还好。至于五官,战场上我也没少见那些亡灵,反正我自己也看不到自己,那不重要。

再看看自己的衣着,轻便的衬衣,还算完整的短裤,一双很不错的鞋。摸摸手边的行囊,有一把用旧的匕首,几把小飞刀。没错,我现在是个亡灵潜行者了。

我在墓穴里坐了会儿,战场上的伙伴变成亡灵什么的也不算太罕见的事,不过,现在的主角是自己,到底还是有点懵。也不能懵太久,活下来了,活下去更重要。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活着是最重要的,我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变成死人,被一把火烧掉,我更应该庆幸,没有变成幽魂,漫无目的地四处飘荡。

慢慢走上墓穴的台阶,我对自己说:我是凢妮莎,欢迎来到丧钟镇。

“欢迎来到丧钟镇!”一个暗哑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走出墓穴的我看着面前的亡灵,握紧了手中用旧的匕首,秃头,龅牙,佝偻的身体,黄光闪烁的眼睛,一个标准的亡灵。

他的声音有点不耐烦,态度还算友好:“你醒得可真是时候。我们本来还准备把你和其他的死人一起火葬了,没想到你居然醒来了。”

我……我是砍过不少亡灵,但是和亡灵聊天什么的……没关系,我会适应的。

“我是摩尔多,丧钟镇墓穴的看护人。现在你已不再是巫妖王的奴隶了。暗影牧师萨维斯就在山脚下的教堂里,去和他谈谈吧,他会告诉你更多你必须了解的事情。”

我……谁还不是个人类呢……被遗忘者的女王希尔瓦娜斯还曾经是个高等精灵游侠呢。

“你可以从那段向上的阶梯离开这座墓穴。沿着路一直走到教堂,就能找到萨维斯。”

我最终还是一言未发地离开了我遇到的第一个能交流的亡灵,沉默地沿着他指引的道路慢吞吞地走向教堂——亡灵的教堂,或者说,被遗忘者的教堂。

凢妮莎在教堂门口停下了脚步,破败的教堂,被木板封死的窗,是人类徒劳地抵抗,也是历经磨难的被遗忘者风雨飘摇中的栖身之所。死亡与复生,不过是超凡者翻云覆雨一念之间。

风中传来隐约的歌声……

夜,弥漫在血色的田野上,昏黄的月光永远照不亮,挥不散的死亡,被遗忘,剩什么在心上,只剩下干枯的心脏。

天,蒙蒙亮苏醒在穴墓旁,丧钟镇的墙只留下斑驳的痛与伤,再回望,血与火的战场,只剩下曾经的荣光

壳,只剩下被屠戮的躯壳,空洞眼眶没有血没有泪没有光,远方幽暗城的辉煌,腐烂的辉煌

水,洗不掉指骨上的旧伤,残破盔甲掩不住战士的旧信仰,握枪再握枪重回到最前方,血族在何方,古老的仇恨在何方

号角声在远方又吹响,何时回故乡,又怎么回故乡,曾经的你现在又怎样,是谁的王子?谁的枯骨?

火,跳动着的绝望谁在低声吟唱;说,遗忘者的哀伤用战斗证明希望……

凢妮莎低头看自己的手,干枯的手,握紧手中用旧的匕首,抬头看天,这里的天空永远阴沉昏暗。环顾四周,谨慎的卫兵在巡逻,破败木屋中能看到壁炉温暖的炉火。

我是凢妮莎,一个被遗忘者潜行者,今天是我苏醒的第一天。

暗影牧师萨维斯对我说:艾泽拉斯中没有哪一个种族经历过我们的人民所受的磨难,面对死亡仍安之若素已经成为我们的第二天性了。

一个暗影牧师……他的手中也会凝聚温暖的圣光吗?我的身体也会因为沐浴圣光而感觉放松和温暖吗?

萨维斯肯定见过不少我这样茫然的“行尸走肉”,在我沉默的时候,他继续有条不紊地说:我们新的领袖希尔瓦娜斯把我们从巫妖王的统治下解救了出来,我们与天灾作战,也要小心那些活着的人……

自从第一个被遗忘者爬出坟墓,我们一直在与巫妖王的天灾军团作战:那支军队包括用亡灵法术唤起的亡灵军队,大陆北方的那些愚蠢的野兽,还有永远遭受折磨的鬼魂。

虽然巫妖王不再坐镇冰封王座,但这个村庄的北部仍有大量的无脑僵尸到处横行。消灭他们,即使他们以前可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也不要手软。

凢妮莎转身走出了教堂,在这个世界,活着就是为了战斗,活着,就去战斗吧。

我不知道丧钟镇为什么叫丧钟镇,在镇子里游荡的时候也没有看到什么钟,就是个很普通的人类村镇。嗯,对人类来说,可能有点破败,对我来说,有温暖的壁炉和一张大床就足够了。

镇外的房屋被无脑的僵尸和食尸鬼占据了。不过这些无脑的家伙很乖巧,晃来晃去地没有什么攻击性,如果他们晃到了卫兵面前,就会变成一堆碎骨。我再一次庆幸自己没有失忆,或者变成个白痴。

我的旧匕首断了,衬衣和短裤也该换了,而我的小背包里只有十几个铜板,如果我不想一直躺在旅馆二楼的床上,我就得服从萨维斯的命令,去干掉一些断骨骷髅。

断骨骷髅手中有剑,而我只有一把断了的匕首,不过那破剑大概只能刺刺小蝙蝠什么的,赤手空拳干掉他们也没问题。哎,也是可怜人,物伤其类,随便应付一下差事罢了。

萨维斯对于我的效率十分满意:“你展示了非凡的能力,并证明了你是值得拥有自由的。你会因此而面对无数的敌人,但是无论其他人如何看待我们,我们自由了……”

自由吗?也许吧,至少我可以选择留在丧钟镇,而不是被什么意志控制着丢来丢去。

新兵艾尔雷斯大概听到了萨维斯对我的谬赞,她拉住我,希望我能帮忙。穿着红色长袍的艾尔雷斯生前一定是个美人儿,即便是现在,她的声音听上去也很舒服。

“瘟疫发生之前,我的朋友玛拉·菲普斯和她的丈夫塞缪尔生活在一起。但是瘟疫扫过这片土地之后,塞缪尔加入了亡灵天灾的队伍。玛拉逃过了瘟疫,却惨死在她那愚蠢的丈夫手里。”“唉,这个傻女人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她的遗愿竟然是同塞缪尔葬在一起。”

“塞缪尔·菲普斯就住在丧钟镇东北边,在路旁的一座废弃的营帐里。去打败他,实现玛拉的遗愿——将他葬在玛拉的坟墓里,就在墓地的第一排。”

我见过那个人,那个天灾士兵,在我漫山游荡的时候,他和另外几个人守着那座营帐,我站在旁边观察过那些人,他们手里握着砍刀,在营帐附近徘徊……

希尔瓦娜斯不但给被遗忘者带来了自由,也让这些失去主人的天灾军团士兵可以再一次安眠。希望玛拉和塞缪尔·菲普斯能够在真正属于亡者的世界里获得安宁吧。

我现在有两枚银币和十几个铜板,而该死的训练师提亚斯传授一个新技能,就需要一枚银币。还好我不需要食物,也不需要水,匕首重新打造了一下,也还凑合能用。

我现在学会偷偷摸摸地在怪物背后给他来一下,这感觉真不错,记得之前的战斗中,嗯,我还是人类的时候,亲眼见过一个倒霉鬼被亡灵贼在背后一顿戳,死了都没看到对方长啥样子。

“我的匕首渴望着鲜血……”是这么叫嚣的吗?当然,作为一个潜行者,我更喜欢偷东西,如果能靠这技巧赚回我的培训费,那就更棒了……哎,镇子里居然没有一个可以下手的对象。

无所事事的日子真是愉快啊,如果我不被执行官阿伦注意到,那就完美了……这当然不可能,活着就是为了战斗,如他所愿,我不得不去面对血色十字军。

在执行官看来:血色十字军是一个卑鄙的组织,视亡灵为死敌,只要有一个亡灵——无论是巫妖王的爪牙还是被遗忘者——还活着,就不会停止追杀。

据我所知,血色十字军狂热、极端、并且愚蠢,他们在恐惧魔王巴纳扎尔的实际掌控之下,视一切亡灵—善良的、邪恶的或者中立的,天灾或者被遗忘者—都是血色十字军的敌人。

血色十字军是纯粹的军事组织,十字军召集的成员都是生活被天灾毁灭的人。多数成员不仅目睹了心爱的人被杀死,而且要忍受他们再度站起来协助凶手所带来的痛苦。

我得拿着我小巧玲珑的匕首和这些疯狂的、全副武装的战争狂人战斗,据说因为他们崇高的信仰,在打击亡灵方面似乎还有什么加成,好吧,如果我能活着回来,我至少能得到一把新武器。

我的运气很好,居然遇到了一个强壮的亡灵法师阿斯特拉先生,有他的大火球开路,那些血色小兵简直不堪一击。阿伦说的没错:“那些笨蛋……他们只会自掘坟墓,却从来都乐此不疲。”

阿斯特拉先生是个沉默寡言的被遗忘者,我也不太会和陌生人打交道,沉默地看着大火球坠落,沉默地用我的亡灵匕首重复攻击,沉默地微笑了,这是我作为被遗忘者遇到的第一个伙伴。

真好!不是孤独一人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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