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简·奥斯汀于1775年出生在英国汉普郡一个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里,父亲是一位乡村牧师。她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却在父亲的影响下大量涉猎各种书籍,获益良多。十四五岁就开始写短剧、小品试笔,娱乐家人,二十一岁完成的小说已跻身英国文坛最佳作品行列。
奥斯汀的小说均为爱情故事,但她本人却终生未婚。她于1817年辞世,时年不足四十二岁。
简·奥斯汀在二十二岁前已完成两部小说,即《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后经修订,分别于1811年和1813年出版。第三部小说《诺桑觉寺》直到她去世后才发表。三十岁后她写了另外三部作品,1814年出版《曼斯菲尔德花园》,1816年出版《爱玛》,1818年出版《劝导》。
简·奥斯汀所写的都是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完全限于自己所熟悉的那个很小的生活圈子,但她的观察细致入微,构思巧妙合理,人物刻画细腻生动。写作风格朴实无华,清新隽永,表面上琐碎的叙述读起来颇耐人寻味。
《理智与情感》虽是简·奥斯汀的第一部小说,但写作技巧已经相当熟练。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均自然合理。女主人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细心的读者虽然不时产生种种疑惑,但思绪会自然而然随着她的观察而发展,等到最后结果出现时,与表面现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剧效果。如果反过来重读一遍,会发现导致必然结果的因素早见于字里行间。
小说的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手段,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人权的丑陋时尚。小说中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
如同书名里所体现的那样,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以玛丽安为代表的人物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以约翰·达什伍德夫妇为代表的人物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以威洛比为代表的人物在感情上又是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作者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报以赞扬,尽管对这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了鄙夷的态度。作者最终赞赏的是女主人公埃莉诺,因为她既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表现了作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理想,即人不能没有感情,但感情应受理智的制约。
在喜剧性效果方面,《理智与情感》开创了作者独特的幽默风格,即模仿加反讽的讽刺手法。故事中那些在感情上和理智上的过分行为均遭到作者辛辣而巧妙的讽刺。这种笔法往往带有夸张成分,但深刻地表现了作者的生活态度,从而深化了作品的思想内容。作者以女性的细致和敏锐、毫不妥协的态度、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丑、恶,这无疑触痛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中嘲笑的人物有类似之处的人。作者在这部小说里首先创造了这种写作风格,在她以后的小说作品里又始终保持下去。这种风格已经成为简·奥斯汀作品的醒目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