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小光做女人也想做得幸福快乐。就算不幸福不快乐,但至少不要像现在这样痛苦,或者孤独。有时候孤独会超越所有痛苦而形成更大的痛苦,因为孤独背后背着足以让正常的人疯掉的寂寞。有时候寂寞对人的伤害比任何形式的伤害都来的阴损毒辣。因此闫小光常常想,大概命运在看她的时候恰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恰巧睁着的那一只眼又睡意朦胧,所以她的生命里程才如此的坑坑洼洼。要说怨,还的说是怨命运。可命运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或者它(他、她)家住哪里、是圆是扁是长是方是大是小是黑是白是红是绿,至今也弄不清楚,所以一直任其摆布,甚至蹂躏。
做了二十六年女人的闫小光,如今头一次从骨子里这么渴望一个男人。闫小光不止一次经媒婆介绍以相亲这种方式去见那些她不知道该不该见的男人。不知道该不该见不是说她对婚姻对爱情麻木不仁或怎样,而是她不知道有没有必要去,因为她从来都不相信会有哪个男人会接受她“这样”一个女人。或许那个男人也不知道该不该来见。但每次闫小光到底还是去了;去了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那个“不相信”,因为每次她都怀着一种侥幸心理,心里想着:没准儿人家偏偏就接受了呢。同时又在心里做好了人家不接受的各种准备。
同样是相亲,但闫小光去见那些男人的目的却与见她的那些男人有所不同。闫小光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她希望他或他们能养活她和她的弟弟。至于其他,她觉得那只不过是生活中必须要走过的一种或种种程序,并不存在别的意义。可是这一次,闫小光却完全彻底的打破了以往,因为她觉得情况从本质上完完全全地不同了。
自打见了那个男人,闫小光忽然或是猛然觉得她最初的初衷是完全错误的、不合乎物质本身存在的规律和逻辑的。那种错误不仅让她心力交瘁,也让她无比的悲观甚至绝望,因此一度让她产生了看一切都是晦涩黯淡的,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的厌世情绪。
闫小光是个成熟健康的女人,心理跟生理也都正常,不存在包括冷淡在内的任何问题,只不过是现实的残酷没有给她充分自由享受的机会跟空间。而事实上,她比任何一个女人都需要有一个男人用注满激情的双手在静谧的午夜游弋于她滚烫的身体的每一个部落,甚至她希望那个男人用长满刺的舌头疯狂的舔她;用尖利的沾着烟草燃烧后的味道的牙齿狠狠的咬她,让她酣畅淋漓地体会到晕厥前那一瞬间的达到极致的美妙感觉——对于闫小光不久前见过的那个男人,她就产生了这样的近乎失去常性的强烈渴望。那种渴望极端可怕地炙烤着她几近爆裂的躯体;凶狠地撕裂着她极度孤独寂寞的又痛苦无助的灵魂,让她整夜整夜不得合眼,也平生使她第一次用手指代替那个扎根进她骨髓里的男人来安慰自己。于是,在一波强似一波的快感中,闫小光做了一个连她自己都吓得魂飞魄散的决定……
而此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辛晓月却始终无法适应城市的浮躁生活。辛晓月厌倦城市甚至痛恨城市,很多时候,她都会心不由己地想起和怀念乡间钟灵秀洁的山水、稻香四溢的田野、裹挟着乳色炊烟的风和雨后悬浮着泥土腥味的空气,还有她一直梦想着的,两间茅草屋,房前屋后种几畦青菜,柴扉内外放几只鸡鸭,山坡上牧一群牛羊的宁静生活和伴随其中的甜蜜爱情。
辛晓月决定留在城里是在她深爱着的乡村男人跟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之后的事。半年前,那个从辛晓月做女人以来第一次爱上的男人在给她的断交信中说:永远别再回来了,你不属于乡村,更不属于我……辛晓月(坚定地)认为那是一种背叛;不是对她辛晓月的背叛,而是对爱情的背叛,那种背叛让她不能容忍却又无可奈何。她撕碎了那封信,同时也撕碎了她的过去,然后就把自己哭得七零八落一塌糊涂,哭累了就睡,睡饿了就吃,吃饱了又哭、又睡……三天后,她感觉一把过去的一切都忘记了,就精心装扮,仿佛从里儿到面儿都换了一个人,就开着她的“宝马”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