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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书斋中的天下(1)

书斋是读书人的工作室,也是读书人的心灵归属地。坐拥一个小地盘,却能知道天下事,能够以此作为运筹之所,估计是读书人的至高追求。一个读书人,在书斋中苦读、修行,为的是能造福天下,倘若不能实现所愿,至少也能有一个精神的寄托。透过书斋的生活,就会了解读书人的雅趣和志向,甚至野心,这也是历史的传世声音,余音至今未了。

文人的书房

书房、书室、书斋没有什么神秘的,就是文人学者读书、创作的工作室,也是藏书的库房。爱书的人没有一个书斋,要比未必爱书却拥有很大书斋的人多得多。承认自己没有书斋,也用不着难为情。没有书房,书还得读。遥想元明之际,王冕牧牛读书,陶宗仪耕田写作,不但书房,连书桌都没有。不过,茅檐瓮牖之下历来都有才士颖出,以验证不公平的世道仍有公平在。

但是只要有条件,文人最想拥有的就是建立一个书房,实现坐拥书城的梦想。

时在古代,文人无不重视书房的设置,尽管各自经济状况迥异,但皆讲究书房的高雅别致,营造一种浓郁的文化氛围。在这个小天地里,可读书、可吟诗、可作画、可弹琴、可对弈……唐代刘禹锡虽只有一间简陋的书房,但“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陋室铭》)。还有明代的归有光,在青少年时代曾厮守于一间极窄小的书斋,名曰项脊轩,“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作者却“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项脊轩志》)。

对于书房墙壁如何进行装饰,清代的李渔颇多高见:“书房之壁,最宜潇洒,欲其潇洒,切忌油漆。”上策是“石灰垩壁,磨使极光”,其次,“则用纸糊,可使屋柱窗楹共为一色”,而“壁间书画自不可少”。在书房内的装饰上,往往采用碧纱橱、屏风、竹帘、帷幕等物,以增加其美感、静趣、雅风。

书房书斋书室从来都带着布尔乔亚高档的情味,万一再起一个典丽的斋名,就算是建在一枚古旧的寿山青田石章上,那是华美的颓废了。文人们大都会为本来普通的书斋起个“典丽的斋名”,有了斋名似乎什么都雅致起来了。为书斋取名之风气,可上溯到曹魏时期。最早见于记载的大约是曹操之子曹衮的“遂志堂”。唐宋以后,文人和士大夫的这种风气逐渐盛行。古今文人为书斋取名犹如为自己的子女取名般看重,他们认为,一个好的书斋名,不但可以表露自己的风雅气派,而且可以把自己的爱好、追求、寄托、希望倾注其间,以表明志向,寄托情怀,或自警自勉。

文人的书房,讲究题名,或以书房周围的山石花木为题:如苏州网师园的殿春,是因周围多芍药花(殿春为其别名),故有此名;以翠竹命名的曲园中的小竹里馆;以梅香命名的沧浪亭的闻纱香室;以梧桐命名的畅园的桐花书屋……

当然,仅仅为书搭建一个爱巢还远远不够,他们还要为自己心爱的书斋起个好听的名字,有些人一生只取一个斋名,有些人则会取数十甚至上百个斋名,从这些形形色色的斋名中既能够看出书斋主人的个人志向,同时也能够窥见其不同时期的心境变化。诸如陶渊明的“归去来馆”,显示出的是一种归隐田园、淡泊名利的个人志向;刘禹锡的“陋室”,则透露出一种志行高洁的个人节操和安贫乐道的精神意趣。政治家的书斋常常隐含着政坛的玄机,文学家的书斋则时时充溢着浪漫的情调甚或香艳的气息。前者像翁同■的“瓶庐”和梁启超的“饮冰室”,即分别蕴含着守口如瓶与“朝受命而夕饮冰”之寓意,表达了政治的险恶与书斋主人对时局惶惑忧虑的痛苦心情。后者如钱谦益的“绛云楼”和徐志摩的“眉轩”,二人均将书斋当做了金屋藏娇之所——钱谦益将自己新娶的夫人柳如是看做“绛云仙子”降世,徐志摩则将爱妻陆小曼的另外一个名字嵌入书斋名中,既暗含“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的诗意,又预示举案齐眉、夫妻恩爱的幸福前景,简短的书斋名中散发着浓郁的脂粉气,倒是与他的为人颇像。

有的书房命名,凸显着主人的人生态度,充满着哲理。苏州留园中一书房名曰“汲古得绠处”,典出《荀子·荣辱》中的“短绠不可汲深井之泉,知不几者不可与圣人之言”。意思是钻研古人学问,必须有恒心,要下苦工夫找到一根线索,方能登堂入室,有如汲深井之水必须用长绳一样。留园中还有一书斋叫“还我读书处”,取意于陶渊明的《读山海经》中的“既耕亦已种,时还读我书”,表现一种归隐后的人生真趣。苏州留园西花园书房名曰“织帘老屋”,“织帘”典出《南齐书·沉士传》,说沉士家贫如洗,却刻苦向学,在陋室中,一边织帘一边诵读诗书,口手不息,园主借用此典以铭其志。

古代文人的书房,在建筑上也往往风格独树,留园中的揖峰轩即是。这是一个园中之园,庭院为半封闭。轩西月洞门有一座静中观,外形似亭,二面借廊,只伸一角。轩前小院周围有曲廊,轩南庭有挺立石笋,青藤蔓绕,古木翠竹衬以名花。再看轩内,东头一张红木藤面贵妃榻,壁悬大理石挂屏;正中八仙桌,左右太师椅,桌上置棋盘;西端靠墙的红木琴桌上搁古琴一架;两侧墙上挂名人所书对联;北墙嵌三个花窗,有如三幅图画,幽静、秀美、典雅,在此间读书,与友人唱和,堪称一种全身心的享受。

有些书房的对联,都出自主人的手笔,文采飞扬,启人心智。清人郑石如的书房联为:好书悟后三更月,良友来时四座春。清人陈元龙的书房联为:水能性淡为吾友,竹解心虚是我师。

从古至今,文人的生活都是自成一体的,他们的一生其实就是一个与书不断相逢的过程,他们与常人之间的最大不同,就在于他们身上都有着极浓的书斋情结。对于文人而言,书斋首先是一个安顿灵魂的场所,当他们事业有成、春风得意的时候,书斋见证了他们曾经付出过的所有努力;当他们的事业落入低谷,铩羽而归,同样是书斋安抚他们躁动的灵魂、抚慰他们心灵上的创伤。

一般书斋又大致可分为藏书家的书斋和爱书人的书斋两种。其中藏书家的书斋分门别类,尤其注重版本的优劣与收藏的价值,以全取胜;爱书人的书斋杂乱无章,藏书只是根据个人的口味随兴而为,以趣为先。清代诗人袁枚在《所好轩记》中这样写道:“色宜少年,食宜饥,友宜同志,游宜晴朗,宫室花石古玩宜初购,过是欲少味矣。书之为物,少壮、老病、饥寒、风雨,无勿宜也。而其事又无尽,故宜也。”袁枚把自己的书斋取名为“所好轩”,并为之撰写了这样一副对联:“不作公卿,非无福命都缘懒;难成仙佛,为爱文章又恋花。”显然,按照我的标准,袁枚的书斋即应该划归到后者的范围之内,因为这里不仅是袁枚的精神皈依,同时也囊括了一位爱书人平生所有的声色犬马与快乐忧愁,所以,与藏书家的书斋相比,我个人更为欣赏的正是袁枚这般的书斋。

今天随着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拥有一间书房的物质条件对很多人来说已尽具备,但是我们还有古人的雅兴吗?

读书的诱惑

人在求学问的途径上虽然也主张“行万里路”,但更多的还是要“读万卷书”,所以,在古代,求学就是读书,读书就是求学。

古人读书,首先求一“苦”字。“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路苦作舟。”这两句对联只要是中国人都熟得不能再熟了。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这是从时间上对苦读提出的要求。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则是从精神状态和心境上提出要求。

家境贫寒,完全依靠毅力学习的穷书生。流传下来的如“凿壁偷光”“映雪囊萤”等故事。

读书的代价极为高昂。需要一家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比如十年寒窗,这里讲一个温馨的故事。过桥米线的传说。云南蒙自一书生为了避开人世喧闹,在一个湖心岛上读书。每天妻子为他送饭,家到岛上书舍有一段距离,送饭过去饭菜常常凉了。妻子关心丈夫,于是想出了一个办法。她用肥鸡熬成鸡汤,装在厚瓦罐中,因为汤有一层油脂能保温,所以送到的时候还是热的。再把配的菜肴、米线加进去,就成为鲜美可口的米线。妻子每天送饭都要经过桥,为了纪念就取名“过桥米线”。这种米线口感极佳,所以很快传开。

“头悬梁,锥刺股”是从方法上进行启发并提供榜样。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则是为苦读者指出美好前景,提供精神动力。于是,书生们“十年不窥园”,独自享受“十年寒窗无人问”的凄苦与孤寂。此时,“红袖添香”就成了青年学子们最美好的幻想和最惬意的读书状态,于是,蒲先生笔下那美貌如花、温柔似水的狐仙便于静夜里翩然而至。

苦读数十年,有人“一朝成名天下知”,可以衣锦还乡,光宗耀祖,享受荣华富贵。也有人由于种种原因,总不得第,成“落魄书生”。可怜他们只能感叹“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宋代有个叫晁冲之的,一生读书也没有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晚年他在一次黎明时分的旅途中,看见一户人家亮着的灯光,联想起自己的身世,不禁感慨颇多:“老去功名意转疏,独骑瘦马取长途。孤村到晓犹灯火,知有人家夜读书。”虽有千年时空隔绝,但读罢,我们仍能触摸到诗人心灵深处的酸楚。

不是每个人都能苦读。有人拿起书本就瞌睡,就无意学,一年四季都打不起精神:“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初长正好眠,秋又凄凉冬又冷,收书又待过新年。”这种情形在今天或许会得到我们的谅解,毕竟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读书,这个世界上的行业有很多,用不着千军万马争着过独木桥。但在当时,肯定是作为不学无术之徒、胸无大志之辈被加以批判的。而且这种批判会延续千年,很难有翻身的机会。

书圣的雅趣

王羲之(公元321年—公元379年,或公元307年—公元365年)字逸少,号澹斋,原籍琅邪临沂(今属山东),后南迁居山阴(今浙江绍兴),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是东晋伟大的书法家,被后人尊为书圣。

王羲之出身于一个书法世家的门庭。他的伯父王翼,王导;堂兄弟王恬,王洽等都是当时的书法名手。他七岁那年,拜女书法家卫铄为师学习书法。王羲之临摹卫书一直到十二岁,虽已不错,但自己却总是觉得不满意。因常听老师讲历代书法家勤学苦练的故事,使他对东汉“草圣”张芝的书法产生了钦羡之情,并决心以张芝的“临池”的故事来激励自己。

字品如同人品,王羲之成为书圣和他雍容恬淡的天性息息相关。二十岁时,太尉郗鉴派人到王导家去选女婿。当时,人们讲究门第等级,门当户对。王导的儿子和侄儿听说太尉家将要来提亲,纷纷乔装打扮,希望被选中。只有王羲之,好像什么也没听到似的,躺在东边的竹榻上吃烧饼,肚皮都露在外面。来人回去后,把看到的情况禀报给郗太尉。当他知道东榻上还靠着一个不动声色的王羲之时,不禁拍手赞叹道:“这正是我所要的女婿啊!”于是郗鉴便把女儿郗浚嫁给了王羲之。这故事便成了“东床”和“令坦”两个典故。

为了练好书法,他每到一个地方,总是跋山涉水四下钤拓历代碑刻,积累了大量的书法资料。他在书房内,院子里,大门边,甚至厕所的外面,都摆着凳子,安放好笔、墨、纸、砚,每想好一个字的结构,就马上写到纸上。王羲之在练习写毛笔字时,常常入了迷。他写啊,写啊,一天又一天,坚持不懈,忘了疲劳,忘了饥渴。有一次,他照例一拿起笔来,就忘了周围的一切,兴致越写越高。从早上写到晚上,又从晚上写到深夜,夫人端来了饭食,凉了又热,热了又凉,他也顾不上吃。有一个字,他写了不知多少遍了,始终不满意,于是再写。他就这么个脾气。任何一个字,甚至一笔一画,不练到自己满意的地步是不会罢休的。这样,不知不觉,迎来了雄鸡的第一声啼鸣,他这才感到,是该歇歇了,肚子的确饿了。他随手抓起一个馒头,蘸着一碟豆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因为这种吃法简便,可节省不少时间。吃着吃着,他忽然皱起了眉头。原来,他对刚才落笔的一个字不满意,觉得需要改一改,于是一边用馒头蘸着“豆酱”咀嚼着,一边继续练字。这时,夫人又走进来劝他休息,一看,先是大吃一惊,接着“咯咯”地笑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王羲之聚精会神地练习毛笔字,一只手抓着馒头不知不觉伸到了砚池里,蘸着墨汁吃起来,显然,他是错把墨汁当成豆酱了。王夫人笑着拿来铜镜,王羲之一看,只见满嘴是乌黑的墨汁,不由得也哈哈大笑起来。

王羲之早就认识到仿生学,他喜欢观察鹅,从鹅的某些体态姿势上领悟到书法执笔、运笔的道理。当然,鹅是一种美丽的家禽,养鹅也可以陶冶情操。有一天清早,王羲之和儿子王献之乘一叶扁舟游历绍兴山水风光,船到县禳村附近,只见岸边有一群白鹅,摇摇摆摆的模样,磨磨蹭蹭的形态。王羲之看得出神,不觉对这群白鹅动了爱慕之情,便想把它们买回家去。王羲之询问附近的道士,希望道士能把这群鹅卖给他。道士说:“倘若右军大人想要,就请代我书写一部道家养生修炼的《黄庭经》吧!”王羲之求鹅心切,欣然答应了道士提出的条件。这就是“王羲之书换白鹅”的故事。

王羲之非常注重笔力,“入木三分”就来自他。传说有这么一件事:过去做生意的店家一般是有招牌的,总要将自家的店号起个吉利的名字,例如什么“同仁堂”啦,“茂源记”啦,“康泰记”啦等等,名目繁多。有一家商店生意不错,扩大了门面,增添了货物,招牌也想换个新的。可别小看这招牌,它对生意的好坏还挺有影响呢。因此,招牌一般是用好的木板做的。有人给找来了一块曾经用来祭神的木板,木板上写满了祭祝的文字。开始,人们并不在意,商店老板叫人把木板上的毛笔字洗去,好写新的内容,哪知擦洗了半天,木板上的毛笔字不仅没有擦掉,反而更清晰了。洗不掉,就刨,木板刨了一层,笔迹依稀可见,木板刨了两层,笔迹还能看见。人们惊讶了:这是谁写的字,这样深刻有力,一位懂得书法的老先生来了一看,立即惊叹得叫起来,看着他一个劲儿地拍案叫绝的样子,在场的人都很奇怪,纷纷围拢来看。老先生说:“这是大书法家王羲之的笔迹啊!这字如此深刻有力,真是入木三分啊!”王羲之的书法怎么这样深刻有力呢?这与他平常坚持不懈地锻炼有关。作为一个书法家,王羲之不仅自己注意锻炼腕力,增强书写时的笔力,也严格要求后人。他的儿子王献之,很小就在父亲的指导下学习书法。有一次为了检查献之的笔力,王羲之悄悄地站在他背后,趁献之集中精力写字时,猛地用手指夹住儿子手中的毛笔往上拉,谁知献之握笔很紧,毛笔没有被夺下来。王羲之对此很满意,他高兴地说:“这孩子将来能成为书法家。”并当场写了一幅字赠给献之。这件事说明,书法家的笔力是下苦工夫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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