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想象出她得到六百元的心境就能想象出她有了广东男朋友的心境。火没有钱,从来都是紧巴巴的,可是火一分一分省下来的钱只够眉买一双布鞋或者一块便宜布头。
是阿水,带她去那以往只能眼巴巴瞪着的酒店吃饭,唱卡拉OK,坐公司的小轿车。从那时起,眉就以为坐大巴车是个耻辱,她宁愿乘坐贵些又乱些的短途中巴。
她买了个精致的手袋和银包。银包里经常是空的。当她从阿水那里回来,她会欣喜的发现,她的银包里多了五十元,或者一百元,甚至更多。
有时,她也会兴高采烈拎回一件件时装来反复试穿,那种感觉是新奇美妙的,让人想起来就心痛。
美爱好睡觉。阿水为她买了两条拉舍尔,将她的窝置的厚重温暖,她可以像一头懒猪一样趴在哪里。
那天下午,眉在睡懒觉,对面的空床上搬来一个女孩子,很清秀的东北女孩,叫苏蒙。
那天晚上,眉外出归来时,带了两个饭盆,一份黄瓜炒肉片,一份豆角苦瓜。
“来,吃饭。”她热情邀请苏蒙。
那时候的员工宿舍,四人一间,最好的通风位置被两个广东女孩占去,她只能选择靠洗手间的那面墙,墙上霉气泛滥,苏蒙的床则是对着门。
窗外,是家卡拉OK歌厅,夜幕,热闹的歌声会从那边飞过来。
雨,也会在这个时候落下来。
门外,公用阳台面临一条偏街,街上种满杜鹃,一年四季开着粉红色的花,舒展嫩绿的叶。偶尔,墙角也会钻出一两支更浓更艳的紫荆花来,让人眼红红的看上半天。
街后面,是一片青山。
当然,街道上也会爬过一两只惊人的肥鼠,把站在阳台上的人吓回去。
“我已经吃过了。”那年,那天,那个晚上,苏蒙这样回答阿眉。
“吃过了算什么!”阿眉不由分说,递给她一双筷子,她自己也像一只小馋猫似得很快扒了几口,她说:
“我也吃过的,刚刚吃过。”
可是她就像没吃过饭那样急。
苏蒙一下子喜欢了阿眉。她喜欢她,不是因为吃她的盒饭,而是欣赏对方的真实。阿眉很自然,从不掩饰她的缺点。她喜欢说话,喜欢笑,可吃饭时却只匆匆忙忙的吃。吃得快,咽的也大方,从来不斯文,她的筷子像小鸡啄米似得点着,如果她喜欢,会连汤水都:“滋滋”的咽下去呢。
阿眉也喜欢苏蒙,她看她顺眼,还觉得她善解人意。
那个晚上,阿眉向苏蒙讲述了她自己的故事和她的两个男朋友。
从那天起,阿眉开始呵护苏蒙,哪里有阿眉,哪里就有阳光。
那时候在中餐做事,又累又受气。酒店管理严格,领班到经理,各个板着脸像日本鬼子似得转来转去,让苏蒙很不习惯,加上她又是新来的,听不懂粤语,就更成了督促和引导的对象。
阿眉总是在苏蒙需要的时候出现。每当有客人进来,她会暗示咨客小姐将客人带到自己的台上;每当苏蒙负责的台位客人要点菜,她就会机灵的溜过去,遇到苏蒙听说失误,她又会竭力的去弥补。
阿眉不是对所有的人好,偏偏对苏蒙特别好。阿眉工作勤奋,私人生活却一团糟。她喜欢同苏蒙挤在一张床上。叽叽呱呱的说个没完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