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的几日里,林建华确实耿耿于怀,对介绍人和那心不在焉的哥哥恨的咬牙切齿,恨不能像追打偷食的饿狼一样狠狠揍一顿。
那晚,二叔的安慰不声不响,但正如他期待的那样,让他明白还有人在乎他的快乐,而不是他一直体验的无视与责怪。父亲曾怪他不信自己家里人,反而只信二叔,现在看来原因显而易见,在冰冷的如冰渣般的现实中有一双温暖的手,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沉浸在悲伤里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什么都不做,想象自己置身于悲伤往事的氛围里,就大功告成了。
可他无法什么都不做,他无法日日不出的待在那所坚硬的房子里,他甚至不被赋予沉浸在悲伤里的权利。他需要劳作,或者说田地里那些嫩绿又脆弱的小生命需要他,它们像依赖爱人一样的依赖着林建平,一连几日,如果不见林建平的身影,那些疯狂的野草便重出牢笼,开始作威作福,猖狂的虫子肆无忌惮的啃食庄家,在一年里最好的时光,它们争分夺秒的获取生存空间。
它们多么不愿林建平醒来,他也自愿不要醒来。
可他必须醒来,眼前的现实决定着他的生活。
人们都说时间是一剂良药,能治好所有的伤痛,在他这里却是——极度渴望他的庄家,让他渐渐的忘却了,或许等到几个月后,林敏到底长什么样,他也会记不清。
庄稼在地里疯长,一天和一天都有不一样的光景,今天玉米苗才到肩膀,隔天却挠到脖子,后天几乎就要背上果实,日子飞跑着,把伤痛远远的落在后面,却单单捎着林建平。
时间是一切伤痛的良药,它使人们遗忘,让人疏离,最终开始迎接新的生活。
玉米终于从绿油油变成了黄灿灿,从宽阔的田间地头来到了光秃秃的晒场上,稻谷也收了,粒粒饱满的粮食正在贪婪的吸收富含生命气息的金色阳光,等到所有这些都晒干了,就全部收进谷仓里,等待漫长的冬季过去,才能再次见到芬芳的泥土。
林建平家的谷仓是很好的谷仓,不是说它修建的多么结实,而是非常有趣,结实的谷仓随处可见,有趣的谷仓却仅此一个。林建平自认为家里的谷仓透露出一股朝气、蓬勃、生生不息的生命力,之所以能感到这些,完全得益于谷仓顶上几片亮堂的玻璃瓦。
早晨,第一缕阳光照进来的时候,谷仓里的粮食几乎全都没睡醒,伸的伸懒腰,打的打哈欠,一幅慵懒而生动的画面。早晨的阳光是金黄色的,带着清凉的雾气,唤醒了谷仓里无数的小生命;到中午时分,阳光太过炙热,即使隔着一层厚厚的木制谷仓盖,小生命们仍能感受到干涉的热烘烘,这让它们无精打采的昏昏欲睡;傍晚,夕阳如橙色的织锦,把谷仓晃的亮堂堂的,这是一天里最后的辉煌,每一粒粮食都在仰望这一刻的辉煌,每一个小生命都在赞叹大自然的神奇,伟大的造物主,对所有的生命都同样公平。
一年最主要的耕种,到此为止了。秋天剩下的时间,主要工作就是修修补补,田地间即将垮台的狭窄泥土小路,某一块儿因滑坡而受损的土地,那些需要呼吸新鲜空气的底层泥土,田间地头稀稀拉拉剩下的几株全屏天赋生长的庄稼······这些剩下的任务,林富国一个人完全可以胜任。
冬天的任务就更简单了——休养生息,这是最主要的腔调,任凭天空阴沉的下雨,在家里闲散的烤火取暖,或者田间地头晃悠悠慢吞吞的走一遭,把每一寸土地视察一遍等等,冬天的工作仅此而已。一年的劳碌,在这个季节修整,大家仿佛忘了田地和庄稼,只一心期盼着春节的热闹。
可是,对于林建平来说,收获是离去的开幕式,家里忙完了,他该去外面找个事情做,来增加本已经衣食无忧的收入,没有人会觉得钱太多,人们只会要求更多,这是常识。
在中国广阔的土地上,需要人的地方实在太多,不光是东南沿海,连稍微近一点的内陆地区也陆陆续续开始走向繁忙,国家想把区域的不平衡缩小一些,于是内陆也沾光放起光彩。
正在他到处打听哪里有合适的工作时,曾经一起工作过的同事打来电话,说在内陆的某个市有一份待遇很好的工作,不光待遇好,活计还轻松,希望他们能继续在一处工作。林建华当然很高兴,甚至是非常心动,但他还没有决定去,因为他的目的在于一边工作,一边寻找合适的妻子,如果无法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他是不去的。
那天,他刚刚去了一趟镇上,想把家里的农田补贴款取回来,可是因为他去的时候已经中午十一点,相关的办事人员提早走了,于是扑了个空。他正郁闷的骑着轰隆隆的摩托车往家走,路上竟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赵军!
“嘿!去哪里?”隔的老远,林建平喊起来,声音愉快又洪亮。
“噢,是你呀!吓我一跳。”果然是他,一副一惊一乍的样子。
“今天咋走起路来了,你的小汽车呢?”林建平把摩托车停在路边,往赵军走去。
“快别笑我了。”赵军一副惨兮兮的样子,说话间几乎快要哭了。
“咋回事?这副样子?”林建平看在眼里,忍不住问道。
“说来话长,而且现在不想说。”低沉又悲伤的声调,这让林建平不知所措,他最不擅长的,就是安慰别人。
“去我家坐坐,离这里近的很。”林建平说。
“不去了。”赵军幽幽的抬眼看一眼林建平手指的方向,低头又说:“这个样子,哪能见人。”
“不不,我那里没别人,就我一个,你知道我没说下媳妇。”林建平说完不好意思的笑笑,这段时间他开始有意无意的拿这件事自嘲,听起来好似他真的已经坦然面对了,事实上,他是怕被人问到,如果自己先说出来,并且再稍稍的自我攻击一下,哪怕别人接话也是几句安慰,不会再是探寻又责怪的语气。他觉得这方法很有用,现在已经应用的得心应手了。
“真的没别人,就你一个?”赵军泪眼婆娑的望着林建平问。
“真的!就我一个!就算别人来敲门,我也不开。”林建平说的一本正经。
他的话把赵军逗笑了,一个苦涩又忍俊不禁的笑,让人看了倍感心酸。
摩托车是村子里最常见又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几乎家家男人都有一辆,它确实以小巧和快速得胜,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就到了那座坚固的小楼房前。
“房子修的不错。”赵军一脸苦相,但仍然不忘夸奖房子。
“一般般啦!”林建平嘴上说着,心里却乐开了花,这是他最自豪的地方,他最亲爱的房子。
果真,一进门,林建华就乒乒乓乓的把大铁门反锁起来,即使他父亲过来,也难以进门。赵军看到这一幕,又一次被感动了。
这里人们的好客众所周知,不弄几个拿手好菜,如何招待多年的老友?林建平打开冰箱,准备解冻一些肉,再准备几个蔬菜,用一顿丰盛的午餐再一次证明不老的友谊。
谁知,刚打开冰箱,却被赵军拉住了:“什么都别做,我不想吃。”
“都午饭时间了,不吃点怎么行?”林建华显然还没理解老朋友的意思,以为仅仅是客气话哩。
“刚和老婆办完离婚,什么也吃不下。”赵军说着便泪如雨下。
“什么?离婚?”林建平以为自己听错了。
“离了,什么狗屁婚姻,还不如没有!”赵军咬牙切齿的说。
“咋回事?这不才过去两个月,上次碰到你,还带她们娘两去玩,这会儿又离了?”林建平一边搭着赵军的肩膀往沙发上坐,一边惊诧的问。
“两个月,一切都完了。”赵军说完就把头埋进膝盖里,痛苦的抽泣起来,他的头发随着那抽泣的节奏一下一下的晃动,那节奏晃的人心里发慌。
“你的小汽车被她要走了?”林建平问出这么一个无关痛痒的问题,让他自己都觉得惊讶。
“嗯,给她和那个狗男人用!”赵军抬起头,眼里汹涌着愤怒。
“我不知道······”林建华还想问什么来着,可说到一半,却忘了后面的词,自己到底想问什么?他皱着眉头想了几秒钟,实在记不起来。
赵军见他不说话,就又把头埋进膝盖里,就像一只遇到危险的鸵鸟,把自己托付给沙子一样,赵军把自己托付给膝盖和眼泪。
那个话到嘴边却始终记不起来的问题折磨着林建华,他不停的想去回忆,却越来越发现记忆一片空白,他甚至记不起赵军妻子的模样,上次明明看了几眼的。终于,他无可奈何的把赵军的妻子模糊为某个年轻的女人,一个狠心又花心的坏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