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气象预报说,杭州六月份13天12个下雨天,进入了典型的梅雨季节。果然,瞧外面一副“要死不死”的天气,连带着影响人的心情。
我捧着手中的马克杯,站在窗前,瞻望着远处。已经维持这个姿势达半个多小时,一动不动,沉默得如同一尊雕像。
半个小时前,收到兰泽的短信。说茜茜生病了,吵着闹着要见他。他没法,只能去一趟。
即使心里一万个不乐意,还是发个好字过去。她终归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还该死的让他放不下心。
现在的心情就犹如外面的天气,阴晴不定外加要死不死。
很多时候,都可以不去想关于他家庭的事情。想得越多,越反感。即使家里的奶奶同意,那个冷漠男人反对,慕兰语的敌对,星辰的尴尬,慕兰轩的怪异,都是一道道无法跨越的鸿沟。
他可以说不用在乎他们的想法,可是没有亲人的祝福,总是一大憾事。
更重要得是,他还有个自小就订婚的未婚妻。多么门当户对,多么男俊女靓!自己呢?要家世没家世,要相貌没相貌……什么都比不上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何况年岁又差了四年,哪个大户人家肯接受自己的儿子娶一个年长的媳妇?
哎呀,烦死了。真想拍拍屁股走人,省得在这里吃干醋。
“怎么了?脸色这么差。”泰紫温和的声音想在耳畔,我回头一看,他正优雅的迈着小步走过来。手中同样的捧着一个马克杯。
我摇摇头,似图甩掉烦闷的思绪。“没事。”
“我忍了很久,还是决定告诉你。”泰紫似乎是下了决心,握着马克杯的手紧了紧,然后郑重的开口。
“其实那个人是轩。”
“什么?你开玩笑吧?”怎么可能是他?容貌相差太大了吧?印象中那个男孩子瘦瘦的小小的,干扁扁的,如同未成熟的四季豆。
泰紫已经走到我身旁,幼稚的用自己的马克杯跟我的一碰。脸上洋溢着轻柔的笑容。
“真的。那个时候他刚刚生过一场大病。叔叔把他送到乡下去疗养。碰巧在要回来的时候碰见了你。这些年,他一直在找你,可是都未果。直到去年有一天晚上,他兴高采烈的打电话来,说是找到你了。可惜你没认出他。”
真的假的?他阐述的很诚恳,不像是撒谎。可是这容貌上的差别,也太匪夷所思。“当时为什么会遇见我?”我出题考问。
“他说是他不注意,差点被汽车撞,是你拉他一把,才幸免于难。”说话的时候,泰紫很认真,不像平时的模样。
信了大半,还是不甘心继续追问。“当时他说了什么?”
“他说既然你救了他,他就要以身相许。当时你还一脸的嫌弃。说他长得这么丑。”说这时,泰紫很不给面子的笑了起来。
汗,大汗,他这家伙居然连这事也跟好友讲,羞不羞啊!
“他叫你不要嫁人,等他长大后,来娶你。当时你还说,如果长得丑,就不要来找了。”
泰紫笑得更加放肆,完全不知道这是人家的隐私,被他拿来这么一说,倒像是个笑话一般。
我不爽的一掌拍过去,正好他在喝水,猛地吐了出来,糟蹋了可怜的受害者——玻璃。
“哈哈,叫你笑。”这下轮到我乐了。
“为什么前几次不肯告诉我?”软硬兼施都不行,这次怎么这么好。
泰紫拿过纸巾擦擦身上的水渍,声音里染了几许悲伤。“因为我看不下了。你现在是他弟弟的女朋友,说出来有什么用,难不成还抢自己弟弟的女友。偏偏又放不下,每天晚上拉着我喝酒,前天晚上还喝的胃出血。他这样糟蹋自己,我看的心疼。他很想见你。我打电话给你,结果你这家伙居然叫兰泽来照顾他,存心想把他气死,是不是?”
话说到最后,悲伤不在,却严厉了不少。
我怔怔的捧着马克杯,全然不知该如何反应。原来全是我误会他了。早在他第一次来找我的那个时候,说他喜欢我,要我做他女朋友的时候,估计就已经认出我了。而我一直以为他是怀着某种坏得企图,一直躲避着他,基本上能躲多远就多远。
现在又因为我的关系,一个人孤单的在医院里。想不下去了,我匆忙的放下马克杯,拿起自己的包包,夺门而去。
泰紫瞧着那个焦急的身影消失在门口,苦笑了一下。哎,他是真的看不下去了。轩,你可别生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