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停停!”
沐恩用右手食指抵住左手手心。
“你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让我帮你“绑架”一个恶魔信徒?”
夜轩点点头。“是啊,你这么厉害,这件事对你来说一定不在话下。”
沐恩对夜轩的夸赞显得很是受用,颇有一番高人风范。
“既然你这么说的话,我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你了吧。”
“你干嘛去?”
“我去换身衣服,这件袍子会妨碍我战斗的。”
“那好吧,我在这里等你。”
抬头看了看缓慢移动的云朵,今天是一个晴朗的天气。轻柔的云朵从狄斯河湾一直飘到烨都上空,将一大片阴影洒向烨都的主要街道。两旁是店铺、餐厅、银行、咖啡馆,还有游戏厅以及很多夜轩没去过的地方,倒是沐恩,把这些地方逛了个遍,尤其是游戏厅。但这次她是有任务在身,所以只能遗憾地看了几眼,就移开了目光。两人穿的算是比较低调。夜轩是白色T恤衫和黑色牛仔裤搭配在一起的中性服装——毕竟他的人偶身体不仔细看很难区分出男女。沐恩还是那天去角斗场的服装,灰色半身紧身衣、灰色紧身裤和适合攀岩的白鞋。这身衣服很适合战斗,材质不易损坏,更能辅佐她的两个能力——也更能体现她的平板身材。
拐了一个弯,两人这次专门挑一些僻静的小路走。别看“恶魔信徒”事件发生了很多起,但对于烨都这种一级城市来说实在是九牛一毛。这座城市每天都会发生数场危险事件,也是所有城市中,地下势力最为猖獗的。恶性事件是这座城市的家常便饭,只不过全都被它的广阔所遮盖了过去。
“哎~。”
夜轩看了沐恩一眼,问道:“怎么了?唉声叹气的。”
“都说烨都是所有城市中犯罪率最高的,甚至比帝都还要高。可走了这么长时间,连一起抢劫都没有看见,更别说恶魔信徒了。”
夜轩不慌不忙地走在前面。
“急什么,哪能让我们随随便便就碰上,肯定是要费一些周折的。”
“那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当然。”
沐恩眼前一亮。
“什么办法?”
“据我所知,在一个人陷入绝望时,他们有可能出现,利用那种迫切的报复心里来完成契约,这么想的话,那找到他们就很容易咯。”
沐恩仔细思索了一下。
“一个人陷入绝望,绝望……监狱、角斗场?那里挺让人绝望的。”
无奈地叹了口气,夜轩鼓励似地说道:“再想想,比如你最害怕失去什么?”
沐恩抵着好看的下巴,一双深蓝色眼珠露出思考的神色。
“当然是钱了。”随即露出恍然的神色。“难道是赌场,输光了钱所以绝望吗?”
“答对了,在那里赌徒们失去了一切。我们沿着这条小路可以绕到一家赌场侧面,观察那些出来的人。”看向认真听着的沐恩,夜轩说道:“你能很敏锐地察觉到每个人的心情,等确定了目标之后,我们就跟上他。”
“好主意。”右拳轻轻击中左掌,沐恩露出笑容。
竹文滨,一个清幽文雅的名字,它属于一个相貌端正的男子。男子出生在佩城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尽管生活并不富裕,但也算是衣食无忧,从小到大,他从未因为某件事而真正努力过。这也造就了他一直到二十四岁仍然没有什么太大的本事,换了无数份工作没有一个能长久坚持下去的。看着周围同龄的从小一起玩到大的伙伴都有了属于自己的事业和漂亮的女朋友,他心中很不平衡。他并不觉得自己比他们差,和他们相比自己甚至要比他们优秀许多。他的相貌可是被人从小夸到大的,很多人都说,他的样貌绝不输于那些模特和明星,他本人也是这样认为的,等他逐渐长大了,各种夸赞声转变成了让他觉得不舒服的眼神。那些目光似乎在说:这孩子怎么还总是这么闲着,也没有对象,以后没有什么出息了。”
他受不了这种目光和猜测中的闲言闲语,他也害怕找工作被拒绝,每当听到关于他某位玩伴怎么样的闲聊时,手中的工作顿时变得索然无味。
我只是缺少机会,如果不是因为我父母没有能力给我创造机会,我早就了不起了。他总是这样认为。
所以他买了到达烨都的昂贵火车票——只有火车,因为在废弃荒野想要修建其他道路简直难上加难,带上他从父母手中说谎骗来的钱和行装离开了。他觉得那里,只要敢拼就一定会有机会的,然后带着钱和懂事漂亮的女朋友在所有人羡慕的目光中回到佩城。可是,到了烨都之后他才发现,事实并不如想象般那样美好。在佩城,他还可以找到简单的工作,在这里,没有学历和工作经验的他去规矩繁琐的餐厅都会被嫌弃,只工作了一天就被赶了出来。高昂的物价成为了他的第一道难关,自己带的这些钱只够他在最廉价的出租屋中住一个月,不想和那些街头艺人流落街头的话只能睡出租屋,别无选择之下,他与另外一个人合租了一间屋子,那是一个看上去非常潦倒的人,身上有很多紫青痕迹,看上去像是被打的。看到对方邋遢外表的一瞬间,他就非常厌恶对方,但又不得不忍受着和他住在一间房间。
在烨都生活的越久,他的无力感越强,因为他绝望地发现,他真的连一个工作也找不到。有人告诉他,如果他是异能者的话可以去地下角斗场拼一拼,豁出性命的话可以赚大钱。他听到这句话苦笑了一声。他确实有异能,不过他的能力除了能让他睡个好觉之外没什么别的用处了——而且他也不敢。他可以短暂屏蔽自己的部分感官,这个无用的能力让他痛恨了好久……
他越来越想念家乡了,但他很快将这个不知羞耻的想法压制下去,混不出个人样来他宁愿死在这里也不愿毫无作为地回去接受别人的冷眼。
在满腔愁容时,他坐在艺人们街头表演的地方,拿出口琴吹奏了一曲,这是他为数不多从小坚持下来的爱好了。他将悲愤与愁容糅合到了曲中,吸引了一些人来围观,吹着吹着,他流出了眼泪,那种悲愤和愁容变成了用来感动自己的壮志难酬。其中一名棕发棕眸的女子坐到他身边,拿出精致的笛子配合着他吹奏起来。两种不同的音调恰到好处地融合到一起,听的围观者们百转千回、流连忘返。一曲终了,他赚到了在烨都半个月以来的第一桶金。几张小面额的钞票落到他的脚下。
“你的曲很苦,似有烈火烧灼,总觉得你心有不甘。”
女子头发和眼睛的颜色让她看上去有些冷峻,从她身上感觉到了一种让他羡慕的镇定和自信。她的目光具有恰到好处地穿透力,让他内心的不安来回徘徊在即将显露的临界点,可以让他正常说话,不至于露怯,但又不敢过于随便。
“你的笛声也很优美。”他努力从为数不多的词库中翻找出夸奖的词语,恨自己为什么不多学一点美丽词句。“感谢你能和我一起吹奏,总觉得自己吹的不是很好,拖了后腿。”
女子微微一笑。
“哪里,是我功力尚浅,拖累了你的演奏。”
他想要询问对方能否再次和他吹奏一曲,但是他经常伪装的自信和随意在对方面前不堪一击,被搅得支离破碎,一直没敢说出口,他努力让自己的目光变得深沉,看向来来往往的行人,但其实他只是在掩饰不敢与之对视的事实。直到女子亲口提出,他才能在乐声的掩护下稍稍保存一点颜面。
那天晚上,他回到出租屋,第一次觉得自己邋遢的“室友”顺眼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