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董卓没有飞毛腿
大将军何进想诛杀宦官“十常侍”,何太后不准,便听从袁绍的馊主意,召董卓入京逼何太后,以此来诛灭宦官。
第三回:“(何)进乃暗差使命,赍密诏星夜往各镇去。”
“董卓,先为破黄巾无功,朝议将治其罪,因贿赂十常侍幸免,后又结托朝贵,遂任显官,统西凉大军二十万,常有不臣之心,是时得诏大喜,点起军马,陆续便行,使其婿中郎将牛辅守住陕西,自己却带李傕、郭汜、张济、樊稠等提兵望洛阳进发。”
简单说,董卓接到皇帝诏书,就从西凉统兵进京都洛阳。
这里有两处不符合历史事实。一是董卓没有担任过西凉(凉州)刺史,二是董卓接到诏书时不是在凉州,而是在冀州辖区内的河东郡!
董卓没有担任过西凉刺史不是问题,可以虚构,然而从凉州接到诏书再进发洛阳就很不符合常理了。
凉州距离洛阳近三千里,董卓从接到诏书从西凉出发到洛阳,横跨近三千里,董卓没有飞毛腿,加上当时天下大乱,等他带兵到洛阳,黄花菜都凉了,更别说他是否能安全到达的问题。
真正的历史事实是,从公元184年开始,韩遂、边章、宫伯玉、李文侯、马腾等陆续在西凉作乱,朝廷派张温、董卓、周慎等征讨,取得一定成效。
公元188年,朝廷封董卓为前将军,和左将军皇甫嵩共同平乱,又取得很大进展。
公元189年,朝廷封董卓为少府(掌管宫中皇帝皇后服饰、珍宝、膳食等事物的官),因为没有军权,董卓拒绝就任。朝廷没办法,改封董卓为并州牧(并州刺史),同时要他将军队交给皇甫嵩,董卓上书朝廷说:“我的军队跟了我十年,士兵都舍不得离开我,我要带领他们到边关去建功立业!”
董卓没有把兵士交给皇甫嵩,而是带兵去并州赴任,没有赶到并州之前,天下大乱,董卓中途赖在河东郡不走了,董卓实际是在河东接到诏书的。
河东郡距离洛阳不到五百里,这也是董卓能够捷足先登的原因。
(六)提前报到的“丞相”
第五回,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董卓召集部下商量对策。
书中描述:“吕布背后一人高声出曰:'割鸡焉用牛刀?不劳温侯亲往,吾斩诸侯首级,如探囊取物耳!',卓视之,其人身长九尺,虎体狼腰,豹头猿臂,关西人也,姓华名雄。”
“温侯”为吕布的封爵,但是在吕布诛杀董卓后,王允论功行赏,奏报汉献帝封赏的。《三国演义》原著显然是提前了,对于小说来讲,是允许存在的。
同样的道理,曹操迎接汉献帝后,自封为大将军,但是手下人已经称呼曹操为“丞相”,(第十七回开始就出现了)这就显得有点突兀。
为什么突兀?
“丞相”这个职务,是曹操扫平北方后,在赤壁之战这年、也就是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在南征前夕,曹操裁撤三公(太尉、司马、司空),自己兼任丞相的。
最关的是键《三国演义》第三十九回也提及到了:“曹操罢三公之职,自以丞相兼之,以毛玠为东曹掾,崔琰为西曹掾,司马懿为文学掾。”
如果三十九回不提曹操兼任丞相这件事情,作为小说,为了行文方便,提前出现是允许的。
遗憾的是,作者在三十九回提了这么一句,因此在三十九回之前出现“丞相”称谓是不妥当的。这个提前报到的“丞相”显然是不恰当的。
说到书中称谓的突兀,还表现在对关羽的称呼上,作者想表达对关羽的尊敬,有时候称呼关羽为“云长”,有时称呼为“关公”,很不统一。称“云长”可以理解,可是称呼为“关公”,什么来头、原因?着实令人费解。
(七)从天而降的高顺
高顺在书中第一次现身是在第十一回。
书中说:“却说吕布于寨中劳军,陈宫曰:'西寨是个要紧去处,倘或曹操袭之,奈何?'布曰:'他今日输了一阵,如何敢来?'宫曰:'曹操是极能用兵之人,须防他攻我不备。'布乃拨高顺并魏续、侯成引兵往守西寨。“这个高顺的出现来的很突然。
高顺在吕布手下是重要猛将,更是吕布的心腹之人。武艺并不弱,可以和张辽并肩;地位很高,甚至比张辽更重要。
高顺比张辽得地位更高可以从两个方面看出,第十八回,吕布“”令高顺、张辽取小沛,攻玄德。”高顺摆前面,是主将,张辽是副将。第十九回也说“高顺引张辽击关公寨,吕布自击张飞寨…”吕布占领小沛后,“布自引军投山东兖州境上,留高顺、张辽守小沛。”高顺和张辽一起战斗时,高顺自始至终都摆在前面。
再者,吕布在下邳兵败被俘的同时,陈宫、高顺、张辽也一同被俘,陈宫、高顺最后都不屈服投降被曹操所杀。所以说高顺在吕布军中的地位很高。
但小说前文并没有交待高顺的出场,倒是在同一章节(第十一回)前一段落描述张辽、臧霸出场时,交待了另外六位相对次要的部将,诸如郝萌,曹性,成廉、魏续、宋宪、侯成等出场。“阵圆处,吕布当先出马,两边摆开八员健将:第一个雁门马邑人,姓张,名辽,字文远;第二个泰山华阴人,姓臧,名霸,字宣高。两将又各引三员健将:郝萌、曹性、成廉、魏续、宋宪、侯成……”
这不能说是一个小小的遗憾。
(八)画蛇添足的“衣带诏”
“衣带诏”是汉献帝咬破手指,用鲜血写成的秘密诏书,内容是命董贵妃哥哥董承联络忠于汉朝的官员诛灭曹操,伏皇后将诏书亲手缝制在玉带紫色锦缎里面,所以称为“衣带诏”(第二十回)。
之所以制作“衣带诏”,是汉献帝采纳伏皇后父亲伏完的建议,为躲避汉献帝身边曹操安排的耳目采取的不得已措施。
因为“衣带诏”制作水准高超,曹操尽管事前探听到消息,亲自查看了玉带,没有发现其中的秘密。
董承回家,将玉带仔细反复察看,也没有发现有什么机密。后来董承看得累了,打着哈欠正想伏在案桌上休息,不料玉带锦缎处被灯火烧开,露出里面的血娟,至此董承发现密诏。后来拿着密诏联络马腾、刘备、王子服等人。
其实这个情节有个很大的漏洞。
第一,“衣带诏”是伏完提出的,在哪里提出的?在还是在皇宫!也就是说,既然汉献帝左右都是曹操耳目,害怕召董承来商讨大事的时候被窃听,那么伏完的话就没人窃听了?
第二,如果说伏完是伏皇后的父亲,是国丈,可以自由进入内宫,那董承也是董贵妃的哥哥,是国舅,同样可以进入!
第三,退一步说,假设伏完的出入没有限制、没有被监视,那把密诏交伏完转送董承不是更安全吗?何必弄一个“衣带诏”?
第四,再退一步说,如果伏完出入也会被搜身,“衣带诏”完全可以交给伏完,何必让董承像猜谜语一样,一头雾水,如果不是灯花溅落,董承能否看到密诏都是疑问!
显然,这些情节的增加纯粹是为了故事的精彩曲折而已,但存在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