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农学校管理方法
梁漱溟自1924年辞去北京大学教职后,先后主持了山东曹州中学高中部的工作,出任了广东省立第一中学校长、河南村治学院教务长,主持了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工作,在四川创办了私立勉仁中学、勉仁文学院等。其中,他在山东乡村建设实验中组织的乡农学校实验具有独特的风格和意义,其管理思想和活动对我们今天的教育管理尤其是农村教育管理和改革而言,是一份宝贵的财富,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借鉴。
乡农学校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为乡村建设服务。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中国农村经济的衰败和农民的愚昧无知,试图从教育农民入手,改变乡村生活,以实现整个社会的改造。梁漱溟在寻找救国之路的过程中体会到,中国的问题在于社会内部的文化失调以及因此而出现的社会无序,解决这个问题只能从社会内部入手。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中国文化的根本在乡村,中国被破坏得最厉害的也是乡村,因此中国问题的解决必须从乡村入手,进行乡村建设。
于是,梁漱溟主张:只有一点一滴地从教育着手,才可以一点一滴地进行建设。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刊行的《乡村建设旬刊汇要》中提到,“以乡农教育推进乡村建设”,“我们的意思是要指明乡村建设与乡农教育是不能分离的,乡农教育的目的只有一个——改造乡村生活;乡农教育的方法也只有一个——去与乡农生活”。根据当时中国乡村的实际状况,梁漱溟认为,只有通过乡农学校的形式,把乡村组织起来开展自救,才能解决中国乡村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对乡农学校的管理中,一切管理活动的主旨皆是为乡村建设服务,通过教育促进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的整体发展。
乡农学校的组织形式:乡农学校是实施乡村教育的中心环节,分为村学和乡学两级。自1931年冬开始,山东邹平乡村教育研究院师生在梁漱溟先生的亲自指导下,到邹平各区乡调查研究,试办乡村教育,取消原有的区,将全县划分为10个乡,乡设“乡学”,乡以下分若干村,村设“村学”。“村学”是“乡学”的基础。学校的组织形式是政教合一的复合体。村学乡学在这里不仅是个机关,并且是个团体。它包括学长、学董、理事、教员以及一村中或一乡中男妇老少人众等而言。
乡农学校名为学校,实际上远远超过了学校的功能,它是集政治、经济、教育为一体的综合组织,是乡村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乡农学校的目标是:通过乡农学校的组织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并经知识分子的引导,推动他们自觉起来建设乡村,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改造乡村,建设乡村。”
其组织原则是:⑴政教合一、以教统政。乡村建设借助教育的力量来实行政治和经济措施,以“村学”替代村公所、“乡学”替代乡公所,发挥行政机构的职能,名曰行政系统“教育机关化”,以教育力量代替行政力量。⑵学校式教育和社会式教育融合归一。从乡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梁漱溟十分重视乡村民众教育。他认为,乡村教育“要以民众教育为先”,抓住成人教育,以推动社会改良的工作。他在《社会本位的教育系统草案》中说:“今之学校教育,一传统教育也;今之社会教育,一新兴教育运动也。正唯传统学校教育有所不足,或且日益形见其缺短,乃有今之所谓社会教育(或民众教育或成人教育)起为补救……真教育行且见其为两者之融合归一。”学校式教育根据需要在乡农学校中分别设立儿童部、成人部、妇女部、高级部。社会式教育主要是通过农业改良、倡办合作事业和风俗整顿等措施来实施广义的教育工程。
梁漱溟的乡农学校突破了传统学校教育的封闭形式,在大乡村教育管理理念下,扩大了教育地域,学校、农场、田间、工厂、家庭都可作为教育的场所;一切乡众都可接受教育;教育内容也被拓宽了,读书、识字、各种技能技术都是教育的内容;教育方式不局限于课堂教学,课后活动、劳动、精神陶炼、示范等多种方式灵活运用。
乡农学校的管理机构由两个方面的人员组成:一方面是校董会,由校董会聘任学长(校长),一般由地方上有知识、开明、品德端正的人担任;另一方面是教员与辅导员,由研究院受过训练的人员担任。一方出知识、方法、思路,一方搞组织、管理。这两方面的力量结合起来,组织发动全体学众(即全村村民)进行乡村建设。
梁漱溟对“乡学”、“村学”的领导方式有非常具体、细致的要求:除去一切强制手段,除去一切官僚作风,除去一切行政倡议,不能急切,必须从平凡处入手,让“村学”、“乡学”中的日常功课发挥作用,真正做到社会学校化。这样,乡村管理就由过去的行政强制改为知识道德感化。以此消除农民与管理者之间的对立,达到自治的目的。
梁漱溟十分看重道德伦理的建设作用,认为精神陶炼比知识技能更为重要。精神陶炼的目的在于救济濒临没落的乡村精神,让乡村人也能激起搞乡村建设的热情,以改变一般人“窘闷无主、意志消沉”的精神状态。梁漱溟在学校中开设了精神陶炼课程。精神陶炼包括三方面:合理人生态度的指点,中国历史文化的分析,人生实际问题的讨论。具体步骤是:“大概起先要顺着他的心理,以稳定他的意志,将中国旧道德巩固人们的自信力。然后再输入新的知识道理来改造从前不适用的一切,以适应现在的世界。”
同时道德协会每天都要召集全村人一起“朝会”,村民们一起唱歌、呐喊,听学校领导或某位教师的演讲,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健身操。
梁漱溟认为,要改造乡村社会,创造新文化,仅仅依靠中国传统的经学课程和西方的科学课程是不能完成的,学校必须开设适应中国社会现实和乡村实际的课程。根据当时乡村和乡农的实际状况,乡农学校的课程设置分为两大类:一是各乡农学校相同的课程,有识字、音乐和精神讲话。二是各乡农学校不同的课程,即各地方因地制宜设置的课程。如根据地方治安状况差的情况,设置自卫组织,作自卫训练;山地可以造林,就设置怎样造林的课程;在种棉区设置如何选棉种等课程。而且还可以根据当地需要,随时成立短期的职业补习班或讲习班,如种棉、造林、织布、养蚕、烘茧等。当然,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内容稍有差异,如成人教育开设有公民、识字、农业基础知识、武术等课程;妇女教育开设有育婴、家政等课程;儿童教育开设有国语、算术、卫生、常识、公民等课程。
梁漱溟认为,传统的学校教育存在着过多传授理论知识、缺乏实践锻炼的弊端。梁漱溟的乡农学校坚持联系生活、联系实际、做学合一、手脑并用的教学管理原则。课程教学从乡村、乡民的实际问题出发,边讲边实际操作,帮助乡农解决问题。例如:邹平西南部多山,问本地人为何不种树,他们说:“种树有好处,我们都知道;但种树容易,保护难,总不能成材。”研究商讨的结果是,要大家有组织地共同造林,共同保护,就可以解决这一难题。
《乡村建设理论》思想
梁漱溟一生,著述极丰,主要著作有:《印度哲学概论》、《究元决疑论》、《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乡村建设论文集》、《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乡村建设大意》、《乡村建设理论》、《朝话》、《中国文化要义》、《人心与人生》、《我的努力与反省》、《东方学术概观》、《梁漱溟教育论文集》等数十种,其中《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是他的成名作,《中国文化要义》是其文化哲学的代表作,而《乡村建设理论》则是他的教育理论代表作,他最得意的力作还有《印度哲学概论》及《人心与人生》,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有《梁漱溟全集》。
《乡村建设理论》,由邹平乡村书店出版。梁漱溟自称是其“困勉研索的结果”,“这里面的见地和主张,萌芽于民国十一年,大半决定于十五年冬,而成熟于十七年”。从开始酝酿到成书,大凡经历了16年之久。本书出版后,影响很大,当时学者们认为这是中国现代教育界最有创造性的教育理论著作,由此确定了梁漱溟在中国现代教育史上地位,成为乡村建设派的主要代表人而饮誉海内外。《乡村建设理论》出版后不到两月又再版,1939年又在重庆印刷。其流布之广之久,是中国现代教育史上绝无仅有的。
《乡村建设理论》共35万字,全书由甲部认识问题和乙部解决问题两大部分构成。甲部认识问题的主要内容有:(1)乡村建设运动由何而起?(2)中国旧社会组织构造及其所谓治道者。(3)旧社会构造在今日崩溃的由来。(4)崩溃中的中国社会——极严重的文化失调。(5)中国政治无办法——国家权力建立不起。乙部解决问题的主体内容包括:新社会组织构造之建立——乡村组织、政治问题的解决、经济建设、末后我们所可成功的社会。书后附录有《我们的两大难处》一文。在认识问题部分,主要是从历史学的角度和以文化社会学的分析方法,来观察、分析中国社会结构及文化传统性质的,它作为乡村建设理论的依据和乡村教育思想的基础;在解决问题部分,主要阐述乡村建设必须依靠教育手段,通过社会组织的重建和现代科学生产及生活知识的灌输,来解决中国的政治问题和促进农业经济的复苏与振兴,使中国逐步过渡到真正以民为主的现代国家并由农业引渡到工业化。这部书除了它的理论即梁漱溟特有的文化哲学思想被具体应用于中国社会研究外,还在于它以乡村建设实践为基础,充分地总结和提炼了有关中国社会改造与乡村教育的基本原则,许多论述富有真知灼见,揭示了中国乡村社会与传统文化的内在联系,为当时从事教育改革和社会改造的人们提供了认识与解决中国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
《乡村建设理论》认为,中国自鸦片战争以后,原有社会结构完全被破坏,农业自然经济解体,专制统治丧失基础,国家处于一盘散沙,任人宰割,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中。它既不同于东方日本,亦不同于西方欧美,因为日本与西方已进入资本主义工业化,都市文明处于上升时期,“而中国此刻政治上、经济上都没有路走”,整个社会原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结构走向崩溃。旧结构破坏,新结构未建立,以致中国处于散漫无组织无自控能力的窘境之中。中国原有状态的破坏,其根本原因在于西方文化的侵入,导致了中国固有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急剧冲突,因此文化失调是造成中国如此局面的内因。
《乡村建设理论》指出:“西洋近代社会为个人本位的社会,阶级对立的社会,那么,中国社会可以说为伦理本位、职业分立。”所谓伦理本位,即始于家庭亲子血缘关系的伦理关系,涵化了整个社会人际关系,三纲五常成为国家政治和社会道德及社会秩序的根本原则,因此中国的社会缺乏西方式的团体组织和团体生活,而只有伦理关系网络和情谊生活习俗。若中西比较言之,在社会方面西方重法律,而中国社会秩序得以维持则欹重于礼俗。“近代法律之本在权利,中国礼俗之本则情与义也”。在经济方面,中国家庭是农业自然经济生产、消费、分配的单位。以伦理关系决定财产的分配使用及继承,“在西洋则父子、夫妇异财,其他无论。在西洋自为个人本位的经济;中国亦非社会本位的,乃伦理本位的经济也。”在政治方面,中国“但有君臣间、官民间相互之伦理的义务,而不识国家团体关系。”亲子血缘关系下的宗法政治,亦家庭情谊化,讲忠讲孝。而西洋则个人本位与国家相对峙,故维系社会秩序的乃是超伦理的大团体力量即体现国家权力的法律。所谓职业分立,即:“(1)土地自由买卖、人人得而有之;(2)遗产均分,而非长子继承之制;(3)蒸气机、电机未发明,乃至较大机械亦无之。”这就是说,一方面生产资料分散流动,经常处于再分配状态中,不能形成对生产资料的垄断和世袭性的剥削阶级,故“无垄断即无阶级”;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力长期处于委顿状态,所以始终不能发展到工业社会。正因为工业社会不能形成,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营生产方式,只有行业不同的职业者,而无两对立的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存在,因此这就形成了中国社会职业分立的特殊职业人口构成状态。梁漱溟认为经济结构的特殊性影响产生了政治结构的特殊性,即中国的国家政权不是垄断在贵族手里,皇帝是“孤家寡人”,政权在官而不在贵族,知识分子虽因科举入仕为官,成为统治者,但中国始终没有形成统治阶级,因为知识阶层为官是非世袭与非垄断的。所以,中国旧政权从形式上是专制的,但从结构上讲乃是开放自由的,其职官与西洋比较,显然是有职业性而无阶级性。
梁漱溟认为,伦理本位、职业分立是交相作用和互相助益的。即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职业分立经济决定伦理本位的社会关系形成与巩固,而伦理关系的形成与巩固,它“消极不使超于阶级对立,即是积极助成职业分立。”在消费上,西方人的钱多用在生产上,在中国则多用于消费上。故西方趋于生产本位,自由竞争,演为资本社会的阶级对立,“中国由伦理相保,趋于消费本位,终不演成阶级。”伦理本位所以大有造于职业分立,使经济上不能形成垄断阶级,所以中国旧社会亦不能形成专制独裁之势。这样,中国社会结构是超稳定的,“只有周期性的一治一乱而无革命”,秩序所赖以维持的不是国家法律,而是“教化、礼俗、自力”。质言之,教化与礼俗之所以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治具,主要是由“伦理本位”的社会内在结构决定的。伦理秩序的好坏,直接关系国家政治秩序的稳定与否。因此重建社会伦理秩序是中国起死回生的根本问题。
在《乡村建设理论》一书中,梁漱溟指出,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中国封建社会的自身腐朽,中国原有社会结构、文化结构、人际关系等发生了急剧变迁,“这种社会的急遽变迁主要是文化失调引起的。(一)伦理本位的社会被破坏而走向它的反面,一则以对方为重的风俗为个人本位、权利观念所取代;二则由政治的变动,而有法律的改定;三则是忠君之义打消,而团体意识未立,故以团体领袖与众人之间的相互义务代替了忠君之义,而无团体份子之间的相互义务”。(二)职业分立的社会被破坏。它的破坏导致政治上的垄断和专制,教育机会由旧时相对均匀而趋向阶级垄断,士农工商的入仕机会普遍丧失,政权完全操纵在少数剥削阶级的人手里,民众无参政机会,只好靠知识技术和自身劳力来维持生计,出现“一种争夺之局”,旧礼俗、教化完全不起作用。梁漱溟认为,“中国现在是一个社会秩序改造的时期,社会秩序大改造,即可谓之革命。”这里所谓的“革命”,不是指用武力推翻现政权,因为他认为暴力革命只能起破坏作用,对于重建社会伦理秩序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没有积极意义的,最多是使政权易手而已。真正的“革命”乃是从根本上重建社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