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李北锦向着操场的方向走去,硬底的军鞋将她的脚磨得生疼。
这时的她,还是那朵温室中的花儿,没有经历过任何的风雨。
到了操场她熟练地拿起地上的杯子,从一旁的水桶中接水,只是这杯子并不是她的。
因为身体不好,她和老师请了假,在同学军训时,她只需要在一旁看着。
于是她就给自己找了个活儿,帮同学接水,这样在休息时同学们不必再排队打水,可以好好休息。
记得当初还没有认全班里的同学,她就已经能够辨别班中同学的杯子。
想到这儿,李北锦轻轻一笑,眼中重新出现了光芒。
“早上好,北锦。”沉浸在感慨的李北锦被背后的声音吓了一跳,转过身去。
只见短发女生笑盈盈地看着她。
“嗯,早上好,丽颜。”即使过去几十年,她依旧没有忘记高中为数不多的朋友的姓名。
她本就是个极为内敛的人。
她的高中时常重新分班,慢热的她还来不及与同学打好关系,就进入了新的班级。
这让她在高中的朋友很少。
但这每一个朋友都在她孤寂的日子里弥足珍贵。
徐丽颜嘻嘻笑着挽住北锦的胳膊说到:“北锦,昨天听了你的自我介绍,我觉得你好厉害啊?”
“嗯?”李北锦一时想不起来自己曾经在新生的自我介绍上到底说了什么,只得疑惑地看着徐丽颜。
“你不是说,你上高中前就已经成为了签约作家嘛。”徐丽颜紧紧盯着李北锦,眼中是崇拜的小星星,“我超喜欢看小说的,我觉得你们这些能写出超棒小说的人都非常厉害。”
听到徐丽颜的话,李北锦不禁哂然一笑。
其实自己曾经说的话也不算错。
在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当她签好了签约的合同,出门打算去寄合同时,收到了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
那时,她将两个文件并排拜访在桌子上,紧紧盯着。
这不再是两个文件,而是两种未来的命运。
她可以选择去那个顶尖的寄宿学校,但这意味未来三年放弃写作,放弃这次的机缘;而她也大可以在本地上高中,不必寄宿天天可以回家,可以继续自己的写作。
一边是学业优先,一边是写作的兴趣优先。
这一次,她的父母不再替她做决定,而是将选择权交给她,让她做出人生中第一重要的决定。
那时,她就在书桌前坐了一整夜。
最终,在天边亮起晨曦的第一抹微光时,她将签约的合同撕碎,删掉了电脑中所有小说的存稿。
她想起,自己当时没有哭,没有怨,只是觉得内心有些不甘,有些迷茫。
即使是重活一世,她也不知道当初的选择到底对不对。
但是至少前世她没有后悔,因为这是错的时间中最好的选择。
因为如果没有充足的学识,她的写作道路也走不长。
可是这被迫放弃的执念还是影响了她高中的学习,她常常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翻开笔记本写一会儿小说,但是在分秒必争的环境下,这加速了她的退步。
原本写小说是为了缓解她遇到困难的痛苦,却又成为了更多痛苦的源泉。
李北锦深吸了一口气,重活一世,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