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开好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保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一些单位开好职工代表大会的经验,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民主程序,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前准备工作
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筹备职工代表大会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起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方案的报告;
(二)党委集体研究审批方案;
(三)成立筹备委员会,下设组织、宣传、秘书、会务、生活等小组,按分工开展工作;
(四)组织选举(补选)职工代表,征集提案;
(五)分选区组成代表团(组)并选出团(组)长;
(六)以各代表团(组)为单位分别召开预备会议讨论审议需经大会审议的文件,提出修改意见,收集大会提案。
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企业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参加,选出大会主席团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其主要程序是:
(一)选举大会主席团;
(二)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三)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四)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五)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三、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主要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有以下主要程序:
(一)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以宣布开会。开幕词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宣布大会议程。
(二)由企业厂长(经理)作行政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改革改制、经营管理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的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
(三)由行政领导作《关于福利费、医药卫生费使用及安排意见的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提案审查处理情况报告》以及关于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等方案的报告等。
(四)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所协商处理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报告,提请大会确认。
(五)按《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要求,领导干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
(六)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干部的述职情况分组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集体合同文本内容进行酝酿。
(七)评议领导干部,要认真进行测评。
(八)各代表团(组)长认真纪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在广泛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大会决议(草案)。
(九)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各类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代表。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机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人员。
(十)企业法人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
(十一)对大会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进行表决。
(十二)由干部评议委员会主任向大会报告干部评议结果。
(十三)企业党委书记讲话。
(十四)宣布大会闭幕。
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后,由各代表团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具体实施大会的有关任务。具体是:由评议干部委员会对评议的意见逐人进行归纳、汇总转交被评议干部本人,根据职工代表大会评议意见,被评议干部提出整改措施,对评议干部提出的奖惩建议,按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作为任免干部的依据;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将大会收集的提案立案情况及时反馈职工代表,并将立案的提案及时交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各专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活动,组织巡视检查等每年不少于两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重大事项通过代表团(组)长专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审查同意后实施,并向下次大会报告予以确认;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各部门及各工作委员会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及提案处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由企业厂长向联席会议报告落实情况,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未落实的事项积极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