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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誓盟之约

“这舞姬?”仲西侯盯着白衣舞姬不由出神,加之今日夜宴多是活血饮食,脑中浮想早已翩翩。

“仲城主说的是这白衣舞姬?这舞姬名唤藏嫣,异邦女子。”

女人,漂亮的女人,漂亮的番邦女人。这漂亮的番邦女人还有一头红发,红发的女人明里人厌暗里诱人。那些高雅之士总是明着指责唾骂,暗地里却是想这想那,私下口传红发狐媚儿的功夫一般都不会差。

仲西侯想为这舞姬伴乐,他想看这舞姬跳那霓裳羽衣舞,她跳这舞会是怎样风情?

朱一诺在那里喝酒,他不喜欢这鹿血酒,然金陵王同朱谏男常喝这酒。朱一诺喝酒,为的是找点事做做,他不去看仲西侯也不做其它事情,他就在那喝酒。也是无趣,都怪那大鸿哥非要拉着墨茗去什么学术研究风雅作画,无趣啊无趣。

声乐齐鸣,舞姬翩翩,仲西侯站了起来,他被这名唤藏嫣的舞姬吸引住。他对这舞姬好奇,他想把这红发妖媚的舞姬带回不夜城。

仲西侯拍手,全然不顾自己乃是一城之主的身份,在那随着音乐看着舞蹈打着节拍。

这女人的手真的是美极了,他好似从未见过这般秀丽的手。这手柔软好似无骨,如青葱白玉,纤长无暇。这样的手不该握剑,不该下厨不该弹琴。

仲西侯神情未变,脚一把踩在了自己的剑上,这一动作吓得他一旁的那个琴姬瘫在了地上。他的剑,别人碰不得。

又听“噌”的一声,那藏嫣从袖中缩出一把断刃飞刺仲西侯。仲西侯是没见过那秦王破阵舞,若是那舞也是这般无礼的,那他也会没了兴趣。

脚一踏,顺手抓住舞雩剑,身子一转另一只手轻拍那舞姬握刃的纤纤玉手。这舞姬无疑愚笨,若是他恼羞成怒,可以一剑杀了她,纵使仲西侯不杀了她,待她处到了下风,这金陵老狐狸也会杀了她。

仲西侯看到这女人的眼空洞,这女人的眉紧皱。

随着这西地城主握住她的双手,她就好似一具被丝线缠控的傀儡,二人舞剑竟如别样风景。这女人的手并不冰冷,还是热的。是心跳得太快,还是血液翻滚太快?是人热的,还是心热的?

他就这么抓着她,二人一圈又一圈在这大堂舞动。断刃几次离他喉间分毫,又在千钧一刻被挪开。

堂中央,这西地黑炭环抱一皮肤白皙的红发美人翩翩起舞,在座一列均以为下酒好菜,不由叫好,也不由多喝了几杯鹿血酒。

自然,在众人视线被黑白二人舞姿吸引时候,这临城的老龙王贪婪得多喝了两杯。喝得太急,涨红了脸,却见这老龙王用衣袖掩住口鼻,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那渗出的酒水,砸吧砸吧,美味呀。

而对于在座宾客,鹿血酒喝多了,热血沸腾,等酒宴结束了也该去去火乐呵乐呵。

朱谏男身子一向不好,今日也喝了三两杯酒,就换了一杯浓茶醒酒,抿了口,面带微笑看着堂中央起舞的二人。

临城的世子殿下朝一旁几个佩剑侍卫一个眼神,那一列侍卫会意,手握剑柄正要上前却一脸郁闷转而惊恐。朱谏男余光瞥去,那十余侍卫的样子颇为可笑,也的确丢人。

他们在努力拔剑,可奇了怪,剑好似被封死在剑鞘中一般,任是怎么用劲,怎么也无法出鞘。

约摸就这样跳了一刻的舞,仲西侯硬是搂着舞姬藏嫣回到自己座位坐下,握起之前的那杯鹿血酒一饮而尽。

痛快后把酒杯拍在了桌上,发出一声轻响,紧接着,听闻一阵利剑出鞘的声音,十三位努力拔剑的侍卫齐齐利剑出鞘,看得在座来客一脸傻愣,云里雾里。

朱谏男眉头微皱,不过刹那,又怒眉呵斥那一列侍卫,道:“大堂不过这点地方,你们几个瞎凑什么热闹,等回头到大院里摆酒宴了再向在座诸位贵人卖弄你们的临兵剑阵舞。”

为首的侍从颇为感恩抱拳躬身,道:“世子恕罪,莽夫为仲城主英姿所引,情不自禁······”

“罢了罢了,滚下去!”

紧接着,就看着十三个侍卫佩剑轻甲,还当真翻着跟斗,这么一路翻滚出了酒宴,宴席之上一阵轰笑。

仲西侯看着有趣,却听得一针清脆笑声,扭头,竟是这红发舞姬掩嘴在笑。

微青秋娘眉,红唇白面,风铃笑声,竟少了几分妩媚,多了几分俏皮。

“王爷,孤请王爷相赠一物。”

莫说朱老王爷,朱谏男也明白仲西侯的意思,朱谏男看了看祖父,这临城的老龙王微微点头,故作仪态大方,又自顾自小饮半杯酒。就是这多贪了半杯酒,朱谏男微微皱眉,又不好多言。

朱谏男心中无奈又不好表现在脸上,算眼不见心不烦,扭过头看向仲西侯,面带微笑,轻声言:“英雄当用美人三千,既然仲城主不弃舞姬劣色,当令服侍仲城主左右。”

仲西侯也不做作,一把将藏嫣搂入怀中,轻挑美人下巴。这红发舞姬又怨又恨,又无可奈何。

“爽快,那不如把这丫头也一并赏赐与孤,作金三百两,如何?”

众人一愣,金三百两?视线纷纷集中在先前一位琴姬身上,把这二八年华的丫头给吓得面色惨白没了血色。看她身子微微颤抖,在座以为是被这西地黑蛮子给吓的。

朱谏男摇了摇头,仲西侯自知有下文,就听朱谏男继续道:“黄白之物未免俗套,不如这样,听闻不夜城宝贝千万,那仲城主今日就欠了小王一柄傲视无双的宝剑,如何?”

仲西侯哈哈大笑,一拍桌案,大声道:“好,今夜就传令送过来。”

朱谏男摇了摇头,补充了一句:“寻常宝剑小王可看不上眼,小王要的,是评剑名谱上可列百位的名剑。”

一众席间客不由轻声闲碎,纷纷猜测仲西侯是不准备要这小娘们了,可怎会想到,这死黑炭,不知道是为了这小娘们两腿间的欢乐还是因为折了面子,竟哈哈几声笑后,不但允诺了一柄剑谱上名列百位的名剑,再加一把上等成色的宝刀。

宴会结束,一帮闲言碎语这西地黑炭还真跟野狗一样,喂不饱。说这蛮子一下要两个小美妞,还猜测明早要扶墙出门。如此这般的下作言语后又嘲笑这蛮邦汉子只是买下了那琴姬,是白拿了那红发舞姬,不懂礼尚往来。

可这些人不明白的,是仲西侯决心一命还一命,纵使约摸明白自己那名手下如何惨死,也不打算寻人报仇了。

不过即便杀了他手下的那人他不打算去寻仇,但也不妨碍将怨气,撒在那杀了长枪客的煞天子,拳震春秋头上。他可不准备去辨别煞天子是不是真的那几个杀人者之一,文人比墨水,武人拼拳头,先打一架再说。

宾客散后,夜已静,金陵王府,仲西侯抬头,看着被屋檐遮住一半的月。这中土的月,果真同西地的不同。

老狐狸同小狐狸明明晓得这红发舞姬不可能近自己身,更不提伤到自己,若不是自己求赐,估计这会儿老狐狸该命人挑断了她的手筋,在她脸上刻了字,逐出王府,再惨一点就是流放边地充军为妓。

仲西侯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这种手法无疑是最残忍的。可即便如此,仲西侯也会找到她,他会把这女人带回不夜城,他会找天下最有名的大夫治好她的手。

“金陵王做事果真非一般人。”

“临城曾有一人,这人写得一手好字,深受其父喜爱。”

临城书画闻名天下,好字好画就有立身之地。临城中家境尚可的人家也会在孩童七八岁时候开始找先生教授孩子诗画,这同挽风城尚武是一样的。

“这个人做错了一件事,他写了首诗。”

“哦,什么诗这么惹人怒?”

朱谏男坐了下来,坐在邻着荷塘的长木椅上,摇扇深思。

“生本秀木奈林中,无风无雨自多愁。龙潜黑水不闻世,妄游九霄瞰九州。乱世难平凌云志,我花秋开落百红。月夜磨枪听击剑,坐等风雨尤怨天。”

仲西侯听得出写这首诗的人是个粗犷的汉子,这汉子年轻年少,是那自命不凡的年纪。他想行走天下,他想问鼎天下,他是有野心的,也是有野性的。

“好一个乱世难平凌云志,我花秋开落百红。”

仲西侯听得出这一句,若是有意去听,歪意去听,黑能成白,更不用说是这么一首抒志的诗。不是我这朵花不开放,是你们开的不是时候,你们不懂时机。等我怒放之刻,正是你们枯萎之时。

“诗本无意人有志,奈何生落帝王家。”

“这人,小王也恐仲大侠晓得。”

仲西侯的确不知道朱谏男说的是谁,这些人总是认为在江湖在天下有点名气的人江湖人天下人就是该明白该知道的,朱谏男继续道:“他的本名不便说起,他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在他离开金陵后他用这名字闯荡天下,他唤作温九。”

“温九?”

这个名号仲西侯的确记得,这人的时代已过去甚远,这人的时代是比仲南燕更早的时代。他幼时听仲南燕笑说天下事的时候听到过这人名字,温九,这人使一杆银制霸王枪,使枪的人不少也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个温九只有一条手臂,他的另一条手臂的是废的,垂摆向地,没法出力没法握物,作为摆设也嫌累赘的废臂。

“就是那个一条手臂一杆长枪的人。”

“他本是朱家王子,深得宠爱,文武兼才。也因此,他注定被陷入他并不想要的权利斗争中。”

那怎样的斗争?

世子以预谋策反之名逮捕了他,废了他握笔写字的右手。万念俱灰,这人离开了金陵,云游天下,用那支不善握笔不善握剑的手行走天下。数年后他回来,为了帮他二哥夺得王位他回了金陵,他单手握长枪诛杀了世子身边高低合计十八位好手,那些高手昔年英雄榜可都是一百以内呀!

而他的二哥,则毫不留情一箭射死了世子。

“一个王位,手足相残?”

仲西侯并非帝王之血,也非生在帝王家。他生在农家,然他出生后不过几月,他的家被毁了,被一群强盗血洗了小屋。路过的仲南燕带走了这孩子,他血洗了那群强盗。

在这孩子三岁时候,仲南燕便告诉了这孩子。

生,是要握剑,还是苟且于世,碌碌无为?

这答案天下人已经知道,这孩子就站在这里。

朱谏男忽的跪在了地上,跪在了仲西侯面前,仲西侯怎会料到这金陵世子会来这么一出。那小雷也跪了下来,跪在世子身侧。

呵,你们中原人,不是口口声声男儿膝下有黄金么?莫不是太过富有,看不上黄金?

仲西侯并没去惊讶,他低下头去看这一黑一白的二人。

“想来侯爷也已经看透小王的身体,能苟活,终无多少时日······”

仲西侯伸手示意这人打住,习惯叫他侯爷的人不多,也不少:“堂堂金陵王世子就这么与人跪下,还真是有失体面,更不提你们中原人口中始终念叨,男儿膝下有黄金。”

“你可知道生在帝王家的痛苦?兄弟手足没法同正常人家的那般相亲相爱,我本以为我们家会不同,大哥稳坐世子,我能随心随意游走诸城,一诺······”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同孤吐苦水可无多大用处。”

“侯爷,谏男只请求侯爷一件事。”

“可说来听听。”

“他日一诺执权临城,还请侯爷鼎力相助。临城财富三分之一可归侯爷不夜城······”

这样的买卖只赚不亏,今日临城势力仅次于那古薇城。然临城的财力却是古薇城难以逾越的。

“这是用钱把孤买通?世子啊世子,可莫忘了,孤之不夜城城市虽小,却百姓安康,城中财库充足。即便他日你那三弟真的兑现诺言,这些财富与孤也只是数字同摆设,并无其它用处。”

“那敢问怎样条件侯爷才肯答应?”

仲西侯笑了,他晓得这世子是认定他了。为了那个对他怒目相对的朱一诺,他已经放弃了自己的尊严,膝下黄金是带不进地府的。

“孤的耳目遍布天下,却查不出这天下的几个组织。”

“燕云骑,阎罗殿······”朱谏男顿了一下,“易水寒。”

仲西侯拍了拍手,朱谏男是个聪明人,书难口中用兵之才的聪明人。

“燕云骑这等孤无兴趣,阎罗殿,暮寒楼的眼睛同耳朵。易水寒,你可能同孤好好说说?”

“侯爷为何偏独对易水寒兴趣?”

“孤才来金陵那日,金陵城死了四位剑客,以凡夫武评而论,四位元祖甲等的剑客。”

朱谏男未语,却是勾唇而笑,也是,什么时候元祖境界的武者突然死得那么廉价了?

仲西侯余光扫见朱谏男这笑,心中也是暗自发笑,随后却说了句与之前谈话全无干系的话:“前些日子,小王爷同墨家公子去了不夜城,还四处打听了一物,其名,娜迦回命丸。”

语落,朱谏男瞳孔睁大,随后却又面露笑容,再后,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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