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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白马盟誓

墨茗没躺在床上,他对着石桌上的棋盘冥思。棋盘上摆着的是旗圣香夫人的《月下白羽帖》,这种从星位开局的棋,一下子令墨茗自觉技艺有差,不止一两点。

“一诺,你喜欢莫语剑吗?”

“太钝了,没兴趣。”

墨茗哈哈大笑,摆了摆手,他不在乎这个,这样的护卫再过森严也没多大用处。

朱一诺的修为毕竟有限,如何分辨剑是锋利是锈钝,还没到那个时候。

“你可别告诉我,你的身子也不对了,姑丈不是说要你三十岁再习无情剑么,怎么会身子骨不对呢?”

二楞青也是好玩,左看看右看看,不断打量墨茗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更在乎,他是不是脑子出了点问题。

“滚开!”

一道雄厚剑气袭去,朱一诺如灵巧猢狲,一下子翻出四五丈同自己的表兄拉开了距离,就见墨茗手中折扇乍现青芒剑气,眼神顽皮,道:“来,教为兄看看,你这破烂货有无长进。”

朱一诺呵呵了声,自信满满:“好,今个儿就赢了你,要你看看我这两年的历······”

后半句他说不出来了,摸了摸腰间,麻烦了,自个儿没带兵器啊。可自己的表兄哪里会管这些,就见他扇子带风连环攻势,朱一诺只好一边跑一边骂,怎么难听怎么骂。

他骂尽了墨茗祖宗十八代,可这泼皮是忘了,算起来,自己同墨茗的祖上还算得上同一人。他不管,他现在是打不过,但不能输了气势,所以一定得骂,骂的墨茗失了分寸那他也算赢了。

若是打输了,转身就跑,边跑还得边留下一句意味深长的,“给老子等着!”

旁人若看去,这对表兄弟这般真刀真枪,嘴上还全无半点礼数,刚进府的丫头侍从还会害怕得去和老人说出事了出事了,而那些有些年头的老人一听,呵呵几声,各自忙活各自的事情去了,也不打算解释。

黑颈鹤看着这表兄弟二人这般打闹,自觉墨茗本事不输自己,也便离去。在他走后又飞信向朱谏男上报了一件事,名震江湖,又令天下名剑主胆战心惊之人,摧剑主令狐长空来了金陵城。

这人来就来呗,腿在人身上,不好拦着,最多以为金陵城哪个倒霉的名剑之主要遭殃了。可后边还有几句,说这令狐长空还好似受人之托一直护在墨茗左右。

这么一号连胜逾百的人物,如何令人不好奇呢?

可黑颈鹤把一件事偷偷藏了起来,没有说,那就是令狐长空有张面-皮,和墨茗小少爷那真的是一模一样,恍如双生子。

“小雷,你可晓得墨家儒商为何能立足天下,战乱纷飞却好似与他们无关。”

忻都奴摇头,不说话。

“墨家除了天水山庄外还有个庄园,这庄的名字一代改一次,以前唤作瞳桑,而今唤作茗荼。这山庄,以后自然是小墨茗的。”

朱谏男微微皱眉,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他那弟媳,也就是墨茗的结发妻子。

突然有些好奇,小墨茗当年游历路上,是如何拐骗回了这个煜城一郡郡守的掌上明珠。

自然,这等奇怪的念头也就那么一瞬,过了也就过了。

小雷点了点头,依旧不说话。

“墨家名剑唤莫语,当家的就是掌剑人。每一代掌剑人的剑术都极其精妙,难以破解。同样,墨家家主的修为颇有意思,从来都没法用衡量凡尘武夫武力的九重境界来划分。”

朱谏男看了看这忻都奴,这蛮汉子,什么时候才能和自己畅谈,别三五天才憋出一个屁,多半还都是让自己注意身体,无趣,无趣。

“历代如此,老王爷就把小姑嫁去了墨家以探其中奥秘。谁能料得,小姑去后对这却是不言不语守口如瓶。”

朱谏男并不反对这,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有的仇恨是能用爱去化解,若是墨桑真心待他小姑好,那这金陵王的独女尽心尽责相夫教子也是应该。

“你见过墨茗很多次,也不见他使剑。这孩子不同于历代掌剑人,这孩子身体虚弱,虽说天资不凡道法超群,却也只能算是个半吊子。”

朱谏男又看了看小雷,他没心情继续说下去,独角戏,没劲。

“算了算了,同你继续也是没意思。你还是去把那白马准备好给那无礼的蛮人送过去吧。”

小雷点头正要出去,又被朱谏男喊住:“那几个通报的人,且问过,可有将此消息散播开来,不论有多少人知道······”

见他手刀往自己脖子一抹,小雷明白了意思。

再说仲西侯这处,闫忽德在看那封信,这封信已经残破不堪,上头的字并不完整,能读出部分不到四分之一。

“小梁,你娘亲那个梁家是哪个梁家?”

“查了这么多年,结果如何,侯爷也是知道的。”

“闫忽德部落,三番九邦之中原本多么兴盛的一个部落。”仲西侯想到了什么,直接开口,“北国有个梁氏,也就是那玉龙将军梁伯枼他们家,你说,你母亲这个梁,会不会凑巧就是梁伯枼这个梁?”

“天下有名的梁氏十二门,挽风城梁伯枼,煜城梁克勤,还有这临城梁文虎······”闫忽德说的不多,自然知道,每一家,这番邦汉子都有去仔仔细细查探过。

“不说这档子有损心情的事,那老狐狸估计也该遣人来送东西了。”

仲西侯下了楼去,的确是有样宝物还是个活宝物。是一匹白马,一匹矫健帅气的白马。那牵马的是个成童,这童子没有表情,他在那里梳理着白马的毛发。

“这马的确漂亮,可有名字?”

那童子斜瞥了仲西侯一眼,竟无畏惧。“这马自然有名字,这马的名字说出来你若不知也只能说你这人无知。”

“哦,那孤倒要听听这马叫什么。”

“它叫绝地,也叫白义。”

“足不践土,飞奔如飞的白马绝地。”仲西侯看着这匹马,这匹马的确帅气,他的确喜欢,甚至比当初小雨牵来那匹汗血马还要帅气,“这么说来,这老王爷就是将这宝马赠与孤了?”

那童子点头应是:“王爷说了,他送你白马,想必你是晓得意思的,你是怎么言行的,我都得记着,回去同他禀报。”

仲西侯仰天笑,很干脆的笑。他抽出了他的舞雩剑,这剑剑刃光滑,没那引血槽。若是在这样锋利的剑上再弄出一个引血槽,那一剑拔出,鲜血飚溅的画面,说实在,还真有几分令人兴奋。

仲西侯一剑挥去,一招落花,剑气如风教人难以看清。

那成童的脸色大变,变得惨白又是愤怒。

血如泉涌,腥味很重,也说明这马的确是匹好马。

“你······”

仲西侯看着这匹死马,这匹少了四肢唯剩躯干的宝马。

“你这白义的四腿孤留下,把这身子送回去给你家王爷。”

“你,你为什么要杀了它······”成童跪在了没了四肢奄奄一息的白马身侧,用手抚弄马鬃,一下子泪水就哗啦啦落下。

仲西侯只是呵呵一笑,闫忽德却看得莫名一阵心疼。

那成童带着死马走了,一路走一路哭,不敢言语得罪,只能嘟囔咒骂。可又有什么办法,他不过是王府里头一个小马仆罢了,他又能怎么样呢?

闫忽德看着那四条马腿:“侯爷,之后呢?”

“命人把这马腿做成上好的菜,一点不留,全部吃掉,自然不能浪费了这。”

饭菜来的时候,闫忽德好好的坐在仲西侯对面,他左手五指分开拖着饭碗,右手拿筷握在七分处。夹了一片马腿肉,味鲜肉美,但无论有多能勾起食欲,闫忽德依旧觉得这桌子菜太过奢侈。

仲西侯放下了碗筷,很难得的在吃饭时候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一脸笑意,看着闫忽德,道:“小梁可晓得,我为什么吃他马肉还分还?”

闫忽德自然不明白,好好的骏马竟当下酒菜。若想吃马肉,也该去市集买顶好的肉马,烹食这类战马标准培养出来的宝马,实在想不出什么可信的理由。

更不提仲西侯这西地汉子,马术精湛,喜好名马也不是什么秘密。

“以前有个姓刘的皇帝,死之前杀了一匹白马与臣子立下誓约,令臣子誓死效忠,永不背弃。”

闫忽德一听,不由微微叹了口气,这声调中竟颇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仲西侯自然是觉察出来了,问:“是孤哪里说错了吗?”

闫忽德放下了筷子,抿了口茶润了润喉,道:“那个刘姓皇帝不过草莽之辈,部下功高盖主之辈不计其数,功业成后,逐一杀害。再后,皇后一脉权倾朝野,这草莽皇帝担心刚打下的江山就要改姓,这才杀白马立誓约,异姓不得为王。”

仲西侯就同一个在茶棚听书的孩子,还颇为赞同点了点头,好似就在说,哦,原来是这么回事。那还真的是自己会错了意,再看看盘中已经烹饪好,无比鲜美的马肉,竟也没了胃口。

闫忽德看了看仲西侯,全无怒意,就接着讲:“可惜啊,江山没改姓,天下却易了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之主却成了一个女人。这女人在这草莽皇帝死后就虐他妃妾杀他血脉,说到底,白马盟誓,不过家天下的意思。”

仲西侯拍案而起,着实吓到了闫忽德,就听他哈哈几声大笑,道:“这么一说,孤就放心了。”

闫忽德一开始还不明白,转而想了想,仲西侯膝下无子嗣,但是金陵朱家,世代为王,也就明白了过来。

也罢也罢,就同这马肉,或许他面前这不夜城主,是真的一时兴起想吃马肉,但嘴巴长在他人脸上,哪里能左右别人想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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