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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婷……”我握住婷的手,泪水忍不住逃出了眼眶,流啊流,仿佛要把世界上的水都葬在我的心底。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中考的最后一天宣告了初中的结束。大家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夏天很短。我们一块儿去游山玩水,留下纪念与回忆……

田婧

三年六月

读初中时学校离家很远,至少那时的我认为它很远。北方的冬天漫无边际,时常弥漫着大雪,无尽的皑皑的景象,现在想来似乎有郭敬明《幻城》的感觉,不同的是幻城的雪永远都不会停,而这里的雪总是要停的。雪停了,路变得很滑,自然不能骑车,天不亮就得站在瑟瑟的寒风中等车,甚至常常因人太多挤不上车而不得不徒步上学。还要参加扫雪,通常累得胳膊酸酸的。这种种的因素让我对冬季厌烦,敬畏。相反,我喜欢夏天,哪怕酷暑难当,哪怕大雨倾盆。北方的春天鲜明而短暂,春风尤其凶猛,她用尽全力驱走残冬,迎接夏日。我总是觉得我的生命从春天开始,六月繁盛。春天之前的时光,大概是休眠吧,我想。

的第一个冬天是在十三岁生日之后到来的。冰冷的季节让我感到无力与无助,幸运的是,寒冷的日子里,我认识了抹布和。她们是那种开朗型的女生,总是有说有笑。三个人在一起总是很开心,或许,我是最不会说笑的一个,呆板得要命。她们告诉我,我的冷也很幽默。这对我是莫大的安慰。在运动方面,我们可谓志同道合。我们常在铺满白雪的操场上打篮球,虽然水平比较差,但是开心就够了,管它丢人现眼否。

其实,我并不很喜欢篮球,足球才是我的最爱。可能是98世界杯的缘故,而后就对那个浑圆而斑驳的东西痴迷至今。想不到的是Rin9也喜欢这项令人为之疯狂的运动。Football,一时成为我们点击率最高的词汇。我们有共同的喜欢,我们是同一个Club——辽足的支持者。只是Ring偏爱小肇,我则倾向李铁。久之,抹布也被生拉入伙。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抹布独爱玉宁。

有抹布的冬天并不显得那么漫长。冬天将尽之时,我有了一个新同桌,中等个子的男生。大家称他。也不知这一“呢称“从何而来。周围也都换了人,熟悉又陌生。不久,就打成一片了。前桌的Prince是Donkey的好友,时常会看见他们俩互相“埋汰”,Donkey说累了就叫我帮他,然而他每次喊我都不直呼我名,而是叫“同桌”两字,我都不记得我告诉过他多少次“我不姓同名桌“了,无奈,他仍叫我“同桌”,时至今日。

如果,晚课只听见老师讲课的声音,那就证明学生们都已睡着了。这是我帮老师总结出的真理。为了不让自己进入梦乡,便在晚课时与同桌闲聊,我和Donkey聊各自的兴趣爱好,自然而然,话题转向了足球。我说我认识的女生都喜欢足球。他说我的性格不像女生而像男生,我说他长得不像杨晨就像里瓦尔多。他告诉我,这两个人都是他的偶像……不知有多少节夜课,我们是这样度过,一边听讲,一边在底下闲聊,偶尔,会为一些细节争个面红耳赤或是听到Donkey的一串结巴。

随着夏天的到来,我的脉搏涌动。篮球疯狂地砸向篮板,好像整个球场都是Rin、抹布和我们三个人的天下,常有几个漂亮的进球。于是,有好吹牛者对看我们打球的邻班男生挑衅,说他们打不过我们班的女生。

午问,当头的烈日逼迫我们躲在阴凉的角落看杂志,那种彩版的足球杂志。在树阴的斑驳中,啃食一篇篇极富感情的文章,欣赏一幅幅炫目的镜头画面,捕捉快乐的瞬问。时而向周围看上一眼,提防着过往的行人中是否有班主任的身影,即便如此,还是有两本被班主任用来“布置“餐桌了。它们一定在菜盘和汤碗下哭泣,身上沾着米粒,浸着油汤。尽管如此,我依旧心存希望,因为这是六月时节。

然而,夏天总是一笑而过,六月走得太匆忙。正如朱自清所写,匆匆,太匆匆。

一场急切的大雪阻隔了我对六月的留恋,同时迎来了我的新同桌。我和Donkey分开了,或许是我们太投机,我总有些不舍,或许,也正由于这个原因,我才被调走。很遗憾,少了一位诤友。

新同桌有些胖,性格却很好,非常具有幽默细胞。他最“长“的特长就是写诗,格律诗、自然诗全能写。于是我称他为“骚人”。他也不甘示弱叫我“梦中游”,冬天的我好像蛇一样要冬眠,一上课就困得上下眼皮打架,因此得到这个雅号,这也是我讨厌冬天的一个重要原因。”骚人“不但给我起这个雅号,还操老本行,送诗一首,日:

梦中游,梦中流,上课睡觉桌碰头,一旦考试要发愁。

真屈,我有那么惨吗?至少睡相要好得多。

没有了Donkey的伶牙俐齿,就像少了什么,大概缺少了“唇枪舌剑”的娱乐。令我意想不到的是,“骚人”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娱乐方式——写诗。他,抹布和我写诗“埋汰”Cheap,开Cheap的玩笑。诸如用“喷泉”“瀑布”之类形容他的唾液,用“悼念”诗即“倒念”诗来测试其。前后桌坐着,连我都不忍心整他了,然而,Cheap的脾气出奇地好,不但不生气,还同我们一起笑,露出两个酒窝。

有一点儿不那么讨厌冬天了,因为在这个冬天,我熟识了River。River,正如她的名字一样,纯净、清澈、透明,不加任何修饰。我们之间无话不谈,高兴或者忧伤,失望或者希望,甚至可以不借助语言,就能够猜到彼此所想。我知道,在我们之间有一种东西叫默契。我曾在网上对“骚人“说,我的网上知己是他,他说他看得出我的现实知己是River。

盼过了春节盼春游。人总是在这样那样的盼望中长大。带上轻松的心情,去感受清爽,透过繁重的学业,呼吸新鲜的气息。在布满林阴的山间小路上,我指着路边的苍松翠柏对River说,你看,那就是你。

然后,随之而来的这个夏天是我们最快乐的,可以恣意放纵的夏天。没有晚课,也没有作业。我们——Rin、River、抹布、大姿、太平,妍和我,这些轻狂之徒,毫无顾忌地打球,追逐,过泼水节,弄得衣衫尽湿。排成一个长长的自行车队在马路上荡,荡累了,就在沈阳站前吃我们的大餐——雪糕,汽水。好像水浒好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般豪爽。谈天说地,逍遥自在,看过往的行人,像要洞悉整个世界。大概在外人眼里,我们就像一群BackStreetGirl。最后,也不知沈阳站的大钟响了多少下,我们终于依依不舍地散向四面八方。

雨是夏季中不可或缺的景致,或细如牛毛,或倾盆而落。我们对雨别有一番亲切之感,有时站在如烟的细雨中,感知她的细腻与轻柔;有时躲在教学楼的门洞里,用石头剪子布的方式决定谁去操场上跑圈,在充满北方气势的大雨里跑,即使浑身尽湿,也乐此不疲。那时,我在想这雨是为我们而下的吧。

晴朗的日子总是占多数,尤其在暑假。我喜欢这样的日子。约上小学好友May,和抹布、River、Rin她们去体院看辽足训练,绿茵场上生动有趣的训练课勾得我们心里直痒痒。于是,我们就会抱着足球跑到医大的球场里胡乱地踢上一阵,直到跑也跑不动了。一个个坐上看台补给营养,只有Rin的体力最好,像教练似的给我们训话,说我们好吃懒做,像——猪!我们却假装没有听到她的话,我吃我素。被午后慵懒的太阳射得慵懒的我们互相依偎着遐想,直到夕阳西下。

变换的是日子,不变的是我们。

秋叶落后,冬又降临。不知是这个冬天太冷,还是进入初三太紧张,我总是去洗手间“转悠“。一次我刚从里面出来,就听到太平她们叫我“老五”,真是莫名其妙,我本是独生子女,怎么会变成“老五”呢?可无论我怎样问,她们都不肯告诉我这绰号的来历。我急了,索性给她们六个全排上号,便顺口说了一句“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可也巧了,六个人的姓占三个。于是抹布老二,大姿老三,Rin老四。接着推举Rivet做了老大,太平和妍是老六老七。而我还是我的老五。

我一直觉得“老五“和洗手间有关,后来我才醒悟,做WorldCup的手形需要五根手指,气煞我也。由于她们人多势众,我孤身一人势单力薄,只能微笑着对她们说,你真的很“BT”。其实,“BT”的本意并不好,但在我们中,却被赋予了善意和喜剧色彩。好像在说你很可爱,而心里却不忿得要命。所以,听到“BT”就没有反击的理由,只有接受的份了。

除了新年联欢会,这个冬季没给我留下太多的记忆,因为忙于学习,因为过了这个冬天就是中考。然后大家将分开,各奔东西。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中考的最后一天宣告了初中的结束。大家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夏天很短。我们一块儿去游山玩水,留下纪念与回忆。

幸运的是我flRiver考入了同一所高中,不幸的是和其他人都分开了,包括曾经的两位同桌。居然不在同一所学校了,但我相信友情不会因距离而阻隔。偶尔会收到一封短信或一张卡片,偶尔在网上遇见“骚人“乱侃一通,偶尔早上碰见Donkey顺路走上一程,偶尔和River去看一看她们,偶尔……

然后继续喜欢夏天,继续盼望六月,继续从前的友情,继续结识新的朋友……

记忆的叶片纷纷飘落,叠印出数不清的情景,那背景虽模糊多变却有相似的情节相似的故事,和永远不变的母爱融会其中。

冯长鑫

母爱如斯

冥冥中,我曾无数次教自己学会感谢,感谢上苍赐予我如此爱我的母亲,感谢母亲给我的今生今世难以偿还的爱。我一生最想做的,唯愿用我的全部来报答我的母亲。母亲的爱伴随着我成长中的每一天,从孩提学步到咿呀学语,从走进小学到迈进高中大门,我的每一个成长历程无不倾注着母亲的汗水。我的每一篇文章,母亲是我第一个读者;我的每一次讲演母亲是我第一个听众;我每取得一点成绩母亲是最为我高兴的人。正是因为有了她不尽的爱,我才一直生活在一片明朗的蓝天下。

我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村之家,虽说清贫却温馨,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可好景不长,父亲突然得了脑出血,这犹如一个晴天霹雳,更犹如一块巨石砸向我们,父亲在经过二十八天的昏迷之后,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却永远地瘫痪了,那时我仅十二岁。

从那以后,母亲便扛起了家庭的重担,挑水、劈柴、种地、做饭,她毫无怨言,护理父亲更成了她的日常工作。她不知疲倦,也从不畏缩逃避。她完全可以离开这介贫困的家,去寻找更好的生活,但她依然在这儿坚守自己作为母亲与妻子的职责。就这样,斗转星移,四季变换,岁月无情地在她的额头划出深深的沟壑,在她的两鬓上染上斑斑的银色。可她心中的希望却永不褪色,她经常神色濒重地告诉我要考上高中,考上大学,告别山村,走向外边的世界。面对母亲与我共同的梦想,我无法选择,唯有用心学习。

时光如梭,我很快到了生命中的第一个驿站——高中。由于高中在镇上,我必须在学校住宿,这无疑给憔悴的母亲肩上增加更重的负担,可一切都没有压倒她,她继续顽强地供我上学,每月都按时寄来两百元钱,并写信安慰我:

“孩子,你父亲有病,不能关心你,你不要悲伤,因为还有我,你一向学习都不错,在镇里一定要考过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好给妈争口气,也给自己争口气。不要思想负担太重,妈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上学,只要你能好好学,妈在这儿累死,妈也心甘……”

我拿着这两百元钱和这用暗黄的纸写的家书,似乎有一双手抚过我的心灵,温暖立刻弥漫了全身。记忆的叶片纷纷飘落,叠印出数不清的情景,那背景虽模糊多变却有相似的情节相似的故事,和永远不变的母爱融会其中。

雨地里,阳光下,有风又有雨的冬夜,家的样子从遥远的地方一下子飞到了眼前。

那是一片亲情的海啊!

母爱就从云蒸霞蔚中显现出来,如雨后的彩虹,满世界一片澄明,我的心畅游在母爱的海洋之中。

我哭了。我终于体会到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情深处的真正含义。

好不容易,学校放了两天假,我回家去看父母。坐在车里,看着窗外“颠簸“的风景,荒凉、贫瘠,不禁一阵酸楚,我想起母亲那双苍老的手。

因为是农忙季节,到了家里母亲正好不在,走进房子,环顾四壁依然整洁明亮,可那唯一的现代化产品十八寸的黑白电视却不见了。我没有多想,因为肚子饿得咕咕叫,所以去厨房寻吃的,打开碗柜,我惊呆了,硬邦邦的苞米装了半盆,唯一的菜就是卤的咸芹菜根,一阵心酸涌上心头,这怎么咽得下去?我不断地问自己,可我还是吃了三碗饭,虽吃得难过,但心中却很踏实。在和父亲咿呀地说了一通之后,我换了衣服,去了农田。远远望见大地上只有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那人正是我母亲。看见我,母亲放下手中的镐头,向我走来,几时不见,她显得苍老许多,眼珠下陷很多,嘴唇干裂得出血。

“回来了,到田上来做什么?在家里看看书嘛!”

我把水递给她,我触到了她的手,那手如枯树皮一般。她喝了一口水,习惯性地用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放下水杯和我坐在地上攀谈起来。她并没有问我过多的关于学习方面的问题,似乎很信任我,只是问我最近身体如何,要注意健康之类的话。而当我问到她为什么电视机没了时,她说她把它卖了,那东西不仅没有用,而且还费电,更累眼睛。我不信,可我却没有继续问下去,又过了一会儿,她告诉我她要继续干活,我要帮她,她却不让,她说我有我自己应该做的事,什么是我应该做的事?学习!我迷茫了,夕阳的余晖与母亲挥动镐头的姿势相互交织在一起,在灰黄的土地上显现出无法言状的美丽。

老黄牛在田里艰难地挪着,虽年岁已大,但还是一步一个脚印为了开辟新土壤艰辛地劳作着。

我的泪在眼睛里翻滚,掉下一滴又一滴,在折射出绚丽的光辉之后,投入了大地的怀抱。土地啊!你无私辛劳地哺育了我,而我唯一能做的,只是用眼泪去感激你,来偿还心中无可言表的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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