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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三题论《红楼梦》的永恒价值 (3)

与“由色入空”的方向相反,荒诞则是由空观色。具体地说,是站在超越人间的宇宙极境来观看人间的种种生态世相。也就是说,它是站在比人更高的地方,用比人的眼睛更有纵深、更高远的眼睛来看人与看人的世界。这是一个关键。为了说明这种视角的关键意义,此处不妨借助俄国着名的哲学家别尔嘉耶夫的类似思想来参照。别尔嘉耶夫说:

人对于自己而言是个伟大的谜,因为他所见证的是最高世界的存在。……人是一种对自己不满,并且有能力超越自己的存在物。……只有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上才能理解人。不能从比人低的东西出发理解人,要理解人,只能从比人高的地方出发。别尔嘉耶夫:《论人的使命》。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63—64页。

别尔嘉耶夫是个宗教哲学家,他所论证的是必须在宗教意识里人的问题才能得到深刻的理解。曹雪芹不是宗教哲学家,他不是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上去理解人的问题,但他与别尔嘉耶夫一样感悟到一个大道理:要解开人这个巨大的谜,不能从与人平行的高度上去理解,更不能从比人更低的高度上去理解,只能站在比人更高的高度上去理解。换句话说,是人对人的观照不能用常人的眼睛(与人平行),更不能用动物的眼睛(比人低),而应当用超越这两种眼睛的眼睛。这种眼睛在别尔嘉耶夫那里是上帝之眼,那么,在曹雪芹的笔下是什么呢?他不是理论家,没有明白说破,但是,《红楼梦》中却透露出这种眼睛便是上文所说的“大观”眼睛,即宇宙之眼。用《金刚经》的语言表达,“大观”眼睛不是五眼中的“肉眼”,而是“天眼”、“佛眼”、“慧眼”。空空道人的眼睛就是这种眼睛,他用这种超越小知、小观的“天眼”观看世界,就看出世界的荒诞。他所唱的《好了歌》,就是荒诞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 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在“大观”的眼睛之下,人不过是恒河中的一粒沙子,而恒河在宇宙巨构中又只是一粒沙子,恒河沙数,沙数恒河,在此天眼中,人生不过是无量时空中的一闪烁,生命的本质只是到地球上来走一回的“过客”。在如此短、如此暂、如此匆匆的一次性旅行中为功名而活、为娇妻而活、为儿孙而活,即为色而忙,为色而争,为色而死,这有什么意义?在空空道人的眼睛看来,这是无意义的“甚荒唐”,即我们所说的“荒诞”。

而甄士隐“彻悟”之后,也用天眼、佛眼来观照人间,也看到无价值、无意义,他给《好了歌》作注解,又给人世的荒诞景象做了另一番描述:

(三)悲剧与荒诞剧的双重意蕴 (2)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第一回。

《红楼梦》的荒诞意识由《好了歌》做了揭示,其天眼下的荒诞集中地呈现为虚妄,即世人生活在虚妄幻觉之中而不知虚妄幻觉,以为脂正浓、粉正香、笏满床、金满箱、紫蟒长等等物色、器色、财色、官色、女色具有实在性,不知道“万境皆空”,这一切色相全是虚妄。因为看不透幻相,把握不住生命的本真,便为功名利禄荣华富贵争得头破血流,形迷神乱,把世界变成泥浊世界,这个泥浊世界正是荒诞世界。在《红楼梦》里,荒诞首先是现实属性,是色世界的无限膨胀,膨胀到“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第四回)。这个色世界的一门富豪所占有的就是这番气象:“别讲银子成了粪土,凭是世上有的,没有不是堆山积海的。”(第十六回中赵嬷嬷语)贵族豪门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宫廷御室了。

欲望无尽,占有无数,这个权贵统治的黄金世界乃是一个贪婪无边的世界。可是这个世界金玉其外却败絮其中,内里是争夺、欺骗、虚伪、荒淫,一片泥浊似的肮脏,除了门前的两只石狮子干净的之外,黄金世界的主体没有一个是清白的,不必说贾珍、贾琏、贾蓉、薛蟠这些色鬼,就是那个“正人君子”的豪门支柱贾政,不也在保护走私舞弊吗?至于贾敬和贾赦,一个炼丹到走火入魔,一个无耻到想要纳老母亲身边的小丫鬟为妾,哪个不是荒诞角色?世界的现实如此荒诞,可是,现实中人个个都在向往,都在追逐,以为这个世界是真黄金世界,这就更为荒唐。《红楼梦》所说的“太虚幻境”,表面上说的是警幻仙子们的处所,实际上也影射人世间正是一个“太虚幻境”——一个被各种色相涂抹、装扮、制造的虚妄之境。

人们把幻境当做实境,把幻象当做真相,把生命全部投入其中而不能自拔,这就决定了人生的荒诞。正如第八回诗云:“女娲补天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失去幽灵真境界,幻来亲就臭皮囊。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这又是一首嘲弄虚妄的荒诞歌。表面上写的是贾宝玉,实际上写的是世人的追逐正是一个“又向荒唐演大荒”的荒诞戏剧,无非是一副臭皮囊在“太虚幻境”中的表演而已,到头来也是金玉无彩也无光,虚妄一场而已。《红楼梦》有一首荒诞主题歌,还有一个荒诞象征物,这就是“风月宝鉴”。宝鉴的这一面是美色,宝鉴的另一面是骷髅。贾瑞死在美女的毒计之下是惨剧,而追逐骷髅似的幻影幻相则是几乎人人都有的荒诞剧。难道只有贾瑞拥抱骷髅?人世间在仕途经济路上辛苦奔波、走火入魔的名利之徒,哪一个不是生活在幻觉之中的贾瑞?总之,揭示世道人生“又向荒唐演大荒”的荒诞性,是《红楼梦》极为深刻的另一内涵。

在荒诞文学的创作中,法国卓越作家加缪创造了《局外人》(也译为《异乡人》)的形象,这一形象既有极深的悲剧性又有极深的荒诞性。而这种“局外人”、“异乡人”的概念与形象,200年前就出现于曹雪芹的笔下。妙玉被称为“槛外人”,这个“槛外人”在世俗眼中完全是个怪人与异端。她与现实世界完全不相宜。因此,这个高洁的少女最后陷入最黑暗的泥坑。其实,贾宝玉、林黛玉更是十足的“槛外人”,十足的“异乡人”、“局外人”,他们与现实世界处处不相宜。贾宝玉具有最善的内心和最丰富的性情(也有很高的智慧),却被世人视为“怪异”、“孽障”、“傻子”、“蠢物”,这是何等无稽?而林黛玉比贾宝玉智慧更高,其悟性无人可比,其才华无人可及,但是,这位美丽的天才诗人,下凡的女神,也总是被视为怪异,在自己亲外祖母的贵族府第,最后还是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泣血而亡,这是何等荒诞。泥浊世界的局内人个个活得很快活,泥浊世界的局外人却没法活,这是何等颠倒。

如果说,林黛玉之死是《红楼梦》悲剧最深刻的一幕,那么,贾雨村的故事则是《红楼梦》荒诞剧最典型的一幕。《红楼梦》的大情节刚刚展开(即第四回),就说贾雨村“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熟悉《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贾雨村本来还是想当一名好官的。他出身诗书仕宦之族,与贾琏是同宗兄弟,当他家道衰落后在甄士隐家隔壁的葫芦庙里卖文为生时,也是志气不凡才会被甄氏所看中并资助他上京赴考中了进士,还当了县太爷。被革职后浪迹天涯又遇到偶然机会当了林黛玉的塾师。聪明的他通过林如海的关系和推荐,在送林黛玉前去贾府时见了贾政,便在贾政的帮助下“补授了应天府”,到金陵复职。可是一走马上任就碰上薛蟠倚财仗势抢夺英莲(香菱)、打死冯渊的讼事。

贾雨村开始不知深浅面对事实时也正气凛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并发签差公人立刻要把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可是,正要下令时,站在桌边上的“门子”(当差)对他使了一个眼色,贾雨村心中疑怪,只好停了手,适时退堂,来到密室听这个听差叙述讼事的来龙去脉和保乌纱帽的“护官符”(上面写着大权势者的名单,地方官不可触犯),而讼事中的被告恰恰是护官符中的薛家,又连及有恩于他的贾家,甚至王家(薛蟠的姨父是贾政,舅舅是京营节度使王子腾),这可非同小可。最后,他听了门子的鬼主意,虽口称“不妥,不妥”,还是采纳了“不妥”的处理办法,昧着良心,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给了冯家一些烧埋银子而放走凶手,之后便急忙作书信两封给贾政与王子腾邀功,说一声“令甥之事已定,不必过虑”。为了封锁此事,又把那个给他使眼色、出计谋的门子也发配远方充军,以堵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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