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程晓立刻将头转向李劲松,想知道他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感觉,“队长,你的感觉是怎样的?你这段时间觉得累吗?”
李劲松想了想,他觉得自己的情况就跟程晓的一样,他也觉得累,便说,“我想可能真的跟我们的工作有关,我觉得我们就是因为工作才导致精力不足。”
莫小奇想了想,然后说,“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
“问吧。”程晓说。
“你们觉得我们现在的状况,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下?”莫小奇说。
“怎么说呢?”程晓问。
莫小奇没有立刻就说话,他先是看着李劲松,毕竟他才是队长,李劲松想了想,说,“我有个想法,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同意,我觉得,我们大家最好把工作都给辞掉,然后专心专意的搞排练。”
听完李劲松所说,莫小奇立刻点了点头,因为他也是这样的想法,虽然乐队也已经配合了一段时间,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因为他们每一天在一起排练的时间太少了,都是在晚上的那三个小时,再者,白天的工作已经将他们每一个人的精神力气都耗掉了,到了晚上的排练,他们总是迟迟都进不了状态。
“这个想法太好了,你怎么不早说,我早就不想再干那份工作了,妈的,每天都是捧着盘子走来走去的,累死我,怪不得一到了晚上的排练,我就一点状态都没有。”程晓说。
“嗯,我也觉得我们应该改变现状,先把工作辞了,然后全身心投入到排练中,只要我们出了水平,到时,就不愁没有生活费的来源。”莫小奇说,其实他在心里早已经想好了乐队的第一步出路,在乐队能够保持一定的水准的情况下,他们就可以在白天进行排练,到了晚上就可以去走穴,去酒吧啊或者其他的一些戏剧团队中演出,每天晚上赚一点外快,生活费用就不是问题了,而且还可以在各类的酒吧的演出中为乐队累积人气。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们先把自己的作品给排练好,到时再去酒吧里演出。”程晓说。
“那好,我们明天就回去把工作全部都辞了。”李劲松微笑着说,一想到可以全身心投入到排练中去,他就觉得无比的兴奋。
“嗯,一想到这个我就兴奋,太好了。”
“我还有一个想法,必须要说一下的。”莫小奇说,他心里的想法总是比另外两位要多,因为他年纪也比他们大,对于乐队的相关经验也自然比他们两位要多。
“说吧,抒情的贝斯手,只要对乐队有帮助的意见,我们都应该拿出来说。”程晓说。
“嗯,赶紧说。”李劲松说,他也想到了莫小奇要说的是什么,这一次他不能再抢在他的前面。
“你们觉得我们继续在这里排练,是不是已经不合适?”莫小奇对着两个队员问。
程晓想了想,说,“嗯,一旦我们辞掉了工作,那也就不可能天天都在这里排练了,虽然我们也有给租场费,但是豪哥他一定会有意见的。”
“嗯,而且我们总是呆在这里的话,就算豪哥他没意见,我们自己也不方便啊。”
“嗯,所以我们一定要换一个地方,换一个真正属于我们的空间,然后把它弄成我们的BAND房,并且也能够在里面睡觉的那种,排练完后就睡,睡醒了就继续排练。”莫小奇说,他理想中的排练房就应该是这样的,除了睡,其他的一切时间都应该跟音乐扯在一块。
“太好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岂不是天天,时时刻刻都可以跟音乐混在一块儿了吗?这感觉太棒了,一想到我们就睡在自己的音乐房里,我就觉得这事靠谱,忒靠谱了。”
看着程晓那个兴奋的样子,莫小奇和李劲松都笑了。
为了能够让计划尽快实现,三个人都将各自的一部分打工得来的钱拿了出来,然后开始找地方。
一共花了三天的时间才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因为是作音乐房和睡觉房双用,首先就必须要考虑的一个因素就是在排练的时候不能给隔壁的住户带来影响,所以,要找那样的房间实在是有点难度,最后在程晓的努力下,房间才被找到,就在一栋几乎是要淘汰的两层高的楼房中,屋主贴出的招租广告已经很久了,但是都没有人过来租赁,因为那地方太简陋了,再者,它所处的位置也比较偏僻,所以,基本上就没人问津。
在将那个地方租下来后,三个人立刻就开始从原来住的地方开始撤离,将所有的行李都搬了过来,行李搬完后,就是对音乐设备的配置,因为之前都是在用琴行的音乐,他们还没有自己的全套设备。
李劲松终于是把那把在琴行里存放的吉他拿了回来,也买了一个效果器,而莫小奇的也好办,直接就在琴行里把自己的贝斯拿过来就行了。
问题最难搞的还是程晓,因为他的架子鼓是放在家里的,首先必须要回家,回到家后,要搬走架子鼓的话,他的家人肯定会问长问短,莫小奇和李劲松都为他感到担忧,怕他会受到家人的制约,因为原本他出来干服务员的工作,他的家人都是反对的,现在,倒好,工作都不干了,居然干起全职的在那些家长看来是不务正业的“音乐”。
“程晓,你回家把架子鼓搬过来,你家人会不会有意见的?”莫小奇问。
“我不知道,有意见又怎样?我总不能凡事都就着他们吧,更何况我现在干的是我喜欢的东西,音乐,你听到了吗?是音乐,而不是其他的东西,音乐是最大的,其他的都要摆到另外一边。”
李劲松笑了笑,他觉得程晓的天真是这个乐队的一种气质,“那你爸妈要是拦住你呢?”
“他们不会的,而且架子鼓是花我的钱买的,又不是他们给我买的。”程晓说。
“那你打算告诉他们你接下来就是全身心的去搞音乐,不再工作了?”
“嗯,只有这样了,不过我想,如果我不回家问他们要钱花的话,他们的意见应该也不会很大,再者,当我们到时去酒吧那些地方演出后,我们也可以赚钱了,到时我再给他们买到礼物什么的回去孝敬他们,他们一定会开心的,重要的是让他们知道,玩音乐也可以养家糊口。”
“嗯,不错,如果玩音乐就必须要挨饿,那样我们玩起来也没多大意思。”莫小奇说。
“所以,我们一定要把自己的工作给做好,只要我们的水平上去了,对每一首歌都吃熟吃透了,到时就不愁找不到饭吃。”李劲松也说出了他的想法。
就这样,他们三个叫了一辆三轮运货摩托车,然后三个人都坐在车的后尾,在寒风中往程晓的家出发。
“对了,程晓,我记得我打过一次电话去你家找你,那次不是你接的电话,那个是你女朋友还是小妹啊?”李劲松问。
“那个啊,是我堂妹,她当时刚好在我家住,因为她的家人出国了,她自己一个人在家呆着太不方便,就过来我家住了。”程晓说。
“你堂妹长得怎样?”莫小奇问。
“什么?你不是想把她吧?我告诉你,这个你想都不要想,人家将来可是要出国留学的,不适合我们这种搞音乐的人。”程晓说。
“瞧你说的,我也只是逗逗你,我才不要跟你成为亲戚呢。”莫小奇笑着说。
“一说到你的堂妹,我就想到,为什么现在听音乐的女生总是那么少,而听摇滚乐的更是少得要命。”李劲松说,他一直都在想,如果谈恋爱的话,能够跟一个与自己一样拥有着同样的音乐爱好的女生谈的话,那将会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可是他一直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机会,当然,他现在的重心的放在了音乐上,对于爱情之类的东西,他已经没想过了,之前所经历的跟那些女人的关系,他觉得几乎都跟爱情无关。
“对了,劲松,你之前不是跟我们说过,你认识一个女警吗?听你说,她还挺漂亮的,她还说以后一定会来捧你的场?”程晓说。
“嗯,可是我们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登台演出。”李劲松说,他也想自己能够尽快登台演出,然后打电话叫谢剑云过来看,他早就想好了,如果她到时过来看的话,自己就直接在她面前唱出那首专门为她而写的歌,目的只有一个:将她感动。
“快了,我有预感,我们搬进去那里后,不用多久,就一定会成为酒吧的进驻歌手,不是,是乐队才对!”程晓说,“而且,我们大家手头上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所以,我们现在必须要努力加把劲了,要不断的磕,不停的磕,磕呀磕,将音乐都磕到开出花儿来。”
“你用不着这么激动吧?要人人都像你这样磕,很快就会磕死的!”莫小奇说。
“各位亲爱的观众朋友,乐迷朋友们,大家好,现在,我程晓,黑幻乐队的鼓手,将为大家献上一首,不是我的歌,歌名叫做《故乡》,这个歌,我把它送给我们的队长李劲松。”程晓站在车后尾,直挺着腰,大声说道。
说完后,他清了清喉咙,就开始唱了出来,“天边夕阳再次映上我的脸庞,再次映着我那不安的心,这是什么地方,依然是如此的荒凉……”程晓简直就是进入到了无人状态,根本就没有去理会这时已经笑开来的两个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