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毛呃!”这两个字突兀地出现在我耳中,李公公揭晓答案。
“也可能是志明的啊!或者也可能是那妞自己的呀。”Joseph反驳说。
“话是这么说。如果她勾搭上一般的香港人呢,这个借口自然无懈可击。可惜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问题就在于,那根毛……金色的。”
“这下滴水不漏了。”Joseph直替志明心痛,倒吸一口冷气摇头,“没办法了。泡鬼佬啊?”
“哼哼,谁说不是呢!最要命的就是后来得知,原来她勾搭上的这位,就是我们总公司派来的法国CreativeDirector。”
原来是这么个“鬼”故事,我撇嘴,“不过这有什么‘幻海奇情’的?也不恐怖啊!”
“这还不恐怖啊?”李公公瞪大双眼,烟差点儿喷到我脸上,“大庭广众之下,张志明和全体同事一起发现,自己的妞手镯上夹着根鬼佬的阴毛!你自己代入感受一下!还不恐怖?以后怎么抬得起头做人啊!”
“啧啧,不过说实话,做你同事也够倒霉的!不光爆料,还报上全名,真是不积德啊。”Joseph感慨最多。
“嘿,你这小子又要听八卦,又说风凉话。记住了,听完就完,哪儿说哪儿了,到此为止。”
“喂喂喂,你把你第二天到公司讲的那个笑话一块儿讲了吧,那个够贱!”Patty怂恿公公。
“不是吧,刚才不让我讲的也是你!”
“讲啦!”显然这个故事让大家兴奋起来。
“也没什么,我就说怪不得这妞这么勤奋好学念法语喽。本来呢,就是‘射lavie’,谁知道就成了‘射啦精’!”“真贱啊这笑话!”小红评价。
Patty边笑边说,“哈哈,虽然很冷,但确实挺有创意的对吧?”
“呃,原来是冷笑话。好冷……”我附和。
“是吗?有多冷?”我身后有人搭腔。
“真挺冷的!他说啊……”我指指李公公,回头准备跟来人复述“射啦精”的笑话。
“这么半天才下来啊,张志明!”李公公慌忙递眼色给我。
“哦,接了个电话。”剧中人来了。“原来你就是张志明啊!”我想我当时一定是脑子进水了,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是啊,你是……?”
“呃,余春娇。”我只好掏出烟叼在嘴里,掩饰慌张。可是摸遍口袋,也没找到打火机。
志明掏出打火机,点上自己的烟之后,又递到我嘴边。我凑过去引燃香烟,偷眼望瞭望这个倒霉的男人。原来英俊的男人,也会有如此遭遇。
“谢谢。”我不禁思忖,“那妞”该是怎样的女人呢?
“不谢。聊什么呢你们?”张志明问。
见我惊魂未定的熊样子,Bitto接过话头:“没什么,讲鬼故事呢。”
“那最恐怖的说来听听?”
“靠,他妈的,再不送这pizza就凉透了……”我怀疑如果不是张志明出现,Bitto根本就忘了他还有pizza要送。
“半小时之前就凉透了!所以我们永远也不会叫你们家的pizza吃。”李公公帮腔。
“少废话。走了我!”Bitto戴上头盔,去巷口推他的小摩托车。
“我跟Patty上楼开会了。”李公公拽着Patty也要走。
小红抻抻旗袍下摆,看了一眼手表,“哟,我也得回酒楼了。”
“那不就差我一个了!”Joseph也跟着往巷口走。
一帮人瞬间作鸟兽散,我由于刚点上烟,只好呆站在那儿。李公公走出两步又回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给了我一个“封口”的警告。看来我脑子进水的事已经尽人皆知。
“什么情况?怎么看见我都跟看见鬼似的。有病啊?”志明冲着李公公和Patty的背影嘟囔了一句,只好转头跟我闲扯,“呃……之前怎么没见过你?”
“我啊,我在Sephora上班。”我往巷口随手一指。
以我出现在后巷抽烟的频率就可以判断,我实在不能算是个敬业的人。但相对于之前的KTV侍应和地产中介这两份职业,曾经参加过会考美术的我成为一名化妆品销售,可以在顾客的脸上做画,也算是学以致用了。当然,我曾经的美术老师或许不会认同这个观点。
“Sephora?附近还有Sephora呢啊?”
“左边过两个路口就是嘛。”坦率讲,这段路程并不像我口中轻描淡写得那么不值一提。
“跋山涉水跑到这儿来抽烟啊?”看来他心情还凑合,还能笑得出来。
“唉,别提了。新来的店长啊,脸上的粉厚得像城墙,特烦人,不许我们抽烟。她说抽烟皮肤就会差,皮肤差就不容易上妆,不上妆就卖不出好业绩。你呢?”
“我是公公跟Patty的同事。”
“我知道……”
“你知道?”
“是啊,你刚才自己说的嘛。”看来我脑子里的水还没排干净。我赶紧看向别处,避开他疑惑的眼神。
“你妈找你!你爸找你!你姑姐找你!……”我的电话响了,同事Isabel线报,店长外出已回,嘱我速归。
“店长回来了,我得赶紧撤啦。”我向志明摆摆手,在垃圾桶盖上拈灭烟头。
“好。”他冲我点了一下头,礼貌性地翘了翘嘴角,继续低头抽烟。
转身离开的瞬间,忽然灵光一现。或许是他低头时的样子提醒了我,其实之前我就见过这个人。
第一次遇到张志明时,是上个礼拜,他已经醉得不成样子。当时我也喝了一点点儿啤酒,在便利店的货架上拿了瓶乌龙茶解渴,走到柜台前排队等待结账。他晃晃悠悠地在我前边站定,酒气袭人。
尽管我也憎恶插队的人,但实在不认为自己有能力跟一个醉鬼讲道理,只能捂着鼻子无声地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不过如果把这次见面的时间和公公描述的堪称极品的糟糕经历联想起来,那或许正是他人生的艰难时刻,值得体谅。
我并不会记得夜半在便利店里偶然遇到的每一个醉鬼,即便他插了我的队。张志明之所以是例外,是因为他醉得的确让人耳目一新。为了让自己站稳,他一手撑着柜台,一手从货架上拿了一排口香糖递给店员。
“四块六。”冲天的酒气中,店员也厌弃地偷偷翻了个白眼,不耐烦地等着他掏钱。
醉鬼已然睁不开眼了,头也不抬甩出一句:“六个六。”
“先生,四块六……”店员被他搞懵了。
“八个六。”
“先生,这排口香糖,四块六。”店员耐着性子,一字一顿重复。
“九个六。”
店员反应过来,原来自己被醉鬼当成了一起玩骰子的酒肉朋友,气得直想笑。只得冲着我说,“小姐,您先结账吧。”
我把手里的一瓶乌龙茶给店员看看,在柜台上留下正好的硬币,绕过醉鬼往门口走。也许醉意也会传染,也许是我之前喝那一小瓶啤酒的酒劲上来了,总之一股邪门的冲动让我转身回到这个醉鬼身边,在他耳边喊—“开!”“喝!”他雀跃地响应,眯着眼抬头四下看看,又沉沉地垂下头。
我心满意足哈哈笑着离开,走出便利店又往里张望了一下,醉鬼和店员还在柜台前长久地“对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