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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章误入世界 从零开始 (2)

赵塬自然懂得这个道理,因他也不是第一次谈情说爱。即使生活的细部有微妙的情节被无可挽回地篡改,但是没有人会细考那些微小背后的奥秘。每年总有个一两次,或许是在凝望中失神,或许是在逸乐中跳针,会令赵塬的内心漾起温馨与悲苦,费力地交缠一起,互为映照。可惜的是,多年来他竟然从未激起任何勇气与生活的种种不如意兵戎相见。他不是那种人。界于理性与非理性之间,他是一个懦弱分子。自然也没有得到最想要的生活。

所有见过林玮质的人,再见到赵塬,一定不会把他们的生活联系在一起。这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无论是风貌,还是秉性。林玮质是那样热情洋溢,而赵塬是那样节制谦卑。不过听说许多年前他们也曾默契忻合。当然只是听说了。这是最悲哀的事。但赵塬曾经并不以为这是悲哀,直到重逢林玮质的那一刻,他才渐渐有些了解,曾为他开启生命领悟之门的那个人并不是她,或已不再是她。

而这种变迁甚至也并不怎样特别。人总是会变的。无论当事人愿不愿意,都得接纳这种必然的变化。而真正的重逢,只因他没有忘记你,你也没有忘记她,才将将够得上再见一面的煽情。她不再努力,决不是因为她迟钝、犹豫、或碰巧忘记。她漫长的失信,只是因为她曾经承诺的一切,她都已经做不到。

如今赵塬的办公室桌上正放着新版《东邪西毒》的碟,那是他接未婚妻下班时在停泊于沿马路的黄鱼车上买的。新瓶装旧酒,影片的色彩比十年前要鲜艳得多。回忆总是在浓墨重彩中淡化了本来的逻辑,仿佛甫一出场就是悲情的,事实却未必是这样。赵塬第一次看这个电影,还是在中学。当时沉迷于武侠,如今却只看到言情。

他最欢喜的张曼玉十年前在电影里说:“我最美好的时候,我最爱的人不在我身边。”色调是粉红的,她手里拿着紫荆花。可惜当初没人知道,前面会有怎样的景致等你。刻下或有知觉,但你不可能延宕,你只能横下心往前走,你不可能等到最美好的时候。

然而,最最攸关的那个人,往往也能最直接使你意识到自己的不美好。不是太年轻,就是太年老。不是承担不起,

就是不再相信。你意识到自己的欲望、狭隘、啰嗦、焦虑、无助,你意识到自己恐怕不会赢。只是因为她,原先不那么不美好的自己渐渐显露出不够安稳从容的一面。

只是,但凡有那么一个人出现过,你就不可能等到最美好的时候。直至时过境迁以后,所有的追忆都会变成夹带着想象的偏见,宛若咒语一般,在你耳畔反复作响:如果能重新开始,该有多好,该有多好。

“那……她现在好吗?”他最后兢兢地问了一句。

你知道,像赵塬这样的男人,最后是不会不问这一句的。即使克制、忍耐过了一年又一年,即使埋怨、伤痛过了一夜又一夜,到底还是不会少问那一句:“那……她好吗?”

[蓝妮,女,现为咖啡馆店主。]

“我叫蓝妮,是林玮质的学妹。我们曾经是中学同学。先后考到了外语学院,学同样的专业。但……我们的道路完全不同吧,小的时候还真是看不出来,谁还没过过循规蹈矩的生活呀。反正大家窝在一起,选择也就这么几个,好像不是A,就是B,谁知道到后来压根不是这么回事。林玮质吧……其实她曾经是……我的榜样。可以这么说。但她曾经也是很多人的榜样。中学那会。呵,现在肯定是不会了。我过得不比她好吗?”

与林玮质相比,蓝妮的生活要轻松得多,据说她和林玮质是在某年使馆派对的时候真正相识的。当时她们都是漂亮的实习生。作为根正苗红的上海姑娘,蓝妮最大的特点,就是能把任何一个城市都活成上海一样。即使她自己未必承认这一点。

她曾是在情感的山路上终日流浪的人,或许是源于铭心刻骨的失意,使得她渐渐淡化了身上的城市特性。但她依然是乖的,而非野豁豁的;是痴的,却非愚蠢的;是本分的,又沾有那么点虚无。

在一般人看来,蓝妮可说是路人界最为普遍的80后女生代表。出身于大城市,成长环境简单实惠。面容姣好,但缺乏自信。有一点小才华,却始终未被师长发现。年少时爱上艺术的皮毛,视野狭窄,却把心气吊得老高。书读得不差,至少从未令人担心。既幻想与疲于奔命的流浪歌手为伍,又憧憬浪漫惬意的四处旅行。人生阅历不算深厚,只凭借并不复杂的情感挫折喂养,倒逐渐变得坚强。

“你知道吗,我们以前读的那可是上海升学率最高的学校,每年高考录取率都是百分之一百。所以考清华北大,压根不稀奇,真正漂亮的女孩子才不去那儿呢,要不就留在上海。林玮质要是当年能留在上海参加高考的话,怎么也不会考外语学院吧。她当年可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成绩很好,要不是高二下半年出了那么多事,或许一切就不一样了。可你知道,命运就是那么的狗血。”

回忆较早以前的事,蓝妮会显得颇为得意,这种得意恐怕建立在单纯的遥远之上。她的人生,或许是到大学以后才真正展开。之前的那些,虽然称不上不做数,但到底也说不上紧要。究其根源,或许是因为,少了几个于她重要的人吧。你知道,18岁后的我们的人生,总是被一些关键的人物在无意中缓缓分隔开的。细想起来,林玮质肯定算一个,罗安也算一个,他们甚至是一体的。

对于曾经蓝妮来说,她一度以为,跨过他们,她就能成长了。事实也的确如此,一旦跨过他们,她便成为了一个孤独的个人。在得到了自由的同时,她也失去了朋友间相互亲昵的温存。这种温存恐怕是青春期所特有的产物。像初恋的滋味一般美好、虚幻、易逝。

“关于那些事,讲实话,我没有问过玮质。一开始想问不敢问,后来就压根没立场问了。反正都过去好多年了。青春期……是最最有激情、最最向死而生的年纪了。一本《麦田守望者》都能掀起欧洲的自杀潮,你说什么是值得,什么又不是呢?但我觉得,林玮质这种女孩是肯定不是为了某个男人而丧志的。不可能啊!太扯淡了。”

“Moli?……认识啊,但你问这个做什么?唉……其实关于这个,我也不能说什么,真的。但我挺心疼这个女孩子的,就像我也很欢喜和王乔在一起玩一样,大家都不容易。我们四个还一起吃过烤鱼……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吧。那会我还和孙聿在一起呢。呵呵,我们经历的事情太多了,多得都忘了一大半了,还不见得轻松了一丁半点,依然活得那么那么累。所以有时候吧……你还真不知道命运会怎么安排。不过……Moli怎么了?她现在好吗?”

蓝妮如今的生活,差不多是连她自己都十分满意的。这中间当然也付出过沉重的代价,但好在,遇到一个对的人之后,她改掉了少女时的坏习惯:看别人都是惊艳,看自己都是萧索。爱情对于她来说,就是一种走投无路的知觉。想要保持清醒,就必须维系适当的貌合神离。这既是对于距离的克服,也是对于距离的敬畏。但这种感觉无疑能够生产一些别致的幸福感,至少是接近幸福的一项积极的尝试。它的甜蜜度虽然略低于挖心挖肺的浓情,却也胜过比洁争芬的聒噪。它至少是沉静的、稳定的。

不过,蓝妮也拒斥回忆过去。这与其说是保护别人,不如说是保护自己。小时候学的那句古话,在现实中的检阅结果似乎违背初衷。做人恐怕是,“穷”则兼济天下。就像蓝妮曾经那样,与任何人、任何是非总有千丝万缕的牵连。“达”才能独善其身,就像她如今这样,与任何旧人都不再有丝毫联络。

心的成长,或许就如化学上所说,杂质越多,硬度越强。

而她已是那个对过往,彻头彻尾什么都不在意的人。

[罗安,男,现为外企职员。]

“我叫罗安。是……林玮质的前男友之一,我不知道她有过几个男朋友。呵呵,但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是真的不知道。”

“她是……挺美好的一个女孩子吧,脾气有点倔。是……她要分手的,我记得,别的我都不怎么记得了。真的。她是不是出书了?写过什么?我见过她博客上的照片,不过那也是两年前了,时间真是过得好快。其实我挺喜欢她近来的样子的,以前……她……挺酷的,现在更有女人味。不过,很久没见了。有空可以约出来吃个饭啊。其实真没必要弄得这么尴尬。我挺想念她的。真的。”

“她结婚了吗?”

“那……人在北京吗?她还有一个姐姐,很久以前我们见过几面。”

“蓝妮?漂亮!哦,那会她真是漂亮。当初她和孙聿在一起的时候,真是登对,可惜孙聿家里反对,他现在好像已经结婚了。蓝妮呢?有没有结婚?”

“对,我是见过她一次。很久以前在她的咖啡店里,但后来她突然搬了。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谁?Moli?好像有那么个人,也不太讲话的,不怎么记得了。”

如今的罗安,一度是被报章冠以“草食男”之称的城市潮人之一。温和乐观,逍遥自足。大学的时候,他演过话剧、当过导演、唱过摇滚,不是一般的文艺。

涉世之初,他曾立志要做一个风雅的人,所谓风雅,也不过是与中等物质基础所相应营造的、看似自由的精神品格。可毕业之后,他轻易就遁入了庸常的生活轨道,不假思索、甚至没有经历丝毫痛苦的挣扎。

每个早晨,他提着通勤包、啃着便利店的饭团拥入地铁站,而后被注入如灵柩一般装满面无血色肉体的车厢。到达办公室后,呼吸着中央空调里夹杂着各种病菌、体味和清香剂的复杂空气,在上司虚伪的嘘寒问暖和同僚露骨的冷嘲热讽中维持亚健康的身心。

好容易熬到下班,还要费力振作起日渐衰老的形容,对某个同事的朋友大献殷勤,以图为负巨债买的斗室找一位女主人。直到有一天,加班至深夜回到冰冷的公寓打开信箱,却收到早前和平分手的前女友的婚礼请柬,错愕彷徨一阵,还要忍辱负重地准备贺礼。

时隔多年,当所有的工作进入正轨的时候,事实上也很难说清是具体的哪天,罗安才开始真正呼吸到所谓那个年龄阶段的收获的空气。

他终于有了一张干净、有效的履历。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各种报销额度和优质福利。每日按时摄取定量的维生

素,开始对疾病和股市产生日常的忧虑。他拥有了稳定的不动产,顿时被身边女人们模糊了其他志趣,仿佛在骤然间变得无可挑剔。他多少有些孤独,午夜梦回时,回想起曾经那些相与甚好的手足,间中还参杂着对于青春期的零星回忆,不免心下怅惘。

但风雅这个词,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了。

青春期对于罗安这样的人来说,无疑只是一段剔牙埋单前轻盈的谈资,只消用来阐明不动心性的虚伪情怀。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的曾经之于他人,会是怎样的影响。可能他多少知道一些的,但他并不愿直面。因为如今的他,早已不愿意深陷在任何复杂的情感关系中。

他早年也曾发狠发力地去爱,却终于发现爱这件事,实在与蛮力的大小没有多大的关联。他越来越了解女人,知道她们的喜好,鉴赏她们的可爱,却无法再以心以血去交换莫解的未来。在他看来,这已经全无必要。

于是,以林玮质为分野,他开始尝试着过起了一种极其规律的情感生活,这甚至极契合他被动与漠然的性情。他与任何一任女友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她们甚至都愿意找他抱怨自己不如人意的恋爱和婚姻生活,深入微小的、不便启齿的细节,还伴以时断时续的哭泣声。他是她们最好的朋友,温柔耐心,善解人意。而想要与前女友们相与融洽,对如今的罗安来说,也不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

他不爱她们。这是问题的关键。或者说,他喜欢她们每一个人,因为她们是那么的不同,又多少有着可爱之处。但是这种喜欢,实在不成气候。好在或早或晚,她们都是要嫁人的。而他不过是在她们结婚之前,再温暖礼貌地陪伴她们一程。这样的机会也不会变得更多,因为他已不再需要任何一任新的女友。他年轻的太太温良恭顺、倾慕他的才华、也不深究他的过去,这是她的特别之处。因而罗安爱她。

虽然他至今都说不清什么是爱,但他曾经爱过她们每一个人。

而结婚对于罗安来说,其实不过是一念之间的冲动。

“就是早晨醒来,看见她,突然觉得她长得可真像我太太。”

此刻的罗安,方才与妻子结束在韩国济州岛的年假。他们闪婚一年有余。再没有人夸他们赶时髦。就像平凡的夫妻一样,他们偶尔会约去爬山、滑沙,多是一些体力运动。结婚以后,他们便将咖啡馆、电影院与音乐厅等公共设施彻底搬回了家。

只在一些特殊的时刻,例如做作的影视片段或意味深长的流行曲会令罗安突然间想起些什么。

说起来当年他还曾与蓝妮痛定思痛地放弃了发展彼此情感的机会……想来几乎就是一个甜蜜的笑话,就连他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不过,蓝妮大约已经不记得了吧。那曾是一场最食之无味的烧烤。如今的蓝妮再也不可能坐在那种地方

了。再也不可能经历那个夹杂着廉价酒气和烧烤味的夜晚,还要绝望地倚靠着一个好朋友的穷酸男友,耳畔萦绕做作的西洋情歌,满脸都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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