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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创作的旅程——自序及后记(5)

一到南加州,气候就燠热起来。终于我们在四线竟驶的高速车道上,进入“烟雾”蒙蒙熏人流泪的洛杉矶。在洛城的一个礼拜里,我们住在加州工学院刘庆玺博士巴莎甸娜的公寓,充分享受了庆玺和他新娘孙文静(也是我政大西语系的高足)的慷慨。忙碌的庆玺,特别抽出空暇,为我们导游好莱坞、渔人埠和华特·迪斯尼乐园。那乐园,全世界小朋友都梦想有一天能去一游该多好的理想国,使珊珊姊妹的新大陆之行在快要结束的前夕达到高潮。因为以后当然是低潮,因为繁重的功课,拥挤的教室,重负的书包、水壶、琴谱等等在祖国等待她们。七月二十七日黄昏,在长堤千墙林立的码头上,我一个人危立在系锚柱旁,目送她们母女在夕暮如幻的金辉中,随美丽的海健轮投入茫茫的公海。不久,她们仅完完全全交给鸥,交给鲸,交给空空洞洞的经纬网了。码头上,一星盏路灯在威腥的夜色中浮现。我坐回车中,发动引擎,扭动暖气,冲着海港寒颤起雾的空气,以如欲抖落什么的超速驶回巴莎甸娜。而七百多个日子的记忆,与洛城之雾一起冉冉升起,升起,整个美利坚皆在柔白的纱里……

第二天中午,我的喷射机凌空跃起,现代的缩地术将二百万人的洛杉矶缩成一个多小巧的盆景,而在所有的云和云间所有的天使来得及掩耳让路之前,已经呼啸擦过一切风一切浪,把波上俯仰了一天一夜的咪咪、珊珊、幼珊遗落到背后去了。

一九六九年六月十日,珊珊十一岁的生日

诗,灵魂最真切的日记

——《敲打乐·新版自序》

《敲打乐》是缪斯为我所生的第八胎诗集,里面的十九首诗全是我在一九六四至一九六六年间再度旅美时所写。两年之间,得诗十九,不能谓之丰收,不过比起我第三次旅美,也是两年却只得诗六首的产量来,情况仍然较佳。近日逝世的英国诗人拉金(PhilipLarkin,一九二二—一九八五),据说晚年平均每年只写两首诗。这么说来,我在“敲打乐”的时代也不算怎么没收了。其实这些作品的诞生,也都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例如前面的五首都写于一九六五年的四月与五月,而后面的十二首都写于一九六六年的春天与初夏。那两年我驶遍了美国北部各州,车尘从东岸一直扬到西岸,其间住在盖提斯堡的五个月,和住在卡拉马如的十一个月,生活比较安定。所以这本诗集后面的十四首都成于卡拉马如;前面的五首则成于盖提斯堡。不过在那座环视古战场的七瓴老屋顶楼,我还写过《九张床》、《四月,在古战场》、《黑灵魂》、《塔》等四篇散文,因此盖提斯堡的半年,缪斯待我真是不薄了。

远适异国,尤其是为了读书或教书而旅居美国,就算是待遇不薄,生活无忧,但在本质上始终却是一种“文化充军”。再加上政治上的冷落之感,浪子的心情就常在寂寞与激昂之间起伏徘徊。这里的十九首诗,记录的大致就是这样的情怀。其中也许还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比较偏于感性,例如《灰鸽子》、《单人床》等作;另一类则兼带知性,如果读者不识其中思想及时代背景,就难充分投入,例如《尤利西斯》、《黑天使》、《哀龙》、《有一只死鸟》、《敲打乐》等作。

在那两年里,第一年不仅离乡,而且无家,那种绝对的孤独感,有时令人心如冰河,未必有益于缪斯。《神经网》、《火山带》、《灰鸽子》、《你仍在中国》等几首所写,就是这样的一个远客对家中爱妻的眷念。《火山带》的末段说到在灯光下面对圣人的经典,那是指作者当时教中国古典文学、夜间备课的心情。《灰鸽子》虽然写于卡拉马如,却是追忆作者在盖提斯堡时的感觉,故以废炮为背景,而与灰鸽形成对照。《你仍在中国》是写作者的妻女赴美探亲的手续未备,迄仍滞留在海关的另一边,致令作者苦待经年;末二行正是两地悬殊的地理与气候,而诗末所注日期,正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有些论者一直到现在还说,我的诗风是循新古典主义,与现实脱节云云。什么才是现实呢?诗人必须写实吗?诗人处理的现实,就是记者报道的现实吗?这些都是尚待解答的问题。不错,我曾经提倡过所谓新古典主义,以其为回归传统的一个途径,但是这并不意味我认为新古典主义是唯一的途径,更不能就说我目前仍在追求这种诗风。看见一位诗人在作品里用典,或以古人合事入诗,就说他是逃避现实,遁于古代,未免是皮毛之见。问题不在有没有引经据典,而在是否用得恰当,有没有赋经典以新的意义。我以古人古事入诗,向来有一个原则,就是“古今对照或古今互证,求其立体,不是新其节奏,便是新其意象;不是异其语言,便是异其观点。总之,不甘落于平面,更不甘止于古典作品的白话版”。例如本集的《尤利西斯》一首,用的虽然是奥德赛的故事,但正事反说,是古人咏史的翻案手法,“一个伤心的岛屿”说的正是六十年代当日的现实。恐怕只有粗心的读者才会以为这首诗是在写希腊。

《黑天使》写的是勇敢的先知,文化思想的真正斗士。那时年轻的作者壮怀激烈,充溢着那一代的“文星意识”。心中也真有这么一位先知的形象。后来发现那形象只是一时的假相,乃决定只用黑天使这形象,不须所加任何副标题了。今日重读此诗,觉得“我是头颅悬价的刺客”那一段,豪气仍然可惊,换了现在,恐怕是写不出来的了。《哀龙》所哀者乃中国文化之老化,与当时极端保守人士之泥古、崇古。《有一只死鸟》的主题与《黑天使》相近,写的仍是一士谔谔的那份情操,其事故之四海而皆然,固不必囿于苏联,所以也把旧有的副标题拿掉了。

引起误解甚至曲解最多的,该是主题诗《敲打乐》了。这首长诗自从十八年前发表以来,颇有一些只就字面读诗的人说它是在侮辱中国。这种浮面读者大概认为只有“山川壮丽,历史悠久”以及“伟大的祖国啊我爱你”一类的正面颂辞,才能表达对国家的关怀。这种浮词游语、陈腔滥调,真能保证作者的情操吗?在悲剧《李耳王》里,真正热爱父亲、忠于父亲而在困境之中支持父亲的,反而是口头显得淡漠的幼女。中国人常说“孝顺”,真实顺者有时未必是大孝。爱的表示,有时是“我爱你”,有时是“我不知道”,有时却是“我恨你”、“我气你”。

在《敲打乐》一诗里,作者有感于异国的富强与民主,本国的贫弱与封闭,而在漫游的背景上发为忧国兼而自伤的狂吟,但是在基本的情操上,却完全和中国认同,合为一体,所以一切国难等于自身受难,一切国耻等于自身蒙羞。这一切,出发点当然还是爱国,而这基本的态度,在我许许多多的作品里,尤其是像《地图》和《蒲公英的岁月》一类的散文里,我曾经再三申述。《蒲公英的岁月》甚至以这样的句子作结:

他以中国的名字为荣。有一天,中国亦将以他的名字为荣。

奇怪的是:仍然有一些论者竟然断章取义,随手引述《敲打乐》诗中的句子,对作者的用意妄加曲解。这首诗刊于六十年代中期,当时的言路不像今日开放,所以有些地方显得有点隐晦,恐亦易引起误会。例如“菌子们围着石碑要考证些什么”那一段,说的正是我们文化界的抱残守缺。又如“整肃了屈原”一段,说的固然是文革前夕的大陆,但是未必没有我们自己的联想:当时《文星》月刊奉命停刊,该刊末期的言论我未必全然赞同,但是这么一本原则上代表知识分子心声的刊物,竟然不能再出下去,对我当日在异国的心情仍是一大挫折。又例如下面一段:

从威奇塔到柏克丽

降下艾略特

升起惠特曼,九缪斯,嫁给旧金山!

原是指六十年代中期,美国的江湖派诗人反对博学而主知的艾略特,宁可追随惠特曼自由奔放的诗风,而当时的青年文化也逐渐从东岸移向西岸,以旧金山为中心。惠特曼在《草叶集》里曾经豪情大发,叫缪斯从希腊移民去新大陆,开拓新诗的天地。我说“九缪斯,嫁给旧金山!”正是用惠特曼的口吻把此意向前更推一步。竟有一位哲学教授把这句诗解为作者有意奉献自己给旧金山,足以反证他根本没读过《草叶集》,不了解惠特曼。

我在写《敲打乐》时,还没有注意到美国的摇滚乐,诗以“敲打乐”为名,只是表现我当时激昂难平的心境。诗句长而标点少,有些地方字眼又一再重复,也是要加快诗的节奏;这样的紧迫感在我的诗里实在罕见。此诗曾经我自己英译,收在《满田的铁丝网》(AcresofBarbedWire)译诗集里。后来又经徳国作家杜纳德(AndreasDonath)译成德文,收进一九七六年为纪念汉学家霍夫曼而出版的专书《中国的文化、政治与经济》(China;Kultur,PoktikandWritschaft—FestschriftfürAlfredHoffmann)。

《当我死时》这首诗曾经收入许多诗选;我在香港的时候,发现大陆也有好些刊物加以转载。香港作曲家曾叶发先生,早在一九七五年,曾将此诗谱成四部浑声合唱曲,并在崇基学院亲自指挥演唱。

写于二十年前的这些诗,今日读来,仍能印证当日深心的感受。诗,应该是灵魂最真切的日记。有诗为证的生命,是值得纪念的。这首诗,上接《五陵少年》,下启《在冷战的年代》,通往我六十年代后期的某些诗境,形成了我中年诗生命的一个过渡时期。本集曾收入《蓝星丛书》,初版于一九六九年,十七年来迄未再版,坊间也久已绝踪,所以得窥全豹的读者很少。现在幸得九歌出版社重新排印出版,再呈于读者之前,真可以说是为二十年前的我招魂来归了,一笑,一叹。

一九八六年元旦于高雄西子湾

远行和独行是灵魂的亲兄弟

——《在冷战的年代·后记》

《在冷战的年代》是我最近的一卷诗集。收在这里的五十多首诗,都是一九六六年夏天回台以后的作品。除了少数例外,这些诗所记录的,都是一个不肯认输的灵魂,与自己的生命激辩复激辩的声音。

现代诗发展到了今天,我们在心理的背景上,仍然不能摆脱巴黎或长安。让萨特或李白的血流到自己的蓝墨水里来,原是免不了也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如果自己的蓝墨水中只有外国人或唐朝人的血液,那恐怕只能视为一种病态了吧?如果说,生活是一个考场,则进场的时候,无论夹带的是萨特或是李白,总不是一种诚实的态度。可是今日正有不少诗人满口袋都是夹带。事实上,非巴黎或长安不为诗的现象,说明了一个作者有多狭窄,多公式化。且以武侠为例。据说武功真到出神入化的时候,一根筷子,一茎稻草,也可以当兵器使用。我觉得这种说法很有点寓意,不可全嗤为迷信。因为这时,所谓武功已经在武士身上,无所施而不见其神。一定要佩一把剑才能使剑的,已经落入第二流了,不是吗?美国诗人哈特·克瑞因曾说,现代诗应该吸收机械,像吸收帆船和古堡那样自然。对于他说的,我不很热衷。我宁可看见现代诗人吟咏德惠街或水源路,像他们吟咏章台或格林尼治村那么自然生动。再打一个譬喻。吕洞宾点石成金,最重要的不是石也不是金,而是吕洞宾的手指,不,他的道术。那许多开口存在闭口现代如咀嚼口香糖的作者,正以为黄金是在石中。

唯有真正属于民族的,才能真正成为国际的。这是我坚持不变的信念。为了坚持这个信念,我首经丧失了许多昂贵的友情。不过,一个决心远行的人,原就应该有独行的准备啊。

一九六九年六月五日

现代中国意识的惊蛰

——《在冷战的年代·新版序》

《在冷战的年代》是缪斯为我生的第九胎。

那时我正在壮年,但世界正在动乱。海峡的对岸,文革正剧,劫火熊熊里,只舞着同一张面孔,同一册小红书。海的对岸,越战方酣,新闻图片里闻得到僧尼自焚的焦味。这些,都记录在我的诗里。同时,我壮年的灵魂在内忧外患下进入了成熟期,不但敢于探讨形而下的现实,形而上的生命,更敢于逼视死亡的意义。这时自我似乎两极对立,怯懦的我和勇健的我展开激辩。

中国是什么?我是谁?那时我最关心这两个主题。

那时的我,常在诗中担任一个乐观的失败者。这角色常被一种力量否定,却反身奋战,对否定再作否定,也就是说,有所坚持,有所肯定。因此那时的诗也往往始于否定而终于肯定,例如《有一个孕妇》,或者始于彷徨而终于固执,例如《火浴》。有时甚至于在一句话里就完成了否定与肯定、矛盾与调和。例如在文革期间,我曾去香港的边境北望,写下《忘川》,其中有这么一句:

患了梅毒依旧是母亲

“梅毒”是对文革的否定,而“母亲”是我对中国大陆的肯定。我肯定的是中国之常:人民、河山、历史,而否定的是中国之变:斯时政局。海外以自由主义自许的读书人里面,颇有一些分不清两者,或是不敢把两者分清。我写下这么一句,自问可以心安理得,面对李杜。我始终觉得有所抉择有所否定的肯定,才是立体、具体,而满口“伟大的祖国啊我爱你”式的肯定,不过是平面、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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