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恋情,永远都得不到回应。
总觉得,时间过得就像是流水一样,飞速地前进,无法抓住它的身影,不管我愿意还是不愿意,该来的终究还是会来。
逃不开,躲不掉。
白烂的比喻一下:这就是命运。
那一年,我十六岁。
那一年,她十七岁。
微妙而又尴尬,充满了羞涩与排斥的年龄段。
用李老太婆的话来说:夏浅年,你正值叛逆期是不是?
叛逆期啊,这也太俗了吧,别和我整那套,老子才不信邪门。
所以,我固执地,倔犟地,自以为是地朝着某个永远都不可能到达的地方,天真地努力着,天真地奋斗着。
那个地方,她的名字,叫做蒋若萧。
“小百合,小百合,你在里面吧?”
没有人应我。
我皱了一下眉头,径直地推开了她的房门。阳光充足的房间,原来她正坐在干净的床铺上戴着耳机听音乐,难怪她没听到我的敲门声。
看到我的出现,她很迅速地把耳机摘了下来,冲我露出惯有的温和微笑,朝我递了递银色的耳机,说:“浅年,你来了啊,要不要一起听?”
我看着她的笑,没有立刻回答她,而是走近她,伸出手臂轻轻地环住了她纤细白皙的脖颈,像个小孩子对着母亲撒娇一般地吻了她。然后,抬起头看着她说:“小百合,你听我说,你知不知道住在我隔壁的那家伙,他今天——”
可是,还没有等我把话说完,她就用力地推开了我,用一脸认真的表情对我郑重地说:“浅年,以后不准再KISS了。”
我顿时怔住,就像被狠狠地来了个当头一棒。
“为什么?”
她没再看我,拿起放在枕头旁边的杂志,心不在焉地翻开起来:“因为我们都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急着追问。小的时候也是同样的亲吻,长大了又怎样,根本就像是在拒绝我的借口。
“总之不可以再这样,那种事情等你交了女朋友就好了,必须是和自己的女朋友亲吻才正常,我们之间是不行的。”她很肯定地回答我,又强调了一句,“是绝对不行的。”
听到她那样说,我有些生气了,沉下一张脸放开她,不由分说的坐到一旁,简直觉得自己可怜。
如果只是因为这样,我宁愿自己永远都不要长大。
真该死。人类有办法缩小吗?就算身体能够缩小,感情有没有办法降温?
我皱着眉头,有些赌气地低声说道:“那你就来做我的女朋友。”
她一愣,接着微微叹息,十分忧伤地说:“说什么呢,浅年,你不要再开玩笑了。”
我才没有开玩笑!
不行,又是不行!不行不行不行,究竟什么才行?
“可是,我是认真的。”
“好了,不要再撒娇了。”她摇摇头,微笑着说,“你已经十六岁了,我们是回不到过去的,我也不想回到过去,所以浅年,你就懂事一些吧,可以吗?”
谁撒娇了?谁不懂事了?她还真把我当她弟教育了不成?这女人简直是越来越不可爱了,总是摆出一副当姐的架子,我说过多少次了,我和她不是姐弟,我和她没有血缘关系!可是她就是不听我的。
我依然硬着声音说:“你当我女朋友的话,我就懂事。”
“浅年,你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好吗?”她无奈地说,“我们之间不可能,你长得这么帅,我们这里不是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你吗,所以,你就去找她们做女朋友好了,这样你就不寂寞了。”
我寂寞个屁呀。
真是够了,为什么她现在对我讲话的态度,就像是在对待一个普通的陌生人?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我们之间连陌生人都谈不上。
她就像是在刻意和我保持距离,我真不明白,我究竟做错什么了她要这样?
女人心,真是海底针!
正当我攥紧了床单要冲她发火的时候,房间的门突然推开了,出现在门口的原来是吕一恒那个不知趣的猪头,他把他那大得和地球仪有一拼的脑袋探了进来,贼眉鼠眼地看了看小百合,又看了看我,嘻嘻地奸笑着说:“夏浅年,你果然又跑到蒋若萧这里来‘鬼混’了啊,都多大了,真不害臊!”
来得好,来得真好!老子正愁没有地方发火,可别怪我,这是他自己傻X愿意往枪口上撞!
想到这里,我就抡起床铺上的枕头冲他的大脑袋砸过去,顺便对他咆哮着大吼:“滚滚滚!想死就直说!”
“浅年!”身边的小百合皱了皱眉头,不满地扯了扯我的衣角责备似的说,“他是在开玩笑的,你不要这么不成熟,动不动就生气。”
我怎么不成熟了我?还不让人生气了啊?
“你看你看,你姐都发话了,夏浅年,你学学你姐好不好,做人要厚道!”吕一恒捂着被枕头砸到通红的鼻子抱怨个没完。
姐姐姐,姐个鬼姐!谁要她做我姐!
“你究竟滚不滚?”我吼。
“好好好,我滚,我滚行不行?”看到我真的生气了,他吓得急忙往门后缩,突然又想了什么,他又小心翼翼地把门开了一个小缝,像太监宣读圣旨似的嘟囔着说,“不过,我要先把话带到再滚,李院长叫你俩现在就到她那里,有重要的事情找你们,完毕,我滚了。”
“好的,谢谢你,我们这就去。”小百合迅速地从床上跳下来,拿起梳子拢了拢头发就走了出去,临走时又在门口叫我说,“浅年,我先过去,你也快点。”
我看着她离开的背影,突然感觉那个曾经和我一起坐在石坝上看海的小百合已经离我很远了。
心里骤然升腾起一股莫名的怒火,我不由分说地抓过床上的杂志就狠狠地摔到了地上。
我靠,难道我只是有恋姐情结不成?
真他妈的抽象。
打从一开始,这一切就注定要悲伤结局。
可是,我却从未打算过将小百合交给别人。
我就是这样的自私,宁愿我和她永远都不会幸福,也不想再一个人孤独下去。
这样畸形的爱,能够算是爱吗?
我究竟是害怕孤单,害怕寂寞,还是害怕失去她?或者,这些都不是,我只是还没能够从许娜遥的阴影中解脱出来而已,我还没能解脱,这样的我,又怎么能够说懂得去爱呢?连去爱的资格都没有,我简直就是在犯贱。
啊,真想脱离这个地方,去某个远处啊,谁来救救我吧,我还不想这么快就溺水,太没出息了。
不就是一个女人嘛。
回想起来,我十六岁的那年,确实是做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情,我承认,大部分是我的错,但是少的部分,就是那个李老太婆的错。因为在那一年,她突然把我和小百合叫到了她的办公室,突然就宣布了我的死刑,她告诉我说:你和蒋若萧其实是亲姐弟,你们有着同一个妈,那就是许娜遥,夏浅年,你的父亲夏锦声曾经嘱咐过我,要在你十六岁的时候才把这件事情告诉你。
我以为我是在做梦,哦,或许是我还没有睡醒。我恍惚地问身边的小百合:你信吗?
她却对我无比自然地微笑,说:浅年,我早就知道的,从九年前你来到我面前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是我弟弟,亲弟弟,只是我们不是一个爸生的而已。
多荒唐啊!多完美啊!许娜遥,你瞧,你在九泉之下也能满意地含笑了是不?这就是你造的孽,你让你的儿子和你的女儿从未相见过,却让你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进入了孤儿院,时机一到,真相明了,你满意了是不?是不是不是不。
可是,你绝对料不到的一点是:你的儿子,竟然爱上了你的女儿。
OK,我承认,我夏浅年,爱蒋若萧。
像个二百五似的爱她。
只有我一个人被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所以她才会对我若即若离,所以她才会对我说“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所以她才会在当年指着自己的眼睛告诉我:“浅年,你看,我的眼睛也是琥珀色的哦。”
哈,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原来原来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