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我看到身边的米诺同学,我有些恍惚,以至于我连她的样子都看得不真切。她看到我睁开了眼睛,似乎激动得哭了出来,然后跑到门口向走廊里面大喊:“医生!医生!他醒过来了!快来人哪!他醒过来了!”
手里一阵尖锐的刺痛,我皱紧眉头,吃力地抬起手掌摊开一看,我的手心里面,正握着一颗小小的燕尾蝶耳钉,水晶一样透明,它的背面,刻着深陷进去的“蒋若萧”三个字。
不知为何,我的心被恶狠狠地扯痛。
是的。
她死了。
蒋若萧死了。
我的小百合,死了。
那段时间,我连病床都下不了,甚至可以说,我连张嘴吃饭都相当的费劲。全部都是米诺一个人每天来到医院为我打理一切,喂我饭吃,倒水给我喝,在我耳边不厌其烦地讲故事给我听。据说,那是为了健脑。
医生说我能活下来就已经是个奇迹了。因为,当时我和她从十五层的楼顶上摔了下来,是她紧紧地把我抱在她的怀里,我才侥幸在昏睡了一个月之后捡了一条命回来。而她,却死了。
她用她自己的命做礼物,送给我当做重生。
哦,多荒唐。
这简直就等于是我亲手杀了她。没错,我是凶手,那之后,戚陌染曾经无数次地到医院指着我大骂是“凶手,杀人的凶手”。天知道,我宁愿用我的命去换她的命,也决不愿一个人苟延残喘。
在医院的时候,因为我无法动弹,所以,我曾经一度地以抗拒进食准备结束自己。
我以为,那样,我就能去见小百合了。一切都像是假的一样,小百合竟然死了,她竟然真的永远地离开了我,早知如此,我又何苦在她生前那般折磨她?
我后悔了,我知道错了,她却无法再回来,连认错的机会都不给我。
所以,我没必要独自一人活下去。
我不会领情她救了我的命。
于是那么一个星期,我不吃饭也不说话,只能像个残废似的躺在床上,戴着满脑袋的绷带望着病房外面的天空发呆。
我休克了。
再度被推进了手术室里面。
当我再次苏醒过来的时候,仍旧只看到米诺一个人坐在我的床边,她看着我哭,眼里含满泪水,责备地说:“你要是再这样,你就是在浪费她为你牺牲的一切,你对不起她,你有什么脸去见她?”
我别过头去,不回话,只是悄然地红了眼眶。
米诺同学说得对,我就是现在死了,也没脸去见她。
三个月后,我出院了。
虽然米诺同学无比关切地照料着我,但是我却一点都不想见到她,在她的面前,肮脏而又可耻的我根本无地自容。尽管我知道,她是真的喜欢我,世界上,真的再也找不到这样的一个女生愿意为我默默付出,却从来都不求回报。
我承认,那之后的半年里,我过得相当的颓废、颓靡加颓滥。我不再去学校,我把头发染成了惹眼的金黄色,我学着去打耳洞,然后和其他小流氓混在一起整天出入酒吧,因为那段生不如死的日子里,我和莫七七走得相当的近,于是楚瑾就和我结下了相当大的粱子。
真有趣,不是吗?
我记得有一天,莫七七打了我的一个小哥们儿阿牧一巴掌,反正闲得百无聊赖,我就说拿一千五百块来这事就算两清,不然就让莫七七以后没脸见人。莫七七大骂我没良心,楚瑾为了保护她又挨了阿牧一刀。
但是,接下来,让我做梦都想不到的是,为解救楚瑾而送钱过来的人,竟然是夏忽尔,十年不见,脸上仍旧挂着红色燕尾蝶胎记的夏忽尔。
那一瞬间,我真的觉得自己在被命运反复无常地捉弄着。
世界如此之大,竟会又让我与她相遇,夏锦声的女儿,换言之,也就是我妹,我亲妹,我同父异母的妹。
哈,我的家庭身世怎么就这么复杂?
看到夏忽尔左脸颊上的那块胎记,只会掀起我的旧伤,让我强烈的思念起小百合。
所以,当夏忽尔来找我的那一刻,我把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不屑与仇恨全部都发泄在了无辜的她的身上,并且,我把那颗残留在我手中的燕尾蝶耳钉狠狠地扎进了她的左耳垂上。
其实,夏忽尔根本就不欠我什么,看到她害怕得如同受惊的小野猫一般的眼神,我又觉得自己做了坏事。
没有人欠我的,从来都是我欠别人的。
是我间接害死了小百合,是我间接害得戚陌染精神不正常,是我间接地害米诺为这样不值得同情的我而痛苦哭泣。我害了一个又一个人,我简直就是臭虫,败类,窝囊废。
谁都不欠我,不是吗?
就是这样痛不欲生的犹如蟑螂一般顽强的生存,我又对得起谁?那之后,我听说楚瑾家里出了大事情,他哥刑满释放,但是却因为莫七七和别人又发生了争执,把硫酸泼到了对方的脸上,造成了二级烧伤性毁容,楚瑾的心情很糟糕,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会来找我。
我记得那天晚上,他就坐在我和现任女友同居的阁楼下面,我经过的时候,被他拦住了。
“有事吗?”最先开始,我以为他因为自己老哥再次坐牢心情低落,是跑来找我打架的。
很快地,这种想法破灭,不管什么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依旧是一脸的高傲,令我不爽。
“有事。”
“哦?是吗?”我挑眉。
“你能去看夏忽尔吗,她失明了。”他的表情很悲伤,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副模样,仿佛就是在祈求我一般。
有意思,难道他放着莫七七那么个大美女不去疼,不去喜欢,反倒看上那个脸上有胎记的夏忽尔了?
我冷笑:“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他点了点头说:“她现在需要接受手术,因为是她左脸颊上的胎记压迫住了视神经,但是,血液不够,需要你去输血。”
我略微怔住:“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是她哥,你们流着同样的血。”
原来,他已经知道我和她之间的关系了!
“你听谁说的?”我问他。
“你爸,夏锦声,是他拜托我来找你的。”
他说什么?夏锦声?
这么多年来,我还是第一回从外人的嘴里面听到他的名字,搞什么呀,原来他还活着啊。
我冷冷地说:“他是他,我是我,凭什么就一定认为我会去管他们家的闲事。”
“如果我的血型相符,你认为我会来求你这种废物吗?”他一脸的傲气。
“靠。”我撇了撇嘴巴,“楚瑾,你该不会是喜欢那个长着怪胎记的丫头吧?”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闭嘴!别去侮辱她,你不了解,你不可能懂。”
我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膀,从口袋里面掏出钥匙,转身走上阁楼,木板阶梯顿时被我踩得嘎吱嘎吱的乱响。
身后,传来了他凉凉的傲骨声音:“三天之后,她就要手术了,我知道,你会来的,一定。”
我的身形微微顿了一下,装作什么都没听到走进了屋子,“砰”的一声摔上了门。
原来,夏忽尔失明了,罪魁祸首是她左脸颊上的胎记,燕尾蝶一般的胎记,该死,我为什么会这么在意她的事情?不应该这样的,我和她毫无关系。
那天之后,又过了两天,眼看就要到夏忽尔手术的日期了。
我准备去从前和小百合租的那间房子里面取一些衣服之类的东西,很奇怪吧,她死了之后,我并没有把那间房子退掉,我竟然会傻到认为,她要是回来的话,发现和我住的房子已经被租给了别人,她要怎么办呢?
走进了屋子里,昏沉的黑暗笼罩了我的双眼。一切都还是老样子,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我深深呼吸一口气,打算去她的房间里面看看。说真的,自从她离开以后,我这是第一次敢走进她的房间,以前,我总是本能地绕开她的门口,我没脸见她。
她的房间里面,已经落下了厚厚的一层灰尘,除了这以外,其他的都很完整,她的床铺依旧整齐,衣柜里面仍旧放着各式各样的衣服和皮包。我走进去,慢慢地坐到了她的床上,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被子,手指上似乎沾染上了她的气息,香草一般美好的味道。床头的小柜子上面,摆放着被灰尘弥漫的玻璃相框,相框里面是我和她小时候在孤儿院里照的相片。相片里,我对着镜头做鬼脸,而她看着我笑,眼神明亮,笑容灿烂。
我不禁淡淡地笑了一下,那段时光,是我这一生中最快乐最难忘的,我曾经幻想过我的人生会永远地那样幸福下去,可是现实总是残酷得让你清醒。
我微微叹息,抬手向相框摸去,却发现在相框的后面放着一个信封。我的心突然漏掉了一拍,皱起眉头,疑惑地将那个信封拿起到眼前,迅速地把它拆开,发现竟是一封她写给我的信!
亲爱的浅年:
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我知道这样称呼你,你一定会不高兴,可是,我还是要这么说,我的弟弟,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
是的,就如昨天晚上,我们在烟火大会上的时候我对你所说,我要去和戚陌染同居了。
我这么做,你一定会恨我,一定会认为我很残忍吧!可是,你知道吗!浅年,我是爱你的,因为你是我唯一的弟弟,我们曾经彼此失散多年,再次相遇时的那份喜悦,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我只知道,我要对你好,我要保护你,我要让你依靠,我要做世上最好的姐姐,仅此而已。
可是,我错就错在我应该早点把这个事实告诉你,如果我从我们刚刚遇见的那一刻,就把我们之间真正的关系告诉你,你是不是就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