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婉晴在狱中很是显老,她先前的不知从哪培养起来的那副傲慢刁钻现在变成了绝对服从,仿佛又回到了她以前在学校时的模样。先前保养得很好的酒红色离子烫现在也成了齐耳黑色短发,她的眼中也没有了那股霸气,见到人都要先鞠躬问好。
但由于她在狱中表现突出,已经申请减刑至无期徒刑了。而且黄婉晴现在依旧干劲十足,好像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从戒毒所里出来之后就一直没瘦下去,据说还胖了两斤。
苏叶会不定期的过来看望她,黄婉晴也显得乐观许多,毕竟是去鬼门关上打过照面的人。苏叶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当初黄婉晴放弃上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如果上诉的话很有可能还会再减刑,但黄婉晴却不肯。
她很满足了已经,说不需要再减了。
而且每次探视黄婉晴的时候,都是她一个人在那叽里咕噜说个不停,苏叶似乎都被剥夺了发言权一样。期间阳洋也来看过她几次,每次聊的时间就会更久了。
但阳洋一次都没有去过程芷慧的坟前,一直到他飞往台北。
那天黄婉晴在得知阳洋要飞到台北的消息时,苏叶看不出那写在脸上的究竟是一种什么表情。
她只是毫无边际的说了一句,她现在惧怕一种颜色。
白色。
“不知从什么时候,我开始惧怕那一抹白。我找不到词语去形容它。但并不因此我惧怕它。那是因为有一次,我将它混合进我的血液,我发现那殷红竟无法将其染色,我无法忍受,但我没有能力征服。于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惧怕那一抹白。其实,我一直都想要一个喜欢穿白色袜子的男人,总是纯白色的。好像除了周贤达没遇到一个男人能做到这点。于是,他成了我生命中第一个男人,我希望他也能算作我的最后一个男人。这样,当我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就会很自豪的对自己说,我这一辈子,全部都给了我最想要的那个男人,那个穿纯白色袜子的男人。因此,不知从什么时候,我深深爱上了那一抹白,如此死心塌地。”
碰巧的是,阳洋从来都不穿纯白色的袜子,他总是抱怨白色的袜子太难洗。
他更喜欢穿黑色运动袜,那种非常短小的纯棉运动袜。
阳洋在去台北的时候只有苏叶一个人来送他,这次他去台北就不知何时才能再回来了。他父亲去世之后,将那个公司的资产全部过到了他的名下,而他决定拿着这笔钱做一番自己想做的事情,苏叶以为他一定会回法国,只是没想到他要去台湾。
“怎么想起来去台北了呢?人生地不熟的。”苏叶问道。
“因为台北有一家24小时的书店。”阳洋不正经的说,“我想去那看看,顺便也开一家。”
“有志向,我喜欢。”苏叶开玩笑的说道。
阳洋笑了一会,默默的说,“这次走,可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了。”他停了一下,接着说,“黄婉晴那,拜托你了。”
“就算你在这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只会添乱。”苏叶有些戏谑地笑着说。
“也是。”阳洋嘀咕着。
机场的广播传出了提醒旅客登机的消息,阳洋的手已经握紧了行李箱。
“赶紧走吧,”苏叶说着,眼眶竟然有些湿润,这倒有些出乎她的预料,“一个人要好好的。”
“我知道了,你也是。”说完,阳洋就转身走进了登机口,苏叶感觉那道门像是隔开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突然,阳洋又转过身来,朝苏叶喊道,“Ces‘t la vie,Bonne chance!Ces’t la vie,Bonne chance!”
苏叶听不懂什么意思,但她牢牢的将这两句话记在了心里,她知道肯定是祝福的话。
Ces‘t la vie,Bonne chance!
某天,苏叶休假在家的时候,一个陌生的男人来按门铃。
苏叶看了老半天都不知道这是谁,脑海中没有一丝的印象。
男人说,他来送一个很多年前订下的邮包。
很多年前订下的邮包,苏叶依旧没有一点印象,但她还是把那个男人请了进来。
男人说,他是现在一家婚纱摄影影楼的老板,来这里是为了兑现若干年前的一个承诺。
四个姑娘在一家照大头贴的小店里,要求男人在成为婚纱摄影影楼老板时要给她们扩印一张婚纱照般大的大头贴。
如今这个男人做到了,可人都不在了。男人说,他顺着当年字条上的地址一个个找去,终于找到一个还住着人的,现在,他把四张照片全部转交给苏叶,希望他能转交给其他的三个朋友,同时感谢她们当时对他的祝福和信任。男人又啰啰嗦嗦说了一大堆,而苏叶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她取开了那张偌大的贴画,手微微颤抖着,上面每个人的笑容都还是那么的灿烂,那定格住的瞬间是时光所无法抹杀的。
老板还用她们当时的照片刻录成了光盘,制作成了图片电影的形式。
当苏叶将光盘插进电脑里,按下播放键时,当画面还是全黑的时候,音响里就传出了熟悉的童声——
阿门阿前一棵葡萄树
阿嫩阿嫩绿地刚发芽
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呀……
唱到这里的时候,苏叶赶忙按下了暂停键,将那光盘从光驱里退了出来,她不想再听下去了。只因当我们再唱起这首歌的时候,嘴唇上的口红早已褪色。她不明白,我们是变得年轻了,还是越发苍老。
“多年之后,如若相逢,何以贺汝?以沉默,以眼泪。”
苏叶被堵在了高架上,看着后视镜中排起的长龙,忽然想起昨天来给自己送照片的那个中年男子,那个满脸犹如沙漠般沧桑的男子。其实世界原本就是一个沙漏,我们每个人只是玻璃罩中的一粒沙,在密不透风的空间里颠过来倒过去,这已然是我们一成不变的命运,也感觉不出这一刻的朝上,究竟是反还是正。
这座我们用意念建造起的城市,我们可以将它随意想象成任何东西,苏叶总是将它当作刚才还系手腕的气球,不知何时飘走,它并没有像预想的那样一直朝上飞去,而是不断下落,沉在一片熙熙攘攘的天地中,到又一年的春季,不知道是否会在它萌出的枝头,开出另一座城。
城甚美丽,此城甚我们美丽。
已分不清枝头开出的是百合还是茉。
谁都会颠倒过,
我也曾像你一样生活,
不要嘲笑谁太软弱,
只因这是一座永远转不出的城,唱不尽的歌。
李昕。
昼像。
陈永仁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他从没有认为自己押在了一支潜力股上,明知即将崩盘但仍没有丝毫主动卖出的意向,他知道自己无法全身而退,浑身上下已经是伤痕累累,似乎从一开始就已经预见了最终的断壁颓垣,大厦倾于黎明的前一刻钟,最后一块跌落的砖瓦敲出了绝世的音调,这末尾的乐章的确很难演奏,手指早已不听使唤,仿佛抽筋一般僵硬,飘出的音符也是硬邦邦的,敲打在玻璃上乒乓作响,像砸下来的冰雹,即使太阳还没完全露脸,已经化成一摊水。
陈永仁已经从家里搬了出来,离开了Missa。
他在郊区的一处公寓买下一套面积不小的二手房,这套房子几乎用光了陈永仁所有的积蓄,只是此刻的他很像个漂泊无依的女人一般,需要一个家,真正属于他的家。他不喜欢租来的东西,他害怕租期到来时自己无力资付,而不得不还回去。Missa之于他就像一个租用的女人,即便自己倾注了全部的心血,租期到了还不是一样要还回去,只是他不明不白,Misaa的主人究竟是哪个。
这套房子从外面看上去有些老旧,曾经粉刷过的斑斓墙壁现如今已经成了清一色的灰黄,仿佛经历了无数次洗礼,但房间里面在简单装修之后还算勉强过得去,包了下门窗铺了下地板粉刷了下墙壁,也没有添置太多的家具。陈永仁只在周末的时候开车去附近的商城选了一些必须的起居品,没有鞭炮齐鸣锣鼓喧天,一样可以建立起一个家。
陈永仁的朋友不多,根本不会有谁找到家里来,因此没必要太过讲究,而且他也不愿意去收拾太多,太过干净的房间会让他不知不觉间产生阴影,他不想再重蹈以前的生活。
其实陈永仁一直没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他所谓的离开也仅仅只是单纯的离开而已,不知为何那个简单的名字让他始终无法轻易下笔。以前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做事情是极其拿得起放得下的,算得上是一个男人。现在的犹豫不决让他怀疑起自己维持了十几年的标榜,或许现今的这个是非题太过难于选择,他真不知道该划勾还是叉,他不知道哪一个才能最终解脱。
这一年的立夏,陈永仁遭受到一个姑娘的拒绝,在之前那被陈永仁看作是他的最后一个请求,但没想到这在姑娘那里被毫不犹豫的划上了叉,鲜红而硕大,让陈永仁连遮盖的勇气都没有,原封不动的暴露在阳光下,暴露在人们的眼皮底下。
在立夏如此热闹的晚上,这个城市突然下起了一阵暴雨,这对于城市中的人们来说有些猝不及防,那时学校里刚放晚自修,有很多人还坐在院坝里聊天,街边还有围着一圈打扑克的棒棒,摆小摊卖袜子的,拎着板凳卖游戏卡的,霎时间像水平搁置后又被碰翻的棋盘,黑白棋子洒落了一地。
陈永仁站在自家阳台上,脸上时不时染上几滴雨水,突然间,他很想抽烟,特别想。
于是他奔下楼去,冒着瓢泼的大雨来到一间书报亭,他随便指了其中的一盒,然后交钱走人。回到家之后才发现他买回的竟是一盒爱喜。这是那个姑娘最喜欢抽的烟,在他第一次表白的时候,姑娘从背包里拿出了这种烟;在他缠绕到她们公司的时候,她躲在楼梯的一角抽出了这种烟;在那个立夏的傍晚,她还是叼着这盒烟中的一支,细长而乳白的香烟如同这座城市中随处可见的裙摆下的腿,陈永仁感觉自己变坏了。
龌龊了,猥琐了。故意的,被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