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的时候,我飞往纽约参加了在新泽西州举行的一项小型赛事,也就是1988年美国公开赛的热身赛。我进入了决赛,最后和塔兰戈对决。我击败了他,一个甜美的胜利,因为直到今日,每当我闭上眼睛,脑海中仍能浮现出8岁时塔兰戈欺骗我的画面。那是我第一次在赛事中输球,没齿难忘。在这场比赛中,每打出一记直接得分球,我都在想,妈的,杰夫,去你妈的。
美国公开赛,我进入了1/4决赛,对手是吉米?康纳斯。比赛开始前,在更衣室里,我友好地走到他身边对他讲:“我们曾经见过,记得吗?在拉斯韦加斯,那时我4岁,你们在恺撒皇宫酒店度假,我们打过几下球?”
“不记得了。”他说。
“哦,事实上,我们后来也见过很多次。我7岁的时候,常常拿球拍给你。你每次去我们那的时候,我父亲都会给你的球拍穿线,然后我会到长街上你最喜欢的餐厅把它们送给你?”
“不记得了。”他又说了一遍,然后躺在一条长凳上,将白色的长毛巾盖在腿上,闭上了眼睛。
我就这样被冷冰冰地回绝了。
这跟我从其他运动员口中听到的有关他的一切很相符。“浑蛋”,他们这样称他,“无礼、颐指气使、自大狂”。但是,我原以为他会对我有所不同,我以为鉴于我们是老相识,他会对我表现出一些关爱。
“就因为那样,”我跟佩里说,“我一定要在三盘以内将他打败,他不会赢过九局比赛!”
跟斯特拉顿山相反,这里的观众是站在康纳斯那边的。在这里,我被描述成一个“坏家伙”;我是个莽撞无礼的初生牛犊,竟然敢跟资历深厚的前辈叫板。观众们希望康纳斯能够克服困难、获得成功,而我就是阻挡他们梦想成真的绊脚石。每一次观众为他欢呼的时候,我都在想,他们是否能想到这个家伙在更衣室会是那样一副样子?他们知不知道这个家伙的同伴们都是怎么评价他的?他们能否想象得到当别人向他友好地打招呼时,他是怎样反应的?
我打得游刃有余,明显占了上风。一个坐在观众席后排的男人喊道:“加油,吉米,他就是个废物,而你是个传奇!”声音在半空回响了很久,比飞机起飞的轰鸣声还要响亮。然后,全场两万多名观众一起哄笑了起来。康纳斯会心一笑,朝观众点头致意,并且将一个网球作为纪念品击给了那个喊话的观众。
现在全场沸腾了,观众们都站起来为他欢呼。
我的怒气和肾上腺素一起往上涌,在最后一局以6∶1击败了康纳斯,粉碎了这个传奇。
比赛后,我向记者透露了我的赛前预测,然后他们又转述给了康纳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