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8104800000029

第29章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答(7)

一、录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导致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由于忽略了让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者出具与任何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而致使录用了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也有类似规定,其具体损失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向原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包括:

1.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其中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办法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即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三、由于管理不当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导致的风险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与劳动者签订了无效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其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签订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导致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也依照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的法律风险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给而未给经济补偿导致的法律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或者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七、劳动合同争议调解或仲裁中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合同争议,在申请仲裁机构处理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在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干扰调解和仲裁活动,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2.提供虚假情况的;3.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4.对仲裁工作人员、仲裁参加人、证人、协助执行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用人单位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如果不能依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不仅必须接受行政处罚和承担经济赔偿,而且将影响员工队伍的凝聚力,极大影响企业的管理效率。

47、员工绩效管理中应该注意哪些劳动合同风险?

绩效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是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手段。在绩效管理过程中,不仅需要关注绩效目标的实现,还必须关注绩效管理过程中的劳动法律风险,必须通过法律所认可的形式保障绩效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企业的绩效管理体系必须避免与劳动法规相冲突。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规定,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对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此规定,用人单位享有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乃至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因此,企业的绩效管理体系也应当以此项规定为依据进行设计。

绩效考核的结果必须与“不能胜任”相联系。所谓不能胜任,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可以将“不能胜任”界定为无法完成业绩目标计划。

虽然劳动法对业绩目标计划的制定并无具体规定,但劳动法特有的争议处理机制对业绩目标的制订会产生影响,对此,用人单位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

业绩目标应全面包括对劳动者各方面的要求。业绩目标应当建立在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将短期目标、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结合,全面包括对劳动者各方面的要求。

业绩目标的制定应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并要求员工确认。由于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用人单位在许多情形下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没有完成业绩目标为由对其进行惩处,首先必须要证明业绩目标已经告知劳动者。因此,用人单位须在业绩目标制定及辅导反馈的过程中与员工充分沟通,并要求员工签署有关书面文件。

业绩目标应当明确细致,具有操作性。业绩目标应当清楚明确,避免模糊歧义,做到员工易于理解,用人单位易于考核,否则,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争议处理机构对文字歧义通常按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进行解释。

告知员工无法完成业绩目标的后果。用人单位的惩戒行为是劳动争议的高发领域,为降低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制定业绩目标计划时,就应当告诉员工不能完成计划要承担何种责任。当绩效考核评估结束后,绩效考核结果的文件需要劳动者签字确认。

48、员工薪酬管理中应该注意哪些劳动合同风险?

薪酬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同时,也是员工非常关注的方面,因而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带。用人单位在进行薪酬设计和管理时,不仅需要关注薪酬体系对员工的激励性,还需要关注薪酬管理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产生法律风险,从而影响薪酬体系的安全与有效。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地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劳动报酬标准的设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工资分配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可以自主地决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同时还表明了我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当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于资标准。这里包括:(1)试用期工资水平;(2)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3)在合同期限内晋级后的工资水平;(4)经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中劳动报酬条款后的工资水平等。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在劳动合同中不明确标明工资数额;有的用人单位,在起草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条款时,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些都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而有的用人单位,特别在劳动合同中追加当劳动者未完成工作任务时,企业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这种条款不管劳动者是否同意都是无效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报酬在劳动合同履行中应避免违法行为。法律明确了工资的支付形式、支付时间、支付对象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问题,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而不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有的单位将多年积压的库存物资折成工资发放给职工是不规范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是劳动者的政治权利,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参加社会活动,如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以及其他合法社会团体召开的代表大会;出任人民法院陪审员或证明人等,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有的单位因此而扣发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就应共同遵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单方调低劳动者的工资数额,在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必须征得劳动者同意。

49、劳动合同长短期限选择有何利弊?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建立的劳动关系自何时开始至何时结束。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同类推荐
  • 刑事证据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基地重大项目)

    刑事证据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基地重大项目)

    本书为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和司法制度前沿理论研究。在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研究部分,作者在充分吸收法学界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未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趋势、主要研究课题以及在研究中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述;对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基本思路、刑事诉讼中司法资源配置和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司法权、检察权、警察权、辩护权和司法改革的基本理论和运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准确、透彻的解释和评价。
  • 涉税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防范对策

    涉税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防范对策

    在本书中,我们广泛收集、整理了近年来曝光的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精心挑选出其中的160多个典型案例,对其一一进行分析解剖,研究其作案手段,总结其作案特点,深挖其发案规律,及时发现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存在的漏洞,并随之提出打击、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相信通过对本书的阅读,广大纳税人能够更好地认清法律的禁地,从而明智地避免踏入“雷区”。
  • 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本书就我国当前的职务犯罪(腐败)问题作了一点实实在在的分析研究,以期能够对解决当前我国腐败问题提供一点思路和理论上的支持。
  • 还原犯罪真相——侦查逻辑和方法

    还原犯罪真相——侦查逻辑和方法

    本书不是进行学术讨论,对学术界存在争议的“回溯推理”未作介绍。在作者看来,强调侦查假设没有必要再强调“回溯推理”,回溯推理只是对假设形成路径的研究而不是一种独立的思维形式。在作者看来,侦查假设与侦查回溯的共同存在难免给读者带来疑惑。这是一本运用最新科学技术及其方法讲述死人会说话的刑事侦察案例奇书。全书共分七章,第一章绪论,介绍了侦查、侦查逻辑学、侦查的历史、侦查逻辑的现状、侦查逻辑的研究方法和意义;第二、三章介绍了当代最新的鉴识技术以及依靠鉴识成功破案的典型案例,还向读者介绍了现场搜集证据的基本方法,学术界对观察有影响的理论;
  • 宪法(21世纪实用法律系列教材)

    宪法(21世纪实用法律系列教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意味着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最为基本和重要的法律。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就其法律属性来说,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在于第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定的法律规范调整着一定的社会关系。
热门推荐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江山策之云谋天下

    江山策之云谋天下

    【潇湘版简介】这是一个你坑我,我坑你,从江湖坑到江山,男女主都不是个东西的故事。当佛系少女撞上腹黑大人!本书又名《少卿大人又双叒叕被我卖了》《我用叶大人的脸换酒喝》《云姑娘天下第一》【装13版简介】以三碗酒剖白心迹,不问来者何人。这是你要的策马江湖——剿匪窝,袭贼船。埋绫罗春,酿离人醉,痛饮一坛陈情酒。月下跑马,知己对歌,泼墨写意,绘江山梦。乌篷船上落黑白子,飞翼亭里听水涧曲。也有你想的平淡生活——“我们就做一对平凡又简单的夫妻,一间小屋,几亩良田,我去砍柴打猎,你在家做烙饼,在你想躲懒时我简单地煮碗菜汤,就着热乎乎的饼儿便是一餐……”但,以天下为棋,抗滔天权势倾轧,只得步步为营。“朕是否要道一句:爱卿,别来无恙?”“臣今日不是为了叙旧,而是来证明弑君如宰牛一般简单。”居庙堂之高,处江湖之远,竟能跨越楚河汉界针锋相对。运筹帷幄,只待短兵相接之日。决胜千里,不止殚精竭虑布局。【沙雕小剧场】他:我天下第一美!她:看到我这砂锅大的拳头了吗?我这一拳下去你这个嘤嘤怪就没了。……他:假如你有三坛酒,我喝一坛还剩几坛?她:三坛!他:怎么还是三坛呢?她:因为我不想给你喝!
  • 转生恶毒女配的小跟班

    转生恶毒女配的小跟班

    打游戏打着打着就转生了,还是乙女游戏中拥有死亡flag的塔娜莉莎!不行,死亡是不可能死亡的!她塔娜莉莎,励志扭转自己的结局!
  • 当我们长大后

    当我们长大后

    90后一起长的发小,小时候每个人都有一个梦里的梦想,可是每个人选择不同。不同的选择,就会有不一样的人生。有的人过的精彩,有的人过的平淡,有的人过的伤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你选择的是哪一条路?
  • 繁星间

    繁星间

    沈安在A市遇见了小时候的朋友“苏陌也就是柳之……”
  • 合成你的精灵

    合成你的精灵

    关键词:沙盘、基因融合、宠物小精灵、神奇宝贝、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PS:主角精灵不泛滥,无女主。不熟悉宝可梦也没有阅读障碍,可当做沙盘流或者是宠物流作品阅读。 【读者群】938573362..简介见评论区,加精图片楼,求订阅求支持
  • 促销36忌

    促销36忌

    现在的时代,生意难做,市场更难做。现在的市场,不缺产品,而缺少能把产品卖给顾客的促销员。对促销员来说,哪个不想快速拥有更多客户,迅速掌握促销技巧,尽快与顾客成交呢?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促销中不尽如人意之处十有八九,促销活动中总是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犯这样那样的错误,而且,问题总是重复出现,禁忌总是重复地犯。一旦犯错触禁,就会使所有的努力前功尽弃。因此,了解促销活动中最可能犯的种种禁忌,掌握规避促销禁忌的方法,是任何一个企业及其促销员必须要懂、要会的知识和能。
  • 高塔里的魔法师

    高塔里的魔法师

    高塔议会作为魔法师最崇高的组织,依然维持着它需要人仰望的骄傲。然而,在这炫目的繁华之下,魔法的力量已经衰退,沉睡的神灵正在苏醒,就算是被视作野蛮之地的南部大陆,也在蓬勃发展着他们的蒸汽与机械。这是一个混乱而充满机会的年代。
  • 系统,零

    系统,零

    一代宅男唐燃天,在玩游戏的时候不幸被雷劈死,死去后灵魂却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却意外获得一系统,重生在一个皇室十七皇子身上,从此开始他的争霸大业!
  • 九门镇魂

    九门镇魂

    当掘墓人挖开那尘封已久的墓穴,唤醒那沉睡的英灵,点亮修行之路的星魂,地星大争之世的帷幕即将缓缓拉开!pa:我只是想写出我自己想要的结局pps:书荒自己写,玻璃心,没有任何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