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及东乡滑坡、岷县漳县地震灾后重建协调指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全省各项灾后重建工作科学有序推进,东乡县城滑坡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岷县雹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和岷县漳县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重建进展
(一)岷县漳县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岷县漳县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灾后重建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赴重灾区考察指导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省委、省政府迅速应对,举全省之力开展抢险救援,灾区干部奋勇自救,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阶段性胜利,确保抗震救灾工作及时转入灾后重建。为编制好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委组成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组,对灾后重建规划编制与实施提供指导、咨询、支持和帮助。我省向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积极汇报,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岷县漳县地震灾后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由中央财政安排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在灾后重建交通、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
为科学有序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省政府成立省岷县漳县地震灾后重建协调指导小组,负责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组织协调。按照省协调指导小组的安排,省发改委在会同相关厅局,指导灾区市(州)、县开展灾损评估、地质灾害排查、重建选址用地安全评价、编制专项规划和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基础上,牵头编制完成了《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经国家规划指导组审查指导,省政府于2013年9月29日印发实施。《总体规划》主要包括居民住房和村镇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产业扶贫等六个方面的恢复重建任务。2013年9月30日省政府召开岷县漳县地震灾后重建动员会,启动实施灾后重建工作。为确保灾后重建科学有序推进,省政府印发了支持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省直有关部门制定了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建材保障、价格监管、新闻宣传等保障措施。省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大对灾区市(州)、县的工作指导省建设厅牵头,组织灾区市(州)、县开展了重灾村、异地重建村和重点小城镇的规划设计工作;省国土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异地重建村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排查;省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教育、水利等省直部门,对灾区市(州)编制的重建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印发了项目实施计划;省财政厅会同省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已向灾区下拨居民住房重建维修、地质灾害防治、农牧业恢复重建资金39.05亿元。灾区市(州)、县普遍建立了灾后重建领导机构,层层分解落实重建工作责任;部分受灾农户通过群众自筹等方式,已开展住房重建和加固维修。
(二)东乡县城特大地质灾害治理和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
2011年3月2日,东乡县城发生特大滑坡地质灾害,致使近三分之二的县城建成区面积受损,绝大部分建筑物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9亿元,间接损失高达10多亿元。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2013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工作期间,深入县城灾后重建现场实地检查项目建设,就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作出了“要尊重规律、科学重建、精益求精,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县城灾后重建的任务,使东乡的发展向前迈进一大步”的重要指示精神,极大地鼓舞了当地干部群众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东乡检查指导灾后重建工作,并成立了东乡县城灾后重建指导协调小组,制定下发了《东乡县城特大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明确了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和工作任务。根据省东乡灾后重建指导协调小组的安排,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督促临夏州、东乡县加强现场施工和工程质量管理,全力加快重建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13年底,东乡灾后重建已全面完成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商贸服务设施重建项目,建成重建项目42项,累计完成投资12.16亿元,占规划投资的85%。2013年12月1日,临夏州、东乡县举行了灾后重建项目竣工交付仪式,标志着东乡灾后重建任务基本完成,如期建成了一座功能更完善、环境更宜人、民族特色更鲜明的东乡新县城。
(三)岷县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推进。
2013年是全面推进岷县“5·10”雹洪灾后重建任务的关键一年,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和指导灾区市县加快重建项目设计审批和施工进度,协调省直相关部门落实重建资金,合力推进灾后重建。截至2013年12月底,开工建设的309个重建项目已建成236项,累计完成投资19.41亿元,占规划投资的64.1%;完成决算审计114项,竣工验收33项。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全部完成,学校、卫生院等公共服务项目建成97项,农村供水、堤防工程等水利项目建成37项,农村公路项目建成40项。
(四)舟曲泥石流灾后重建竣工项目决算审计工作全面完成。
按照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由省审计厅牵头负责舟曲灾后重建项目决算审计工作。9月底前已完成101个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延期实施的锁儿头地质灾害治理,抗滑桩、排水渠工程基本完成,排水廊道工程完成工程量的40%,完成投资5867万元,占规划投资73.6%。
(五)永靖县刘盐八库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在省发改改革委等省直相关部门和临夏州、永靖县的努力争取下,经中咨公司组织专家对永靖县刘盐八库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论证评估,国家发改委已批复搬迁避让、灌区节水改造、农业工程方案。以上三项工程总投资7.31亿元,由国家发改委全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目前,正在抓紧开展项目初设、实施方案制定等前期工作。
二、2014年灾后重建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14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省岷县漳县地震灾后重建协调指导小组将进一步密切联系各成员单位,积极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灾区市(州)、县(区)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全力推进各项灾后重建工作。
(一)岷县漳县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按照“省协调指导、市(州)组织管理、县具体实施”的原则,进一步靠落实重建工作责任和质量责任体系,细化重建目标任务。审定印发重建实施方案,加快开展村镇规划、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在项目规划设计、监理、施工、审计等方面开展技术帮扶。
(二)永靖县刘盐八库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照“县为主体、省州监管、分工协作、分类实施”的原则,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加大规划统筹协调力度,督促灾区州、县和有关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管理,加强重建资金监管,积极推进搬迁避让、灌区节水改造、农业工程实施。
(三)东乡滑坡、岷县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
加快东乡灾后重建、岷县“5·10”雹洪灾后重建项目收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重建任务。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协调灾区州县和相关项目单位强化现场管理,加快岷县“5·10”灾后重建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灾后重建项目竣工验收的规定,做好竣工项目决算、审计工作,尽快完成重建项目验收移交并投入使用。
(王志民 王永杰 朱虎明 陈奕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