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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秋天的爱情(2)

太阳依旧热辣辣在头顶晃着。

赵大雷疾步走着,他心里热,天也热,热到一块了。

路是熟路,林诗红和她弟弟住在林家屯,离这二三里远。脚步急些,很快就到。

赵大雷进了村落,穿过宽敞的村街,向北一拐弯,绕过两条胡同,就是林诗红的家。赵大雷来过林家几次,每次来,他都像作贼一样,溜进村,瞅见没人时,这才窜进胡同,贼惶贼惶地敲林诗红家的门。

今天就不一样,他大摇大摆地进村,像走老亲戚一样,显得非常心安理得,显得非常坦荡。

他径直朝那眼熟的院门走去,木板门上,挂着一把铁锁,让他失望之极。

他想林诗红是不是买东西去了,很快就会回来,没挪窝,在门口死等。等一会儿,还不见林诗红回来,也不见她傻弟弟的影子。

等了好久,他的脚站得快像树一样要扎根了,还不见林诗红的身影,他有些急了。

太阳在天上明晃晃晒着,让他感到很渴,真想痛痛快快喝一瓢凉水,去去身上的燥火。

“鹿血害人哩,害人哩。”他心里默默叨咕着。

正叨咕着,突然想起麻妞,两眼灯泡一样亮起来。

他决定去找麻妞。

麻妞住的村落,跟林家屯挨着,翻过去一道深深的壕沟便是。

天已后晌,庄稼地里,没有多少劳作的人影,偶尔有给庄稼淌水或看秋的人,三三两两,不紧不慢地忙着。赵大雷翻过那道深深的壕沟,麻妞居住的村落就撞进眼窝。他不用担心麻妞的丈夫,那男人去沿海城市打工去了。

入得村落,拐进胡同,他快步进了麻妞家的院落。这时麻妞刚从土坯垒的茅厕里出来,正系花布条裤带。

眼前突然冒出个大活人,麻妞吓一跳。

麻妞说:“你咋来了?”

赵大雷说:“来看看你,想你了。”

麻妞小声说:“你脸色红灿灿的,跟个踩蛋的公鸡一样。”

赵大雷笑了,说:“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想啥你都知道。”

麻妞说:“你来得不是时候,我大姨妈来了。”

“你大姨妈来了?”赵大雷一脸惶惑,说:“我不跟你大姨妈那个,我想跟你那个,走走,进屋!进屋!”赵大雷想把麻妞扯进屋。

“混蛋你!”麻妞开心地小声笑着说:“大姨妈来了,干不成,干了要生病的。”

“你来那个了?”赵大雷突然明白了。

麻妞点点头,做个骚情的小动作。

赵大雷没跟她骚情,他像泄了气儿的皮球那样瘪下去,感到浑身疲累不堪。

“屋里坐坐,喝口茶去。”麻妞往屋里让着。

“不能用,我不跟你瞎骚情,我走哇!”赵大雷塌着脸,扭头就走。好像麻妞是随时要爆炸的火药库。

“你来了连屋都不进,我恨你!”麻妞在后面跺脚喊。

赵大雷没理她,出了村落,翻过那道深深的壕沟,枯坐在坡面上痴痴怔怔。两眼平视,眼球一动不动,人整个僵死着。

世界也僵死着。

赵大雷痴呆傻怔工夫,听见不远处的玉米棵子哗啦响。

眼睛瞅过去,看见一道男娃的人影。小家伙在偷掰玉米,掰一个玉米夹在腋下,扮两个玉米夹在腋下,掰三个玉米夹在腋下……掰来掰去,腋下仅剩一穗玉米,这使他想起狗熊掰玉米的故事,看得他忍俊不禁,趣味横生。

他想,那男娃应该是他的儿子,他应该有这么一个有趣的儿子,那样,他的岁月就会咂出甜甜的五味六味。想到这儿,他冷丁觉得自己该结婚了,该有个女人了。

没有女人的家,那家永远空成山洞一样。

“我要娶林诗红当老婆!”他突然喊了一声。

“我要娶林诗红当老婆!”他又喊了一声。

他这么喊时,悬挂头顶的日头看了他一眼。那日头认得他,不但认得他,还认得他爹、他爷,他祖宗八辈,日头都认得。日头知道他发春了,这是自然规律。日头管不了那么多,发春不发春都是人的光阴日子,人都离不开光阴日子。它也一样,它的光阴日子就是跟人一样往前赶,它就一步步往前走。今天走一步,明天再走一步,没有穷尽。

“我要和林诗红生个娃,跟她过日子。”他望着日头想。

他喜欢林诗红,也喜欢麻妞,但麻妞没法跟林诗红比,麻妞是麻雀,林诗红是凤凰。他想,我和林诗红滚床,生下的儿子会是好娃,一定比那掰玉米的男娃精灵。林诗红是喝过墨水的姑娘,有很高的学问,不是只知为娃儿抓屎抓尿的女人,更不是只知冬冷为娃儿添衣,夏热为娃儿减衣的锅灶女人,她会锅灶还知道世界的长短方圆,她灵醒的脑壳会把娃儿点拔得灯明火亮,他们的儿子长大了也会出息四方。她是大学生哩,在她面前,他常觉自己矮半截。以前不是这样,他觉得自己百倍地强于女人,躺倒一座山,站起一座塔。但他在林诗红面前,觉得有些气短,腰板也不那么硬。在没有认识林诗红以前,他是小看女人的,只当她们白天的时候是锅碗瓢盆、柴米油盐,夜黑时候是枕头,是褥子,是被窝。他谈过好几个女人,有姑娘、有小寡妇,都是些可爱的尤物,有的温柔可爱,有的十分狐媚。就说刚才的麻妞吧,她身上除了有点儿狐臭以外,女人身上所有的看家本事都精通,会柔、会嗲、会打情、会骂俏,人又丰腴饱满,曾勾掉他的魂。

麻妞在没嫁人前就和他牵牵扯扯,他没娶她为妻,不是因为麻妞身上有狐臭,他是个爱闻狐臭的男人,他觉得闻她身上的狐臭就跟吃臭豆腐一样香。他没娶她总觉得她身上还缺些啥,少些啥,让他难以百爱千爱。他爹没死的时候,对他今天谈个对象、明天谈个对象很有意见,说女人能养娃就是好女人,不要挑三捡四的,但赵大雷跟爹的爱情观不一样,他说娶老婆不是在市场买白菜。

他要找个一见着就让他浑身着火的女人。

林诗红就是让他浑身着火的女人。

他见到她第一面的时候,就被她慑住魂魄。跟他好过的那几个女人,都没有给他这种感觉。

他认识林诗红是去年腊月的一个大雪天。

那雪下疯了,村里村外,都被雪搓亮了,揉白了。那天死冷,他招待他的客户老贾在乡餐厅吃饭。老贾是个建材商,他开的奔驰是乡里最豪华的车,比他的尼桑牛多了。他的尼桑是二手车,根本不敢跟老贾的奔驰比,怕比没了。那天他没开车,车被朋友借走了。他们的饭吃到中间,突然闯进个女人,泪脸冲老贾央求:“大哥,我爹不行了,你行行好,用车把他送县医院吧。”

老贾没在意那女人,还是和赵大雷吃吃喝喝,说长道短,当没听见。老贾很讲究,他不想用他的车送要死的病人,那样会染上晦气,事业也会衰。

那女人用哀苦的眼神看着他们,赵大雷心里揪痛着。

赵大雷很有同情心,就求老贾行行好,老贾死活说不行,说他昨天算卦了,他的车不能拉死人或者快死的人,那样的话,会冲了他的财路。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哪儿来的那么多破道理!”赵大雷当时就急了,跟老贾抢汽车钥匙。

老贾不肯给他,他一急眼,冲老贾的脑袋就是一拳,把老贾打昏了。怕老贾出事,找来保安,说老贾喝高了,让保安照顾一下,然后开车把那女人的老爹往县医院送,跟自己的爹要亡故一样,行动死快。把病人送到县城医院急救室,他们坐在走廊的条椅上说话时,他才知道那女人叫林诗红,省城大学毕业后正寻找工作。

爹眼看不行了,林诗红是个孝顺女儿,急得直哭。

赵大雷劝她不要着急,说老人家会平平安安。

抢救半小时左右,大夫出来了,说人已过世,准备后事吧。

他帮着料理完林诗红她爹的丧事,清理遗物时,遗物中有一本线订家谱,宣纸泛黄,边角烂掉,一看就知道不知传了几辈几代,反正是年月深远了。赵大雷觉得好奇,就信手翻那家谱,一看让他吃惊不小啊。

林诗红的祖宗都不是凡人泥胎,往上数,清朝的民国的都有官职,而且有的职位显赫。到了她爷这辈,走下坡路了,她爷是民国年间本县盐业商会会长,她新亡的爹是乡中学的副校长。虽身居副职,却比赵大雷的爹强上百倍,他爹大字不识,捅了一辈子的牛屁股。从那天开始,赵大雷就想娶林诗红为妻。那时的想法没有今天强烈,那天只是个念头而已,那时他想娶林诗红,还有些犹豫不决,因为她不是一个漂亮姑娘,他喜欢漂亮些的姑娘。她虽然不是容貌绝色的女人,但她知书达理,肚子里有墨水,比他强百倍。缺啥补啥,他爹临死时嘱咐过他,说咱家门槛低,人老几辈子没出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你有钱了,给咱家争光了。听了爹的话,赵大雷像打碎了五味瓶,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他心里说,现在农村富起来了,趁百万的不在少数,我这几个钱算个啥。我没别人钱多,我不跟别人拼钱,我拼不过人家,我要另走蹊径,我要跟别人拼老婆。钱嘛,纸嘛,找个肚里有墨水的女人,把赵家的门槛抬高些才是硬道理。找个才智优秀的女人当老婆,就成了他的梦想,也是赵氏家族的企盼。

帮林诗红清理完遗物,赵大雷陪她枯坐,她还没有从丧事的悲哀中缓过劲儿来,还被凄凉浸泡着。两人不言不语,都很沉默。他的嘴巴有些笨,也不太会劝人,劝她节哀的话说过几次了,再说这话显得多余,只好陪她沉默不语地坐着,两人默成两块石头。

两人的目光透过窗户玻璃,看着在院落里玩耍的傻弟。

傻弟傻,不懂事,不知道人间愁滋味,对爹的过世没感觉,还是该玩时玩,该哭时哭,肚子饿了或者渴了,跟她要吃要喝。这会儿,他蹲在地上玩蚂蚁,跟蚂蚁们唠唠叨叨说着什么,玩得十分上心。玩够了,弄得浑身很脏,进屋冲林诗红和赵大雷傻笑一下,倒在炕上,立马死睡过去。

林诗红望着傻弟暗自哀叹,与此同时,她感到异常的孤独。她身边虽然有赵大雷陪坐,但她还是感到孤独笼罩着她,而且那孤独是那样的强烈。忍着不让自己哭,但还是没忍住,眼圈一红,落起泪来。

她在想张显,她想如果他在她身边的话,一定会帮她分忧解愁,她会好受一些。一个艰难,两个人分享的话,那艰难就减轻了一半。可惜他不在她身边,他离她太遥远了。

张显是她心里的一个痛。

一个深深的渗血的痛,痛到灵魂里的那种痛。

没人为她分担这一切,所有的事情只能自己抗。抗得动要抗,抗不动也得抗,她只能独自面对这个世界。虽然说她身边有赵大雷忙前忙后的帮衬,她也很感激他,但她心里的压力没有减少不说,还因为赵大雷的帮忙使她感到压力显得更大,那种让她说不清的压力是无形的,不仅如此,面对赵大雷的帮助,她不但惶惑不安,还让她有某种喘不上气儿来的窒息感。

张显来帮忙处理爹的后事,她想,我一定会感到一种依靠,山一样的依靠。

但他不在她身边,她爱他也恨他,爱恨交织,让她辗转,让她反侧,让她欲罢还休,又莫可奈何。

个中滋味,品咂不尽。

爹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她身边虽然还有傻弟,可他是个让她操心的傻瓜,是个天大的累赘。她不怕苦累,她怕她苦累不堪时身边连个说句暖话的人也没有。苦累的日子可以挺过去,但孤独难熬啊。此时此刻,傻鼾声雷响,嘴角哈着一道晶亮的口水。

林诗红望着那道口水,越发伤悲,不由哭出声来。

赵大雷一惊,问:“你哭了?”

林诗红连忙忍住,说:“我没哭,是沙眼。”说着,把眼里的泪抹去。

赵大雷说:“这些日子你忙坏了,别累倒了。”说着拍拍林诗红的手,她的手冰凉,那冰凉击了他一下。

林诗红说:“我的手很凉是吧?”

赵大雷说:“是有些凉。”

林诗红说:“爹的死,让我有种塌天的感觉。”

赵大雷嗫嚅着:“我……能帮你。”

“谢谢……”林诗红看着爹的遗像,神情悲哀。

几根日光从窗外走进来,在遗像上晒出一块亮光。

林诗红望着那块亮光,听着傻弟如雷的鼾声,说:“我傻弟书念到小学勉强毕业,会记数儿。我爹和我到处给他找工作,因为他低能,没人用他。你让他到你的窑上干些粗活儿,给他个饭碗吧,我不会忘记你……”

赵大雷为她求自己而暗自喜欢,他点头允诺说:“傻弟会记数儿就成,让他到砖窑上干吧,谁背多少砖,他记下来,我按砖的数量给背砖的人开工钱。至于傻弟的工资,一月一千二,不低吧。”

林诗红的两眼就潮了。

从那儿以后,赵大雷收留了林诗红的傻弟。安顿好傻弟,去掉一块心病,林诗红就去县城到处找工作。傻弟不能料理自己,她每个星期都回来,帮傻弟收拾收拾家,给他洗洗涮涮。另外,她还有个心病,就是准备给傻弟张罗个女人。当然不是找个囫囵女人,找个有残缺的女人成家立业,给林家留个根苗,好给睡在地下的爹妈有个圆满的交代。她这个姐,当得比驴还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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