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式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搭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毛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工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嗝。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发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饥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
门铃
居住的地方不该砌起围墙。既然砌了墙,不该留一个出入的门口。既然留了门口,不该安上一个门铃。因为门铃带来许多烦恼。
门铃非奢侈品,前后左右的邻居皆有之。而且巧得很,所装门铃大概都是属于一个类型,发出哑哑的沙沙的声音。一声铃响,就是心惊,以为有什么人的高轩莅止,需要仔细的倾耳辨别,究竟是人家的铃响,还是自己的铃响,一方面怕开门太迟慢待佳宾,一方面怕一场误会徒劳往返,然而必须等待第二声甚至第三声铃响,才能确实分辨出来。往往因此而惹得来人不耐烦,面有愠色。于是我把门铃拆去,换装了一个声音与众不同的铃。铃一响,就去开门,真正的是如响斯应。
实际上不能如响斯应。寒舍虽非深宅大院,但是没有应门三尺之僮,必须自理门户,由起居之处走到门口也还有一点空间,空间即时间,有时还要脱鞋换鞋,倒屣是不可能的,所以其间要有一点耽搁。新的门铃响声相当宏亮,不但主人不会充耳不闻,客人自己也听得清清楚楚。很少客人愿意在门外多停留几秒钟,总是希望主人用超音速的步伐前来应门。尤其是送信的人,常常是迫不及待,按起门铃如鸣警报,一声比一声急。有时候沿门求乞的人,也充分的利用这一设备,而且是理直气壮地大模大样的按铃。卖广柑的,修理棕绷竹椅的,打滴滴涕的,推销酱油的,推销牛奶的,传教的洋人及准洋人,都有权利按铃,而且常是在最令人感觉不方便的时候来使劲的按铃。铃声无论怎样悦耳,总是给人以不悦快的预兆时为多。铃是为人安的,不拘什么人都可以按,主人有应声开门的义务,没有不去开门的权利。开门之后,一个鸠首鹄面的人手里拿着烂糟糟的一本捐册,缘起写得十分凄惨,有"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的意味,外加还有什么证明文件之类。遇到这种场面,除了敬谨捐献之外,夫复何言?然而这不是最伤脑筋的事,尤有甚于此者。多半是在午睡方酣之际,一声铃响,令人怵然以惊,赶紧披衣起身施施然出,开门四望,阒无一人。只觉阴风扑面,令人打一个冷战。一条夹着尾巴的野狗斜着眼睛瞟我一下匆匆过去,一个不信鬼的人遇见这样情形也要觉得心头栗栗。这种怪事时常发生,久之我才知道这乃是一些小朋友们的户外游戏之一种,"打了就跑"。你在四向张望的时候,他也许是藏在一个墙角正在窃窃冷笑。有些人大概是有奇怪的收藏癖,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电铃的盖子,否则为什么门口的电铃上的盖子常常不翼而飞呢?这种盖子是没有什么其他的用场的,不值得窃取,只能像集邮一般的满足一种收藏的癖好。但是这癖好却建筑在别人的烦恼上。没有把你的大门摘走,已是取不伤廉,还怨的是什么?感谢工业的伟大的进步,有一种电铃没有凸出的圆盖了,钉在墙上平糊糊的只露出滑不溜丢的一个小尖头在外面供你按,但不能一把抓。
按照我国固有文明,拉铃和电铃一样有用,而烦恼较少。《江南余载》有这样一条:陈雍家置大铃,署其旁曰:"无钱雇仆,客至请挽之。"今之拉铃,即其遗风。这样的拉铃简单朴素,既无虞被人采集而去,亦不至被视为户外游戏的用具。而且,既非电化器材,不怕停电。从前我家里的门铃就是这样的,记得是在我的祖父去世的那年,出殡时狮子"松活"的头下系着的几个大铜铃,扎在一起累累然挂在房檐下,作为门铃用。挽拉起来,哗啷哗啷的乱响,声势浩大。自从改装了电铃,就一直烦恼,直到于今。
这一切烦恼皆是城市生活环境使然。如果是野堂山居,必定门可罗雀,偶然有长者车辙,隔着柴扉即可望见颜色,"门前剥啄定佳客,檐外孱颜皆好山",那是什么情景?
握手
握手之事,古已有之,后汉书"马援与公孙述少同里闾相善,以为既至常握手,如平生欢"。但是现下通行的握手,并非古礼,既无明文规定,亦无此种习俗。大概还是剃了小辫以后的事,我们不能说马援和公孙述握手过便认为是过去有此礼节的明证。
西装革履我们都可以忍受,简便易行而且惠而不费的握手我们当然无需反对。不过有几种人,若和他握手,会感觉痛苦。
第一是做大官或自以为做大官者,那只手不好握。他常常挺着胸膛,伸出一只巨灵之掌,两眼望青天,等你趁上去握的时候,他的手仍是直僵的伸着,他并不握,他等着你来握。你事前不知道他是如此爱惜气力,所以不免要热心的迎上去握,结果是孤掌难鸣,冷涔涔的讨一场没趣。而且你还要及早罢手,赶快撒手,因为这时候他的身体已转向另一个人去,他预备把那巨灵之掌给另一个人去握--不是握,是摸。对付这样的人只有一个办法,便是,你也伸出一只巨灵之掌,你也别握,和他作"打花巴掌"状,看谁先握谁!
另一种人过犹不及。他握着你的四根手指,恶狠狠的一挤,使你痛彻肺腑,如果没有寒暄笑语偕以俱来,你会误以为他是要和你角力。此种人通常有耐久力,你入了他的掌握,休想逃脱出来。如果你和他很有交情,久别重逢,情不自禁,你的关节虽然痛些,我相信你会原谅他的。不过通常握手用力最大者,往往交情最浅。他是要在向你使压力的时候使你发生一种错觉,以为此人待我特善。其实他是握了谁的手都是一样卖力的。如果此人曾在某机关做过干事之类,必能一面握手,一面在你的肩头重重地拍一下子,"哈喽,哈喽,怎样好?"
单就握手时的触觉而论,大概愉快时也就不多。春笋般的纤纤玉指,世上本来少有,更难得一握,我们常握的倒是些冬笋或笋干之类,虽然上面更常有蔻丹的点缀,干倒还不如熊掌。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里的乌利亚,他的手也是令人不能忘的,永远是湿津津的冷冰冰的,握上去像是五条鳝鱼。手脏一点无妨,因为握前无暇检验,唯独带液体的手不好握,因为事后不便即揩,事前更不便先给他揩。
"有一桩事,男人站着做,女人坐着做,狗翘起一条腿儿做。"这桩事是--是握手。和狗行握手礼,我尚无经验,不知狗爪是肥是瘦,亦不知狗爪是松是紧,姑置不论。男女握手之法不同。女人握手无需起身,亦无需脱手套,殊失平等之旨,尚未闻妇女运动者倡议纠正。在外国,女人伸出手来,男人照例只握手尖,约一英寸至二英寸,稍握即罢,这一点在我们中国好像禁忌少些,时间空间的限制都不甚严。
朋友相见,握手言欢,本是很自然的事,有甚于握手者,亦未曾不可,只要双方同意,与人无涉。唯独大庭广众之下,宾客环坐,握手势必普遍举行,面目可憎者,语音无味者,想饱以老掌尚不足以泄忿者,都要一一亲炙,皮肉相接在这种情形之下握手,我觉得是一种刑罚。
《哈姆雷特》中波娄尼阿斯诫其子曰:"不要为了应酬每一个新交而磨粗了你的手掌。"我们是要爱惜我们的手掌。
讲价
韩康采药名山,卖于长安市,三十余年,口不二价。这并不是说三十余年物价没有波动,这是说他三十余年没有耍过一次谎,就凭这一点怪脾气他的大名便入了后汉书的逸民列传。这并不证明买卖东西无需讲价是我们古已有之的固有道德,这只证明自古以来买卖东西就得要价还价,出了一位韩康,便是人瑞,便可以名垂青史了。韩康不但在历史上留下了佳话,在当时也是颇为著名的。一个女子向他买药,他守价不移,硬是没得少,女子大怒,说:"难道你是韩康,一个钱没得少?"韩康本欲避名,现在小女子都知道他的大名,吓得披发入山。卖东西不讲价,自古以来,是多么难得!我们还不要忘记韩康"家世著姓",本不是商人,如果是个"逐什一之利"的,有机会能得什二什三时岂不更妙?
从前有些店铺讲究货真价实,"言不二价"、"童叟无欺"的金字招牌偶然还可以很骄傲的悬挂起来,不必大减价雇吹鼓手,主顾自然上门。这种事似乎渐渐少了。童叟根本也不见得好欺侮,而且买卖大半是流动的,无所谓主顾,不讲价还是不过瘾,不七折八扣显着买卖不和气,交易一成买者就又会觉得上当。在尔虞我诈的情形之下,讲价便成为交易的必经阶段,反正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看看谁有本事谁讨便宜。
我买东西很少的时候能不比别人的贵。世界上有一种人,喜欢到人家里面调查物价,看看你家里有什么东西都要打听一下是用什么价钱买的,除非你在每一事物上都粘上一个纸签标明价格,否则将不胜其哕唣。最扫兴的是,我已经把真的价钱瞒起,自欺欺人地只说了一半的价钱来搪塞他,他有时还会把头摇得像个"波浪鼓"似的,表示你上了弥天的大当!我承认,有些人是特别的善于讲价,他有政治家的脸皮,外交家的嘴巴,杀人的胆量,钓鱼的耐心,坚如铁石,韧似牛皮,所以他能压倒那待价而沽的商人。我曾虚心请教,大概归纳起来讲价的艺术不外下列诸端:
第一,要不动声色。进得店来,看准了他没有什么你就要什么,使得他显着寒碜,先有几分惭愧。然后无精打采地道出你所真心要买的东西,伙计于气馁之余,自然欢天喜地的捧出他的货色,价钱根本不会太高。如果偶然发现一项心爱的东西,也不可失声大叫,如获异宝,必要行若无事,淡然处之,于打听许多种物价之后,随意问询及之,否则你打草惊蛇,他便奇货可居了。
第二,要无情地批评。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你把货物捧在手里,不忙鉴赏,先求其纰缪之所在,不厌其详地批评一番,尽量地道出它的缺点。有些物事,本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嗜好不能争辩",你这东西是红的,我偏喜欢白的,你这东西是大的,我偏喜欢小的。总之,是要把东西褒贬得一文不值缺点百出,这时候伙计的脸上也许要一块红一块白的不大好看,但是他的心里软了,价钱上自然有了商量的余地,我在委曲迁就的情形之下来买东西,你在价钱上还能不让步么?
第三,要狠心还价。先假设,自从韩康入山之后每个商人都是说谎的。不管价钱多高,拦腰一砍。这需要一点胆量,要狠得下心,说得出口,要准备看一副嘴脸。人的脸是最容易变的,用不了多少钱,那副愁云惨雾的苦脸立刻开霁,露出一缕春风。但这是最紧要的时候,这是耐心的比赛,谁性急谁失败,他一文一文地减,你就一文一文地加。
第四,要有反顾的勇气。交易实在不成,只好掉头而去,也许走不了好远,他会请你回来,如果他不请你回来,你自己要有回来的勇气,不能负气,不能讲究"义不反顾,计不旋踵。"讲价到了这个地步,也就山穷水尽了。
这一套讲价的秘诀,知易行难,所以我始终未能运用。我怕费功夫,我怕伤和气,如果我粗脖子红脸,我身体受伤,如果他粗脖子红脸,我精神上难过,我聊以解嘲的方法是记起郑板桥爱写的那四个大字:"难得糊涂"。
《淮南子》明明地记载着:"东方有君子之国",但是我在地图上却找不到。《山海经》里也记载着:"君子国衣冠带剑,其人好让不争。"但只有《镜花缘》给君子国透露了一点消息。买物的人说:"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卖物的人说:"既承照顾,敢不仰体?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况敝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照这样讲来,君子国交易并非言无二价,他还是要讲价的,也并非不争,也还有要费口舌唾液的。什么样的国家,才能买东西不讲价呢?我想与其讲价而为对方争利,不如讲价而为自己争利,比较的合于人类本能。
有人传授给我在街头雇车的秘诀:街头孤零零的一辆车,车夫红光满面鼓腹而游的样子,切莫睬他,如果三五成群鸠形鹄面,你一声吆喝便会蜂涌而来,竞相延揽,车价会特别低廉。在这里我们发现人性的一面--残忍。
洋罪
有些人,大概是觉得生活还不够丰富,于顽固的礼教,愚昧的陋俗,野蛮的禁忌之外,还介绍许多外国的风俗习惯,甘心情愿地受那份洋罪。
例如:燕集茶会之类偶然恰是十三人之数,原是稀松平常之事,但往往就有人把事态扩大,认为情形严重,好像人数一到十三,其中必将有谁虽欲"寿终正寝"而不可得的样子。在这种场合,必定有先知先觉者托故逃席,或临时加添一位,打破这个凶数,又好像只要破了十三,其中人人必然"寿终正寝"的样子。对于十三的恐怖,在某种人中间近已颇为流行。据说,它的来源是外国的耶稣基督被他的使徒犹大所卖,最后晚餐时便是十三人同席。因此十三成为不吉利的数目。在外国,听说不但燕集之类要避免十三,就是旅馆的号数也常以12A来代替十三。这种近于迷信而且无聊的风俗,移到中国来,则于迷信与无聊之外,还应该加上一个可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