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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四月十四日(3)

“不觉得。”“本来嘛,骑车何以会摔在地上,难以理解。总之这个胡同的早晨我很喜欢,就像电视上的老北京的感觉一样。”“最好还有个老头路过,拉长了嗓子,喊道,黑——芝——麻——糊——哎……这样才够味。”我笑道。“好,下次你来扮演。”悠悠说着突然跑开,站在路边一个四合院紧闭的大门口,让我帮她拍照。拍完照,我们继续往前走。“你知道么,”悠悠说,“本来走了很远,想走到后海那边去的,我查过地图,离这边不是很远。”我摇了摇头:“白天的后海没什么看头,就是一潭死水。后海要到晚上才有得看,跟八百里秦淮河的烟花美景道理相同,白天全无味道可言。”悠悠歪着头看我,思忖了一下,说,“有道理。不过去不去后海倒没关系,就是想往前走罢了。医生说我运动量不够容易浮肿,我从小就喜欢走路,最讨厌坐车。还有——”悠悠瞥了我一眼,眼角满是笑意,“想藏起来着,让你找我。这个念头由来已久,在柏林的时候早就计划好了。计划到北京后,不告诉你,然后藏一个秘密的地方,给你提示,譬如周围都是莲花之类。让你找我,这样才浪漫嘛!结果没料到你去机场接我,计划全被你打乱了。”

瞧这个家伙!我又好笑又好气。

“那我如果找不着你怎么办?”我问。

“如果顺利找着我的话,以后就和你在一起,好好地对你。找不着我,说明我们缘分不够,我就打道回府。”

呵呵!原来我去机场接悠悠,是我有先见之明。否则以她的古灵精怪,保不准藏在哪个角落呢。北京这么大,找这个家伙还真要伤脑筋呢。我洋洋得意地想。

从东四七条这个胡同出来,到了一条南北走向的大街。城市里各种各样嘈杂的声响一下扑面而来。刚开张的店铺“哗啦”一声卷门拉上去,睡眼惺忪的店主出来打了一个方圆十寸的呵欠。脚蹬着高跟鞋的摩登女郎拖着“呱呱”的足音从身边走过。各式各样的自行车和黄绿相间的出租车各行其道相安无事。虽然是周末,但等公交的人群并未减少。

悠悠皱眉说好吵。她拖着我去了马路对面,往南走了大约五十米,站在一个路口,她辨认了半天,说就是这个路口,有一棵非常高大的杨树为标志。早上这里旁边还停着一辆很显眼的红色丰田——晕,现在开走了。

悠悠带着我往右拐,又是一条深邃的胡同。

“要带我去哪里?”我疑惑地看悠悠一眼。

“早上从这里路过的时候,看到一家浙江菜饭馆。这几年在国外,好久没有吃过家乡菜了,我想带你去尝尝——嘻嘻,其实主要是我想吃呢。”悠悠又撅嘴。我突然发现,悠悠很喜欢撅嘴撒娇。她的嘴巴不大,算是樱桃小口,撅起嘴来自然好看。起码我每次看到都会怦然心动,忍不住想咬一口。倘若是一张血盆大口,撅起嘴来,那可要了我的命了。

浙江菜?我想想——好像很久没有吃过浙江菜了。虽说我大中华帝国美食文化源远流长,号称四大风味八大菜系,但自从来北京后,平时和同事一起吃饭,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川菜的居多。我对吃并不讲究,填饱肚子为我的最高准则,所以乐得随大流,任由川菜一统天下。说起浙江菜,兴之所至,倒是专门去后海旁边的孔乙己吃过几次。那也纯属附庸风雅,嚼着茴香豆,遥想鲁镇当年的遗风而已。

我们不再说话,并排往前走。悠悠在我的右侧,我偶尔扭头看她,她正专心致志地仔细辨认路边的店名,一心想找出早上她遇到的那家浙江菜馆。这样认真的表情让人看了心疼。其实吃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想。只要悠悠开口,就是让我吃活的青虫都行——慢着,活的青虫有些恶心,炒一下味道应该不错。

我就这样一路盘算着,满脑子怪念头,不知为何吃青虫的念头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一会儿红烧,一会儿油炸,一会儿清蒸。

转头能看到悠悠的侧脸,她的头发柔顺光滑,快到正午的阳光透过伞漏在她白皙的脖子上。路过树荫,斑驳的光影在她身上闪烁跳跃。中间遇到有工人路上施工,返修道路,扬得满天的尘土,我们屏住呼吸,牵着手落荒逃过。这样走了大约半个小时,终于到了悠悠所说的那家菜馆。

这是一个只有两间的小饭馆,收拾得倒算干净,地面一尘不染。一进门就看到收银台上放着一只招财猫,爪子前后摇摆。老板是一个四十岁出头的中年男人,几个打杂的看起来和他是一家人。

“吃浙江菜你没我有经验,点菜的重任就交给我了。”坐下来后悠悠说。“那是自然。”我点头。

“我点什么你就要吃什么,还要吃得干干净净。”

悠悠一脸的坏笑。我隐隐觉得不大对头,但又想不出悠悠要出什么坏主意,只好再次点头。大不了吃青虫就是!我想。

然后悠悠就点了两个素菜,外加一份例汤——是素汤。

悠悠说:“蚂蚁你惨了,回国后我们一起吃的第一顿饭,你要陪我吃素。这也是为你好,你平时不用说,肯定每顿无肉不欢,长期这样下去身体毒素会越来越多。今天我就大发善心,让你陪我吃一顿全素,清一下你的肠胃。你不用谢我啦!你有福气,摊上我这么好的一个……”说到这里,悠悠脸一红,后面就没说下去。

我心里一荡,想伸手过去捉她小手,悠悠调皮地把手藏在身后不让我捉。

这顿饭虽然是全素,但我吃得十分香甜。尤其发现悠悠点了一个清炒百合黄瓜的菜,让我想起她十分喜欢百合花。我给悠悠讲了这个,她说百合花倒是喜欢的,不过更喜欢吃百合。对啦,这次回北京,蚊子还不知道,回头等安顿下来后再去见蚊子,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吓也吓死他。

这顿饭吃了大约两个小时,我和悠悠边吃边谈。我的话不多,悠悠和我大概相仿。我们偶尔聊几句,又戛然而止,各自吃东西。有时相视一笑。

“知道么?”悠悠说,“我小时候性格比较急,所以给自己起了悠悠这个名字,就是告诉自己做事情要悠着点。不过话虽如此,脾气发作起来还是挺吓人的,你小心点。”

“我会的。”我说。

吃完饭已过了正午日头最盛的时候。我们原路返回甜园。

回到甜园房间,悠悠走了一身的汗,我也有点出汗。悠悠翻箱倒柜,把自己的各种洗浴用品翻出来,然后去洗澡。

“你自己乖乖在房间看书。”说完悠悠就走出房门,去了楼道里的浴室。

悠悠带来的书都在桌子上堆着,我随手翻开看。有几本是德语的,看不懂,先丢一边。其他几本是中文,有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生活在别处》,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另外居然还有一本佛学书。一本比一本不可救药,我摇头,“啪”一声把这些书合上。

在房间里待着百无聊赖,我环顾四周,看见墙脚的暖水瓶。提了一下发现是空的。我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干,下楼去烧水。

徐哥看见我提着暖水瓶下来,指院子的一角,说那边有烧好的热水,几个满的暖水瓶,直接提到楼上即可。我摇头说不用了,还是自己去烧。徐哥看我意志坚决,只好给我指了厨房方向。

穿过白色的袖珍石拱桥,在四合院的最里面是厨房。厨房空间狭小,我一个人进去都觉得拥挤不堪。水管下面放着一堆未洗的碗筷。径直找到水壶接了水,放在液化气灶上,打着火,我跑到院子里去和点点玩。

点点是只聪明的笨狗。院子里有几个游客,大家拿着一个皮球用脚传递,踢来踢去。而点点乐此不疲地跟着球跑来跑去。说点点聪明,是因为它动作灵活,总能跟上皮球。说点点笨,是因为球传到我这里的时候,我把球拾起来,举在头顶,而点点找不到球,围着我打转,发出幽怨的哀鸣。满院子的游客都笑,徐哥也笑,笑完说,“不许欺负我们点点,点点是甜园的小公主。”

水开了之后我冲到暖水瓶里带了上去,进门看到悠悠已经洗完澡回来,正站在桌前用吹风机吹干头发。悠悠穿着一个白底黑点的睡裙,头发湿漉漉的,脚上的拖鞋明显太大不适合她的脚码,越发显得她的脚形纤美。我把暖水瓶放在墙角,给悠悠说烧了热水。悠悠“嗯”了一声。我坐在床边看悠悠吹头发,她侧着头,动作轻盈而优美,从这边吹到那边,又从那边吹到这边。我看得饶有趣味,对我而言,这是一幅舒雅的风景。吹完头发后悠悠把吹风机放在桌子上,定定地看着我,她的眼睛又大又亮。我从她的瞳孔里可以看到我的影子。我站起来,然后不知不觉中,我们接吻了。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吻,已经酝酿了半年之久,在这个初夏的下午自然绽放,尤带青涩的香。悠悠的唇娇嫩而松软,嘴里似乎带有薄荷的味道。大约过了几个世纪,我们分开嘴唇,久久地抱在一起。悠悠头靠在我肩膀上,刚洗过的头发,洗发液的香味扑鼻而来。“哎,喜欢我么?”悠悠的声音慵懒干涩,轻不可闻。“喜欢。”我抱紧悠悠。悠悠抬起头,直面我,一双瞳孔宛如有生命似的旋转不停。她看着我的眼睛,说,“再说一遍可好?”“喜欢。喜欢悠悠。”我简短地回答。回答我的是又一个长长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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