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是指企业为了正常经营而购进的货物,以及尚未销售或正在加工中的物品,具体包括商品、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在途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在产品等。
在企业流动资产中,存货占有很大比重,它是流动资产的核心,在实物形态上,由于它经常不断地处于消耗、销售过程中,所以它是一项流动性很强的资产。存货在保管及防止损失等各个方面,其重要程度并不次于现金。而且国际查账准则指出:只看会计记录是不能够充分确定其存货数量的,对查账人员而言,亲自盘点存货或观察清点存货,以及适当地中断在产品和产成品交接总是必要的。存货种类杂、数量多、收发频繁,存在采购、入库、保管、领发、使用等生产经营实物运动,在企业中滞留时间长,且与其价值运动及其增值的过程密切相关,对其核算的会计账户多,内部流转和结算关系复杂,在管理和核算上存在一定难度,容易产生薄弱环节,因而常成为违法乱纪人员作案的对象。
(二)存货管理和核算中经常出现的错弊主要有:
1.采购人员图谋私利,在物资采购供应中营私舞弊。
有的签订假合同骗取企业货款,或以假合同骗取预付款;有的购买假冒伪劣商品,从中捞取好处;有的内外勾结,坑害企业,拿“回扣”佣金;有的舍近求远,舍优取劣,舍廉求贵,舍企业求个人,谋求个人实惠;有的接受请客送礼,以原则作交易;有的搞人情买卖……订君子协议,明知上当却不揭发举报,反与其同流合污,等等。
2.以物易物,不结算不划账,截留利润,偷税逃税。
如以生产资料对换生活资料,以生产资料对换其他生产资料,以生产或生活资料调换劳务和服务(如培训、旅行等);以生产的产品换取某些生活福利(解决职工的子女入学、入托、住房、交通费用)等。由于产品交易不结算、不走账,摆脱了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为偷逃流转税、隐瞒销售收入和利润大开方便之门。
3.在采购成本上弄虚作假,将买价和有关采购费用搞乱。
主要问题是乱列采购成本,将运杂费、合理损耗费用、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应担负的税金等部分项目不计入采购成本,而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将一些不属于采购成本的项目,如采购人员的差旅费、有关人员的会务费、通讯器材和通讯费用等计入采购成本;对购货的折扣作虚假处理,折扣费用未抵扣有关物资的采购成本,而是作为“小金库”或作为个人的隐性收入;对购入存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处理作假,或将增值税计入存货成本,虚增存货成本,造成利润不实,同时将之作为进项税额准备抵扣;或者混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混淆军品和民品、应税产品和非税产品、应税产品与免税产品、内销产品与出口产品的区别,多计进项税额;发生采购退货时,有意将应冲销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退还款作为“应付账款”、“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一方面多抵扣、少交税,另一方面虚增收入和利润。
4.在账外设置物资“小金库”,即将账内的一定比例的物资材料移到账外,置于企业生产经营体之外,作为随时可供自己调用的物资“蓄水池”。
主要的手法有:购进存货时即作为生产费用或作为待摊费用,未使用便计入成本费用;回收的边角、废料不入账;盘盈、捐赠的物资不作账;自制材料不入账;外发加工退回材料的余料不入账;领用材料即计入成本费用,假退料和退库不记账等;积少成多,积小成大;账外物资“小金库”呈现滚雪球之气势。
5.监守自盗,虚报损失。
即保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涂改账目,盗窃财物,或者虚报和夸大损失,将报损材料转移或贪污私分;冒领或使用假领料单和发料单,盗窃物资,转移出售;或盗窃财产物资,将所窃物资成本通过短斤少两、克扣打折等手法,打入正常领料发料业务之中。如C市某金属构件厂仓库保管员李某与厂外不法分子相勾结,不法分子需要什么品种、规格的物资,便向其订购……李某便从企业物资仓库中,将物品盗窃出库,以十分低廉的价格出售给不法分子;有时不法分子所需要物资库中没有,李某便以仓库之名通知采购人员购买,采购部门居然长期丝毫无察,直到李某往厂外偷运物资被查获,此案才告破。
6.移花接木――“调包计”。
将采购或库存物资进行调换,以次等品换优等品,以廉价物品换贵重物资,以劣质商品换优质商品,以旧商品换新商品,以坏商品换好商品;有计划、有预谋地对不同商品产品串档串规,混淆不同批次、不同型号、不同产地、不同价格的物资,偷梁换柱,瞒天过海,以达到其违法乱纪之目的。如某食品公司仓库保管员陈某,妻子在住所开了一个小店,经营日杂食品;长期以来凡小店因进货不当,无法出售的物品全部由陈某“调剂”回厂,从厂里换回新的物品,如将临近保质期的方便面送回工厂,然后将新出厂的产品调换回店。1997年8月陈不满足于小打小闹,开始以假换真,将从地下进货渠道购得的假货,回厂调换真品,或帮助他人调换,从中得利;仓库其他同志忍无可忍,终于向领导告发了这件事。
7.虚列多报。
虚列盘盈盘亏,隐藏盘盈,多报盘亏;或将盘盈盘亏长期挂账不作处理;或者按违法乱纪行为人需要,随意做账,如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或者将盘盈盘亏与物资储备中发生的非常损失或溢出金额相互冲销,不转出其相应的“进项税额”,以增加增值税的抵扣数。
8.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作假,随意改变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以适应其需要。
9.随意变更存货的计价方法。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用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但选用的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能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必须在会计报表中说明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随意变更计价方法的问题,违反了会计的一致性、可比性原则,造成会计指标前后各期口径不一致,缺乏可比性。有些企业甚至人为地通过变更计价方法来调节生产或销售成本,调节当期利润。如某企业某年选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商品购进价格上扬时,改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发出成本,购进价格下降时再用先进先出法,使该商品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交替使用。存货类错弊,如系集体作假大多与企业当期损益和税务有关,如系个人作假一般与盗窃财物、转移出售、贪污钱款有关。
此类错弊的特点是作案点多,账面与实物两处作假(有时是联系起来,有时则单独进行)
……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复杂,它可能波及财会部门、保管部门、采购部门、生产部门、运输部门等,这些部门的业务人员都可能直接或间接介入其中。
【存货取得业务的审查及案例】
一、存货取得业务的常见错弊及查账技巧
企业取得存货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存货的内容、来源不同,其成本的具体构成内容和计价方法也不同。另外,有些存货在不同行业的企业中,其计价方法也不一样。
(一)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对存货入账的内容不正确、计价方法不准确、故意多计或少计存货的价值等问题。我们根据实务中的具体情况,总结了存货取得业务项目常见的错误和舞弊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
1.将应计入外购材料成本中的有关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工业企业外购材料的采购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及购入材料所应负担的有关税金和其他费用(如进口关税等),其采购成本在“物资采购”账户归集。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将各种进货费用直接以“管理费用”列支,从而造成成本不实,影响本期及以后各期经营成果计算的准确性。
2.将应计入当期费用的有关进货费用计入商品采购成本,或将应计入进口商品成本的国外运费、保险费计入当期费用。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在有关进货费用的处理上不规范,人为地增加或减少商品采购成本。
3.外购材料或商品在购进环节发生销货折扣和折让时,一般应按总价法记账。
有些企业对购货折扣的处理不正确或前后各期不一致,影响商品购进成本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4.在存货购进过程中对增值税的处理不正确。
按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企业外购材料或商品在购进环节应按购进价款和规定的增值税率支付增值税,其中工业企业购进材料时所支付的运杂费按10%的比例扣税。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购进材料的增值税应反映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的借方。在发生进货退出业务的情况下,应将退回的增值税用红字冲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所购材料或商品改变用途或发生非常损失时,应将其在购进环节支付的进项税额转出,反映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贷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对增值税的处理不够规范,如将增值税计入存货成本,造成成本虚增,利润不实,加大消费者负担;有意将存货购进成本中的内容反映在“进项税额”专栏;或在进货退出的情况下,有意将本应冲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退回增值税款作为“应付账款”或“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处理;或在所购材料或商品改变用途或发生非常损失时,有意不将其在购进环节支付的进项税额转出,从而达到多抵扣,少交税的目的。
5.外购材料的入库价格不正确,使前后各期缺乏可比性。
工业企业外购材料入库时,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用,但企业确定的计划成本应尽量接近实际,一经确定,年度内一般不作调整。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随意变更其材料入库时的核算方法。在材料按计划成本进行核算的企业,其计划成本的确定存在着随意性和多变性,使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出现错弊现象。
6.任意虚列自制存货和委托加工存货的成本。
工业企业自制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内容,前者一般指为生产该存货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耗费;后者指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加工的材料、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加工中耗用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为加工材料、商品支付的运输费用等。有些企业往往采用虚列成本的方式,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还有些当事人有意夸大加工费用,虚增加工商品的成本,取得现金回扣,私分公款。
7.接受捐赠的存货不入账。
按有关规定,接受捐赠的存货应按发票或报关单等所列金额或同类存货计价入账,并计算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对接受捐赠的存货不入账,形成账外财产或有意将其出售后形成“小金库”。
8.对存货购进过程中发生的溢缺、毁损的会计处理不正确、不合理。
按会计制度规定,对购进过程中发生的溢缺、毁损应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待查明原因,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再作处理。应由责任人赔偿的短缺、毁损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无法查明责任人的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对无法查明的溢余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的会计处理不正确,如把应由责任人赔偿的短缺毁损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支出”或“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处理,将属于供货方多发等原因造成的商品溢余私分或账外出售后作为“小金库”处理等。
9.对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购进核算不够严密,形成账外财产。
这类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普遍,有些企业购进包装物或低值易耗品时,直接以“管理费用”列支,以简化核算。企业因此形成了大量的账外财产,造成企业资产流失和浪费。
10.存货有关账户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对于存货,既要设置总账账户进行总分类核算,也要设置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必要时还应设置备查账簿进行辅助核算。对存货账户的设置,应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以使其符合本企业的需要。有些企业有关存货账户设置不科学、不合理。如对明细账反映得不够全面、详细或未设相应的备查账簿进行登记,从而削弱了对存货的实物管理和控制,造成存货的大量丢失、被盗、毁损等。
(二)针对上面列出的一些问题,我们认为审查存货取得项目问题可以采取以下的技巧和方法:
1.查阅“银行存款日记账”、“管理费用”明细账。
对存货购进过程中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可通过查阅“银行存款日记账”、“管理费用”明细账摘要记录、对应账户的内容进行查证,必要时调阅有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2.查阅“银行存款日记账”摘要记录。
对购货折扣的处理,可以通过查阅“银行存款日记账”摘要记录及对应账户进行查证。如果企业对购货折扣采用净价法入账,银行存款的对应账户必然表现为费用账户或支出账户,必要时再查阅会计凭证或相应的购货合同,以确定问题的性质。
3.查阅“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对增值税的处理,可以通过查阅“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及相关的会计凭证进行查证,特别应重点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了解账证及证证是否相符。对于进货退出业务中退回的增值税额是否已冲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查阅“库存商品”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摘要记录及对应账户,必要时查阅有关的原始凭证。如果未进行冲销,往往会出现“库存商品”、“应付账款”(或有关收入账户)与“银行存款”对应的情况,或单独反映“应付账款”与“银行存款”对应,但一般无原始凭证。
对于所购材料或商品改变用途或发生损失时,应查阅“库存商品”明细账、“原材料”明细账、“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账、“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及对应账户,查证其在购进环节支付的进项税额是否已按规定转出。
4.实地观察盘点进行查证。
对于任意虚列自制存货和委托加工存货的成本,在单纯审阅、核对会计资料时是较难发现问题的线索或疑点的。对于自制存货,可以通过实地观察盘点进行查证。对于委托加工存货,可通过抽查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及收回的合同、凭证,核对其计费、计价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及时、正确,有无长期未收回的委托加工材料,必要时对委托加工材料是否实际存在进行函证。
5.从账外寻找问题的突破口。
对于接受捐赠或购进溢余不入账的问题,单纯审阅、核对会计资料是较难发现问题的,必须通过调查询问,从账外寻找问题的突破口。例如对于“小金库”问题,往往会从一些相关问题中发现线索,如企业大量发放奖金,但账内未作反映或有人举报等。
6.审阅“管理费用”明细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摘要。
对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核算中形成的账外财产,可以通过审阅“管理费用”明细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摘要内容发现线索,发现线索后再进一步查阅有关会计凭证,如果存在这类问题,往往会出现账证、证证不符。
7.审阅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
对于存货有关账户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查证人员首先应通过审阅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了解其对存货账户的设置情况,然后调查分析被查单位对存货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具体要求,了解被查单位的实物管理情况、账实核对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被查单位存货账户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能否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等。此类问题查证后,不再作出账务调整,但应向被查单位提出合理建议,促使其设置科学合理的存货账户。
二、实战演练
【例4-1】查账人员孙某在审查存货账户时发现,企业在一段时期内购买10吨甲原材料和购买100吨甲原材料的价格是相同的,都是7900元/吨。查账人员也是从基层一直干上来的,深知原材料价格会随采购数量的增加而降低,比如采购10吨要用7900元/吨,而采购100吨……价格可能会降到7110(7900×0.9)元/吨。所以孙某决定亲自调查此事。
查账人员孙某调出原材料采购的单据,发现采购员为同一人,而且采购的厂家也同为一家。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频繁,该采购员可以在一定时期以一个单一的价格向同一家进行采购活动,的确有些可疑。孙某将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户进行核对,没有发现在数字上有什么异常,于是只有一种可能――采购人员私自收取回扣,而没有走账,一般不存在采购人员和会计合谋的可能。
孙某以财务处的名义给对方单位发去询问函,但是对方单位害怕因为这样而中止和这个大客户的联系,所以一口咬定没有给采购人员任何回扣。查账人员没有因此而掉以轻心,他又给对方单位打去电话,言明来意。查账人员说明:该单位的原材料质量上没有什么问题,正适合我们厂的生产,但是,我们在价格上并不满意,因为无论采购多少我们都必须花同样的钱,而且我们获悉,某采购员收了你们的回扣,我们不希望这种事情在我们厂发生,而且也不希望该采购员以此来作为要挟你们的工具。
对方管理人听后十分感动,他们一直怕这个主要的客户因为自己不给回扣而流失。现在他们没有这个顾虑就将该采购员如何收取回扣的事情说了出来。原来,该厂同意给每吨原材料减价5%,但是该采购员要求将折价变成回扣,对该企业来说,无论是折价还是回扣意义是一样的,只是对象不同罢了。
该采购人员如果一次采购100吨,每吨按7900元计算,可以拿到回扣:
100×7900×0.0539500(元)
如果在一段时间内该企业因为生产而反复采购,那么采购员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
经营中,这样的事件有不少,如果经营者单单从账面上进行判断很难直接发现问题,或者得出结论。很多私营公司的经营者十分苦恼,他们也知道采购员拿的回扣实际上本来可以用于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例如,该采购员如果将这一部分回扣按销售折扣算,则企业每采购100吨原材料,可以节省39500元原材料成本。有些公司的采购员为了得到回扣,常年为公司采购质低价高的原料,不仅影响了下一步生产,而且加大了企业的成本。有的公司采取一种很好的措施,实行举报制,只要有公司举报采购员收取回扣,不仅将其开除,而且将回扣如数奉还,还给举报单位一笔奖励。但是如果该单位本来销售的就是次品,而且可以得到更高的价格,他就没有必要检举。这也是这种方法执行中的一个缺点。如何有效地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就要靠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多查、多问、多打电话、再加上举报检举,重赏重罚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才可以对这种行为加以防止。
【例4-2】信用公司在购入甲原材料时按照采购合同规定,付款条件为2/20……1/30、n/40,在20天后30天内付款,该批材料总额为468万元,企业应享受1%折扣不含税价4万元(400万元×1%)。
公司做如下分录:
2003年5月15日购入材料时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400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680000
贷:应付账款4680000
2003年6月10日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4680000
贷:银行存款4680000
该企业没有享受1%折扣。查账人员孙某查阅付款凭证时发现银行存款原始凭证为两张电汇单据,一张汇单金额为4640000元,一张金额为400000元,收款单位相同,但银行账号不同,查账人员孙某怀疑所购折扣进行了账外循环,形成小金库。
于是开始进一步调查,查阅应付账款,验证该笔付款系冲减所购材料,调阅采购合同,查阅汇款单时发现信用公司将折扣4万元转入对方单位下属公司,又以现金形式提回,作为企业小金库。
最后形成处理意见,需要调账,企业购货中享受由销货方提供的现金折扣应作财务费用……作调账分录:
借:银行存款40000
贷:财务费用40000
【例4-3】查账人员秦某在查阅东瀛公司(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时,发现2003年10月10所购商品的采购成本较前两次进货高得多,于是查阅2003年10月10日20号凭证,分录:
借:商品采购6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0200贷:银行存款75200该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两张费用专用发票上注明商品进价600000元,增值税率17%,增值税102000元,费用发票上注明运杂费1300元,包装费3000元,装卸费700元。
据秦某的了解,商品流通企业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包装费、装卸费、途中合理损耗等不能如同工业企业构成采购成本,应计入营业费用,直接冲减当期利润。但分析东瀛公司已将其计入产品成本,于是应采取以下调账措施:
如该商品已售出,应做分录:
借:营业费用5000
贷:商品销售成本5000
若此问题在当年内查证且商品尚未售出,但已入库,做分录:
借:营业费用5000
贷:库存商品5000
【例4-4】某查账人员李某对青天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材料”明细账进行审查时发现,青天公司发出烟叶500000万元,委托露地公司加工为一级烟丝,2003年6月加工完毕,收回的烟丝已入库。支付加工费50000元,支付增值税8500元,另支付消费税137500元,加工回的烟丝直接出售,相关凭证:
5月20日60号凭证
借:委托加工材料――露地公司500000
贷:材料――烟叶500000
6月10日30号凭证
借:委托加工材料――露地公司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8500
贷:银行存款58500
6月10日32号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137500
贷:银行存款137500
6月10日34号凭证
借:材料――烟丝550000
贷:委托加工材料――露地公司550000
但李某分析,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属应税消费品,要交纳消费税,但由受托方代和代缴……复核消费税计算(500000+50000)/(1-20%)×20%
1375000,消费税计算无误。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如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则消费税可以抵扣,将来最终消费品形成出售时,一次征收;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如直接出售,则消费税不能抵扣……构成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因此以上2003年6月10日32号凭证,账务处理有错误。经查该企业这样做是为了加大消费税借方数,少交消费税。
于是李某做出如下调账意见:
以上做法既少交了消费税,又影响了委托加工材料成本的正确性,应作出调账分录:
借:委托加工材料137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137500
借:材料――烟丝137500
贷:委托加工材料137500
【存货发出业务的审查及案例】
一、存货发出业务的常见错弊及查账技巧
(一)存货的计价方法各有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并结合每一种计价方法的特点来选用存货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
(二)存货发出业务会计核算常见错弊主要形态:
1.存货发出时选用的计价方法不合理。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不同的情况,其主要表现是:
(1)一些材料种类不多、材料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中小型工业企业选用计划成本对材料进行日常核算,造成材料计划成本的制定缺乏依据和稳定性;而一些材料品种较多的大型工业企业却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的核算,从而增加了核算的工作量,不能适应材料管理和核算的需要。
(2)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产成品、商品的工商企业,不能根据材料、商品的变动状况……物价走势、管理要求确定合理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如有些企业存货的增减变动比较频繁……品种规格较多,一般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成本,但却选用了个别计价法,从而增加了核算工作量,也给业务、仓库等部门的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此类问题主要是由于被查企业没有将自身实际情况与每种计价方法的适用范围、特点结合起来。
(3)对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其他存货的领用采用不适当的摊销方法。如一次领用数量较多、价值较大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时,采用一次摊销法将其价值全部摊入成本或费用中,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前后各期的可比性。
2.随意变更存货的计价方法。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用制度所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但选用的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能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必须在会计报表中说明变更原因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随意变更计价方法的问题,违反了会计的一致性、可比性原则,造成会计指标前后各期口径不一致,缺乏可比性。有些企业甚至人为地通过变更计价方法来调节生产或销售成本,调节当期利润。如某企业某年选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商品购进价格上扬时,改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发出成本,购进价格下降时再用先进先出法,使该商品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先进先出和后进先出法交替使用。
3.人为地多计或少计存货发出的成本。
有些企业为了达到隐匿或虚报收益的目的,采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多计或少计发出存货的成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工业企业,有意确定较高的计划成本,使计划成本远远高于实际成本,表现为“材料成本差异”贷方余额,领用材料时按计划成本数额转入“生产成本”等账户,但月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时,故意以较低的成本差异率调整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隐匿利润;有些企业则相反,有意确定较低的计划成本,并以较低的成本差异率调整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达到虚报利润的目的,造成企业虚盈实亏。
(2)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零售企业,平时按售价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并注销库存商品,但月末计算商品进销差价率时,故意通过减少“商品进销差价”数额、增加“库存商品”余额的方式,使当前进销差价率低于正常水平,这样,已销商品分摊的进销差价较少,从而达到多计当期销售成本、少计利润、少纳税金的目的;或做相反处理,达到虚报收益的目的。
(3)对产成品、商品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工商企业,计算产成品及商品销售成本时,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采用正确的计价方法,而是故意多转或少转销售成本。如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时,故意按高于或低于正确的加权平均单价的价格计算发出商品或产成品成本;再如根据企业的需要来确定每批商品的单价;达到人为调节成本水平的目的,而不是根据账面记录,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确定应采用的单价。
(4)有些企业月末通过虚转成本的方法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如有些按实际成本核算材料的工业企业,月末虚拟领料业务,按虚假的原始凭证编制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的凭证,虚增当期生产成本;再如有些工商企业在结转商品、产成品销售成本时,采用虚转的方法,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使当期销售成本虚增……隐匿利润,少交税款。上述问题发生后一般会表现为“库存商品”、“产成品”、“原材料”等账户总账与明细账不符、账实不符,生产成本或销售成本波动较大等情况。
4.存货改变用途或发生非常损失时,在注销相应存货的同时,有意不结转相应的进项税额,以达到多抵扣、少交增值税的目的。
5.以报销样品、材料、商品或产成品报损的方式发出存货私分或出售后存入“小金库”,造成国家财产流失,增加了当期费用。
(三)针对上面列出的一些问题,我们认为审查存货发出项目问题可以采取以下的技巧和方法:
1.查账人员应首先询问企业有关人员,了解存货方法选用情况,在此基础上,调查企业材料、商品的变动情况并查阅有关存货明细账贷方记录及对应账户(如“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的记录,确定被查企业存货发出方法选用的方法是否合理、正确。
2.查账人员应查阅有关财务指标,分析对比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指标有无异常变化,并查阅有关存货明细账:核查各期采用的计价方法是否一致,发现线索后,通过询问当事人等方法查证问题。
3.查账人员应审阅“低值易耗品”、“包装物”账户明细账的贷方记录及“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生产成本”等账户的明细账,确定被查企业是否存在摊销不当的问题。
4.利用材料成本差异舞弊问题留下的线索一般表现为材料成本差异率与以前各期相比有较大的波动,当期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利润等指标呈现较大波动状况等,查账人员应通过审阅……核实会计资料,复核被查企业有关计算结果等形式发现线索,然后再作进一步的调查、询问和查证。
5.人为多计少计成本问题,查账人员首先应对比各期销售成本及利润水平,看有无异常情况;然后复核各期商品进销差价率,从中发现疑点,然后对照被查企业有关会计资料并调查当事人,确定被查企业问题之所在。查账人员还应对比各期的销售数量和成本水平,抽查并复核产成品、商品明细账贷方记录,特别是检查被查企业单价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从而发现上述问题的线索。
6.查账人员应从各明细账着手,审阅被查企业有关存货账户,核对其账实、账账有无不符情况,对比前后各期成本水平,必要时审阅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并询问有关业务、仓库当事人,核查有关部门所存原始凭证(如领料单)与会计部门原始凭证是否一致,从中发现疑点,作进一步查证。必要时应查阅相应的原始凭证,复核有关报损原因、领导审批意见,检查有无弄虚作假、上下勾结问题。
二、实战演练
【例4-5】查账人员白某在对高山公司审查“在建工程”、“待处理财产损益”、“产成品”明细账时,发现该企业项目工程用料50000元,材料盘亏30000元,产成品盘亏16000元,调出2003年10月20日40号凭证:
借:在建工程50000
贷:材料50000
调出10月27日60号凭证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19000
贷:材料3000
产成品16000
白某从该公司的分录中看出,相应增值额的进项税额未转出,以致当期多计进项税额,少交增值税。
于是提出以下的调账意见:
应合理估计产成品盘亏16000元中所耗材料价值,企业人员合理估计耗料10000元,做调整分录:
借:在建工程8500(50000×17%)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500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2210(3000×17%+10000×17%)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210
【例4-6】查账人员阿喜在查阅红龙公司存货时发现,该企业2003年末销售量大增,12月累计销售业务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70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102000主营业务收入600000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00贷:库存商品500000经阿喜进一步审查得知,红龙将大量商品委托其他企业代销,目前并未收到代销清单,红龙公司不应现在计入销售收入账,这是一种虚增销售收入行为。
于是阿喜提出以下调账方法:
因为该问题是在本月份发现、年底之前查清,所以应做分录:
借:应收账款70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102000主营业务收入600000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00贷:库存商品50000借:委托代销商品500000贷:库存商品500000
【例4-7】小胡在审查大江公司的存货项目时,发现该企业12月份费用比以前各期都多,审查期间费用明细账,发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0万元。
会计分录:
借:存货跌价损失600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6000000
该企业半年计提一次存贷跌价准备,小胡经审查发现6月末存货跌价准备贷方余额200万元,12月末存货账面成本4500万元,可变现价值4000万元,12月末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4500-4000)-200300(万元),不应该是600万元。
于是小胡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企业利用多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费用,减少利润,偷逃所得税,因为是在年终决算前查清……所以做调整分录:
借:存货跌价准备3000000
贷:存货跌价损失3000000
借:存货跌价损失3000000
贷:本年利润3000000
但如果是在第二年查清,所得税率33%,净利润10%计提盈余公积,50%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则应做如下调整分录:
借:存货跌价准备30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9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99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9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99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1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0000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206000贷:盈余公积201000应付利润1005000
【例4-8】小谭在对利民公司(多种经营小企业)清产核资进行资产评估时发现,其财务报表上没有“产成品”科目。
小谭感觉有点奇怪,于是就询问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在其追问下,承认为了逃避税收,将当月生产成本全转入产品销售成本,虚减利润,少交所得税。小谭经盘点,发现按平均成本法估算结存金额为33.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小谭提出应按如下分录调账:
(1)调增产成品
借:产成品335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335000
(2)补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110550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110550
该案例的主要问题是,该利民公司将生产成本直接转入销售成本、虚减利润,以图少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