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暮而落。
深秋寂寥。
上京城外枫红千里。
枣红马,纵红鞭,红装非红,巾帼昂立。
“京城重地,竟仍有尔等悉索小人。”巾帼凤眼一扫,已厉斥出声,“还敢躲藏,速速出来!”
此处乃是上京小道,平素并无人过往,马上巾帼取道此处乃是为了急事,却不想这路途两旁竟有人在候着她,自是立即发难。
“不愧是庞家雪中傲梅,倒有几分庞家血气,只可惜,女子终究是女子。”从道旁转出一笑面侏儒,嘻笑道。
“可惜甚的,女人才好啊。”侏儒身后则是一个粗鲁大汉,在这寒天中却****着上身,一身肥皮肮肉还渗着热汗。
这两人一个小,一个大,一个猥琐,一个粗狂,倒实实在在奇怪得很,但江湖上的人若是见到了,那可就不是惊,而是吓了。
“三寸丁,肥嫖客。”马上巾帼——庞雪梅默念着两人的名头,眉头稍稍蹙了起来。
“哈哈,婆娘莫怕,以你名头,老子得尝个四五天呢,说不得还得养个七八天,不会委屈你的。”肥嫖客伸出令人作呕的舌头****着干涩的嘴唇,大笑道,却似在安慰庞雪梅。
“嘿,你可想美了。”三寸丁阴冷一笑,“我最看不得美人了,她还真得就死在这里了。”
肥嫖客颇有些尴尬,他行走江湖,糟蹋了无数侠女,还真无人敢这般与他抢口舌,只是三寸丁武艺不低,他还真得考虑考虑是否因为眼前这朵红梅与三寸丁结下梁子。
他二人根本没有将庞雪梅放在眼里,女人终究是女人,江湖上也没听说哪个女人扬名立万的,何况这还是个被庞血庇护有加的大家闺秀,顶多也就只会点三脚猫的功夫。
殊不知,庞雪梅也没有将他们二人放在眼里,她并不怕这两人,只是奇怪,这两个早已销声匿迹的江湖毒瘤,如今为何会出现在上京国都,又为何会堵在自己面前。
忽地起了风,深秋的风,刺肉入骨。
枫红落下,染了些什么,就愈发红了。
枣红马渐行渐远,留下一路血迹。
马上的庞雪梅斜背着长枪,任凭血液流到枪尖之后化为血珠坠落在地。
她走得并不快,红鞭也没再动过,任凭枣红马一步一步走着,她在想事情。
自家兄长的领兵能力、武功自己都了如指掌,早几年蒙里西的蛮子就已经节节败退,被打得溃不成军了,庞家军又怎么会全军覆没,连个通晓情况的人都没回来呢?
三寸丁、肥嫖客两人声名狼藉,又为何会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呢?
江湖、庙堂又究竟有多少庞家的敌人呢?
日落西山,阴影慢慢覆盖了艳红,渐冷的夜慢慢侵袭了热血。
庞雪梅放下心中的疑问,慢慢伏在马背上,长枪紧紧握在手中,陷入了沉睡。
东方初白,一夜过去,马儿驻足。
此处已近钦州边境,四围荒凉,却有一间小小客栈。
客栈书名“悦来”,可惜地处却难有悦来之客,实在萧条得很。
庞雪梅住进了客栈,她不需要休息,但马儿却需要。
心系生死未卜的兄长,在舒适的床上,她根本无法入睡,就站在窗前,也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既然住店休憩,那自然要节省干粮,银两反而是小事,她也便下了楼,吃喝些东西。
“血魔之乱又起……该去天噬沙漠一趟吗?”有江湖豪客边吃边谈,庞雪梅有些诧异,凝神细听,只听那人接着道,“听说血魔早有子嗣,铁墨先生传信正道共聚天噬沙漠客栈商议一二。”
庞雪梅心下一惊,已到那两人面前,举手一拱,问道:“这位兄台,天噬沙漠竟可过人?”
那汉子眨了眨眼,愣了愣,点了点头道:“呃……须得有些内力。”
庞雪梅根本没听完,只听到一声“呃”,她就窜出了客栈,上了枣红马往北边疾驰而去。
天噬沙漠,正是横亘于仑州战场与钦州的一个巨大的沙漠,据说进去的人无一能够生还,但若是横插天噬沙漠,那便省去了泸州之行的时间,此刻正是刻不容缓,是以庞雪梅一得到消息就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
奇怪的是,那两方才还大口畅饮,大口吃肉的江湖豪客一见庞雪梅离开,就放下手中的肉食美酒,自往客栈内堂转去。
大漠里的风是可以吹死人的,每当孩子们在胡杨林中感受着越过林传来的漠风时,总也会想起这句老人们一遍又一遍重复的话。
每年都有人,世居此地不肯听信老人话语的,外来的旅行各地的,甚至还有冲着大漠来的,越过这片林进入望不见,望不尽的沙漠——天噬沙漠,最终成为天的口粮。
林子另一边,便是天噬沙漠了,风呼啸着带起尘沙,漫卷朝天,仿佛是将沉入其中的食粮送上天际。漫漠的呼吼声,便是崇扬天的大能,传着姑老相传的可怖。
然而任何姑老相传都不能将一种人限制住,那种人就称为武者,而武者所在的地方,便是江湖。
庞雪梅此时此刻就站在这片可怕的大漠面前。
枣红马早已寄在钦州的客栈,她能受得住漠风,马儿却不行,天噬沙漠不似寻常的沙漠,莫说马儿,就连仿佛为沙漠而生的骆驼都不能存活,能进入的,唯有武者。
庞雪梅悍然无谓,翻过了胡杨林,掠进了这片荒漠。
不知行了几日,庞雪梅也不知醒了几日——毕竟睡着就代表着死亡,而她决计不能死。
沙尘呼啸中,万物无从抵抗,哀哉悲哉,呻吟嚎叫融入沙漠的怒吼,再听不见些许。却有旗帜飘飞的声音拒不被压倒融入,上书两字“客栈”,这便是天噬沙漠的奇观,连江湖中的人都不得不以不可思议来称呼的奇观——荒漠孤栈。
这座客栈放在哪儿都算是寻常,寻常的木具,寻常的门窗,但一切寻常放在这可怕的天噬沙漠,就是不寻常。
唯一不会感觉到不寻常的,怕是只有十岁的杨胡了,只因他从小就是在这长大的,从他记事开始,他就已经在这客栈里。
今天不同往日,客栈里的客人似乎变多了许多,已经能够为养育他的掌柜夫妇跑跑堂的杨胡没有一丝闲暇。
不过见过了形形色色客人的杨胡,终于还是被眼前的新客吓了一跳。
新客身高六尺有余,周身覆于相当厚重却已经四处残缺的棉衣下,而从外衣的破洞里可以看见依稀的红色,进了漠风平息的客栈之后,除下了外衣和面纱和裹在脸上的厚麻布之后,一张柔美而刚强的脸就露了出来,这名新客竟然是个女子!
这大漠的风究竟有多可怕,杨胡是知道的,没有人能毫发无伤地走过大漠,除非像这名女子一样周身穿着厚重的防护,但这样穿之后,大漠里的炙热完全可以将那个人烤熟,这也是为什么从来没有女子进入客栈的原因——女子难免比男子更难承受伤害。
“小二哥儿,来口水。”这名女子自然是庞雪梅,经过几日甚至十几日不间断地奔袭,她终于见到了这传说中的客栈,也终于可以歇口气了,她不计较四围人惊诧的眼神,自顾自走到一张桌前坐下,招呼道。
桌子凳子都已很旧了,上面有着龟裂的痕迹,但却无一例外很干净。
庞雪梅一杯一杯地灌着白水,喝酒误事,所以军中有要事时一向都是禁酒的,庞雪梅虽未从军,但庞血的教诲她一句都不会忘,直到补充了一路上流失的水分,她才又叫了几份吃食。
庞雪梅的吃相实在不甚雅观,就像一个粗糙汉子一般,食物是生命,时间也是生命,所以用最少的时间,吃最多的食物才是真正对生命的尊重,这也是庞血告诉她的,她不是大家闺秀,她是军中巾帼!
吃完就睡,这不是猪,是真正的战士,所以庞雪梅就睡了。
客栈的床很简陋,很硬,却难得能令庞雪梅睡得好,她太需要休息了,只是在真正能够休息之前,她却又能完全不休息,正如雪中傲梅,当枯萎的时候自然会枯萎,但不当枯萎的时候,纵然严寒压枝也不会收敛怒放的花瓣。
这一觉不知道睡了多久,因为她还不知道之后还需要多久地奔走,保持足够的体力,才能做足够的事情。
直到客栈里的纷乱吵醒了她,她披衣出门,也没忘记那杆红缨铁木长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