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贴身女奴!”耶律楚雄看着她如丧考妣式的悲愤的神情,心情忽然大好,刚才受的那些怨气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王爷”,秦箫的声音忽然变得非常谄媚卑微,“您也说过我是个不听话的人,不识抬举,惹您生气。我养马已经养出了经验,跟马也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如果又突然换人,那几匹马该不习惯了,说不定要生病的,王爷是最爱马的人,忍心让心爱的马儿受苦吗?”她想做最后挣扎。
“说的倒是有些道理,不过,本王的战马身经百战,性格坚强,时常换一下养马人对它们的忍耐力也是一种锻炼,有利于跟随本王更好地冲锋陷阵,你就不必操心了。收拾一下吧,一会儿就会有人来带你过来!”他丢下最后一句话,像是怕再被她纠缠似的,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猪头!暴君!刽子手!变态狂魔!……秦箫怒不可遏的骂声一浪高过一浪,也不管那人听见没听见,苦命的她呀,刚刚安定下来,就又要面对新的问题,她是招谁惹谁了?那个积香寺的老和尚怎么没算出来她命里带煞呢?
骂归骂,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她怀着无比郁闷悲伤的心情收拾着东西,其实,她哪里有什么东西?无非是再一次清理马棚,再一次为闪电、银子刷洗喂食,她搂着它们俩的脖子,哭泣着道别。
她的泪水吓坏了两个动物,它们不知所措地看着她,特别是银子,变得极为不安,不停地打着转儿,拉着响鼻,鬃毛也有些竖起。她温言安慰,抚mo着它的细长的脖颈,将脸贴在它的脸上,亲吻着它,告诉它她有多么爱它。
耶律楚雄的动作真快,不一会儿就有下人接她过去,她担心地询问接替的马奴,人家说很快就会派来。她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只得跟着来人离开了亲爱的银子和闪电回到了让她恐惧厌恶的前院。
来人把她带到耶律楚雄书房不远处的一间小屋,说她以后就住在这里,让她先自己收拾一下,过一会儿去耶律楚雄那里报到,然后就回去复命了。
秦箫情绪低落地推门进去,意外地发现这是一间比较舒适的小屋,有整洁的床铺,桌椅,洗漱用品,甚至还有人事先准备了一桶热气腾腾的洗澡水,王府了除了马棚难道这就是最差的房间?她没有多想,走一步算一步呗,多想无益。
既然人家安排她洗澡,就洗呗,干干净净自己也舒服嘛。于是,她划好房门,坐进浴桶洗起来,洗了很长时间,终于觉得又像个人了。才擦干身子,穿上放在床上的一间女奴常穿的长袍,简单地梳了梳头。她不会梳式样复杂的发髻,只好在左右耳后各梳一条小辫,交叉着系在一起,压住了过于披散的长发。
屋里的桌案上居然还有简单的化妆用品,她知道这一定是耶律楚雄的意思,傻瓜才会用呢。
收拾好了,就得拜见她的主人去了,此去是福是祸,还是未知数。“幽蓝”已经被没收了,她没有什么武器了,更何况面对耶律楚雄那样的人,武器在手她也是毫无抵抗力,索性硬着头皮去吧。
去书房的路该死的近,她是一步变成三步走,走一步,歇两步,还是很快到了。轻轻敲了三下门,得到了允许,她又走进了让她不堪回首的空间。
历史可笑地重复着,他依然坐在宽大的雕花桌案后,直直地盯着她看;她还是站在离他不算近的地方,等待着他的发落。
耶律楚雄心情复杂地看着眼前的人,他也在感慨眼前景象的似曾相识。这个女人美丽依旧坚强依旧,而他对她的看法却改变了很多。
“难道你没有给主人见礼的习惯吗?”冷漠的声音倒是依旧。
“奴婢给王爷见礼。”秦箫貌似温顺地行礼。
“起来吧,徐玉箫,本王欣赏你做事勤勉故将你从马棚调回,跟随在本王身边做事,你可愿意?”
愿意你个头!明知故问的伪君子,真小人!都这时候了,说什么都没用了,“一切都是王爷吩咐,奴婢只有遵从的资格。”
“好,本王身边从未留过女人,这回可是破例了!你要好好做事,不要忤逆本王啊!”
“是的,只要是奴婢分内的事,奴婢一定做好,不劳王爷分神!”听好了,要是还强迫我做那样的事,反抗没商量!
他当然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没有理睬。对付这样智慧和坚贞并存的女子,他还是第一回,上一次战役他已经宣告失败,这一次且不可打草惊蛇。
“过来,给本王磨墨!”他吩咐道。
秦箫走到桌案旁,拿起墨块在砚台内磨起墨来,耶律楚雄好像在写着什么公文,写的是汉字。她边磨边看,发现这耶律楚雄可不简单,不光写的一手好字,而且从文房四宝就能看出他有很高的汉学品味。她手里拿的墨块乃是徽州著名的蓝烟墨,上刻“松丸”二字,是墨的名字。再看砚台,竟是四大名砚之一的歙砚,上刻铭文,注明该砚名为“虎啸罗文砚”。
秦箫在大学曾经选修过中国的古代书画艺术,专门研究过笔墨纸砚,那“松丸墨”和“虎啸罗文砚”史书都有记载,均为个中极品。现在看来,耶律楚雄可不只是一介莽夫了。
“你认识这两样东西?”见她盯着砚台发呆,他发问。
“谁不知道“松丸墨”和“虎啸罗文砚”乃当世极品,原来竟被王爷收藏,奴婢开了眼界。”她实话实说。
“本王倒是忘了,玉箫小姐乃是蜀中才女,才华绝代,只让你磨墨似乎屈使了大材,来,给本王写几个字看看!”他来了兴致,拿过一张宣纸,将手中的“莲蓬斗笔”递给她。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对方是汉族文化的爱好者,对汉学颇有研究,如果适当地展示才华,寻找到两人的共同点,说不定会有出人意料的收获。于是,坐下,屏气,凝神,落笔,成文。
她的字迹娟秀飘逸,与所写内容形神合一。心里称赞着,耶律楚雄拿起那张纸,低声读了起来,不过声音是越读越大,似乎被诗中的语句感染了:“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原来她所写的是唐朝杜甫的名诗《房兵曹胡马》,之所以选择写这首诗,是因为她考虑到耶律楚雄对宝马的喜爱,读到这首诗,也许会引起他作为一名武将的激动,获得他的好感。
从他的表情看,她成功了!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契丹武士一辈子都要在马背上作战,战马就是我们的战友兄弟,怎能不以生死相托!好诗呀,真是好诗!这诗是你写的吗?”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变得柔和了。
秦箫心里暗自高兴,她的想法获得了成功,对方对她的文才越肯定,就会越尊重她,越好相处。她可以趁机向他传播汉学知识,教化他那颗冷酷的暴虐之心。
她诚实地摇摇头,开始了汉语教学:“王爷对汉文化深有研究,想必一定知道诗圣杜甫吧?这首诗就是他著名的《房兵曹胡马》。”
“杜甫?我知道,‘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是他的诗吧,我很喜欢。他被后人尊为诗圣,他的诗被称作诗史。”
“王爷果然博学!奴婢佩服。那杜甫虽是文人,可也是一个爱马的人呢,所以对马非常熟悉,这首诗正是抓住了胡马的特征,以“骨法”刻画出马的形象,生动传神;再写出人与马的生死与共的战友情意,故能打动人心。”讲解细致深刻,她的确是个好老师。
耶律楚雄听了她的讲解,心里也很是满意。他受父亲的影响,自幼喜爱汉族文化,汉文化的博大精深让他非常佩服。他一直致力于采用汉族先进的政治、经济和农业等方法治理辽国,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他原来有汉学老师,但这么多年忙着治国打仗早已没有时间学习了,只有闲暇时会翻翻过去读的一些书,就是这样的时间也很有限。总遗憾自己会荒废了以前的所学,这个徐玉箫倒是一个不错的老师,也许她可以……
这样想着,嘴里却问出了另外的问题:“你最喜欢的诗人是谁?”
“李煜。”她毫不犹豫地答道,马上想到李煜是他登基以后改的名字,所以又补上一句“李从嘉。”
“噢?就是南方唐国的六殿下李从嘉呀,一个只会吟诗作曲终日和女人打交道的无用之辈!”他言语间充满了蔑视。
“吟诗作曲怎么了?哪首好诗不是诗人吟诗作曲吟出来的,就连杜甫也曾说过‘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难道王爷认为杜甫也是无用之辈吗?”谁要是贬低她心目中的偶像诗人,她可绝不会客气。
“看来你对那个李从嘉颇有好感呢,难道又是一段才子佳人的佳话?徐玉箫真的很有本事,已经让一个国君神魂颠倒了,还要惹上一位六殿下。我看别舍近求远了,本王强过他们百倍千倍,不如还是投进本王的怀抱吧。”本来谈话进行得很愉快,可听了她对那个唐国皇子的好评,他的心里升起了一丝酸意,说出来的话也就变得尖酸刻薄了。
“王爷,墨已磨好,您看奴婢还需要做些什么?”对他一贯的戏弄揶揄秦箫早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对策只有一个,不予理睬。
“暂时没有,站在一旁侍候!”耶律楚雄也很不快,以他大辽国左贤王的身份成就,比那个只会舞文弄墨的小白脸强过何止千倍万倍?为什么这个愚蠢的女人就看不到呢?看来还要找机会修理修理她,先罚站吧。
这一天就这样度过了,刚才那场讨论的热情早已神秘地消失了,耶律楚雄一直坐在那里写东西,根本不抬眼看她。她站得腰酸腿痛,又不敢出声,心里不住地咒骂着那个暴君。
不过,这中间有几个文官和武将来向他禀报政事,有的问题非常复杂,他处理的却得心应手,毫不费力。下令、批准、签字,样样有条不紊地进行,严谨有序。秦箫在一旁看着,对他不禁有了新的认识,原来他也不只是暴君色魔那么简单呀。
晚上,他出外巡查,她乐得无事。想起了马棚中的“朋友”,就走向了后院。
马棚里,点着昏暗的烛光,那是她曾经多么熟悉的烛光啊。多少个寒冷孤寂的不眠之夜,就是守着这点光亮,慰藉自己茫然苦闷的心灵,就是因为这点光亮,她才熬过了漫漫严冬,现在,走近它,她的心里说不出的激动。
马棚还是老样子,一切如旧。银子和闪电都在,她知道雷霆又有“公干”。两匹马看见她先是一愣,继而兴奋起来,打着响鼻,摆动着身体,只听见哒哒的急切的马蹄声。
秦箫眼里一酸,跑过去一手楼一个,将它们抱在,嘴里说道:“银子,闪电,你们好吗?想我吗?我想死你们了!”眼里已有泪意。
闪电兴奋地用棕色的头蹭着她的手臂,像是在问候久别的朋友。银子更是激动,大眼睛里水汪汪的,鼻孔抖动,身子急切地转动,似乎想挣脱前面的羁绊,和她靠得更近些。
她绕过马槽,走到银子跟前,双手捧起它匀称俊美的头,亲吻着,安慰着,诉说着,像是对一个最亲近的朋友。她发现银子的鬃毛不那么光亮了,起了疑惑,这时身后有个声音问:“你是干什么的?”
她回过头去,见一个五十多岁的契丹男子站在那儿。这一定是新来的马奴,于是她说:“老人家你好,我是原来的马奴,被调到了前院,因为太想这两匹马了,所以回来看看。”
“啊,你就是大家说那个汉族女子呀!你可真了不起,一个汉人,还是位姑娘,却将王爷的马侍候的这么好,膘肥体壮,比我在的时候强得多呢,佩服佩服!”这个契丹老人热情地说着,看样子是个开朗爽直的人。
她连忙客气地说:“老人家过奖了!我本没有什么经验,全凭摸索着做,我听说您才是养马的好手呢,王爷的马可一直都是由您饲养的。”
老人笑着点头,对秦箫的“奉承”表现得很开心。
于是两人愉快地谈了起来,秦箫问他为什么银子的毛色有些发暗,东哥(老人的名字)说从她走了之后就是这样,银子拒绝进食,表现得时而低靡,时而烦躁,所以才变成这幅样子,他已经像卫律总管报告了。还加上一句“看来你是用心对这两匹马呀,这点比我强啊!”
秦箫心疼地搂着银子,“傻小子,姐姐又没走远,还在你身边呀。你不吃东西怎么行?要生病的,现在我就看着你吃,你要是不听话我就不认你做我的朋友了,听见没?”
东哥老人在一旁看着,心里想,自己也算契丹有名的养马人了,可因为是奴隶,从来只把养马当成活着的手段,有时受了打还拿马撒气,哪像这位姑娘把马当成了朋友,不然,马怎能和她有这么深的感情呢?听说,她因为得罪了王爷,被贬为马奴,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可她却仍然能尽心尽力地照顾马,说明她是一个难得的坚强善良的女孩啊。
秦箫当然不知道他的感慨,她只顾监视着银子吃食,银子见了她胃口打开,草料豆子不停地吃啊吃,最后连秦箫都怕它撑坏了而制止了它的“暴饮暴食”。
最后,秦箫又帮着东哥打扫了马棚,准备好了明天的饲料,并约好了明天来看他们。正要告辞时,一名卫兵牵着雷霆回来了,并告诉东哥明天要早些喂马,耶律楚雄很早就要出门办事。
秦箫又和雷霆亲近了一会,就恋恋不舍地告辞回去了。
路过书房时,看到里面灯火通明,很多人影晃动,像是研究什么事。她暗叹,耶律楚雄也不容易啊,早出晚归的,没想这个恶魔还是勤于政事的人。
回到自己的小屋,点起了烛灯,手拄着下巴,望着它出神。
现在已是春天了,北国原野上一定是遍地野花了吧,她的奴隶生涯已有三个月了,是不是该想想逃走的事了?她必须离开王府才有机会逃离,一定要趁耶律楚雄高兴时提出她想出去走走,理由是欣赏一下契丹美丽的春guang,他会答应吗?如果出去了,她又该怎样进行后面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