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被抛弃在拜伦帝国西部荒漠边上的一个孤儿。”
在那荣耀与信念毁于一旦、执念与坚持濒临崩溃的时刻,拉斐尔淡淡的开了口。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我只知道在我刚刚出生后不久,便被扔在了一个沙狼出没的绿洲。那些沙狼可是连粗硬的牛骨都能如饼干一般嚼来吃了,呵呵,想必抛弃我的人认为我必然会沦为土狼的一道鲜美的小点心。”
“我当时太小,完全不记得发生的事情;我只知道从我记事开始,便生活在沙狼群中,狼群的首领便是我的‘母亲’,是她将我捡回了狼群,保护我不被其他的沙狼伤害,用她的狼乳将我养大,以沙狼的方式培养训练了我,然后在她认为我有了独立狩猎的能力之后,将我赶出了狼群,开始了沙狼一生中对今后战斗力影响最大的一段时期——孤独的走向沙漠,开始为期一年的孤狼生活。只有活着挺过这段时期、得到了沙漠承认的沙狼,才会被沙狼群重新接纳,成为一头真正的沙狼。”
骑士们都怔怔的抬起头,不明白副团长为什么在这种时候,突然提起自己的童年。
对于至少也是男爵子嗣出身的他们,尽管那是一个从来没有想象过的童年,即便听过也只会当做一个荒诞小说一笑而过的童年,也许会为他们揭示副团长强大根源的童年。
拉斐尔没有理会下属骑士投过来的满是不解和不满的眼神,只是继续用那平静的声音叙说着一个仿佛和自己毫不相关的故事。
“我当时三岁。由于在沙狼群中,度过三年幼仔期正式断奶的沙狼如果不能够跟上沙狼群狩猎的节奏,那只会被当做残疾儿而被狼群抛弃。因此,在人类的孩子还只能蹒跚学步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如同沙狼一般飞奔纵跃,虽然因为人类体质不方便用牙齿直接撕裂猎物的喉管,但是我却能够在飞奔中一下子扭断沙羚的脖子。因此在被赶出狼群后,我的生活并没有变差,反而因为不用将猎物上缴给成年狼,反而过得还要滋润几分。
“就这样漫无目的的在沙漠里流浪了大半年;期间也曾经靠近过人类的村落,路上偶遇到带着数十骆驼的商队;不过‘母亲’的教育里第一条便是要远离人数超过三名以上的人类群体,因此我小心翼翼的掩饰行踪,并没有被他们发现,而且当时我从来没有见过自己是什么模样,自然也就不会去过多的关心这些两足直立的怪异生物的生活。
“然而没想到,正是这种不关心,将自己原本的生活轨迹完全改变。原本应该在半年后重返狼群,成为下一任狼王的竞争者的我,在一次捕猎中,不慎踩到了猎人铺设的陷阱。”
说到这里时,虽然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带过,但是拉斐尔的瞳孔不为人察觉的缩小了一下,显然这段经历给他留下了很惨痛的回忆。
“在一个绿洲边缘就这样被困了三天。第四天,前来查看陷阱的猎人发现了我,将我捡了回去。
这个猎人原本生活在拜伦西面的草原上,为了躲兵役,全家搬到了荒漠的边缘,以捕猎来绿洲饮水的野兽为活。他原本拥有好几条猎犬,却因为习惯不了荒漠的气候一一死去,而我的出现,则让正在为没有优秀猎犬发愁的猎人喜出望外。在饥寒交迫间被套上了一个附有迷魅术的狗圈,我便成了这家人的‘猎犬’。”
周围的骑士都沉默了,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现在站在自己面前平静如斯、强大如斯的副团长居然会有这么惨痛的童年——一个三岁大的幼儿,能够被那些残暴的沙狼当成了自己的同伴而活了下来,最后偏偏被身为人类的同族当成了畜生一般的存在,肆意驱使奴役!
“因为迷魅项圈的存在,那两年多的日子我一直过的浑浑噩噩;而且随着我身体的快速发育,能力越来越强,猎人一家渐渐不用担心吃穿住行,不仅买下了一小片土岗,住上了荒漠地区很少有人能够住得起的窑洞*,他的老婆女儿也不用再在屋子前面的一小片菜地里辛苦劳作,而是雇佣了好几个附近的寡妇来种植照料山岗旁边的葡萄园、西瓜田和窑洞里的蘑菇,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日子。而为他们带来这一切的我,却因为不能暴露在他人面前,被关进了一间偏僻的小屋,每日只有能维持基本生活的面包干菜和一点水;只有当老猎人偶尔兴起的时候,才会将我放出来见见太阳,用野兽的鲜血维持我作为猎犬的凶性和活力。
“这种日子维持了大概半年。拜伦皇室在全国境内召集身家清白的女孩入宫做女官,老猎人的女儿鬼迷心窍,认为成了女官就有可能当上皇帝或者皇子的妃子,死磨着老猎人让他想办法。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前来荒漠边境小镇的选官喜欢收集高品质猎犬,老猎人狠狠心,把我带了去。
“于是老猎人的女儿顺利的成为小镇三名女官候选者之一,即将坐上豪华的浮空车,送往帝都进行下一轮的甄选;而我则被塞进了浮空车行李间的宠物笼,换了一个狗圈,换了一个主人。”
“那一年,我刚刚六岁。”
……
“呜呜呜……”伊莎贝尔和玛格丽特两个小姑娘紧紧的搂在一起,哭得稀里哗啦,如果不是纳兰及时加强了防护服的屏蔽效果,估计两人马上就会暴露出她们的位置。
“他真是好可怜啊……”伊莎贝尔眼泪汪汪。
“我原本觉得我们小时候因为战乱失去了家乡和父母已经够可怜了,但是一想到收养我们的是露露姐而不是那种老猎人,我心中就有一种庆幸到止不住哭泣的感觉呢……”这个是玛格丽特的真情流露。
只有纳兰双眼一亮。
“这人……居然为了报仇,连封在记忆最深处的回忆都翻了出来……他,是豁出去了啊……”
……
“在帝都最初的一年,现在想起来,那是一场噩梦。”拉斐尔款款而谈,仿佛自己对过去没有半点感受,然而此时周围的气氛,哪里还是最初弥漫的冰冷绝望。跪在地上失声痛哭的骑士们一个个抬起了头,惊愕的望着自己的副团长,一方面讶异为什么拉斐尔会选在这个时候谈起自己的过去,另外一方面,则对他的遭遇无比的震惊。
这种震惊,甚至暂时压住了心底对失去了荣耀的恐惧与绝望。
“各位都是贵族,虽然家不在帝都,却也都清楚贵族圈的习惯。迪克,我记得你家里便有几百条猎犬,皇家猎苑里有三分之二的猎犬便是出自你家;你来说说,如果你得到了一条非常昂贵稀少的猎犬,你会怎么做?”
“组织一场狩猎,邀请所有我能够邀请的贵族参加,只要猎犬出彩,便可以在上面向他们尽情的炫耀。”迪克木然的回答道。他出身自为帝国皇室驯养猎犬的世家,虽然那已经是多年前自己还是个孩子时候的事情,但是他还是隐约记得有过这么一个关于“人形猎犬”的传闻——是自己的几叔叔来着?还是大伯父?
“到帝国各地去挑选女官候选人,显然是一个报酬优厚的肥缺。得到我的那个贵族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男爵,但是他是当时一个实权大贵族的偏房侄孙;为了讨好自己的叔祖父,他一到伊斯坦布尔,便将我献给了‘爱狗如命’的叔祖。在其后举行的皇家狩猎比赛中,大贵族靠着我以无可超越的优势取得了第一名,引来了无数人的羡慕;那个大贵族自然喜出望外,自那之后,甚至还专门派了一支专业养狗的队伍来照顾我,而那个男爵,也获得了丰厚的嘉奖。”
迪克想起来了。康德想起来了。周围几名在帝都待的时间超过三十年的老资格骑士也想起来了。
于是他们不由得开始颤抖。
拉斐尔叙述里的那个实权大贵族,是二十年前拜伦帝国的宰相,穆罕默德.**.哈里发;身为三朝元老,曾在年轻的时候舍身保护过皇帝,因此深得皇室的信赖,被当时的小皇帝尊为“亚父”,十年间所有的政令都出于其手,权倾一时,甚至被一些政敌攻击为“拜伦的无冕之王”!
不过那些如此攻击他的政敌不久便坟头冒烟,而他的权势却越来越大,几乎成为了拜伦帝国的异姓摄政王。由于他十分喜爱猎犬,在年轻时,即便是进宫面圣也带着十多条纯血统猎犬,因此好几十年前开始,拜伦帝国上下便养狗成风,也被称为“猎犬王朝”。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对哈里发的讽刺,无论他支付了多少金币,从大陆上那些最优良的纯种猎犬中弄来无数的幼崽,又精挑细选了一支数百人的团队为他专门照料这些价值万金的猎犬,在每年举办的各种猎犬比赛、狩猎比赛中,他最好的成绩也就打进八强,连半决赛都没能沾边。
渐渐的,这仿佛成了他心头的刺,成了一片不愿意他人轻易触碰的逆鳞;那些想要靠进献猎犬投机取巧的人,往往会因为那些猎犬没能获得好成绩而惨淡收场。
不过,让众人颤抖的不是因为这个老宰相的权势,而是……十多年前哈里发家族发生的故事。
……
这样叙述起来,气氛过于沉痛。所以接下来,让我们从几位颤抖的当事人的记忆中,还原出如同发生在自己身边的,那二十多年前发生在拜伦帝国首都伊斯坦布尔的事情。
……
时间暂时跳到二十二年前。
在拜伦宰相,穆罕默德.**.哈里发九十岁大寿那天,一个被派去偏远之地为皇室挑选女官的侄孙屁颠屁颠的赶了过来,将一个狼孩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哈里发宰相,宣称这是世界上最好的猎犬。
哈里发将信将疑的收下了狼孩;就算是在那些比森林狼还要残暴数倍的沙狼群中长大,这也不过是一个六岁大小的孩子,满打满算才二十公斤,连自己那条法郎克熊犬的三分之一都不到,也能够被称为世界上最好的猎犬?
正好为了庆祝这位三朝元老、自己“亚父”的寿诞,帝国那个贪玩的小皇帝将在皇家猎苑里举行一次盛大的狩猎比赛,其中便有老宰相曾经最渴望夺冠的猎犬大赛。然而这么多年来,就连当初自己费尽心思调教出来、号称能够裂狮搏虎的北极熊巨型猎犬都铩羽而归,他也认定自己肯定是“官场得意,狗场失意”,早就绝了这个念想,反而能够淡然的进行游戏,在对手眼里愈发高深莫测。不过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他将这个看上去有点呆头呆脑的狼孩扔给了大宅的猎犬管家,吩咐管家给他报名。
这个在众多雄壮猎犬中毫不起眼的小孩——不,应该是最为引人瞩目的所在,因为当时所有在场的贵族、王族和千金少爷们,都用嗤笑的眼光先看看那个浑浑噩噩的小不点,再扭头看着那个神色自若的“一人之下”的老者:别开玩笑了,你老头子是不是输疯了?让一个兽皮裹体的小野种和我家的优良品种斗?
是那些弱小卑微的贱民的孩子吧?
更有几个公爵当场就皱着眉头向站在台子上兴奋不已的小皇帝请求,将那个莫名其妙被冠以“人形猎犬”品种名的小杂种扔出去;自家猎犬可是有数千年历史的优良血统,怎么能够和这种低劣的存在同台竞技!?
只是,小皇帝正是喜欢热闹的年龄,唯恐天下不乱的他正因为有个比他还小的孩子能参加这种比赛而兴奋不已;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几个公爵的抗议,将手中的冲天炮点燃,宣布比赛开始!
只见数百条猎犬,在各自的训犬师的指令下,争先恐后的扑向了草坪后面的那片茂密的皇家猎苑,在起跑线上,只剩下了那个还在呼呼大睡的小不点。
全场哄然大笑,其中那几个宰相的老对手,一边淡定的微笑着,一边轻轻的鼓掌。
一直闭着眼睛像是在养神的老宰相缓缓睁开了眼睛,余光扫向站在自己身后的训犬师。
“老大人,这小子是人类,狗笛……对他无效啊……”老宰相雇佣的训犬师正是迪克所在的训犬师家族的一员,原本这个家族为了讨好老宰相,将家族中壮年一代中最出色的六子派来给他驯养猎犬;然而不知道是他名不副实还是老宰相的弱犬光环太过厉害,一条条名犬明明都被他调教的表现一流,然而每次上了比赛场就全部变成怂包,完全没有训练场上的神勇,结果没几年下来,这个原本自信满满的汉子变得卑躬屈膝,老大人的一个淡淡的眼神都能让他紧张万分。
老宰相看了他一眼,随便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他的说法;然后缓缓的张开了嘴,朝后那个瑟瑟发抖的胖子问道:“老十八……你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的猎犬?”
“那个老头明明……不对,我还专程跟他去过一次狩猎,绝对……绝对……”胖子额头上满是豆大的汗珠,那张真丝的手帕被使劲的压在油亮的胖脸上,不一会便被汗水和油脂给浸得一塌糊涂。
“对了!他说过,这狼孩的狗圈上有一个强力迷魅术,因此……我想,我需要一个口令……”
“口令口令口令口令口令口令口令……口令我放哪里去了?”胖子气急败坏的掏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脱下了外套,口中不停的嘀咕着,让周围那些高贵的公侯们都皱着眉头望了过来,似乎想要用眼神将这个毫不在意贵族高雅气质的家伙就这样推下去。
“老十八……我说过,我只在乎结果……”老宰相的眼睛似乎又要再次闭上。无比清楚叔祖父这个姿势意味着什么,胖子脸色惨白,手足无措。
“项圈项圈……靠,没了项圈不就行了?”胖子突然灵光一闪,嚎叫一声跳下了五米高的看台!
“哇哦!那个胖子要干嘛?”看台上,一群打着阳伞的贵族夫人小姐们用华美的手绢掩住樱桃小嘴,厌恶的惊呼着。
“胖子,你难道你认为你可以比上我家的霍华奇么?”一位小姐娇声嘲笑着他,却没有注意到对面台上昏昏欲睡的老宰相耳朵一抖,眼睑下的凸起微微朝这边一偏。
顾不上周围投射过来的嘲笑讽刺压抑的视线,胖子连滚带爬的冲到起跑线的位置,抓住正呼呼大睡的狼孩的颈圈,从腰间抽出一把烧烤割肉用的餐刀,拼命的割了起来。
“我命令你,猎取最大最多的猎物回来,让那些该死的土狗们好看!”胖子几乎是掐着狼孩的脖子将他晃醒,声嘶力竭的对着他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