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疗效的评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①生存情况;②肿瘤大小或肿瘤标记物的客观变化(如骨髓瘤病人的免疫球蛋白变化);③主观改变。
根据生存情况判定治疗效果
目前癌症治疗的目标是尽可能地延长患者的生存期和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使癌症患者能够像正常人一样学习和工作。如果能使癌症患者的寿命达到与非肿瘤患者一样,患者带瘤生存,我们就可以认为患者的癌症得到了“治愈”。如果肿瘤不可能治愈,治疗的目标就是尽可能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
根据客观疗效判定治疗效果
尽管生存时间对每一位患者很重要,但很难预测一个患者能够生存多长时间,因此,生存情况不能评价治疗的早期效果。而在有效治疗的早期常常会发生肿瘤的缩小,所以,肿瘤的消退情况常用于治疗效果的评估。肿瘤的消退可通过肿瘤大小或其产物的变化来评价。
1.肿瘤大小 实体瘤化疗后评价疗效标准分为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稳定(S)和进展(P)。CR为所有可见病变完全消失维持4周以上。PR为肿块缩小50%以上,维持4周,S为肿块缩小不及50%或增大未超过25%。P为1个或多个病变增大25%以上或出现新病变。实体瘤化疗后能达到CR或PR,是病变有效控制的指标。
2.肿瘤标记物 对很多肿瘤来说,很难记录或不可能记录肿瘤大小的变化。对于其中有些肿瘤来说,可以测定它们的标记物(激素、抗原和抗体等)。这些标记物为评价肿瘤的反应提供良好的客观指标。如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免疫球蛋白的异常升高和妊娠滋养细胞肿瘤和睾丸肿瘤患者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的异常是两个很好的例子,这两种标记物能够反映肿瘤细胞的多少。
3.评估性病变 有些客观性病变难以进行定量评定,这些病变可以被称为评估性疾病。例如,原发于脑部的肿瘤引起的神经性病变,这些病变不可能用尺子测量。然而,用一些神经系统的检查手段,就可以评估这些病变和程度。评价神经损伤的分级系统,可以用于客观评估肿瘤的疗效。
4.身体一般状况 身体一般状况的变化也可以作为一个客观指标,尽管一般状况更多的是代表主观而不是疾病的客观状况,如疼痛减轻、体温下降、咳嗽、咳痰减轻等。
根据主观症状改变和生活质量判定治疗效果
主观症状的改变是指患者自身所察觉到的变化,并不一定被医生或患者周围其他人所察觉到。患者主观上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比客观指标的改善要重要得多。如果肿块缩小而病人感觉较治疗前糟糕,那么他就不会相信治疗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孤立地看待主观变化,因为有时化疗虽能达到有效的杀伤肿瘤细胞,同时也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使患者感觉不如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