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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但是显然,说书人关彦是过度乐观了,因为很快我们发现,麒麟镇已经变了一个样子。那天我们各自背着一个硕大的包袱在街上走,镇子东边那块山坡上的喇叭花开了,五颜六色的一大片,煞是好看。我猜想镇子里应该是出了什么事情,因为若在平时,这些花早就被镇上的小孩摘到家里插着,山坡上绝然留不下这么多开得正好的花。于是我抬头问说书人关彦,我说,你看出来了吗?镇子里想必有事,静得出奇呢。

他低头看看我,又向远处眺望了一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探路的事情向来都是他做的,他高我整整一头,一抬眼就能比我看得远很多,所以他踮起脚尖,用力地看了看,于是皱了皱眉头,他说,你说得没错,肯定是出什么事了。

当然,我们抓破头皮也不会想到,镇子上正在闹一种古怪的病,简单点说,就是瘟疫。先是各家各户的猪都病死了,后来养猪的人家也开始陆续有人生病,然后死去,一时间人人自危,不敢出门。当然,像任何一个镇子里的人那样,大家开始探讨这场病的来由。有人说是镇子里被带来了传染病菌的源头,也有人说有人偷偷往饮水里投了药,不过更多的人相信,他们的这场瘟疫来自于古怪的说书人关彦。

他们这样子说也是不无来由,在他们看来,关彦的说书是那样冗长和无趣,几乎可以和巫师的诅咒那样对整个镇子有神奇的效力。尤其是他在庙会的时候摆摊说书,已经全然可以将庙里的神说得震怒,那么降罪于整个麒麟镇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更重要的是,因为那一次的表演,已经让麒麟镇的男女老少都彻底厌烦了说书人关彦,所以他们也相当乐意把这样的罪责降到他的头上。

于是,当有人看到说书人关彦回来的时候,麒麟镇上没有染上病的居民立刻像躲避瘟神那样地躲避起来,他们把大门紧闭上,窗户上也贴上封条,堵住来自外界的任何一点气体。当然,也有一些胆子壮实的,举着大棒子到街上追赶说书人关彦,他们大声喊着:“害人精!拿命来!”

那天晚上说书人关彦被逼到了镇子的最南头,于是我把他安顿到我的家,两个人相依为命地挤在一把藤椅上。他苦笑地说:你看,绝色,从前整个镇子的人,只有你肯听我说书。而现在,大约也只剩一个人敢于接近我了吧!

晚上开始下起了大雨,我的房间又漏水了,哗啦啦的漏了一地。夏天的雨水就是这样,总是在不合时宜的时候轰然而至,我和说书人关彦撑着一把硕大的伞,蜷缩在房间一个雨水最少的角落里。他攥住我冻得冰凉的手,他说,姑娘,倘若我要永远地离开麒麟镇,像一个真正的流浪艺人那样,远走高飞,那么以后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如果是这样,你会想我的吧。

我眼神迷茫地摇了摇头,我说不行,你得带我走。我不想一个人留在这里,我还想听你说书呢。

他启动冰凉的嘴唇,笑了一下,用手掌摸了摸我的稀疏的头发。他说傻姑娘,这次可没有上次那样很快的就回来了,我们要出走很久很久,久得直到你老掉。并且更重要的是,我们没有钱,连这样一个漏雨的房子也没有,你不怕吗?

我反问道,你不怕,我为什么要怕呢?

他又笑了笑,他说好,那么明天一早,我们就上路吧。说罢他又望了一眼我,眼睛里透出粉红色的透明的光,他说无论如何,这样的旅行还是令人期待的。

夏天,麒麟镇的果树上结满了果子,今年雨水好,果子长得格外的大,挂在树上摇摇欲坠,像一个个巨大的彩色南瓜,从果树下经过,就会有熟透的果子落下来打到你的头。我们走过那里,满地的坠落的浆果发出迷人的果香,我对关彦说,我们摘一些果子路上吃吧,它们看起来真不错,他想了想,说好。

不过我真的后悔死了我这个愚蠢的举动。因为事实上我并不会爬树,所以当我爬到一半的时候,就从树上摔下来,摔断了腿。这是最最糟糕的事情,因为这样一来,我就不能跟着我的英雄说书人关彦远走高飞了,而我们俩的身上,竟然连帮我医好腿伤的钱都没有。我坐在地上号啕大哭,我的英雄,我的说书人,我们连麒麟镇的大门都没有出就不得不中止我们的计划了。而且我将做一辈子的丑陋瘸腿女子角色,再不会有什么人来理会我。

我眼泪汪汪地注视着我的英雄关彦,他皱着眉头认真地想了一想,转眼露出了迷人的笑,他说,姑娘,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背着你走的,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于是他蹲下来,背上了我,迈开大步往前走了。我在他背后扯开嗓子唱歌,这是荣光的事情,我终于跟着我的说书人关彦成功的私奔了。这一次,我们走得很远很远,我一直伏在他的背上,他宽阔的背,我觊觎已久的地方,替他向远处眺望。我们会穿过高山,穿过河流,穿过荒漠,寻找新的供我们落脚的镇子。倘若有人烟出现,我们就会加快脚步。很多年,说书人关彦的脚掌磨出了血,结成了痂,最后长成厚厚的茧,直到最后,他成了一个具有大脚力的伟大的男子,可以轻而易举的将我背上一整天。每到一个新的镇子前,说书人关彦就会好好地练习一下他新写成的段子,他会充满希望地对我说,姑娘,我相信,这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总有人会爱上我们的段子,你说呢?

你的红色钱包

文/韩晗

“从第三个路口往下走,会看见一条用方砖铺好的大路,往下走,就会看见一块紫色的路标,上面写得很清楚,是到达一个叫作罗伦夫的小镇,然后再往左拐,你会见到一辆浅白色的Benz6.0,那个司机是一个纯种的德克萨斯人,他会对你说早上好,然后你再往前走,会感到口渴,于是你就买了一袋甘薯饮料,第一袋是变质的——你会用纽约的方言骂那个店主是一个没有屁股的野驴,这个时候会有一个身穿军服退伍的黑种男人,会问你要不要可乐,是蒙大拿的劣质Pepsi,别不好意思,你对他说,这是劣质的,而且离过期的时间还有十三天,然后在荒郊野外给他一顿老拳。”

你抬起头,在下一秒钟对我摆了一个极为诡异的眼神,我默然地点了点头,然后骑着自行车扬长而去,你看着我离去的眼神,淡淡地笑了笑。我没有听你的话,正如今日之我无法相信昨日之我一样,整个城市在无边界的陷落,你看着我,我看着天,我的话于是也就成了疯话,你在一旁看着我,我冷漠的眼神和没有逻辑的话语使你极为失望。

临街的那家星巴克里面播放的是Opez的《Letuscry》,你驻足一秒钟,然后果断离去,那个女人在你的后面纠缠,对,她和你非亲非故,只是一个乞丐而已,你不相信她的语言正如不相信我的语言一样,而她,则必须这样装作和你认识,并且从你的口袋骗走了硬币。

你的影子忽长忽短,是的,你在摆脱什么,她。你认识她,但是现在必须装作不认识,她说和你有瓜葛,你说没有,她说真的有,你说真的没有……她知道你的衣柜里倒数第三件衬衣是花花公子还是佐丹奴,你说这一切并不重要?那好,她还知道你喜欢用左手的食指拨电话,吃沙拉的时候不放黄油……

怎么?还不信?那个老乞丐的话真的像我说的一般不可信么?但是我又为何要说这些呢?你冷漠的眼神让我住嘴,那好,我分明听见她在说你的夹克,夹克?你的夹克在书房左边那个红木的衣柜里,衣柜?衣柜是在德克萨斯州的木材店采购的正宗安第斯红松木,红松木?那红松木其实有一种淡淡的法国RGD香水的薄荷味道,薄荷?你住嘴了。

她说了,你有一个红色的钱包。你的眼神忽然变得惊慌,然后站起身,走到我的面前,对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飞速的狂奔,似乎在躲避着什么,你迅速地选择从第三个路口往下跑——一条用方砖铺好的大路在你面前,很好,继续往下走,你突然看见一块紫色的路标,上面写得很清楚,是到达一个叫作罗伦夫的小镇,然后你再往左拐,你会见到一辆浅白色的Benz6.0……

我的脸上忽然挨了你的老拳,你疯狂的对我咒骂着,我身上的纽扣被你扯掉,皮肉被你划破,鲜红的鲜血绽放出来。我捂着脸,尖叫着,跳了起来。桌上的红酒撒在我的身上。

“先生,怎么了?需要帮助吗?”

“没什么,只是有些头晕而已,这是给你的钱,还有小费。”

十年

文/马小淘

我经常梦到我的妈妈,她在夜晚频频出现,带给我各种各样的关怀。在我醒来的时候,嘴角也经常挂着微笑,感觉妈妈并不是离我很远。而事实是:我十五岁以后就再没见过她。她死了,自杀。

我记得那年秋天她的葬礼,去的人不多,办得很简单。妈妈被画上比活着时还红的嘴唇,安静地躺在那儿。脖子上戴了条白色的丝巾。因为丝巾下边有很深的一道勒痕。她是上吊死的,在火车的厕所里。

我走过去看她,很美,只是脸上的颜色不再柔和,不再生动。我想摸摸她,林樱拉住了我。

林樱是我的同学里唯一去参加葬礼的。其他人听说妈妈死后都开始疏远我,因为妈妈是畏罪自杀的,她贪污。我记得林樱当时说,别去,那样不好。我很顺从地站在原地,没有过去。当时,爸爸很难过,血红的双眼透出让人琢磨不透的目光。晚上,他把我搂在他怀里很久很久,却什么也没说。我想问他,妈妈那样的人怎么会拿不属于自己的钱,但我终究没有说出口。当时,我没有意识到,这个夜晚,我没有问出口的这句话,会成为困扰我一生的问题。

然后的一年里,我们家变得很安静,没有人哭,没有人笑,也很少有人说话,只有我和爸爸两个男人,每天在沉默中生活。

一年以后,爸爸结婚了。一个女人,带着一个比我小一岁的女孩搬进了我们家。爸爸告诉我的时候说,我们家实在不像家,需要一个女主人。我顺从地点头。我想,我没有权利改变爸爸的决定。

那个女孩居然和我在一个初中上学,比我低一个年级。我爸爸和她妈妈的结合让我在一年以后再一次成了学校的热点人物。学校里的人被我分成三类。第一类,见到我就指指点点,好像我是一条长着五条腿的狗。第二类,见到我就露出怜悯的眼神,好像我是一条三条腿的狗。第三类,是能够像从前一样看待我的,可惜,只有林樱一个。鉴于她是唯一没有把我打入另册的人,老师安排她成了我的同桌。很多时候,我看到她好看的侧面会暗暗地产生一阵感动。

开始的时候,那个女人对我还不错,我也假装亲切地叫她阿姨。我们的家也因为一下子多了两个女人变得格外热闹起来,陡然多了些似乎是温暖的气息。碰巧我们这一代大都是独生子女,两个孩子的家庭,显得与众不同了些。于是,爸爸叫我搬出去住。我没有反对,也没有恨他,因为妈妈死后,他是我唯一的亲人。

爸爸提出来的时候,吞吞吐吐。他说家里太吵不适合我学习。我当然知道这不是真正的理由。实际上,他害怕见到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多的思念,我越来越像我的妈妈——我的眼神,我的动作。我猜测,我每想念她一次,我就越像她一分。他看见我,就会想起很多让他难过的往事。

于是,我搬到爸爸为我租的房子里,一个人住。那是一间平房,在离我原来的家和学校不远的城市的南边。那是这个城市的老城区,整片房子都是旧的,看起来像老人的脸,充满岁月的痕迹。我住的院子,有黑木头的院门,门上贴着各种治病和招聘的小广告,还赫然写着稚气的一行字:“王明,大王八!”我每次看到那些惊叹号,就会联想到一个小孩子负气写字的身影。我的房子对面有一棵瘦小的樱桃树,据说是几十年前住在这里的一户俄罗斯人家种的。推开门,不大的空间里有床、桌子、电话、书柜和电视,是我那时候所需要的全部。我没有摆出妈妈的照片,怕爸爸不高兴。他已经有了新的生活。

住在这里的第一晚,我梦见了妈妈。她穿着一件草绿色的衣服,在我们原来的那个家里洗菜。我和爸爸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好像在怪我们回去得晚。我把手里的冰淇淋藏在身后,因为妈妈不喜欢男孩子吃太多甜的东西,她说那样不像男人。梦中的家是原来的样子,有妈妈爸爸年轻时的照片,还有属于家的味道。我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早晨,上学的路上,我想我喜欢这个房子,因为它让我的梦自由生长。它唯一的不足就是下雨的时候会有许多积水,我总觉得那种水散发着一种被抛弃的味道。

我在属于我的房子里想我的心事,安全又踏实,很感谢爸爸能给我自己的空间。只是,他不常来看我,会让我时常感到孤独,很多时候我觉得我和院子里的樱桃树是这城市最孤单的生物。爸爸大概一个月出现一次,给我很多的钱和很多衣服,很少的语言,很短的时间。然后是似乎有些尴尬的告别。他对我一向是大方的,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倒是妈妈常常把“惯子如杀子”挂在嘴边,告诫爸爸不要总是满足我不合理的要求。可爸爸不听,总是在物质上纵容我,几乎满足我所有的要求。比如,他一个月赚一百多块钱的时候,给我买了68块钱的电动火车,为这妈妈一星期都没给他好脸色。比如,小学时我想要一只猫,话一出口,他就跑到农村买了一只,弄得我们家一下变得很热闹。如今,他还是满足我的物质要求,可神情总是那么不自然,像是一种底气不足的补偿。其实,又何必呢,他的心事,我都知道。

我会在学校看到那个被称作我妹妹的女孩,她常常花枝招展地出出进进。所以我觉得爸爸应该是幸福的。

林樱有时会来我的小屋坐坐,我们聊学校和学习以外的事情,因为学校让我不快乐,而学习对我们来说都太简单。说到没什么可说,她就会掩上门自己离开,遇到雨雪的天气我会把她送回去。我十六岁的秋天和冬天,最温暖的时刻都是和她一起的。我想,当时她没有意识到。

我的生活像一条破旧的牛仔裤,黯淡又缺乏生气,唯一的一点亮色就是林樱。更多的时间,我靠回忆生活。我的头脑里装满回忆,我可以毫不费力地想起十五岁之前任何一天的时光。我记得北方金色的秋天,我们一家去郊外野餐;我记得小学时每一个家长会后我忐忑的心情;我甚至记得爸爸妈妈争吵的情景。这一切,对于现在的我都是美好的。因为我的世界现在变得很安静,梦已经是最热闹的地方,我觉得我有点寂寞。

学校里,我普通得像一根粉笔。我参加大家参加的活动,我永远和大多数的意见一致,因为我很害怕被孤立。可事实上,我还是被孤立了,因为我是贪污犯的儿子。我学习很好,没出过班级的前三名,可我拿不到三好学生,因为我的品质受到质疑。让我开心的是三好学生总是被林樱拿到,这是她应得的。有时候,她也会出现在我梦里,形象总是很伟大,跟自由女神差不多。

除了林樱,我没有其他朋友,我不得不离群索居。我花很便宜的价钱买了台二手的VCD机,然后把孤独的时间用来看电影。我的世界忽然变得很充盈,我常常被电影里的悲欢离合感动得满眼含泪或刺激得乐不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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