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来,酒肆茶馆都是新闻的集散流传之地。
近日,在卫城酒馆里被谈论最多的便是那新开的明月楼了。开在花街柳巷之中,却不似寻常花柳地一般脂粉堆砌,没有满头珠翠的莺莺燕燕,没有纸醉金迷的歌舞升平,反倒有一番清冷高雅之姿。
“听说那明月楼主,美得跟天仙似的!”
“嗬,说得像是你见过一样。”
“我听说啊,那明月楼可不是想进就能进的!里头的姑娘,个个都美得跟天仙一样!”
千晴把几碟小菜从木盘里拿出来放在桌上,笑着对酒桌边一男子道:“朱九大哥,你形容姑娘的美,除了‘像天仙一样’,还有其他的说法吗?”
“就是就是!”另一男子接话道,“上次说宜欢坊的姑娘时他也是这么说。”
“去去去,”朱九冲男子摆摆手,继而又笑嘻嘻地转向千晴,“那我说‘美得跟晴姑娘你一样’这总行了吧?”
“别,我可受不起。”千晴将木盘里剩下的酒壶酒杯一一放下,“您几位继续聊着,明月楼的酒喝不到,咱这里的酒可放开了喝。”
朱九是酒馆的常客,一来二去也与千晴混得相熟。此时正值太阳最毒辣的时候,街道上少有行人。今日酒馆来客不多,除了朱九这一行人外,再无其他,千晴坐在桌前,也落得清闲。
正当千晴昏昏欲睡时,有人掀起门帘走了进来。
“我不在,你又偷懒。”沈夔之敲了敲千晴的头。千晴瞪了他一眼,站起身来,发现沈夔之身边还站着另一个人。
“丛琛大哥,你也来了。”
被唤作丛琛的男子向千晴颔首致意,继而兀自上楼去了。
沈夔之大咧咧地坐在酒馆的柜台前,端起茶壶为自己斟一盏茶,眯起眼睛细细品着。千晴猛地拍了拍脑袋,道:“我差点忘了,今日是初九!”
这个叫丛琛的男子,每月初九都会前来,不为饮酒,只为酒馆楼上一人。
千晴暗暗叹了口气,道:“丛琛大哥也真是痴情。”
“凡人有凡人的纠葛,仙人有仙人的痴情,你我都只是旁观者,”沈夔之笑笑,末了用神秘的口吻问道,“哎,最近明月楼的风头正甚,咱们要不要去偷偷师?”
“偷师?”
“明月楼名气如此大,必定有其独特之处,或是女色,或是酒色。我们前去暗访偷师,让我们的禾风堂也发展壮大,赚更多的钱,让我早日实现我的宏图大业!”
“你的宏图大业就是做一个腰缠万贯的酒馆掌柜,不问世事,富贵安逸,对吧?这话你都说了几年了。”
“对,”沈夔之笑嘻嘻地拨了拨千晴发上的素银簪,“到时候送你一支七宝玉簪怎么样?”
“哼,我才不要呢。”千晴佯装不屑地转过身子,嘴角却忍不住地往上扬。
十五岁那年流落至卫城,被沈夔之收留在这个小小的酒馆,如今已过去两个春秋。这禾风堂,是沈夔之已过世的父亲留于他的念想。至于母亲,沈夔之不曾提起分毫。沈夔之的确不是个怀有远大抱负之人,他常将理想挂在嘴边,而他最大的理想,不过就是经营好这酒馆,做个安逸掌柜。如果一定要找出沈夔之的不同寻常之处,大概就是他天赋灵能。千晴有一次偶然撞见沈夔之施展灵术,而沈夔之也大方坦言自己身负灵力。所以后来千晴第一次见到银发白袍的丛琛时,也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惊诧。
“沈掌柜,晴姑娘,许久未见,别来无恙啊。”
千晴的思绪被来人打断,抬头发现来人不是别人,正是禾风堂的又一常客,殷方。殷方是西舍郡人,生**吃,遍寻四国美食,有人为他起名为“宁国第一嘴”,他却不乐意,定要为自己加封为“邬泽第一嘴”,称立志寻遍邬泽大陆四国美食。
殷方笑吟吟地递与千晴一只红漆食盒,道:“前几日在北虞一家茶楼吃茶,见这茶点做得颇有特色,想起晴姑娘素喜清淡之食,便带了一份回卫城。”
千晴开心地接过食盒,沈夔之递了一杯茶给殷方,道:“殷大哥许久不回卫城,可是又寻得了美食?”
“前段日子一直在北虞郡,昨日才回卫城,”殷方将茶一饮而尽,脸上确实也还带有一丝疲惫,“二位近来可好?没记错的话,我上次来喝酒,还是三个月以前。”
“托殷大哥的福,一切都好。”千晴道。
“一切都好就好,”殷方微微颔首,眼波朝着千晴的方向投去。而这一切都被沈夔之看在了眼里。
殷方对千晴的感情,沈夔之是心知肚明的。殷方年长于二人,在平时的相处中,沈夔之和千晴都拿他当兄长,他虽性子散漫了一点,但绝对是个可靠之人。听他的说法,至今不曾娶妻,但身边一直不乏红巾翠袖。
而沈夔之自己呢?两年前,千晴孤身一人流落至卫城,沈夔之见她孤苦伶仃,便将她留在酒馆中。日子久了,渐渐生出了不一样的情愫。沈夔之从来没有对千晴说过分毫,他在等一个适合的时机,等自己变得强大,能够保护她了,再许她幸福安稳。
“对了,殷大哥,卫城新开的明月楼你可听说过?”千晴问。
殷方挑一挑眉,道:“晴姑娘可小看我了,家国大事我不感兴趣,但这坊间的下里巴人,可正是我兴趣所在。这明月楼的名声,那可是太大了。”
“那你去过吗?”
“当然去过,”殷方笑笑,“怎么,晴姑娘想去?”
千晴指了指沈夔之,道:“是沈掌柜想去,他听说那里的姑娘个个美得跟天仙似的。”
沈夔之急忙辩解:“没,我没说过!我对那里的姑娘不感兴趣,我只是想去见识见识那里的好酒,殷大哥你别听她胡说。”
殷方慢条斯理地喝一口茶,道:“食色,性也。沈掌柜不必羞于启齿。”
沈夔之的脸色变了又变,千晴在一旁笑弯了腰。
“既然沈掌柜想去,那过两****就请二位一起去明月楼小酌两杯吧。”殷方的话音刚落,楼上忽然响起了水杯摔落的声音。沈夔之和千晴对视了一眼,沈夔之示意千晴上楼去看看。
“楼上怎么了?”殷方问,“是你那位神秘的朋友来了吗?”
沈夔之点点头。殷方是酒馆的常客,也撞见过丛琛几次。沈夔之没有向殷方坦白丛琛的身份,殷方也很识趣地没有追问,只拿“神秘的朋友”来称呼丛琛。
千晴正欲上楼时,正好撞见丛琛下楼。
“丛琛大哥,初遥她……”
“替我好好照顾她。”丛琛的脸上看不出情绪,他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没有理会千晴,也没有理会沈夔之。白袍消失在街道尽头,像雪化一般无痕。
千晴走进房间里,看见初遥靠在木窗边,手托着腮,两眼空空望着窗外。千晴捡起摔落在地上的碎瓷片,道:“这让沈掌柜看见了,又要心疼了。”
“他心疼你,不心疼这瓷杯。”初遥转过头来对着千晴笑,好似春日里的嫣红桃花。
千晴撇撇嘴,把手中的碎瓷片放在桌上,坐到初遥身边,“他心疼钱,不心疼我。”
“你这小丫头,整天在琢磨什么呢。夔之对你的感情,谁看不出来啊?”
“那丛琛大哥对你呢?今日你们为何闹得不愉快?”
初遥陷入了沉默,良久,叹了口气道:“他对我有救命之恩,但我无法以身相许。”
千晴没有接话,初遥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我无意杀害绛娘,但她因我而死是不争的事实,崔郎也因此一病不起,最终……我害了他们。我潜入地府想窃来保人尸身不腐的金留馆,却被地藏所伤。是丛琛救了我,他将我安置在此,布下结界免我被冥兵追捕,他于我有恩,可我……”
“可你只爱崔书生,”千晴握住她的手,“可是初遥,崔书生已经死了,就算你留有他的精魂,那又如何呢?人死不能复生,这是三界的规矩。”
初遥抚上贴身佩戴着的蓝色晶瓶,地府追魂司安息将崔书生精魂收于这玉牙瓶内偷偷给了她。精魂不得见日光,初遥便将其贴身带着。
“人死不能复生,这种道理,别说你们凡人了,就是我这个妖精,也清楚得狠。”初遥从指间幻化出一朵桃花递给千晴,“在这里躲了这么久,都快躲成凡人了,送你一朵花,不知道过段日子我还能不能给你变出这些花样来。”
“还是经常头痛吗?”
初遥点点头。她的身体每况愈下,却始终找不出原因,只是日复一日地头痛。试过丛琛从天界带来各种的仙药,都不见好转。
“绛娘和崔郎的两条命都算在我头上,妖不得伤人命,这是三界的规矩。恐怕我在这里能躲一时,躲不了一世啊。”初遥长叹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