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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智慧与愚蠢(1)

智慧使人知道了自己并不知道的东西,这就是痛苦的根源;智慧使人知道了别人不知道的东西,这就是罪恶的根源;智慧使人知道了相互之间不知道的东西,这就是争斗的根源。以广博的智慧去包容和理解,才是真智慧。

圣人与盗贼是一家人吗

【原文】

世俗之所谓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盗亦有道乎?

(《胠箧》)

【译文】

世俗所谓的智慧,有哪一种不是在为盗贼开方便之门呢?所谓圣人,有哪一个不是在为盗贼作辩护呢?

故而,圣人不死,大盗也就不会绝迹。

盗贼难道也有他们的道吗?

世俗所谓的智慧恰恰是愚蠢,而圣人的智慧也为盗贼开了方便之门。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来看一看以下事例:

人们为了保住自己的财物,防备盗贼,就会把财物放在箱子里,并且用绳子紧紧捆住。但是,当盗贼来了以后,他会背起箱子跑掉,还生怕你对箱子捆绑得不结实呢!这样说来,人们的行为岂不是在为盗贼提供方便了吗?这就是世俗之人所谓的聪明。

齐国过去地域广袤,方圆有两千里,国家兴旺,人民安居乐业,各级官员也按照圣人的礼法来治理国家。但是,当田成子杀死了国王齐简公的时候,难道仅仅是盗窃了他的国家吗?圣人的礼法制度也同时被他盗取了。田成子虽然有国贼之名,却安乐如同尧舜,小国不敢非议,大国不敢诛杀,拥有齐国达十二代之久。由此看来,他不正是利用了窃取来的国家,连同其礼法制度来保护自己的国贼之身的吗?这表明,国家和圣人的礼法制度并不仅仅对正直的人有用,而且对盗贼也是有用的。

关龙逢被杀,比干被挖心,伍子胥被抛进江中,这些人都是道德高尚的人,却不能保全自己的生命,而盗贼却可以利用那些圣人的道德规范来保护自己。

由此可见,善人和恶人都可以利用圣人的礼法制度来成就自己的事业。“善人不得圣人之道不立,跖不得圣人之道不行;天下之善人少而不善人多,则圣人之利天下也少而害天下也多。”所以说“圣人生而大道起。”(《胠箧》)善人得不到圣人的礼法不能成为善人,而盗跖得不到圣人的礼法也不能成为盗贼。天下总是善人少而恶人多,那么圣人对天下的好作用就少而坏作用多。看来,圣人的智慧是扰乱天下的利器,是不应该公开出来让天下人知道的。圣人发明了斗,恶人连斗也窃取了去;圣人发明了秤,恶人连秤也窃取了去;圣人发明了符玺来确保信用,恶人则连这符玺也窃取了去;圣人发明了仁义礼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恶人则连仁义礼法也偷窃了。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呢?那些盗窃了一点点钱的人要杀头,盗窃了国家的人却成了诸侯,而诸侯还被认为是行仁义的人,这难道不是连仁义和圣人的智慧一起窃取了吗?那些因窃取了斗、秤、符玺和仁义而获得好处的人,不会因为加官进爵而行善,也不会因为严刑的惩罚而终止作恶。这都是圣人的罪过啊。

因此庄子主张,“绝圣弃智,大盗乃止。”扔掉玉器,砸烂珠子,小偷小摸就没有了;烧毁符玺,人民就会恢复朴素的本性;劈碎斗折断秤,人民就不再斤斤计较,你争我夺;抛弃人为制定的仁义道德,人民的淳朴天性就得以恢复。

不过,我们所看到的实际情况似乎相反:并不是由于有了珠宝才有了偷盗行为,而是因为有了偷盗行为才有了珠宝。有了偷的意识才有了被偷的东西,那被偷的东西并不是自身有其价值,而是由于偷的人赋予它价值它才是值得一偷的。西方的文明人初到非洲原始部落的时候,发现他们的脖子、手臂上,甚至各种生活用具都是珠宝,但这些原始的人类并不知道那是珠宝,所以“文明人”可以用一些毫无价值的小玩意来换取这些价值连城的东西。也并不是有了保证信用的符玺才失去了信用,是由于人们之间失去了信用,才需要用契约一类的东西来约束失信的行为;正因为人们有了斤斤计较之心,才出现了斗和秤,要用斗和秤来确定公平。因此,单是砸掉这些外在的东西是不会有效果的,必须摧毁人们心中的壁垒,这些危害人类的东西才会消亡。既然人心已经坏了,那么圣人用仁义道德之类的东西甚至是严刑酷法来治理天下就毫无用处了。

庄子的这些议论深刻地揭示了人类智慧的负面效应。当人类的种种发明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时,就会违背发明者的初衷。比如刀子,发明它的本意是为了人的方便地分割物品,但罪犯却用它来杀人;枪支,本是用来保护自己的,但也可以用来伤害别人;现在的高科技,本是用来增进人类福利的,但也有人用来犯罪。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同样地,人类所创制的各种制度,其本意也是为了人的福利和幸福,但无论理论上多么好的制度,一旦成为现实,就往往违背了创始者的初衷,反而成为束缚人的制度。原因在于,一旦成为一种社会制度和规范,那么这种制度和规范就会给某些人带来好处,所有的人也就会想方设法来获取这种好处。为了获取这种好处有人就会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人们的真实面貌也就丧失了。而且这种规范作为一种工具是人人可以利用的,因为它是中性的,好人可以利用它,坏人也可以利用。

这样看来,社会制度和规范的日益繁复,并不意味着真正的进步,相反,倒是意味着退步,不意味着文明,反而意味着野蛮。人已经失去了天性的纯朴和善良,而只有借助于外在的制度约束才“善良”起来,他的善行是出于不得已的强制,这难道不是退步吗?本性淳朴的人们,无须任何外在的约束,他们心中就会有诚信。

民间有个传说描述了古人的素朴天性。从前人们赶集购买牲口等贵重物品时一般不带钱,而是等买好了以后,下一次赶集时来送钱。双方也有凭证,这就是在路边找一个破碗碴,一掰两半,各拿一块,下一次来赶集时对得上就付钱。我们很容易设想,一个自诩为文明的现代人会怎么做,他一转身就会把这块破碗碴扔掉!与前人相比,哪一个更文明?更有甚者,现在到了这样的地步,借了亲戚朋友的钱不还且不说,还振振有词,理直气壮,丝毫不感到羞耻,与匪类无异!

种种社会规范强制着人们的行为,这也不行,那也不许,人成了自己所创制的制度的奴隶。这些规范成了束缚人的镣铐,人像牛羊一样生活在自己设定的圈棚中,这不是野蛮又是什么呢?法律制度的发达并不意味着人的文明,相反,意味着人的淳朴本性的丧失,意味着人心的阴险和堕落。正因为诡计和狡猾使人的心灵变得无法揣测,才需要严密的、外在的法律制度去约束和制衡。如果人心是纯白的,法律还能有它的用处吗?

偷点小钱要杀头,盗窃国家成诸侯

【原文】

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胠箧》)

【译文】

那些偷窃带钩的人便遭刑杀,而那些窃取了国家的人却成了诸侯,诸侯的门里就有了仁义。

国家,历来被统治者说成是主持正义的机构,但庄子却尖锐地指出,国家不过是盗贼横行的场所,国家的管理者则不过是一伙盗贼而已:小偷小摸,被称之为盗贼,但是那些窃取了国家的人却成了诸侯,而且还打着仁义的招牌,他们的盗窃行为变成了维护正义的行动。

如果我们看一看历史上朝代更替的过程,就不难理解庄子的观点。每个朝代的更替都是暴力活动的结果,前代统治者被推翻,后来者登上台。那后来者原本被称之为盗贼、匪徒,然而一旦夺取了政权,他们就成了正义的使者,笼罩上了绚丽夺目的光辉,那满身的血迹立刻变成了闪烁着金光的朝霞。于是,原来的统治者反倒成了盗贼,站到了不光彩的角落。

历史一再昭示:成者王侯败者贼。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正义可言呢?用暴力来夺取和维护的,能够是正义吗?我们怎么能够断言,成功者一定正义,而失败者就不正义呢?几乎每个朝代都是从别人那里抢来的,那么这些朝代的建立者不就是强盗吗?当国家成为强盗的工具时,它就比盗贼还要可怕,因为盗贼是可以反抗的,但国家不能反抗,也无法反抗。比如,当宣布货币贬值的时候,无异于是在抢劫老百姓的钱袋子。但是,在这种抢劫进行的时候,你根本没有看见强盗的影子,一夜醒来,你一生的血汗钱就化为了泡影!盗贼我们看得见,因而还有反抗的可能,而国家却无法反抗。

历来统治者都把自己打扮成仁义的使者,树立为道德的楷模。他们总是正确的。他们为什么正确呢?唯一的理由是:他们成功了。这里所隐含的逻辑就是:强者总是正确的,因为成功者总是强者。“强者总是正确”的意思就是“强权就是真理”。既然强权就是真理,既然成者王侯败者贼,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它只能意味着:为了成功什么事情都可以做!这恰恰说明:权利之争没有道德可言,决定性因素根本不是什么道德,而是谁的智慧和力量更高更强,道德在这里只是一个装饰品。

这里我们遇到了道德与历史的矛盾:历史是不讲道德的,或总是超乎道德之上的,道德在历史和权力面前总显得苍白无力。

道德说:不许杀人。但每个国家都蓄养着庞大的军队,专门用于杀人!

道德说:不许杀人。但在战场上杀人如麻的人却受到奖赏,得到元帅、将军的头衔!

道德说:不许杀人。可是国家却经常杀人。然而国家有什么权力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呢?是谁授予它的这个权力?时间常常证明,有些被以国家的名义杀掉的人是不该杀掉的。

因此,在庄子看来,在这个世界上是否有正义是很可疑的事情。盗贼未必真是盗贼,不是盗贼的或许正是汪洋大盗。那些相互指责对方为盗贼的人,也许只是大小不同的盗贼团伙。正如古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在看到一个警察押着一个小偷的时候所说的那样:大盗在领着小盗走!

按照庄子的观点,那些所谓的忠臣是非常愚蠢的,他们是“适人之适”者。“若狐不偕、务光、伯夷、叔齐、萁子、胥余、纪他、申徒狄,是役人之役,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大宗师》)这些忠臣都是为了他人的快意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快意活着的人,是为他人而不是为了自己活着的人。那些他们为之献身的君主本身也不过是些盗贼,为他们而牺牲自己又有什么价值呢?当朝代更替的时候,经常出现这样的忠臣、殉道者,他们不愿意做新主子的臣民。

从道德的角度看,我们佩服他们有一种独立的人格、专一的德性;但从历史的角度看则不然,他们的老主子本来与新主子没有什么不同,也是从别人那里夺取的江山,换句话说,都是强盗,为什么不可以做新主子的臣民呢?比如明末那些忠臣,即使他们都死掉了,清朝也依然故我,不会有丝毫改变。而那些叛徒——投降或曰投靠新主子的人,从道德的角度看,是该受谴责的,他们缺少做人的起码品格;然而从历史的角度看,他们却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人,是值得嘉许的。

退一步讲,如果所有的人都做这样的忠臣,为旧的王朝而死,那么人类岂不是要灭绝了吗?实际上,大多数人,也即老百姓,与朝代的更替毫无关系,无论是谁来做主人,他们照样做自己的百姓。从这个角度说,老百姓也是默默地投靠了新的朝廷。

既然天下的百姓投靠新的主人没有人去指责他们,那么有什么理由去指责那些卖身投靠的大臣呢?这里我们又一次回到了人类存在的根本状态:无可奈何!人理应是忠诚如一的,但若忠诚如一就必须自杀;可是若是自杀,则不但会牺牲自己的生命,还会使整个人类灭亡——假如天下所有的人都忠贞如一的话!因此,无论做何种选择,都是没有充足理由的,所有的选择都无可奈何:忠臣无可奈何地自杀;叛徒无可奈何地投靠;老百姓则无可奈何地忍受朝代的更替。

智慧使人愚蠢

【原文】

天下脊脊大乱,罪在撄①人心。……绝圣弃智而天下大治。(《在宥》)

【注释】

①撄(yīng):干扰,扰乱。

【译文】

天下大乱的原因,在于以知识去扰乱人心。……因此,抛弃聪明巧,天下就太平了。

在我们这个时代,知识、智慧成了公认的文明的标志,是人人追求的东西。知识和智慧被看做是人类进步的标志和动力。然而庄子的看法却完全相反:智慧和知识是导致天下大乱的根本原因。庄子的证据和理由是:

首先是前边曾经说过的,恶人也会应用这些智慧和知识来干坏事。所以任何知识和智慧都隐含着潜在的危险,都有对人有害的一面。它固然可以带来一些好处,但其有害的一面也不可避免,我们无法保证所有的知识都只用于好的方面。依照庄子的观点,倒不如没有知识和智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得不到知识所带来的好处,但可以防止坏人的产生,在无知的状态中大家都一样,没有谁能够利用智慧去做坏事,因而也就没有坏人。这样,任何人都不会受到伤害,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其次,知识使人舍近求远,去追求贤明的君主,以致天下混乱。由于提倡仁义,人民就渴望贤明的统治者,一听说哪里有贤人就抛家舍业,趋之若预鹜。他们的足迹远至千里,遍及各国。天下失去了原来正常的秩序。这都是统治者推崇才智的结果。

其三,由于推崇才智,就出现了不同的观点,各种不同的观点之间争论不休,天下因此失去了安宁,人心由此失去了宁静,变得日益狡诈。制造弓、箭、网等器械的才智一多,天上的鸟飞行的秩序就混乱了;设计各种钓鱼网具的才智多了,鱼在水中生活的秩序就被打乱了;制作各种捕兽工具的才智多了,野兽的正常生活秩序也就受到了破坏;花言巧语、奸诈狡猾、诡辩谬说多了,人们就会被迷惑,人心就陷入了混乱。在追求才智的过程中,人们只知道追求自己所不知道的,而不知道追求已经知道的东西;只知道拒绝自己所不欣赏的,而不知道拒绝自己所欣赏的东西。于是人们就陷入了以偏概全的状态,他们不懂得有些东西是人永远不能知道的,不懂得自己所欣赏的东西不一定是正确的。这样,人心的淳朴状态也就遭到了破坏,从混沌状态进入了聪明状态,你、我之分也就随之产生了,你、我之分正是斗争的根源。

从总体上说,智慧、聪明、知识的罪过在于扰乱人心。有了智慧和知识,人就要去弄清真假,判断对错,分别善恶,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意见,天下于是变得喋喋不休,最终谁也不知道孰是孰非,孰善孰恶。天下混乱是人心混乱的外在表现,人心之乱是天下混乱的根源。人心不乱,天下如何会乱?“偾骄而不可系者,其唯人心乎!”(《在宥》)天下最骄纵而无法约束的,大概只有人心了。所以老子和庄子都特别强调不要轻易干扰人的心灵,不要让人有智慧,因为智慧充满了危险。这种危险不同于技术所带来的危险,它是一种根源性的危险。这种危险一经产生,就难以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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