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性生活对胎儿有没有影响,是双方都很关心的问题。民间的规矩也较多,相当多的人主张禁欲,怕伤胎,怕动胎气,影响胎儿健康成长;也有人主张怀孕后可摆脱求子的精神负担,此刻正是单纯享受性愉悦的好时机;而更多的入主张,怀孕期根据不同时期可以有节制地行进性生活,这对谐调感情和胎儿均有好处。
许多夫妇在怀孕之后,性生活常常陷入困顿与不和谐的境地。妻子性欲下降,对性生活不感兴趣,或害怕性生活损害胎儿,因而时常拒绝丈夫的性要求;丈夫则感到性压抑、困顿烦躁,甚而夫妻之间经常发生摩擦、口角。其实,只要充分了解女方怀孕阶段的生理特点,夫妻间加强相互理解、相互爱护,就能正确处理好这一尴尬问题。
在孕早期,妊娠12周以前,胚胎和胎盘正处在形成时期,胚胎着床尚不稳定,如果此时有性活动的刺激,容易发生子宫收缩,加上精液中含有前列腺素,更容易对女方产道造成刺激,使子宫发生强烈收缩,从而导致流产;或者在性生活中易将阴道内的细菌带进子宫而发生感染,造成妊娠中晚期发生早产及胎膜早剥的隐患,这些无论从优生角度,还是对孕妇本身都是很不利的。特别是有习惯性流产史者,在妊娠头三个月更是绝对禁忌性活动,以免再次惊动胎儿,触发流产。
然而孕早期对性生活也不是绝对禁忌的,偶尔为之也不必担心。只要没有流产史,女方身体一向素质较好,可以尝试着几次性生活。方式应采取和风细雨式,切忌粗暴激烈,急风暴雨;要避免插入过深,切勿对子宫和宫颈进行强烈的冲撞。动作应柔和,动停结合,以阴道外1/3为主。最好使用避孕套,以免前列腺素刺激产道。翌日观察女方的反应,如妻子无任何不适,也应该尽量减少或避免性生活。作为丈夫应理智地控制自己的性需求,不可恣意妄为。
在孕中期(妊娠13周到27周末),由于胎盘全部形成,胎儿处于相对稳定时期,所以恢复正常性生活是完全可以的。
妊娠中期的性活动,可以使夫妻双方精神和身体得到放松,保持夫妇间亲密的关系;同时,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功用——可以保持身材,为分娩锻炼骨盆肌肉。
因为健康的性活动可以使人充满活力,可以增加人体细胞的吸氧量,刺激人体各器官和组织机能,还能减轻压力,有助于消化,在性活动中特别能使盆腔血液循环得到改善,强化阴道和会阴部的肌肉,使之更富于弹性,更有力,为消耗体力的分娩工程预作准备,使胎儿在娩出时通过产道能更加顺利,同时也有助于产后复原。所以,对妊娠中期的性生活,夫妻双方都不应轻易放弃。只是要求,性生活的方式不要过于激动和剧烈罢了。虽然此期对房事不是绝对禁忌,但也要节制。前半期孕妇腹部膨隆不显著,尚可采用男上位等姿势性交。到了后半期,则要注意不能过分压迫女方的腹部,采用不压迫女方腹部的性交体位,必要时可采用侧卧位后入式、后进跪式或前坐式进行性交。
孕晚期(妊娠28周至出生)阴道和子宫的黏膜变得柔软,并因充血而容易被伤害。在怀孕最后三个月,性交时由于精液中的前列腺素具有引产作用,使宫颈变得柔软,使催产素变得更敏感,从而容易引起早产。此外,容易引起子宫出血或产褥热。一项调查表明,产褥期发生感染的妇女中,有50%在妊娠末期有过性生活。尤其在妊娠晚期,因性交引起胎膜早破率增加的事实,已为医学界肯定。而且,易引起羊膜炎,严重的还可发生胎儿宫内感染。所以在这一时期,尤其是在妊娠33周以后,要禁止性交,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痛苦。
另外,如果孕妇系高危妊娠(有自发性流产、早产、死胎史,并有妊娠合并症的孕妇,如合并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也应注重保胎,严格禁止过性生活。
在整个妊娠期,丈夫要坚持节制性生活,对妻子要充满真诚的爱心,把自己对性的兴趣转移到为小宝宝出生做准备的方面,或其他的活动方面。妻子则对丈夫也要经常表示温顺的爱,不要把爱心全部放在未出世的宝宝身上而忽略了对丈夫的感情,因为夫妻感情毕竟和对孩子的爱是不能也不应该对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