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创新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
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是指基层党组织的存在及其发挥作用的方法与形式,包括工作思路、运行机制、活动载体等内容。
一是要围绕中心抓党建,创新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思路。用中心工作的成效衡量和检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效果,从这一工作思路出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应是努力把自己建设成为学习型、实践型、开放型、服务型的党组织。二是要加强制度规范,创新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院系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发挥应有的职能。明确院系行政、党组织和教授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规范议事原则、范围、程序等,推动院系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建设。三是要突出学校特色,创新高校基层党组织活动载体。要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大力开展“共产党员工程”、“创新党日”等主题实践活动,这不仅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也是在实践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锻炼并提高党员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创新高校基层党组织活动载体,必须紧密围绕学校和本单位发展建设的关键问题、关键环节,抓准切入点,精心设计,突出学校特色。四是要关怀学生发展,创新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方式。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关怀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努力把党员教育和管理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以大学生党支部建设为主要途径,按照“支部建在班上”的目标要求,结合专业和学生党员队伍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大学生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加强党员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大学生入党启蒙、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等各阶段教育、培训和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要注重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加强学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扩大他们在班级、宿舍、社团、生活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发展一个党员,带动一批学生的效果。五是要联系工作实际,创新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研究。要以研究促学习。通过研究,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专职党务干部,不断扩展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联系实际进行深层次思考,使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得到不断提高。要以研究促工作。把研究成果以规章制度、工作措施等形式巩固下来,提高基层党组织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以研究促创新。要以党务干部为主体,组织党员、干部和有关方面专家学者,依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源优势,借鉴科研管理经验,加强基层党组织理论研究,不断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提高研究成果的转化率,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二)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师生党员,作为高校知识分子中的先进分子,理应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成为高校廉政建设的表率。
(1)教职工党员要切实增强党员意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立足岗位作贡献;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自觉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要树立良好的师风师德,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严谨治学,以德施教,教书育人,真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党员学术骨干既要有“教授博导意识”和“专家学者意识”,更要有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努力发挥自己在广大师生中特殊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2)针对学生党员,应注意发挥他们在学生廉政教育中的骨干作用,从而带动全校学生廉政教育的深入开展。校、院(系)两级党组织要抓党员,促带动,发挥骨干学生的积极性和影响力。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是青年大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学生党员要树立理想,坚定信念,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树立为祖国繁荣富强贡献青春力量的远大志向;要珍惜年华,刻苦学习,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才;要深入群众,投身实践,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更快更好地成长;要磨炼意志,砥砺品格,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做到讲诚信、讲道德,坚决反对各种有悖于社会公德和学生准则的不良现象。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扩大廉政教育骨干和主体的范围,增强其影响力和辐射作用。积极调整学生党支部设置,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并实行定点联系学生党支部制度,切实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努力为大学生廉政教育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第二节加强教育,更加注重治本,完善教育自律机制
在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是基础和前提。教育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能够起到帮助人们提高觉悟、净化心灵的作用,是整个惩防体系中的首要环节。教育必须讲求实效。部分高校廉政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方式缺乏感染力,对象不讲求层次性,因而影响了廉政教育的实际效果。因此,在实施和推进廉政教育时,必须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广大教职工的认识状况,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不同年龄经历、思想基础和生活环境,按照分层构建,继承创新,注重实效的思路,更加注重治本,通过广泛的教育,将廉政教育切实落到实处,完善教育自律机制,使高校党员干部不愿腐败。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教育效果
(一)认识教育意义,把握廉政教育层次
在高校开展廉政教育时,必须认识教育的意义,突出教育重点,注重教育的层次性。在高校中,可以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和全体大学生三个层次来实施。
1.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有利于领导干部树立廉洁奉公意识
从权力监督制约规律看,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是遏制和减少权力腐败的重要环节。党员领导干部既是职工群众的表率和榜样,同时又是权力的执掌者,处于腐败的前沿。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规律看,领导干部既是受教育者,也是教育者,还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抓好高校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可以更好地在广大教职员工中发挥示范作用。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因为搞腐败要有一定的权力,不同级别的领导干部手中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一定要抓住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这个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以重点教育的方式带动一般干部和群众的教育。同时,也要针对不同层次的党员干部,分类研究他们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才能收到预期的教育效果。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把握有人权、财权的单位作为重点来抓,对其进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一般党员干部则侧重于进行理想信念、法律法规教育。对窗口服务部门抓好宗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要使党员领导干部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个别消极腐败现象还在滋生和蔓延,廉政建设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让他们牢牢记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长城。
2.加强教职工的廉政教育,营造氛围,有利于促进高校廉政建设
反腐倡廉工作要形成合力,确保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必须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广大教职员工,广大教职员工既是高校办学的主体,也是腐败现象最直接的受害者,同时也是推动高校反腐败斗争最大的动力源泉。一方面,要通过廉政教育,使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运用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形成对腐败现象、腐败分子人人喊打的局面;另一方面,要在教职员工中开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尊廉崇洁的意识,把依法执教、廉政从教、敬业爱岗、诚信服务、为人师表,贯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净化校园风气,增强尊师爱生的氛围。进一步加深对廉洁从教、廉洁服务,勇于奉献的认识和了解,严格按“八荣八耻”的要求,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学校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3.加强大学生的廉洁教育,有利于夯实廉政建设的社会基础
全面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是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拓展新途径、创造新形式的有效载体,是促进高校“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这对于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大学是在校学习的重要阶段,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渐成熟的重要阶段,在走向社会之前打好思想、政治、道德、身心素质基础十分重要,其中对大学生进行敬廉崇洁教育也必不可少。我们要以先进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廉政理论为统率,以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先进的廉政文学艺术为载体,围绕大学生开展一系列廉洁教育活动,使青年学生在在校期间逐步形成积极健康的道德情感和正确向上的价值取向,懂得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的道理,提高对社会上腐败现象的识别能力和抵御能力,为他们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坚持指导思想,把握教育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在高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高校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廉政教育,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通过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征程中不迷失方向。
2.基本原则
一是普遍性教育和针对性教育相统一的原则。进行廉政教育时我们要正确处理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遵循普遍性教育和针对性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党政干部、教师和大学生是高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廉政建设的“三大主体”,在高校廉政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廉政教育中,我们应该把三者都看成教育的对象,对他们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反腐败形势的教育,党纪政纪教育,而不应该忽视任何一方。同时我们应该了解这三者所处的位置和身份的不同,认识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高校领导干部是容易发生与职务有关的权利腐败的重点人群;高校党员、教师在向学生传授业务知识的同时,还负有育人的责任;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些特殊性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教育时,能够突出针对性。在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时要突出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对普通党员要突出反腐败斗争的方针、形势和任务的教育,对教师要突出职业道德的教育,对学生要突出利益观、权利观和反腐败形势的教育。
二是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统一的原则。这种统一,体现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结合社会实际和高校各级人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廉洁教育。要结合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分析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根源、危害和一般规律,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教学。教育过程中要抓住高校各级人员关注的社会热点和焦点,不仅要引导各级人员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进行辩证分析,更要引导人们学以致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培养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品德,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使良好的廉洁意识转化为高校各级人员的自觉行为。
三是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统一的原则。高校廉政教育中我们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廉政教育者自身的榜样模范作用,感染和启发受教育者,以促进其廉政意识的不断提高。示范教育具有形象、具体、生动的特点,较易激起人们思想上、情感上的共鸣。尤其是通过教育者的示范作用,使人民看到他们不只是说,而且亲身做;不只是要求别人做,而且自己做得更好,无疑可以提高廉政教育的可信度。在教育中,开展介绍廉洁公仆的事迹活动,实事求是弘扬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宣传人们身边发生的坚持艰苦朴素、勤奋学习、自强不息、报效祖国的优秀典型事迹,使人们能够学习和效仿先进。在进行示范教育的同时,我们也要对高校各级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利用发生在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的重大典型案例,经常教育人们,让人们认清腐败分子之所以“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原因及教训,不断提高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做到警钟长鸣。把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统一才能让人们在比较之中树立正确的观念,提高廉政意识,自觉加强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