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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一卷

一八〇一年。我刚去拜见过我的房东——就是那个将会让我吃尽苦头的孤僻邻居。这可真是个美丽的乡间啊!我相信,在整个英格兰,我再也找不到一个如此远离尘嚣的去处了。一个厌世者的理想天堂——而由希思克利夫先生和我来分享这荒凉景色,倒是非常合适的一对。多棒的家伙!我骑着马走上前时,看见他那双黑眼珠猜忌地缩在眉毛下面;等我通报姓名时,他把手指更深地藏进背心口袋里,显出一副决不掉以轻心的神气。这当儿,他全然没有想到,我心里对他萌生了几分好感。

“希思克利夫先生吗?”我问。

回答是点一下头。

“我是洛克伍德先生,你的新房客,先生——我一到达此地,就荣幸地尽快来拜见你,表达一下我的心意,希望我再三要求租下画眉田庄,没有给你带来什么不便。我昨天听说,你心里有些……”

“画眉田庄是我自己的产业,先生,”他眉头一蹙,打断了我的话,“我只要能阻止,就决不允许任何人给我带来不便——进来吧!”

这一声“进来吧!”是咬着牙说出来的,表达的是“见鬼去”的情绪。就连他倚着的那扇栅门也一动不动,没有对他的话作出反响。我想正是这个情况,促使我接受了他的邀请:我对一个似乎比我还冷漠得出奇的人,发生了兴趣。

他眼看着我的马的胸脯快撞上了栅栏,便伸出手解开门链,随即气鼓鼓地领着我走上石板路,等走进院子时,就大声嚷道:

“约瑟夫,把洛克伍德先生的马牵走,再拿点酒来。”

“看来这是这家子全部的家仆班子啦,”听了那道双重命令,我心中暗想,“怪不得石板缝里长满了草,树篱只有靠牲口来修剪。”

约瑟夫是个上了年纪的人,简直是个老头:也许很老了,虽说人还挺壮实。

“上帝照应啊!”他从我手里接过马时,怨声怨气地低声嘟囔着;与此同时,还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只得好心地猜想,他一定需要上帝来帮助他消化肚子里的食物,因而他的那声虔诚的祈求,跟我的突然来访毫无关系。

呼啸山庄是希思克利夫先生的住宅名称。“呼啸”是当地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字眼,形容这地方在狂风暴雨的天气里,大气如何喧嚣。的确,这里一年到头都流通着清新纯净的空气。人们只要看看房头几棵矮小的枞树那过度倾斜的样子,看看一排瘦削的荆棘都朝一个方向伸展枝条,仿佛在乞求太阳的施舍,便可猜想到北风吹过山巅的威力。幸而建筑师有先见之明,把房子盖得结结实实:狭窄的窗子深深嵌在墙壁内,墙角都用凸出的大石块保护着。

跨进门槛之前,我停下脚观赏布满宅子正面、特别是大门周围的那些奇形怪状的雕刻。大门上方,我在众多残破的怪兽和不知羞的小男孩中间,发现了“一五〇〇”这个年份和“哈里顿·厄恩肖”这个姓名。我本想议论几句,请求乖戾的主人讲讲这座住宅的简史,但是从他站在门口的架势看,分明是要我赶快进去,或者干脆离开,而我还没看过厅堂内室,不想惹他不耐烦。

一跨步,也没有经过什么穿堂过道,就进了家人共用的起居室。他们别出心裁地把这里称作“堂屋”。堂屋通常包括厨房和客厅,但是在呼啸山庄,我相信厨房被挤到了另一个部位:至少我听得出里边有叽叽喳喳的说话声,炊具叮叮当当的磕碰声;大壁炉那里,看不见烤炙、烧煮或烘焙的迹象,墙上也见不到有什么铜锅和锡滤器在闪闪发光。屋子的一头,在一个橡木大碗橱上,摆着一排排的白镴盘子,中间还点缀着一些银壶和银杯,一层层地直垒到屋顶,射出璀璨的光芒和热气。房子从未吊过顶,屋顶的整个构造光秃秃的,一目了然,只有一处,被摆满燕麦饼、牛腿、羊肉和火腿的木架遮掩住了。壁炉上方,挂着几支蹩脚的杂式老枪,还有两支马枪,而为装饰起见,壁炉台上一溜儿摆着三只漆得光彩斑斓的茶叶罐。地面铺着光滑的白石板;椅子都是高背式的,结构简陋,漆成绿色;有一两把笨重的黑椅子躲在暗处。在碗橱底下的圆拱里,躺着一条巨大的酱色的母猎狗,身边围着一窝叽叽哇哇的狗崽子,还有几条狗待在别的暗角里。

这屋子和陈设若是属于一个普通的北方农民,倒也没有什么稀奇的。一副倔强的面孔,一双粗壮的腿,如果穿上齐膝短裤,打上绑腿,那会显得越发精神。你若是饭后选准时间,在这群山之间随便转悠五六英里,就会看见这样一个人,坐在扶手椅里,面前的圆桌上放着一大杯冒着泡沫的麦芽酒。但是,希思克利夫与他的住宅和生活方式,形成了奇异的对照。从外貌上看,他是个皮肤黝黑的吉卜赛人,可是从衣着举止上看,他又是个绅士——也就是说,像许多乡绅那样的绅士:也许有点邋里邋遢,但是他的不修边幅看上去并不有失雅观,因为他体态挺拔英俊——还有些乖僻——有人可能怀疑他带有几分粗人的傲慢——一种心灵上的共鸣告诉我,并非这么回事;我凭直觉得知,他的冷淡是由于厌恶炫耀感情——厌恶人们彼此表示亲热而造成的。他不管爱谁恨谁,都隐藏在心底,而把再受到别人的爱或恨视为很不体面的事——不行,我滔滔不绝地讲得太快了:我过于慷慨了,把自己的特性加到了他身上。希思克利夫先生跟我一样,遇到愿意交好的人,就把手藏起来,但是动机却跟我截然不同。但愿我的气质有些特别吧:我亲爱的母亲过去常说,我一辈子也休想有一个舒适的家,直到今年夏天,我才证实自己根本不配有那样一个家。

当时,我在天朗气清的海滨消夏一个月,偶然结识了一个极其迷人的姑娘:她还没有留意我的时候,在我眼里真是个绝代佳人。我“从未诉说过我的爱情”[1];不过,如果眉眼也能传情的话,即便是最蠢的傻瓜也看得出,我被搞得神魂颠倒:后来她明白了我的情意,向我回送了一个秋波——人们想象得到的最甜蜜的秋波——我怎么样呢?说起来真丢脸——我像个蜗牛似的,冷冰冰地缩回去了;她每瞅我一眼,我就变得越冷漠,缩得越远;直到最后,那可怜的天真姑娘怀疑起自己的神志来,自以为搞错了,落得窘迫不堪,劝说母亲带她溜走了。

就是由于这古怪的脾性,我得了个冷酷无情的名声。多么冤枉啊,只有我心里明白。

我在壁炉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房东朝对面的那一把走去。为了填补那沉默的间隙,我伸手想去摸摸那条母狗。这条狗离开了它那一窝小宝贝,饿狼似的溜到我的腿肚子后面,噘起嘴唇,白牙齿上淌着口水,就想咬我一口。

我抚摸了一下,惹得它从喉头发出了一声长吠。

“你最好别逗这条狗,”希思克利夫先生也跟着吼了一声,一边用力跺了一下脚,让狗没有发出更凶的号叫,“它不习惯受人娇宠——不是当作宠物养的。”

接着,他大步走到一个边门,又大声嚷道:

“约瑟夫!”

约瑟夫在地下室深处,也听不清他在嘟囔什么,反正没有表示要上来;于是,他的主子只好钻到下面去找他,丢下我面对着那条凶恶的母狗和一对狰狞的蓬毛牧羊犬,它们仨一道,虎视眈眈地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真不愿意和犬牙打交道,便一动不动地坐着——然而,我心想它们不会懂得无声的冒犯,便愣头愣脑地向三只狗挤眉弄眼,做起鬼脸来。不知道我的哪个嘴脸激怒了母狗,它勃然大怒,忽地跳上我的膝盖。我猛地把它推开,急忙拉过桌子做抵挡。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六七只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四脚恶魔,一窝蜂地从暗洞里窜出,朝众矢之的冲来。我觉得我的脚后跟和衣摆成了特别的攻击目标,便一面使劲用拨火棒挡开几个较大的攻击者,一面又不得不大声告急,求这家人来重建和平。

希思克利夫先生和仆人往地下室的阶梯上爬着,不慌不忙的真令人恼火。尽管狗在炉边狂吠乱咬闹翻了天,我觉得他们两个的动作丝毫不比往常快。

幸亏厨房里有个人动作比较快:一个健壮的女人,撩起衣裙,光着胳臂,两颊火红,挥舞着煎锅,冲到我们中间。她就凭这件武器,加上她的舌头,倒是卓有成效,风暴奇迹般地平息了,等主人赶到时,只有她还在现场,气喘得像狂风卷过的大海那样一起一落。

“见鬼,这是怎么回事?”主人问道,两眼盯着我。受到刚才的非礼之后,还得看这样的眼色,真让人难以忍受。

“是呀,真是见鬼!”我嘟哝说,“先生,即使恶魔附体的猪群[2],也没有你这群畜生凶恶。你不如把一个生客丢给一群猛虎好啦!”

“人不招惹它们,它们是不会冒犯人的,”主人说着,把酒瓶放在我面前,把搬开的桌子放回原处,“狗是应该保持警觉的。喝杯酒吧?”

“不,谢谢。”

“没给咬着吧?”

“我要是给咬着了,也会在咬人的家伙身上打上我的印记。”

希思克利夫绷紧的脸舒展开了,咧嘴笑了。

“得啦,得啦,”他说,“让你受惊了,洛克伍德先生。来,喝点酒吧。敝舍难得有客人光临,因此我愿意承认,我和我的狗都不大懂得如何接待客人。祝你健康,先生!”

我鞠了个躬,也举杯回敬了他。我开始意识到,为了一群狗的失礼而坐在那里生闷气,未免有点犯傻。再说,我不愿意让这家伙再来取笑我,因为他已把兴致转到取笑上了。

也许是经过慎重考虑的缘故,他觉得得罪一个好房客也划不来,便把态度稍许放缓和些,说话不再简慢得连代名词和助动词都略去了,而且还提起了一个他认为我会感兴趣的话题——谈论我目前这个隐居所的优点和缺点。

我发现,他对我们涉及的话题很有见识,临到回家的时候,我居然来了兴致,主动提出明天再来拜访。

显然,他并不希望我再来叨扰。尽管如此,我还是要来。真令人惊讶,我觉得自己跟他比起来,是多么喜欢交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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