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民族志文本真实叙事话语
一、“真实”的遮蔽与展现
民族志一般都被人们作为了解当地“真实”情况的文本而阅读和研究。这些文本的真实与否是基于如下被悬搁的假定之上的,即“结构对应关系存在于叙述的素材与‘真实’的素材之间,也就是存在于人们的行为与行为者在被杜撰出的素材中的行为之间,人们的经历与行为者的经历之间”
如果把民族志文本定义为民族志作者认识对象的结晶,即认识对象经过主体语言的外化和现实化的结果,那么,文本就是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后对认识对象的总结。在此意义上,现实可感的民族志文本实际涵盖了从现实对象到认识对象外化形成的整个过程。这就表明,民族志文本的真实与否只能以文本中所记述的内容为基础,通过已有的认识与逻辑加以判断,而作为判断基础的内容只能来源于民族志文本本身。由此出发,民族志的素材与文本、叙事手段与叙事行为,以及认识对象如何转变为现实文本的方式、途径等问题就会突显出来,从而开启民族志“真实”探问的新角度。
二、文本与素材混同中的“真实”
民族志可以从素材和文本两个层面加以理解。这种分清素材与文本的做法就可以使我们获得一个新
的角度来关注民族志的真实问题。
文本和素材之间,只存在某种结构上的类似关系,而非一一对应。
文本的叙事人和文本的作者是存在差异的。叙事人指的是语言符号和叙事行为的掌控者。叙事人是在文本层次上说的,而作者则处于素材层次。作者只是作为一个素材的收集者的意义存在,在文本中他常常要委托叙事人来叙事。作者只可能有一个(或综合的一个),但民族志文本中的叙事人却是复杂多样的,在文本中呈现为无数的“他”(如使用直接引语时),而作为叙事者的“我”也只是无数的叙事者中的一个。叙事者是话语的掌控者,叙事者自己的逻辑和话语才是他希望表达的“真实”内容。要达到“真实”叙事,让叙事人按照自己的习惯方式说话就是文本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但传统民族志已经“习惯”于把作者直接引入文本,赋予以作者名义出现的“我”以特殊权力“我”成为掌控其他叙事人的一个全知全能的特殊叙事者(因而常常以无所不知的“上帝”身份来驱使叙事者)。
事实上,在一些经典的民族志中,用西方逻辑使当地事实重新有序化、重塑土著文化及其逻辑,重新解释和创造土著人的文化,从而创造了“倒置的民族志”的情况是常见的。他们把自己收集的原始素材和经过自己的逻辑理性重新构建的文本完全等同,把作者对事件的认识想当然地视为当地人的认识,从而用自己的特殊认识对象结果置换了当地人的认识。
阐释人类学区别了素材和文本的不同,承认了叙事行为、叙事者的存在,承认了叙事者、叙事过程对于文本的重要影响。在马尔库斯等人看来,素材与文本、作者与叙事者的混同还有更深刻的原因,这些将本应区分的范畴混同的民族志作者“声称只有本人才掌握第一手资料”,这样的描述、展示异文化生活方式的整体图景是“特殊的、从文学上看相当狭隘的现实主义”“这种现实主义乃是塑造人类学中那种支配性的历史叙述的母题的副产品”。
三、视角和聚焦所揭示的“真实”
注意到素材与文本的区别,正视叙事者和作者的差异性就意味着必须对民族志写作的视角和聚焦加
以重视。视角是关于文本“谁在叙述”,即谁在运用语言的问题,而聚焦则是文本中具体的“谁在看”“谁在感受”事件的问题。对于同一事件的不同叙事视角和聚焦显示着不同的看待事物的方式和价值观,凸显着各自相应的文化特征,因而对民族志文本的视角和聚焦进行研究就是必要的。
在传统民族志文本中,常常使用全知视角,这时的聚焦方式为外在聚焦,作者通常表现为外在于文本的叙事者,他清楚所有事件的前因后果,清楚文本中每一个人物的全部,甚至包括其心理、情感。而限制视角则常表现为民族志作者在文本中主动暴露自己的身份,常使用第一人称“我”。“我”不在场的时候,则以文本中的某一个人物为叙事者,以他的视角和口吻来叙述和描述事件。使用文本中的其他人物叙事,则直接通过他来叙述他所参与或者观察的事件。在限制视角的文本中,很少有自始至终一直使用同一人物叙事和聚焦,一般是以“我”为主导,变换人物进行。
经典民族志《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主要是以“我”这一叙事者的限制视角来构建文本的。
“我”“我们”暗示了叙事人、聚焦者的亲自在场:叙述“亲眼”所见的环境、亲耳听到的当地人的话语、亲身的一些感受。叙事人出色地运用了视角和聚焦的交叉,这是《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产生如此强烈“真实感”的重要原因,这也是该文本超出那些只使用全知全能视角的民族志文本的原因。
一般情况下,民族志文本叙述的“真实”情况,读者无法亲自去证实,甚至没有办法和标准对文本中素材的真实程度进行判断。这样“客观”描述的结果是使“强奸”这一具体的动词被名词化,但随着叙事人、聚焦者被去掉,这个词的含义也就跳过行动主体而被同质化,其中可阐释、可变性的东西被遮掩,其行动主体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及其背后的特定文化的丰富含义也因此被取消。这样的例子说明了叙事者、聚焦者不能也不可能被超越,说明了民族学文本对不同的叙事人、聚焦者进行确认的重要性。
上述公式说明了“主位”和“客位”正是以明确区别并强调“我”和“他”的差异和不同为前提,是“我”和“他”的基本对立的划分。文本中的“他”作为“行动元”的类的意义而存在,也就是说,文本中“他”的存在意义在于“他”在“他们”的文化中的独特性,即作为一个特殊行动者的“他”能揭示“他们”文化的某种一般性特征。这样的文本中的作为角色的人物本身是消隐的,而非现实的单个个体性质的真实存在,所以,传统民族志文本中的“他”其实是“他们”。
与其他叙事文本中关于“他们”的类的概念进行对比,可以说明传统民族志文本中的类的独特意义。只有对“我们”性质的重新认识,才可能使民族志作者重新设置叙事人“我”在文本中的位置。因此,文本所谓的“真实”是认识的真实,是叙事过程的真实。“真实”的程度受到叙事方式的巨大影响,较好的叙事方式有助于我们尽可能接近真实,反之,则可能远离真实。以上对民族志文本中素材和文本的关系、叙事和聚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作为民族志作者,在深刻认识、理解和把握其书写对象的素材后,第二步则需要严肃地考虑“我”作为叙事者和聚焦者的自我定位及文本的叙事方式,考虑如何才能更有效地传达更多的真实信息,即“如何写”的问题。
他们围绕叙事人、视角、聚焦对新的多种叙事方式进行了探索,这样的探索无疑将有助于民族学自身的发展。当然,在探索新的叙事方式时,首要的是要认识和处理作者与叙事人的关系。叙事人只有在从狭隘的“我们”扩展到人类本质的定位基点上,在认清寻找“我”与他文化的差异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的基础上,寻找最大程度接近“真实”的叙事方式才有可能。因为正是叙事人认识主体、叙事主体的基本定位根本决定了视角、聚焦的性质,决定了叙事文本的“真实”程度。民族志文本从素材到文本的根本限定,使“真实”只能在“我性”与“他性”之间寻找。
四、文本叙事与话语
对“真实”与叙事视角或聚焦、主位—客位、我性—他性等关联的分析,却把我们引向对作为实践的话语的关注。正是依凭于民族志叙事的传播系统,实现了民族学概念隐秘的传播过程。然而,当我们的关注点不再是那些丰富的隐藏或暴露于话语中的思想、形象、主题、成见……而是以一定规则而实践的话语本身时,也就摆脱了“真—伪”之辨的羁绊,看到一个叙事或一项陈述,不过是穿越由各种结构以及可能的整体所组成的领域。它为民族志文本的理解提出了一个新任务:“就是要在陈述事件的平庸性和特殊性中把握住陈述。”
当福柯把话语称为“陈述的整体”时,指明了话语的形成关联到“对象的形成,主体位置的形成,概念的形成,策略的形成”等方面。福柯有关话语分析理论的启发性意义,不仅在于它揭示了无论是所谓事实的描述还是理论演绎,都仅仅是作为一种叙事而存在的,都是在与其他叙事方式和类型的密切关联中存在的,而且在于它倡导人们把社会生活视为一系列文本的存在。
既然每一个叙事都包含着显露与隐藏,都安置着中心与悬搁,那么,我们所面对的不过是各有缺陷而纵横交错的体系,理论研究的目标并非是在这些差异和间隙中寻求替代和转换,并非是以某种确定答案的获取来谋求新的话语霸权,而是在对各种叙事或理论观点内在差异的探求中提出新的问题,以此来寻求不同叙事或理论之间的共存竞争;如果承认,理论研究的精髓是对未知领域的探询,而非对已知事物或自以为是的洋洋自得,那么,理论研究在根本上就是一个无休止的解构与重构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