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绍兴二年,这是一个风起云涌的年代。
这一年,靖康之变的血泪已经逐渐远去,只留下无尽的悲泣和永远的耻辱镌刻在了汉人的灵魂与史书之上。
这一年,宋高宗赵构终于摆脱了金兵的追杀,结束了东躲西藏、战战兢兢的苦逼日子,定都杭州,改名临安府,开始过起了“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的偏安日子。
这一年,未来的“军神”岳飞先后平定了游寇李成、张用、曹成和吉、虔二州的叛乱,升任神武后军统制。宋高宗赐御书“精忠岳飞”锦旗与之。岳家军逐渐成长为南宋朝廷的脊梁。
这一年,一个来自后世的少年一头撞进了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
......
李公甫走出了家门,确切地说是老李嫌他碍眼,眼不见心不烦,将他赶出了李府。
当然一间青瓦房加一个不大的院子放在现代固然是人人艳羡的私家别墅,可在古代称之为“府”却是言过其实了,充其量也就比普通的庄家农户好一些罢了。不过李家父子俩是肯定不会承认的,毕竟人总归还是要怀有梦想的,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父子俩表示:就算是条咸鱼也要做最咸的那一条!
走在钱塘县的街头,李公甫的眼神有些迷离。此刻展现在他这个异乡来客眼前的,是一条货真价实的古代大街,街面全由一块块长方形的青石铺就,街边两侧白墙灰瓦的小楼或商铺静静伫立,雕栏画凤的屋檐,飞角流星般卷起的檐角,一切都是那么的古意盎然。
穿着粗布短衫的汉子,或者一身柔软丝缎的书生,甚至红绿相间的年轻女子,一个个从身边穿梭而过。商贩们沿街叫卖,不时还走过几个身着皂衣的官府衙役,拍着手中的铁尺鞭子,大摇大摆的从街中横穿而过。
李公甫瞬间感觉自己恍惚了一下,眼前的画面倏忽间似虚如幻,仿佛穿越了千年时光,走进了一幅“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的风韵古画之中。
大宋,这个命运多舛,却又灿烂辉煌的王朝,正如同一个娇媚的少女,掀开了她神秘面纱的一角,悄悄的,慢慢的将她的娇容呈现在李公甫面前,让他一时间感慨万千。
收起心思,踱步来到钱塘江边,看着奔腾的江水翻卷起狂波怒涛。极目远眺,参差的古木好似一片嫩绿的薄薄轻纱,掩映着一座座精美的桥梁,尽显江南美色。
望着壮阔雄奇的江景,李公甫顿时豪情盈满胸膛,不吐不快,直欲吟诗一首以抒胸意。奈何肚子里的货色实在欠缺,搜肠刮肚亦一无所获。
不过他也是个执拗的人,越是这样今儿个还非得吟一个不可。要说这货也是人才,抓耳挠腮之下倒是给他硬生生地憋出了一首,当下也不管应不应景了,开口就嚎了一嗓子: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我撒一泡尿,君喝一口水。好诗啊,好诗!”
甫一出口,李公甫只觉得整个人瞬间神清气爽,那种感觉,就好像新年第一天换上了新内裤的舒爽,又如同刚刚上完大号后的通透。
美滴很!
低头望着江水里倒映着的那张眉清目秀的俊脸,李公甫深深地陶醉了。
“如此赏心悦目的帅哥,竟然还身怀这等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文采......就问你惭愧不?你这样还让其他人怎么有勇气活下去呢?人生啊,咋就这么滴无常?可气,啧啧,实在太可气了!”
想到这里,李公甫顿时羞愧了,愁眉苦脸地叹了一口气,只觉自己罪孽深重。
“噗嗤!”
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忍俊不禁的轻笑声,打断了这货的自恋。
李公甫大怒:“谁敢笑话老子?!”回转身来,双眼蓦地一亮。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张宜嗔宜喜的如花笑靥。
“小碗!”李公甫瞬间转怒为喜。
眼前的小姑娘约莫十三四岁年纪,身材娇小瘦弱,头发也有些枯黄,不过看得出来实际年龄应该稍大一些,只不过因为营养不良的缘故而发育迟缓,犹如一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少女的皮肤有些微黑,但看起来健康润泽,容貌至多算是清秀可人,不过五官精致,眉目如画,特别是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精灵有神,虽称不上绝色,却也是难得的清雅秀丽。
李公甫看着面前这个记忆中的少女,微微有些愣神。
“公甫哥哥,你一定又被李大叔赶出来了吧?嘻嘻!”少女捂着嘴角,调皮地看着李公甫,乌黑的大眼睛眯成了一弯月牙儿,清亮软糯的声音酥酥柔柔的,十分动听。
李公甫回过神,闻言登时不乐意了,暗啐前身实在不争气的同时对于少女的一猜就中也不由感到有些涩然,心下觉得有必要扭转自己在小姑娘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嘴硬道:“谁说我是被赶出来的?今日风和日丽,阳光明媚,本公子出门踏青,一时文思涌动,顺便作两首诗以便能让后人瞻仰一二!”说着脑袋高高昂起,一副你不懂欣赏的高冷模样。
少女眸儿盈盈如水,见他装模作样心中禁不住暗暗好笑,嘴上附和道:“是呢,公甫哥哥果然文采非凡!作的诗实在是小碗生平仅见,咯咯......”想到适才对方所作的“诗”,少女娇靥泛红的同时也实在忍不住心中的笑意,发出了银铃般清脆的笑声。
李公甫很是满意,觉得少女真是个诚实的好孩子。
旋即又板起脸,佯怒道:“昨天不是交代过了嘛,哥哥我已经给自己取了表字,以后不要叫我的名,要叫我的字!”
小碗笑声倏然一滞,小声嘀咕道:“大字都不识一个,更未及冠,附庸风雅的取什么表字啊?”
李公甫脑袋高高昂起,你懂什么,那是之前,哥哥我前世怎么说也是高中毕业参加过科举(高考)的读书人,既然穿越回了古代,怎能没有个表字?一点都不坏逊!出来混最重要的就是要懂得紧跟潮流......那个,入乡随俗。
小碗大眼珠转了转,迟疑了一下,怯怯地道:“真的要叫么?人家觉得叫公甫哥哥挺好的。”听得出少女是满心的不乐意。
可惜李公甫恍若未闻,一脸认真地点头道:“那是自然,以我们的关系叫表字才显得亲切嘛,而且难道你不觉得我取的表字跟我本人十分的相衬吗?简直就是为了我而诞生的!”
小碗暗地里十分不淑女地撇了撇嘴,外加一个大大的白眼。须臾抬起臻首,看着李公甫满脸期待的表情心中满是无奈,只得暗自鼓了鼓劲,声若蚊蝇地叫道:“英......英俊哥哥!”说完双颊迅速爬上了一抹羞红,赶忙羞耻地捂住了脸。
少女的声音几若未闻,偏生李英俊同志听得清清楚楚,顿时心中大乐,一脸受用万分的表情。再看到少女害羞的娇俏模样更是乐呵,眼珠滴溜溜乱转,看着小碗贼莫兮兮地笑,笑得她更羞涩了。
少女跺了跺脚,不依地娇嗔一声:“公......”
李英俊脸色一沉。
“......英俊哥哥!”少女无奈改口。
李英俊转怒为喜。
“英俊哥哥,你讨厌死了!”小碗跺脚娇嗔,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不过当她再次叫出口后,倒是觉得顺口了许多。——好吧,看来少女已经开始慢慢适应这个不要脸的名字了,果然是“近猪者耻”啊。
李公甫哈哈一笑,抬手便使出一记“摸头杀”。
小碗没有一丝反感,任由他将大手放到自己的脑袋上,手指搓着衣角,长长的睫毛颤动着,眼中泛起暖暖的笑意。
凉风轻拂,吹散了周围的一丝燥热,一缕阳光穿透树叶间细密的缝隙照射在了二人的身上,为他们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
这一幕仿佛一副温暖动人的画卷,和煦而美好。
李公甫嘴角噙笑,目光清澈,随即悄然落在少女一身浆洗的发白的粗布衣服上,眼神中泛起一丝怜惜。
少女衣衫虽然破旧,却捯饬地十分干净,上面打了不少的补丁,针脚细密齐整,可以看出主人缝的非常用心,女红手艺也颇为了得。
轻轻一叹。
“真是个心灵手巧的姑娘!可惜,就是命太苦了一些。”
十五岁,换做现代还是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地嬉闹撒欢、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上学的如花年纪,小碗却已尝遍了人间冷暖,每天都不得不为了生存而奔波努力。
看着少女如百合般清雅的纯净笑靥,李公甫禁不住有些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