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时局动荡,兵祸连绵,北有金国南侵,烧杀抢掠,南有方腊起义,祸乱江南。纷扰多年,各路牛鬼蛇神你方唱罢我登场,他们闹得欢腾,可却苦了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者比比皆是。
眼前的少女高小碗就是从北方逃难而来的难民之一。
五年前她的父母皆死于乱兵之手,活不下去之下只得携幼弟南逃,路上将仅有的食物都让给了弟弟,待得千辛万苦地逃至钱塘县时,已经饿得皮包骨头的少女终于坚持不住,晕倒在了郊外的小道旁。若非幼弟的哭声惊动了恰好胡混完回家的李公甫,少女怕是已经香消玉殒了。
前身虽然性格混蛋了些,心肠却着实不坏,自从救下小碗姐弟之后,便时时接济,五年间坑蒙拐骗得来的钱财倒是有大半都赠给了他们——这大概也是李林没有直接动手把这货给弄死的原因吧。
不过这货也确是遭人恨,居然直接拐了小碗的弟弟做手下小弟,带着他整日里的游手好闲,浪荡厮混。
幸得小碗甚是勤快,平日里帮着大户人家缝补、浆洗衣物,闲时又做一些豆腐售卖,倒算是也能勉强度日。偶尔李公甫的衣服破了,也是由小碗帮着缝补。五年下来,姐弟二人与他倒是生出了极深厚的感情。
李公甫前世孤儿出身,被社会摧残的同时也在摧残着社会,不过也是因为如此,他虽然性格混账,但对这种起于微末却平淡温馨的感情反倒十分的认同和享受。
而五年的时光过去,当初羸弱瘦小的黄毛丫头如今也长成了亭亭玉立的清雅少女。
很自然地摸着少女的脑袋,李公甫笑嘻嘻地逗她道:“怎么样,哥哥这表字取得是不是名副其实?”
高小碗嘟着红润的小嘴,故作不屑地刮着自己娇嫩的脸蛋:“哼,臭美!也不怕羞!”
李公甫不轻不重地拍了她的小脑瓜一下,得意洋洋地道:“无论你怎么否认也掩盖不了眼前的真相,我只不过是在陈述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罢了。”
“就知道胡说八道。”高小碗抿着嘴嗔了一句,随后从手臂上挎着的篮子里摸出一个面饼递给他:“我一猜就知道你尚未用朝食,便做了一些面饼带给你。”
李公甫摸了摸瘪瘪的肚子,嘿嘿一笑,接过面饼道:“果然还是小碗你对我最好!”
高小碗闻言心中微微一喜,略显害羞地轻垂臻首。
李公甫狼吞虎咽地啃着手里的面饼,心中忍不住腹诽起自家老爹,连饭都不知道做,也难怪前身会整天跑出去混吃混喝。嗯,没错,一切都是老李的不是。
高小碗从怀里掏出手绢,仔细地替他轻拭嘴角沾着的碎末。
李公甫傻呵呵的乐,嘴里塞满了东西,含糊不清地咕囔道:“对了,怎么就你一个人,你弟弟呢?”
“我在这里。”一个淡淡的声音从他身后幽幽响起。
“噗——”
“咳咳......”
李公甫咳嗽着回过身,却蓦然见到一张长长的马脸映入眼帘。
“什么鬼?!”
没有一点防备的李公甫顿时吓得差点跳起来,“嗖”一下疾退两步,定了定神方才看清面前正站着两个粗布麻衣的少年,同样也是十四五岁的年纪。
左边的马脸少年一脸的委屈表情,悲愤道:“多少年了!多少年了啊!为什么你见到我还总是一样的反应?!”
鬼才知道前身之前什么反应呐,就你这副尊荣,哥们这才叫正常反应好不好?!
李公甫心下腹诽,却也不好意思继续打击对方,因为这马脸少年正是前身最忠实的跟班小弟,姓陈,有一个十分霸道的名字——
“狗蛋!”
陈狗蛋同学斜跨着肩膀,一开口就霸气侧漏:“干哈?”
“你放心,再给我一点时间,俗话说‘吐着吐着就习惯了’,争取下次见你会有非一般的反应!”李公甫一脸认真地承诺道。
陈狗蛋:“......”
可能是觉得自己说的有点过分,李公甫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还有一句话叫‘马不知脸长’,但显然你是知道的,瞧,这不就比马强多了么,证明狗蛋你还是有优点的,比如很有自知之明......所以千万不要妄自菲薄,我看好你哟!”说完还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陈狗蛋:“......”
脸长怎么了,吃你家大米了么!
“噗嗤!”高小碗看着狗蛋同学耷拉着大脑袋,垂头丧气的模样忍不住捂嘴偷笑起来。
李公甫又转头看向右首那个一直沉默不语,木着脸使劲扮演冰山的俊秀少年。
跟某人的自我贴金不同,这个少年那是真的长相俊美,走到大街上能引起无数大婶大妈围观、放到夜店里能令所有大姑娘小萝莉尖叫的那种。
不同于现代的娘化小鲜肉,其脸部轮廓硬朗而英气,剑眉星目,唇红齿白。更过分的是身材还贼好,挺拔匀称,腿长腰细,身高仅比李公甫矮了小半个头,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个才刚刚年满十三岁的少年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玉树临风的英武气质,任谁见了都会忍不住赞一声‘翩翩少年郎’,端的夺目非常。
即便是以李公甫扭曲的审美观看来,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确样貌出众——也就比他差了一点点。
这让他顿时产生了一种紧迫感,继而演变为一种冲动,一种泼硫酸的冲动......
“二狗子......”
李公甫缓缓开口。
冷酷少年眉头跳了一跳。
“二狗子......”
李公甫又叫了一遍。
冷酷少年眼角开始抽搐。
“二......”
见李公甫还想叫,冷酷少年再也绷不住脸了,抢先说道:“老大,您有事说事!”
李公甫暗自撇嘴,切,哥还治不了你了,小小年纪装什么酷?没见哥们一把年纪了还在卖萌吗?真不可爱!关键是你没事长那么帅干嘛?真想泼你硫酸啊......
可惜这个愿望注定没办法实现了,李公甫遗憾地啧了啧嘴,谁让对方是高小碗相依为命的亲弟弟呢,可惜了哇......
看着李公甫意犹未尽的模样,二狗子紧张地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暗骂自己早就知道对方的心眼比针眼还小,没事干嘛还要去撩拨他,为何总是记不住教训呢?
二狗子仰首望天,心中默默为自己的智商点了个叉......
看着眼前三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李公甫突然笑了。
三天来,他其实一直在逃避着,逃避这陌生的时代,也逃避这具本来不属于他的身体。
无可否认,这是一具健康的身体,年轻,有朝气,可以肯定没有抽烟酗酒贪色之类的坏毛病,除了稍微有点瘦弱,比他前世那被烟酒美色掏空的身体不知好了多少倍。
然而,终究还是太陌生啊。
从自己的身体,到触目所及的一草一木,再到整个在李公甫眼里看来比原始社会好不到哪里去的纯农业社会,陌生得仿佛在梦境中一般,自己似乎只是一个过客,冷眼旁观着世间的一切悲喜。
三十岁的灵魂套在十七岁的躯壳里,他不想接受这离奇的命运,却逃无可逃!嬉笑怒骂也难掩饰内心中的惶恐迷惘。他怀念前世的一切,哪怕那时候过的并不算好,但至少能感觉到自己真实的活着。可惜这一切如今却如同镜花水月,让他倍感无奈。
直到这一刻,李公甫蓦然从沉溺的复杂心绪中惊醒过来,讶然发现自己原来在别人的眼里是真实存在的,在这个千年前的时代里,自己有一个虽然卑微,却看得到摸得着的身份。所以父亲李林可以无所顾忌地呵斥责打,狗蛋二人可以与他嬉笑玩闹,小碗也可以对自己表示亲昵和依恋......
李公甫终于想通了,无论愿不愿意,他都已经成了这个时代的一份子,一个大宋朝的子民,无奈而顽强地活着!如小草般渺小,却又如草根般坚韧!
抬起头,秋日的阳光暖暖地照射到他算不上俊朗但分外清秀的脸上,双眼中的神采越来越亮,嘴角慢慢勾起一抹淡淡的笑容。
既然来了,那么,就从今天开始好好地活着吧。